周衍搬进来的时候,余笙领他到地下车库,交给他一把钥匙。

    “喏,车钥匙。”

    停在车位上的是一辆Aventador SVJ,黑色碳纤维车身线条犀利,彰显着空气动力学强大的设计美感,尾翼上的排气管颇具攻击性。

    SV是Super Veloce的缩写,意思为超级速度。如果点燃这台车引擎,从零加速到一百公里每小时仅需要2.8秒。

    这是一头真正意义上沉睡的野兽,放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都足以让男人陷入疯狂。

    但周衍看起来没有什么反应。

    他只是转头问:“你的车?”

    这是余笙的成年礼物,从4S店把车送过来的第一天起,它就在车库里吃灰。

    因为她并没有驾照。

    余笙轻点下头,表示肯定,同时抛出另外一个问题:“你会做饭吗?”

    周衍没有立刻将钥匙收起来:“你昨天没说有这个要求。”

    她也可以现在反悔。

    “我知道。所以我们现在去吃饭。”

    但余笙没有让他开车,而是带着他从地下车库出去,绕了一个圈到公寓外的街道另一边。

    石砌建筑前有几盆悬挂的花篮,门面装饰典雅,招牌上写着“Le Festin”,并配有金色装饰图案。

    余笙轻车熟路地推开门。

    迎接两个人的是一位胖老太太,笑容和蔼:“Elise,今天有你最爱的小羊排。”

    余笙坐到靠窗的位置,冲着菜单努了努嘴:“你点菜。”

    周衍翻开菜单,前面的介绍说明这是一家米其林一星的法国餐厅,在美食家的顶尖餐厅里排不上号,但一顿饭下来换算成人民币,人均至少也是四位数。她熟稔的一举一动,像在食堂吃饭。

    “两位准备好点餐了吗?”

    余笙烂熟于心地说出她要吃的前菜,主菜和甜点的名字。

    周衍合上菜单:“和她一样。”·

    老太太记下菜名:“你刚来伦敦吗?”

    余笙在这对法国老夫妻开的餐厅吃了两年多,老太太第一次她带朋友来,并且还是个异性,周衍说英语的腔调明显是美音。

    周衍回答:“是,刚来没多久。”

    老太太收起菜单:“你英语说得很好。”

    “谢谢,我以前在美国住过一段很长时间。”

    “美国哪个城市?”

    “纽约。”

    “那也是大城市哦,祝你在伦敦玩得开心。”说完,老太太退回后厨,跟灶台前掌勺的主厨老爷爷报菜。

    余笙的注意力从手机上转移开,开口问:“你以前在纽约?”

    她语气平静,好似只不过是普通闲聊。

    “是。”周衍回答干脆,“前两年在纽约实习。”

    “挺好。”

    伦敦是日不落帝国最后的余辉,沸腾的夕阳下成群的乌鸦飞过威斯敏斯特教堂的上空。

    纽约则正好相反。任何年轻人都可以在纽约发芽生根,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地铁站里奔跑的老鼠,还有永无休止的派对。

    周衍淡道:“你去过?”

    余笙点头,她在一个高中的暑假跟着学校去纽约研学。

    当她想要再尝试多回忆一点的时候,头脑又混乱起来。

    余笙感觉自己像是走在玻璃海上,周围的镜子折射出一段又一段往事。但当她试图凑近仔细看的时候,镜子里的内容又消失了。

    目眩感充斥她的眼睛,整个人难受到想吐。

    空气静下来,周衍微微皱眉,抬眼看向对面:“余笙?”

    女孩的表情呆滞,像是一个被丢弃在座椅的洋娃娃。

    余笙听见有人叫自己的名字。

    那一瞬间,周围的镜子全都碎掉了。

    眼前的黑暗慢慢消失,她的视觉恢复正常,小腹右侧隐隐作痛。

    “嗯,去过。”

    余笙重新低下头,拿出一个小本子和一支笔。

    2023.10.28

    NYC,出现幻觉。

    写完两行字,余笙把记事本收进包里,不再说话。

    两个人之间又陷入诡异的沉默,直到前菜被端上来。

    余笙坐得笔直,用餐叉卷起薄切的生牛里脊肉,配上新鲜刨下的松露,放入口中。完全忽略对面周衍的存在。

    周围还有其他用餐的外国人,无不举杯畅饮谈天说地。只有他们这一桌,像是两个在做任务的NPC,各自完成各自的进食过程。

    在最后一道甜点被端上来后,老太太又端着托盘走过来,托盘中间是一块插着蜡烛的小蛋糕:“This is for Elise.”

    余笙转过头,看见头发稀百的主厨老爷爷在厨房门口向她挥手,口型明显:“Happy Birthday.”

    今天是余笙二十一岁的生日,但她自己都忘了。

    那之前为什么记得?

    余笙的头又疼起来,视觉被黑暗盖过去。

    “生日快乐。”

    余笙从黑暗中窥见桌上燃烧的蜡烛,黯淡的光打在周衍的脸上,勾勒出削瘦凌落的下颌线,他淡沉的声音松懒缓慢,像她小提琴上最后一阶低音。

    她蠕动嘴唇:“谢谢。”

    余笙不得不再次从包里拿出记事本,她按出圆珠笔的笔芯,咯哒一声在空气中很刺耳。

    原本的两行字下面又多了一个单词。

    Birthday。

    *

    余笙一到家,去柜子里拿出一个袋子,里面的东西被抖开在桌子上。

    “这个早晚各吃一粒,这个只在早上吃...”余笙拼积木一样把药盒摞到周衍面前,“你每天要提醒我吃药。”

    周衍看着她神情认真,像是真的在说一件很重要的事。

    尽管他不理解她为什么连这种小事都要人提醒,这种行为轻易让他联想到以前家里介绍给他的那几个大小姐,什么小事都要佣人代劳。

    但余笙现在是他的“老板”,所有事都得她说了算。

    周衍本科专业是生物,但为了上医学院又读了学校的Pre-Medical的预科。

    他翻了翻,其中一个包装上写着Lithobid,锂是最常见的精神稳定剂,

    他拍下每种药的照片,按余笙说的记在手机备忘录里。

    “还有其他事吗?”

    余笙点头:“如果发现我不对劲,及时打急救电话。”

    周衍收起手机:“什么情况算不对劲?”

    她的表情闪过一瞬间的迷茫。

    相对于一个正常人,她大部分时间都不对劲。

    思考很久,余笙说:“我前两天中过一次风,如果再复发,要及时去医院。所以按时吃药很重要,我之前经常忘,有时候会漏吃,有时候一天又吃两份量,医生说这样不好。”

    她抬起头,和周衍直直对视,语速缓慢:“拜托你,提醒我按时吃药。”

    周衍的眼角敛起来,重新审视面前的人。

    女孩的脸莹白透明,茶褐色的瞳孔浅淡如水,她是在很认真地请求他。

    “知道了。”

    周衍又拿出手机,在时间设置里添加两个新的闹钟,命名为「提醒余笙吃药」。

    他记性很好。大三参加美国医学院入学考试的时候,他只花了一个月背完了七本书,最后考了满分。

    不需要闹钟,他也能完成这项任务。

    余笙点下头,接着说:“前几天心理医生给我换了药,最近一段时间可能有轻微的狂躁,我会尽量控制,但如果出现过激举动,也麻烦你打急救电话。”

    她脑海里闪现过墙壁被软垫包裹的病房,白色的床单,白色的束缚带,什么都是白的。

    余笙换成英语:“They will take care of me.”

    一口再标准不过的牛津腔。

    “介意我出去抽支烟吗?”周衍的舌头抵住下颚,指了指客厅外的阳台。

    余笙沉默一下,让步:“可以。不过进来之前把烟味散干净,并且以后也不能在我面前抽。”

    说完,她转身进了书房。

    周衍拉开通往阳台的玻璃门,一阵冷风灌过,他只穿了一件薄薄的卫衣,抵不住伦敦十一月初的寒。

    从烟盒里敲出一支烟,他听见书房里传来琴声。

    拉琴的人似乎很不再在状态,几次断掉旋律,再从上一个小节开始。

    火柴从侧面的拉燃纸划过,摩擦力产生的热量让磷瞬间燃烧起来。

    周衍看着手上木棍的火苗慢慢熄灭,最终还是没有点燃烟。

    从某种意义上,他和余笙很像。

    在这个智能化横行的时代,她还在用最原始的方式写备忘录。

    而周衍从不带打火机,抽烟靠上个世纪50年代才流行的火柴。

    书房里的琴声停下来。

    周衍把烟原封不动地收起来,准备进屋。

    兜里的手机响起来,他看眼来电人的名字,毫不迟疑地挂断。

    铃声再次响起,背后一阵寒冷的风吹过,他袖口的皮肤泛起鸡皮疙瘩。

    周衍接起电话,风声呼啸,但掩盖不住电话那端声音的歇斯底里。

    熄灭的短短的火柴被掰成两段,他的声音比风更冷:“那你就当我死了吧。”

    周衍不给对方继续大骂的机会,挂断电话,进屋。

    一首曲子终于迎来最后的高潮部分。

    哪怕周衍对古典音乐一窍不通,但只要是个人,应该都听过这首曲。

    Fuer Elise.

    书房里,余笙放下小提琴,盯着自己的手看。

    陆姗央提醒过她,手抖是锂的常见副作用。

    急诊医生也说过,中风有一定几率留下后遗症,如果出现手抖的情况,一段时间也许会自然恢复。

    余笙问一段时间是多久。医生的回答:运气好十天半个,也可能花上几个月,最差的情况一辈子。

    余笙分不清是哪一个导致的,但她清楚一件事,手抖这个现象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

    手是小提琴家的耶路撒冷,连手控制不了的人是没资格上台表演的。

    余笙重新将小提琴放在左肩上,下颚轻轻夹住琴,手指弯曲按压住琴弦。

    下一秒,琴弓在琴弦上拉动。

    余笙想起她第一次被陈婉清带去音乐厅看交响乐演出,乐团演奏的第一首曲子就是这首《命运交响曲》。

    坐在一旁的陈婉清指向抬上的方向,用极小的声音对她说:“笙笙以后长大想不想也上台表演?”

    懵懂的余笙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刚上幼儿园的她一听“上台表情”,兴奋得直点头。

    然后这就成为她噩梦的开始。

    陈婉清规定她每天至少要练四个小时的琴,上小学以后变成六个小时。余笙被司机从学校接回家以后,马不停蹄地吃饭和写作业,然后练琴到凌晨一两点才能睡觉。如果过程中陈婉清稍有不满,藤条会落在她手臂上。

    余笙应该讨厌小提琴才对。但这个让她童年痛不欲生的乐器像是一枚嵌在身体内部的弹壳,长年累月后同血肉生长在一起。她对它没有感情,但也没有办法将其取出。

    余笙的目光突然瞥见柜子上一个包。

    她想起来了,为什么她以前会记得自己的生日。因为余正嵘每一年都会准时送她生日礼物,但今年没有。

    那个去年才来到她手里的爱马仕水泥灰的Kelly Doll瞪大眼睛,发出无声的笑。

    胃里一股翻江倒海的难受。

    余笙放下琴,冲进卫生间,蹲在地上抱着马桶狂吐。

    周衍看见书房里窜出一个人影,像是一阵风。紧接着卫生间里传来呕吐声,冲水声,归于安静。

    他站起来,去厨房接了杯温水,敲响门:“余笙,你还好吗?”

    门被打开,余笙的脸色苍白,胃里吐得只剩残留的胃酸,看到周衍手里的水杯。

    “谢谢。”

    余笙想,她可能需要花上一段时间才能习惯家里还有第二个人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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