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番外章)
他们的今生是被戏弄的一生。
歌呗以前就在千禾城居住,千禾城在苍介当上城主以前,虽然不如现在这么的繁华,但是也是这片远近闻名的繁华大城池。
歌剧是当时才将将从远渡重洋而来的新鲜玩意儿,了解的人并不多,喜欢的人就更少了。
而歌呗12岁时当时就被一个痴迷于歌剧的大名看上了,大名自己有财有力,搭建了这附近的第一个歌剧院——千禾歌剧院。
于是她就在这个歌剧院度过了她的少年时期,对她来说,被自己父母卖掉时能被大名看中买回来,在这个地方学习歌剧表演,而不是被买进风俗馆,真的是太幸运了。
这个歌剧院就是她的家,大名就是她的家人,她甚至在心里悄悄地幻想过大名就是她的父亲。
歌剧院慢慢成型,剧组人员也慢慢完善。
在她14岁的时候,出演了她人生中的第一部歌剧。她在剧中饰演一个谋杀了自己未婚夫的富家小姐。她记得自己第一次站在舞台上看见下面坐满了人,那些人的目光随着灯光移动到自己身上,那么专注的注视着自己,倾听着自己的歌声。她喜欢看大家眼里赞赏的眼神,专注的样子,倾听自己歌声的享受。
然而在她17岁那年,剧组来了一个新的女孩子。
那个女孩子是从她从未听过的远方留学过来的,有着最闪耀的金发,最白皙的皮肤,最特别的蓝色眼睛和最恶劣的性格。
她曾听大名和这个女孩儿交谈过,用她根本听不懂的语言。她也曾偷偷憧憬过这个天使一般的女孩儿,然而却是那个女孩子在听过她歌唱之后对她露出了恶魔的獠牙。
后来要在两人中选一名作为女主角,虽然最后大名还是选择了她作为新剧的女主角,但却和这个女孩儿有了首尾。这个女孩儿一下子从演员变成了这个剧院的老板娘。于是她也从受人追捧女主角变成了剧院里为了讨好老板娘被众人排挤欺负的女主角。
就这样煎熬了又一年,有一天,在一个剧组成员喝了酒想要对她施暴时,其他的人却视若无睹,仿佛他们曾经在一起工作排练的时光都不存在一般,一个个淡然自若地从她身边经过,最后走过她身旁的,是她曾偷偷视其为父的大名和他怀孕的小妻子。小妻子走过时看了她一眼,那一眼很复杂,有骄傲,嘲笑,不屑,恶毒,疯狂。
她的心死在了那个夜晚。
她奋力反抗,不知道摸到了什么,在朝人砸下去后,那个男人直接软到在她身上,她推开那个男人,坐起来一看,看到的就是男人瞪大的眼睛和头上被修补道具用的榔锤砸出来的伤口。
鲜血从男人的头上流出,流到她的腿上,黏腻的鲜血顺着她皮肤往下,滴落在地上,汇起一小滩血洼。腥臭的味道萦绕在鼻尖。
她就那样呆呆的坐了一个晚上,第二天被过来排练的工作人员发现。
于是她被送进了牢狱,期间有一次吃了送来的饭菜,第二天就再也说不出话了。
当时红极一时的欢歌小姐,成了牢狱中无人问津的邋遢哑女。
最后的最后,她曾经视其为父的男人将她带出了牢狱,给了她一些钱,让她从此以后离开这个地方。说完转身就走了,眼神里没有当年看她表演时的痴迷。
也是,现在已经不能唱了。
欢歌没有往哪儿去,她反而在这个繁华的千禾城里找了个地方,决定结束自己这可笑的一生。然后就遇见了那个男人,那个穿着纯黑色礼服的男孩儿,像是14,15岁大,短发是最纯正的如墨一般的黑色,眼眸里有她不曾见过的红色凶光。
“怨恨么?想要复仇么?”
她听见那个男孩子发出稚嫩又成熟的怪异声音。
她瘫坐在地上,仰望着那个男孩儿。像是被蛊惑一般,她点了点头。
“那就接受我的力量吧。”
听见男孩儿这么说了一句话,再醒来时,她已经不在千禾城了,而是一个陌生的城市,周围的人都已经变成了尸体。她却闻着很香。
可笑的是,她第一次清楚了解到自己的血鬼术的时候,竟然还是离不开歌剧。
她的血鬼术是可以通过唱歌将人拉入幻境。最开始幻境时间短暂,而且非常的简单,容易被识破。
后来她吃的人越来越多了,血鬼术也越来越强大。制造的幻境也越来越容易迷惑世人,让他们沉浸其中然后无知无觉的死去。
有一天晚上,她坐在屋檐上唱歌。这栋房子是附近村庄最出名的旅店,今天住了有三十几个人在店中。
唱着唱着她突然看到一个少年爬上了房顶。少年看起来就和她当初差不多大,十六七岁的年纪。
他没有被她的声音蛊惑,这说明他的心中没有惧怕的事物。
她心里既兴奋又好奇,她对他产生了兴趣,想知道他为什么不害怕,然后再吃了他。
但还没等她开口,少年主动说话了:“你唱的真好听,你的是我听过最好听的声音。”
欢歌愣了一下,然后故意扭曲着自己的脸,让自己脸变成鬼的青灰色,牙齿长出獠牙,“这样我的歌声还好听么?”
没想到少年愣住之后,声音竟然更加兴奋了:“你不是人吗?你是什么是地狱使么?”
说完又停了一下,然后又问到“是我今天要死了,你来带我走的么?”
欢歌没想到少年居然是这个反应,也不害怕自己的这个样子,心里有了异样的感觉。算了,在他死之前也让他好好娱乐一下我。
于是欢歌说到:“是啊,你的寿命到今天就截止了,今天晚上的午夜时分,你就要告别你的父母和朋友,随我一起去地狱了。”
“原来我死了会下地狱啊。”少年感慨一声,对自己今晚就要去世毫无惧怕,“那你会陪我一起去么?去了之后我还能见你吗?”少年又接连问道。
“会是会……”欢歌被少年的反应弄懵了,他都不害怕的么?
“那我就放心了,我还想听你唱歌呢!”少年听见欢歌说会和他一起,又恢复成笑眯眯的样子,甚至还往欢歌这边走了几步,在欢歌身边坐下了。
他转头望向欢歌,“能再唱一首歌么?”
欢歌一时竟不知如何回答他,只得生硬地说了句,“不行。”便从房顶跃走了。
少年托着腮,遗憾地看着飞走的地狱使,竟然连拉走他的魂魄也忘记了呢。不过好像魂也已经被她勾走了。
不知想到了什么,少年眉眼弯弯,接着坐在房顶看月亮,想等等看那个害羞的地狱使会不会回来。
欢歌跃走之后也觉得自己好像不对劲,自己为什么要走,都没吃到东西。不过等她缓过神来已经是第二天了。
第二天晚上的时候,她神使鬼差的又去那家旅店,唱起了另一首歌,心里默默决定无论等会儿少年说什么,她都会杀了他,然后吃掉他。
没想到循声而来的少年什么也没说,径直坐到她旁边听她唱歌。只是距离又近了几分。
接连几天,一个人静静地听,一个人轻轻地唱。
待到第五天,这时候两人已经是肩挨着肩坐着了,少年对欢歌说:“地狱使,我明天就要随商队回城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欢歌一顿,还是说到:“欢歌。”
又问到:“你的城在哪儿”
没想到少年却说出了她许久不曾忆起的那座城——千禾城。
对欢歌来说,千禾城这座城是她所有回忆的聚集。
在她清醒以来的这些年里,不是没有想过回去。但却也怕遇上那些熟悉的人,她会毫不犹豫的杀了他们吧?可是杀了他们,作为人的自己是不是就不存在了?
不过现在自己也不是人了啊···
“欢歌桑。”少年突然叫道。
欢歌陷在纠结中,一时没反应过来有人在叫自己,她已经很久没有听见有人叫自己名字了。
“嗯?”
“欢歌桑要和我一起走吗?”少年极力相邀到。
一起?去哪儿?回到千禾城吗?
“欢歌桑太有魅力了,声音太美了。”少年说着转过头来看着欢歌。
皎皎月光下,少年的眼睛像是夜晚的大海一般,涌起阵阵温柔的潮波,倒影着最美的月亮和点点星光。
欢歌怔怔地看着他,手不由自主的绞紧。
她偏过头去,“我不是人。”
“我知道。”
“我也不是勾魂的地狱使。”
“我知道。”
“我···我,我以人为食···”欢歌终于说出了这句话,仿佛等到自己的刑罚一般,说道:“我是鬼。吃人的鬼。”
“我知道。”
少年的声音还是轻轻地,声音里不见颤抖,甚至平静的有点温柔。
他看着欢歌侧过去的脸,他知道欢歌觉得自己很难堪。他却觉得有魅力极了!
欢歌听到少年的回答,猛然侧过头来,眼睛里却有着愤怒:“你知道?!”
“你一直知道?你一直在骗我?!”
欢歌将少年扑倒在地,双手交握卡住少年的脖颈,身后的长发无风自扬,身后的洁白的皎月映衬着她纤细的身体。
少年平静的眸子里倒映出她狰狞凶恶的脸。她不由自主的松开了手。
少年咳嗽两声,坐起来,抚摸着欢歌身后的长发。
“我是一名剧作家,所以我一直知道哦。”
“知道这里的晚上经常听见莫名的歌声,知道这里的人总会不知不觉的少一些,知道鬼的存在和流传。”少年的手停在欢歌背脊处。
“从第一天见你我就知道你是鬼了。”少年平静的嗓音让欢歌安静下来,头发也顺从地随着少年的抚摸重新乖顺的贴合在欢歌身后。“但是那又怎么样呢?”
“这个世界,‘吃人’的还少了吗?”少年的嗓音带上了一些讽刺。
“因为一直知道,所以对你的靠近是真的,喜爱是真的,痴迷也是真的。”少年握住了欢歌的手。
因为刚刚想要攻击的欲望,此时欢歌的手还有条条青筋,肤色也不甚白皙,指甲也是难堪丑陋的黑色。
欢歌低头看了看两人的手,有些难堪地想将自己的手抽回来,却被少年紧紧拉住了,“所以不管欢歌是什么,是什么样子,我都是真的喜爱你。”
欢歌的耳朵泛起红色,眼睛也开始四处乱飘。她不明白自己现在的感觉是什么,这么多年来,这是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
最后欢歌还是随着少年回了千禾城。
因为不能晒到阳光,所以他们坐着箱式的四乘马车回了千禾城。
少年家是非常有名的富户,但是到他这一代,已是独木一支,这次回家,就是为了继承父亲的名誉和家业。
少年将欢歌安置在自己家里,诺大的院子只有他们两个人。
此时已经距离千禾剧院建立有三十多年,当初意气风发的大名和美丽婀娜的小妻子已变成满脸皱纹的夫妇,褶皱里都是生活的疾苦,千禾剧院因为经营不善,看客逐年减少,早就低价售出,现在也是一栋破破烂烂的建筑。
在欢歌随着少年回千禾城的第十年,已经变成青年的少年将这座剧院重新改建修缮,当做礼物送给了欢歌。于是歌呗成了她的新名字,她的人生再次从这座剧院重启。
最开始只是表演给他一个人看。后来发现歌呗有些遗憾的眼神,已经当上城主的椎名苍介开始售卖千禾剧院的票。但其实整个剧院只有两个人,歌呗和椎名苍介。
所有呈现的剧目都是歌呗将观众以幻境的方式带入她的歌剧表演中,每一场剧都是歌呗的独角戏。所有的灯光效果都是她的幻境,如果没中幻术的人走进来,就是所有人在漆黑一片的剧院中看着一个人的表演。
歌呗不想有那些跑台人员,不想有苍介以外的男主角,不想和那些不知所谓的人一起表演他们最爱的歌剧。
于是,两人就这样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年,后来的几年里,歌呗红透了这座城。城门口有售卖她画像的小摊贩,有一大堆慕名而来看她表演的人。千禾丸旅店就是专为这些人建立的。
而苍介也借着城主的便利,为她收集吃食。
太有名的突然消失不行,失踪案太多不行。这么多年,她每天都能进食,有的是走失的孩子,有的是私奔的男女,有的是从外面买回的仆人,有的是从其他地方来的外来人···
不知不觉她就被大人传召,成了下弦二,能力也变得越来越强大。
她曾以为可以一直这样过下去的,知道苍介老死的那天,她也会重新回到阳光下,和他一起下地狱。
他们做好了这样的准备。
而这次,当她在舞台上感受到那个气场强大的女孩儿时,她知道可能危险来了。但是这部剧,包含着她对苍介的感情,她想完美的演完它。所以她将那个女孩儿拖入了另一个幻境,让她直面自己内心的恐惧。没想到在最后一幕的时候,那个女孩儿竟然挣脱了幻境。
她感受到了危险,看了一眼在最前排中间坐着的苍介,她擦掉了嘴角的血,在结束的第一时间离开了剧院。这是她第一次没有做苍介的车离开。
当那一刀携带着恐怖的气息挥下时,她已经预料到了自己的未来。能最后在苍介的书房里消散,她觉得她可以安心地去往地狱受刑了。
下一刻,苍介却死在了她的面前。
她知道,这是神明的报复来了,可是为什么要让苍介挡在她的面前,为什么要让苍介死在她的面前呢?这是对她吃了那么多人的惩罚吗?
她的一生,是从和苍介相遇的那一刻开始的,所以她叫歌呗。因为歌唱,因为歌剧而相遇,他们约定了要一直为他歌唱的。
虽然不是最好的时间,她却遇到了最好的人。
只希望来生,如果能再相遇,让我再为你唱吧,苍介。
我爱你。
歌呗以前就在千禾城居住,千禾城在苍介当上城主以前,虽然不如现在这么的繁华,但是也是这片远近闻名的繁华大城池。
歌剧是当时才将将从远渡重洋而来的新鲜玩意儿,了解的人并不多,喜欢的人就更少了。
而歌呗12岁时当时就被一个痴迷于歌剧的大名看上了,大名自己有财有力,搭建了这附近的第一个歌剧院——千禾歌剧院。
于是她就在这个歌剧院度过了她的少年时期,对她来说,被自己父母卖掉时能被大名看中买回来,在这个地方学习歌剧表演,而不是被买进风俗馆,真的是太幸运了。
这个歌剧院就是她的家,大名就是她的家人,她甚至在心里悄悄地幻想过大名就是她的父亲。
歌剧院慢慢成型,剧组人员也慢慢完善。
在她14岁的时候,出演了她人生中的第一部歌剧。她在剧中饰演一个谋杀了自己未婚夫的富家小姐。她记得自己第一次站在舞台上看见下面坐满了人,那些人的目光随着灯光移动到自己身上,那么专注的注视着自己,倾听着自己的歌声。她喜欢看大家眼里赞赏的眼神,专注的样子,倾听自己歌声的享受。
然而在她17岁那年,剧组来了一个新的女孩子。
那个女孩子是从她从未听过的远方留学过来的,有着最闪耀的金发,最白皙的皮肤,最特别的蓝色眼睛和最恶劣的性格。
她曾听大名和这个女孩儿交谈过,用她根本听不懂的语言。她也曾偷偷憧憬过这个天使一般的女孩儿,然而却是那个女孩子在听过她歌唱之后对她露出了恶魔的獠牙。
后来要在两人中选一名作为女主角,虽然最后大名还是选择了她作为新剧的女主角,但却和这个女孩儿有了首尾。这个女孩儿一下子从演员变成了这个剧院的老板娘。于是她也从受人追捧女主角变成了剧院里为了讨好老板娘被众人排挤欺负的女主角。
就这样煎熬了又一年,有一天,在一个剧组成员喝了酒想要对她施暴时,其他的人却视若无睹,仿佛他们曾经在一起工作排练的时光都不存在一般,一个个淡然自若地从她身边经过,最后走过她身旁的,是她曾偷偷视其为父的大名和他怀孕的小妻子。小妻子走过时看了她一眼,那一眼很复杂,有骄傲,嘲笑,不屑,恶毒,疯狂。
她的心死在了那个夜晚。
她奋力反抗,不知道摸到了什么,在朝人砸下去后,那个男人直接软到在她身上,她推开那个男人,坐起来一看,看到的就是男人瞪大的眼睛和头上被修补道具用的榔锤砸出来的伤口。
鲜血从男人的头上流出,流到她的腿上,黏腻的鲜血顺着她皮肤往下,滴落在地上,汇起一小滩血洼。腥臭的味道萦绕在鼻尖。
她就那样呆呆的坐了一个晚上,第二天被过来排练的工作人员发现。
于是她被送进了牢狱,期间有一次吃了送来的饭菜,第二天就再也说不出话了。
当时红极一时的欢歌小姐,成了牢狱中无人问津的邋遢哑女。
最后的最后,她曾经视其为父的男人将她带出了牢狱,给了她一些钱,让她从此以后离开这个地方。说完转身就走了,眼神里没有当年看她表演时的痴迷。
也是,现在已经不能唱了。
欢歌没有往哪儿去,她反而在这个繁华的千禾城里找了个地方,决定结束自己这可笑的一生。然后就遇见了那个男人,那个穿着纯黑色礼服的男孩儿,像是14,15岁大,短发是最纯正的如墨一般的黑色,眼眸里有她不曾见过的红色凶光。
“怨恨么?想要复仇么?”
她听见那个男孩子发出稚嫩又成熟的怪异声音。
她瘫坐在地上,仰望着那个男孩儿。像是被蛊惑一般,她点了点头。
“那就接受我的力量吧。”
听见男孩儿这么说了一句话,再醒来时,她已经不在千禾城了,而是一个陌生的城市,周围的人都已经变成了尸体。她却闻着很香。
可笑的是,她第一次清楚了解到自己的血鬼术的时候,竟然还是离不开歌剧。
她的血鬼术是可以通过唱歌将人拉入幻境。最开始幻境时间短暂,而且非常的简单,容易被识破。
后来她吃的人越来越多了,血鬼术也越来越强大。制造的幻境也越来越容易迷惑世人,让他们沉浸其中然后无知无觉的死去。
有一天晚上,她坐在屋檐上唱歌。这栋房子是附近村庄最出名的旅店,今天住了有三十几个人在店中。
唱着唱着她突然看到一个少年爬上了房顶。少年看起来就和她当初差不多大,十六七岁的年纪。
他没有被她的声音蛊惑,这说明他的心中没有惧怕的事物。
她心里既兴奋又好奇,她对他产生了兴趣,想知道他为什么不害怕,然后再吃了他。
但还没等她开口,少年主动说话了:“你唱的真好听,你的是我听过最好听的声音。”
欢歌愣了一下,然后故意扭曲着自己的脸,让自己脸变成鬼的青灰色,牙齿长出獠牙,“这样我的歌声还好听么?”
没想到少年愣住之后,声音竟然更加兴奋了:“你不是人吗?你是什么是地狱使么?”
说完又停了一下,然后又问到“是我今天要死了,你来带我走的么?”
欢歌没想到少年居然是这个反应,也不害怕自己的这个样子,心里有了异样的感觉。算了,在他死之前也让他好好娱乐一下我。
于是欢歌说到:“是啊,你的寿命到今天就截止了,今天晚上的午夜时分,你就要告别你的父母和朋友,随我一起去地狱了。”
“原来我死了会下地狱啊。”少年感慨一声,对自己今晚就要去世毫无惧怕,“那你会陪我一起去么?去了之后我还能见你吗?”少年又接连问道。
“会是会……”欢歌被少年的反应弄懵了,他都不害怕的么?
“那我就放心了,我还想听你唱歌呢!”少年听见欢歌说会和他一起,又恢复成笑眯眯的样子,甚至还往欢歌这边走了几步,在欢歌身边坐下了。
他转头望向欢歌,“能再唱一首歌么?”
欢歌一时竟不知如何回答他,只得生硬地说了句,“不行。”便从房顶跃走了。
少年托着腮,遗憾地看着飞走的地狱使,竟然连拉走他的魂魄也忘记了呢。不过好像魂也已经被她勾走了。
不知想到了什么,少年眉眼弯弯,接着坐在房顶看月亮,想等等看那个害羞的地狱使会不会回来。
欢歌跃走之后也觉得自己好像不对劲,自己为什么要走,都没吃到东西。不过等她缓过神来已经是第二天了。
第二天晚上的时候,她神使鬼差的又去那家旅店,唱起了另一首歌,心里默默决定无论等会儿少年说什么,她都会杀了他,然后吃掉他。
没想到循声而来的少年什么也没说,径直坐到她旁边听她唱歌。只是距离又近了几分。
接连几天,一个人静静地听,一个人轻轻地唱。
待到第五天,这时候两人已经是肩挨着肩坐着了,少年对欢歌说:“地狱使,我明天就要随商队回城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欢歌一顿,还是说到:“欢歌。”
又问到:“你的城在哪儿”
没想到少年却说出了她许久不曾忆起的那座城——千禾城。
对欢歌来说,千禾城这座城是她所有回忆的聚集。
在她清醒以来的这些年里,不是没有想过回去。但却也怕遇上那些熟悉的人,她会毫不犹豫的杀了他们吧?可是杀了他们,作为人的自己是不是就不存在了?
不过现在自己也不是人了啊···
“欢歌桑。”少年突然叫道。
欢歌陷在纠结中,一时没反应过来有人在叫自己,她已经很久没有听见有人叫自己名字了。
“嗯?”
“欢歌桑要和我一起走吗?”少年极力相邀到。
一起?去哪儿?回到千禾城吗?
“欢歌桑太有魅力了,声音太美了。”少年说着转过头来看着欢歌。
皎皎月光下,少年的眼睛像是夜晚的大海一般,涌起阵阵温柔的潮波,倒影着最美的月亮和点点星光。
欢歌怔怔地看着他,手不由自主的绞紧。
她偏过头去,“我不是人。”
“我知道。”
“我也不是勾魂的地狱使。”
“我知道。”
“我···我,我以人为食···”欢歌终于说出了这句话,仿佛等到自己的刑罚一般,说道:“我是鬼。吃人的鬼。”
“我知道。”
少年的声音还是轻轻地,声音里不见颤抖,甚至平静的有点温柔。
他看着欢歌侧过去的脸,他知道欢歌觉得自己很难堪。他却觉得有魅力极了!
欢歌听到少年的回答,猛然侧过头来,眼睛里却有着愤怒:“你知道?!”
“你一直知道?你一直在骗我?!”
欢歌将少年扑倒在地,双手交握卡住少年的脖颈,身后的长发无风自扬,身后的洁白的皎月映衬着她纤细的身体。
少年平静的眸子里倒映出她狰狞凶恶的脸。她不由自主的松开了手。
少年咳嗽两声,坐起来,抚摸着欢歌身后的长发。
“我是一名剧作家,所以我一直知道哦。”
“知道这里的晚上经常听见莫名的歌声,知道这里的人总会不知不觉的少一些,知道鬼的存在和流传。”少年的手停在欢歌背脊处。
“从第一天见你我就知道你是鬼了。”少年平静的嗓音让欢歌安静下来,头发也顺从地随着少年的抚摸重新乖顺的贴合在欢歌身后。“但是那又怎么样呢?”
“这个世界,‘吃人’的还少了吗?”少年的嗓音带上了一些讽刺。
“因为一直知道,所以对你的靠近是真的,喜爱是真的,痴迷也是真的。”少年握住了欢歌的手。
因为刚刚想要攻击的欲望,此时欢歌的手还有条条青筋,肤色也不甚白皙,指甲也是难堪丑陋的黑色。
欢歌低头看了看两人的手,有些难堪地想将自己的手抽回来,却被少年紧紧拉住了,“所以不管欢歌是什么,是什么样子,我都是真的喜爱你。”
欢歌的耳朵泛起红色,眼睛也开始四处乱飘。她不明白自己现在的感觉是什么,这么多年来,这是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
最后欢歌还是随着少年回了千禾城。
因为不能晒到阳光,所以他们坐着箱式的四乘马车回了千禾城。
少年家是非常有名的富户,但是到他这一代,已是独木一支,这次回家,就是为了继承父亲的名誉和家业。
少年将欢歌安置在自己家里,诺大的院子只有他们两个人。
此时已经距离千禾剧院建立有三十多年,当初意气风发的大名和美丽婀娜的小妻子已变成满脸皱纹的夫妇,褶皱里都是生活的疾苦,千禾剧院因为经营不善,看客逐年减少,早就低价售出,现在也是一栋破破烂烂的建筑。
在欢歌随着少年回千禾城的第十年,已经变成青年的少年将这座剧院重新改建修缮,当做礼物送给了欢歌。于是歌呗成了她的新名字,她的人生再次从这座剧院重启。
最开始只是表演给他一个人看。后来发现歌呗有些遗憾的眼神,已经当上城主的椎名苍介开始售卖千禾剧院的票。但其实整个剧院只有两个人,歌呗和椎名苍介。
所有呈现的剧目都是歌呗将观众以幻境的方式带入她的歌剧表演中,每一场剧都是歌呗的独角戏。所有的灯光效果都是她的幻境,如果没中幻术的人走进来,就是所有人在漆黑一片的剧院中看着一个人的表演。
歌呗不想有那些跑台人员,不想有苍介以外的男主角,不想和那些不知所谓的人一起表演他们最爱的歌剧。
于是,两人就这样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年,后来的几年里,歌呗红透了这座城。城门口有售卖她画像的小摊贩,有一大堆慕名而来看她表演的人。千禾丸旅店就是专为这些人建立的。
而苍介也借着城主的便利,为她收集吃食。
太有名的突然消失不行,失踪案太多不行。这么多年,她每天都能进食,有的是走失的孩子,有的是私奔的男女,有的是从外面买回的仆人,有的是从其他地方来的外来人···
不知不觉她就被大人传召,成了下弦二,能力也变得越来越强大。
她曾以为可以一直这样过下去的,知道苍介老死的那天,她也会重新回到阳光下,和他一起下地狱。
他们做好了这样的准备。
而这次,当她在舞台上感受到那个气场强大的女孩儿时,她知道可能危险来了。但是这部剧,包含着她对苍介的感情,她想完美的演完它。所以她将那个女孩儿拖入了另一个幻境,让她直面自己内心的恐惧。没想到在最后一幕的时候,那个女孩儿竟然挣脱了幻境。
她感受到了危险,看了一眼在最前排中间坐着的苍介,她擦掉了嘴角的血,在结束的第一时间离开了剧院。这是她第一次没有做苍介的车离开。
当那一刀携带着恐怖的气息挥下时,她已经预料到了自己的未来。能最后在苍介的书房里消散,她觉得她可以安心地去往地狱受刑了。
下一刻,苍介却死在了她的面前。
她知道,这是神明的报复来了,可是为什么要让苍介挡在她的面前,为什么要让苍介死在她的面前呢?这是对她吃了那么多人的惩罚吗?
她的一生,是从和苍介相遇的那一刻开始的,所以她叫歌呗。因为歌唱,因为歌剧而相遇,他们约定了要一直为他歌唱的。
虽然不是最好的时间,她却遇到了最好的人。
只希望来生,如果能再相遇,让我再为你唱吧,苍介。
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