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长得和杨叔一样的东西
这个灵童一定有什么手段,我不相信这个世上有鬼!
姜明刚打算去,突然看到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孩拿着一张地图在看。
姜明诧异道:“大太爷??”
是的,姜明的老祖宗姜元有个儿子,叫做姜之洲。
按照辈分来说,算是姜明的太爷?
姜之洲漫不经心的抬眼看了一下姜明,又继续看他的地图。
难道灵童就是这位会缩骨功的百岁老人?
姜之洲你闲着没事冒充灵童愚弄小镇居民做什么?
难道是穷困潦倒,你作为百岁老人伪装成儿童就能再就业?
所以你坑蒙拐骗只为了一点钱财吗?
生活如此困苦的大爷,作为他的亲戚,姜明深感同情。
于是她坐过去,委婉的说:“叫你大太爷别人肯定以为我是神经病。”
没错,姜之洲坐在馄饨摊子上,周围还有几个人也在吃馄饨。
姜明刚才叫姜之洲大太爷的时候,诸位的馄饨差点喷出来。
虽然这个小姑娘年纪也不大,但是貌似有十几岁,而这个小孩,好像才十岁?
难道……莫非……小姑娘是神经病?
诸位用一种同情的、感慨的、悲伤的眼神看着姜明。
姜明对姜之洲道:“所以我还是叫你叔叔好了,以后你就是我亲叔叔,虽然你的辈分大那么一点。”
姜之洲依旧专心看他的地图,一边看一边做笔记,念叨着:“西川国遗址应该就是现在的花音城,那么人鱼冢一定在花音城,花音城位于西北,怎么去呢?”
姜明又道:“叔叔,我知道你的生活非常的困苦,一个人孤孤单单,形单影只,吃了这顿没下顿,只能喝西北风,但我们姜家的人,就是穷,也要穷的有骨气!”
姜之洲看着地图,陷入了沉思,也不知他在想什么。
姜明惋惜的摇了摇头,道:“就说我吧,我最穷的时候,我宁愿借钱都不会坑蒙拐骗,……等等,我借重兄的钱好像还一文钱没还……不对,重兄好像失忆了,他应该不记得我有欠他很多很多钱……等等,这不是重点!!叔叔,我要说的话意思你懂吗?”
姜之洲依旧在沉思。
姜明又道:“叔叔,你要是实在没钱,可以找我借,虽然你骗过我,坑过我,利用过我,但我们是血浓于水的好叔侄啊!以后你的钱就是我的钱,我的钱……咳咳,我的钱是谁的钱不重要!我的意思叔叔你懂了吗?”
姜明抓住姜之洲的双手,殷切的把他看着。
姜之洲有一股想要打死姜明的冲动,死丫头,能不能不要在我耳边嗡嗡嗡!!
他艰难的挤出一个微笑,心中只想打发走姜明,道:“我懂。”
姜明激动的看着姜之洲,道:“叔叔,你终于答应我了,叔叔你真好!那你快把骗人家的钱还回去啊。”
姜之洲再也忍不住了,骂道:“还你个头!!滚!”
姜之洲一边掀桌,一边气的一脚踹在姜明身上,把姜明踹的滚了好几滚。
姜明满心委屈:不还就不还,打人家做什么?
“叔叔叔叔!不还也就算了,但是你能不能告诉我刚才天命宫的人来找你做什么?”姜明捂着被踹的肚子,艰难的问。
姜之洲倒是反问:“天命宫的人为什么要找我?我又没做坏事,他们要找也会找那位灵童啊。”
姜明一脸疑惑,越问越好奇,“你不是灵童吗?”
“不是啊!”
姜明:“……”
姜明明白什么,立刻转身而走,姜之洲叫住她,“喂,你干什么去?”
姜明说:“我去找那位灵童。”
“哦,你找不到了,她刚才应该被天命宫的人带走了。”姜之洲似乎住在这个小镇有一阵时间了,他对这里的事情有点熟悉。
姜国姜之洲的叙述,姜明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前一阵子确实来了个灵童,这个灵童似乎是西域小美人,瞳孔蓝色的,头发也是茶色的,皮肤白的像是雪一样,嘴唇红的像血,又瘦又小,十一二岁的样子,小巧玲珑,简直是仙女啊。
姜明:“叔叔你这么描述西域小女孩会不会有点不妥当啊,您别忘了您一百多岁啊,你想老牛吃嫩草吗?”
“闭嘴。”
西域女孩外貌其实可以打十分,但姜之洲只给她打九分,因为西域女孩少一只脚,眼睛也少一只。西域女孩虽然命途多舛,但身残志坚,前些时候便来到了这个小镇子,给人家算卦谋生。
别人都说这位西域女孩是活神仙,是灵媒,她不仅可以给人算八字,还能让人跟死去的人对话。
本来这么邪乎的事情也不会引得天命宫的人出动,但前些时间,这位灵童西域女孩又惹祸了。
镇子里有个大叔叫做杨啸,大家都称呼他为杨叔,三十年前,杨叔年轻的时候,曾经跟着一个大部队去漠北淘金,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三五十人的淘金部队全部失踪,只有杨叔一人回来了。
杨叔说,他们在漠北遇到了黄土雨,除了他,别的人都被卷进风沙里了。
姜明:“黄土雨?这不就是遇到沙尘暴,别人都死了嘛!为什么你说是不知道发生什么?”
姜之洲说:“因为回来的不是杨叔!那是一个长得和杨叔一样的东西!他说的话,不可信!三十年前,我见过杨叔,那时候他还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孩子,一脸天真浪漫。淘金过后,回来的人不是杨叔。”
具体那里不一样,姜之洲也说不上来。
他只知道回来的杨叔身上散发出一股独特的臭味。
是他很熟悉很熟悉的臭味。
尸臭。
只有长期浸淫在死人堆里才有可能发出那么浓郁的尸臭。
再或者……杨叔吃了死人肉……
不然,无法解释他身上为什么会有那么一股浓郁的尸臭……
杨叔回来之后,除了性情大变,身上多了一种气味,别的都没什么改变,照样娶妻生子。
后来,杨叔去找这位西域女孩,想要这位西域女孩帮他算一下他的不死药被谁偷走了,也不知道这位灵童跟他说了什么,他神色紧张,匆匆就回去了。
当晚,他便把他的妻子和两位女儿一位儿子全部绑起来,挨个逼问是不是你偷走了我的不死药,不是简单的那种逼问,是问不出来就吃了他们。
杨叔像是野兽一样,疯狂的啃食自己的妻儿,最小的女儿凄厉的叫着,看着平时和蔼的父亲满嘴血污,然后那个小女儿吓傻了,整个人都疯疯癫癫。
由于动静太大,邻居们就跑过来看,结果,满屋子狼藉,尸横遍野,碎肉骨屑到处都是,血几乎染红了所有地砖。
撞开门的时候,杨叔还拿着鲜血淋漓的菜刀,架在最小的小女儿脖子上,刚要砍下去,就听到尖锐的尖叫!
年纪大的邻居双手颤抖,满脸惊恐,当场就吓死了。
满身是血的杨叔见到邻居立刻丢下菜刀,撞开两位邻居,然后逃走了。
小女儿跪地大哭,从此疯疯癫癫。
没人知道杨叔去哪了,天命宫的人以及官府的人,都在追拿杨叔。
天命宫的人没追到杨叔,就把灵童抓走了。
如今,灵童落在天命宫的人手中。
姜明心中寻思:灵童那么关键的人证落到了天命宫手中,看来是时候要去一趟天命宫了。
这杨叔去的漠北会不会和西川国有关系?
还有不死药?究竟是什么?难道真的有不死药?
荒谬!
怎么可能真的有不死药?
姜之洲又想做什么?看漠北地图他是想干嘛?
姜明漫不经心的看了姜之洲一眼。
姜之洲的话不能全信,他的话就算都是真的,那么他也绝对有些事情没说完全!
先去查一下蜂蜜脚印,看看天命宫的人都去过什么地方,不然待会儿蜂蜜干了,那就不好查了。
于是姜明就又立刻起身,接着跟踪她的蜂蜜脚印。
果然,蜂蜜脚印是通向灵童住所的。
这小楼是人去楼空,看来天命宫的人真的把灵童抓走了。
不过这灵童确实是一只脚,因为所有的鞋子都只有一只。衣柜里衣服都是那种十一二岁的衣服,灵童看来是一个不太爱打扮的小姑娘,她的衣服都是那种中规中矩的款式,甚至有点像是男装。
灵童应该也有点武功在手,因为姜明看到了剑鞘以及两斤梅花镖。
灵童的闺房居然没有一只铜镜,也没有任何姻脂水粉,地上不是臭袜子就是瓜皮果壳,看来这灵童不拘小节且不爱卫生啊。
袜子也是一只,这灵童要是能穿两只袜子,臭袜子乱扔的话,估计她的闺房就不能下脚了,整个一大型垃圾场啊。
出了灵童脏乱差的闺房之后,姜明又跟着脚印走。走了半天,姜明心中奇怪,怎么脚印不见了?
糟糕!
不会是有人发现他们脚底被涂了蜂蜜吧!
要是我发现我的鞋底被涂蜂蜜,我肯定守株待兔,你想根据我的脚印查看我去什么地方,那么你的终点肯定是我现在在的地方。
姜明想通这一点,顿时有点毛骨悚然,事不宜迟,赶紧走,被人发现了,要是那人心狠一点,这荒郊野岭了,说不定月黑风高他会直接杀人分尸……
姜明刚打算去,突然看到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孩拿着一张地图在看。
姜明诧异道:“大太爷??”
是的,姜明的老祖宗姜元有个儿子,叫做姜之洲。
按照辈分来说,算是姜明的太爷?
姜之洲漫不经心的抬眼看了一下姜明,又继续看他的地图。
难道灵童就是这位会缩骨功的百岁老人?
姜之洲你闲着没事冒充灵童愚弄小镇居民做什么?
难道是穷困潦倒,你作为百岁老人伪装成儿童就能再就业?
所以你坑蒙拐骗只为了一点钱财吗?
生活如此困苦的大爷,作为他的亲戚,姜明深感同情。
于是她坐过去,委婉的说:“叫你大太爷别人肯定以为我是神经病。”
没错,姜之洲坐在馄饨摊子上,周围还有几个人也在吃馄饨。
姜明刚才叫姜之洲大太爷的时候,诸位的馄饨差点喷出来。
虽然这个小姑娘年纪也不大,但是貌似有十几岁,而这个小孩,好像才十岁?
难道……莫非……小姑娘是神经病?
诸位用一种同情的、感慨的、悲伤的眼神看着姜明。
姜明对姜之洲道:“所以我还是叫你叔叔好了,以后你就是我亲叔叔,虽然你的辈分大那么一点。”
姜之洲依旧专心看他的地图,一边看一边做笔记,念叨着:“西川国遗址应该就是现在的花音城,那么人鱼冢一定在花音城,花音城位于西北,怎么去呢?”
姜明又道:“叔叔,我知道你的生活非常的困苦,一个人孤孤单单,形单影只,吃了这顿没下顿,只能喝西北风,但我们姜家的人,就是穷,也要穷的有骨气!”
姜之洲看着地图,陷入了沉思,也不知他在想什么。
姜明惋惜的摇了摇头,道:“就说我吧,我最穷的时候,我宁愿借钱都不会坑蒙拐骗,……等等,我借重兄的钱好像还一文钱没还……不对,重兄好像失忆了,他应该不记得我有欠他很多很多钱……等等,这不是重点!!叔叔,我要说的话意思你懂吗?”
姜之洲依旧在沉思。
姜明又道:“叔叔,你要是实在没钱,可以找我借,虽然你骗过我,坑过我,利用过我,但我们是血浓于水的好叔侄啊!以后你的钱就是我的钱,我的钱……咳咳,我的钱是谁的钱不重要!我的意思叔叔你懂了吗?”
姜明抓住姜之洲的双手,殷切的把他看着。
姜之洲有一股想要打死姜明的冲动,死丫头,能不能不要在我耳边嗡嗡嗡!!
他艰难的挤出一个微笑,心中只想打发走姜明,道:“我懂。”
姜明激动的看着姜之洲,道:“叔叔,你终于答应我了,叔叔你真好!那你快把骗人家的钱还回去啊。”
姜之洲再也忍不住了,骂道:“还你个头!!滚!”
姜之洲一边掀桌,一边气的一脚踹在姜明身上,把姜明踹的滚了好几滚。
姜明满心委屈:不还就不还,打人家做什么?
“叔叔叔叔!不还也就算了,但是你能不能告诉我刚才天命宫的人来找你做什么?”姜明捂着被踹的肚子,艰难的问。
姜之洲倒是反问:“天命宫的人为什么要找我?我又没做坏事,他们要找也会找那位灵童啊。”
姜明一脸疑惑,越问越好奇,“你不是灵童吗?”
“不是啊!”
姜明:“……”
姜明明白什么,立刻转身而走,姜之洲叫住她,“喂,你干什么去?”
姜明说:“我去找那位灵童。”
“哦,你找不到了,她刚才应该被天命宫的人带走了。”姜之洲似乎住在这个小镇有一阵时间了,他对这里的事情有点熟悉。
姜国姜之洲的叙述,姜明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前一阵子确实来了个灵童,这个灵童似乎是西域小美人,瞳孔蓝色的,头发也是茶色的,皮肤白的像是雪一样,嘴唇红的像血,又瘦又小,十一二岁的样子,小巧玲珑,简直是仙女啊。
姜明:“叔叔你这么描述西域小女孩会不会有点不妥当啊,您别忘了您一百多岁啊,你想老牛吃嫩草吗?”
“闭嘴。”
西域女孩外貌其实可以打十分,但姜之洲只给她打九分,因为西域女孩少一只脚,眼睛也少一只。西域女孩虽然命途多舛,但身残志坚,前些时候便来到了这个小镇子,给人家算卦谋生。
别人都说这位西域女孩是活神仙,是灵媒,她不仅可以给人算八字,还能让人跟死去的人对话。
本来这么邪乎的事情也不会引得天命宫的人出动,但前些时间,这位灵童西域女孩又惹祸了。
镇子里有个大叔叫做杨啸,大家都称呼他为杨叔,三十年前,杨叔年轻的时候,曾经跟着一个大部队去漠北淘金,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三五十人的淘金部队全部失踪,只有杨叔一人回来了。
杨叔说,他们在漠北遇到了黄土雨,除了他,别的人都被卷进风沙里了。
姜明:“黄土雨?这不就是遇到沙尘暴,别人都死了嘛!为什么你说是不知道发生什么?”
姜之洲说:“因为回来的不是杨叔!那是一个长得和杨叔一样的东西!他说的话,不可信!三十年前,我见过杨叔,那时候他还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孩子,一脸天真浪漫。淘金过后,回来的人不是杨叔。”
具体那里不一样,姜之洲也说不上来。
他只知道回来的杨叔身上散发出一股独特的臭味。
是他很熟悉很熟悉的臭味。
尸臭。
只有长期浸淫在死人堆里才有可能发出那么浓郁的尸臭。
再或者……杨叔吃了死人肉……
不然,无法解释他身上为什么会有那么一股浓郁的尸臭……
杨叔回来之后,除了性情大变,身上多了一种气味,别的都没什么改变,照样娶妻生子。
后来,杨叔去找这位西域女孩,想要这位西域女孩帮他算一下他的不死药被谁偷走了,也不知道这位灵童跟他说了什么,他神色紧张,匆匆就回去了。
当晚,他便把他的妻子和两位女儿一位儿子全部绑起来,挨个逼问是不是你偷走了我的不死药,不是简单的那种逼问,是问不出来就吃了他们。
杨叔像是野兽一样,疯狂的啃食自己的妻儿,最小的女儿凄厉的叫着,看着平时和蔼的父亲满嘴血污,然后那个小女儿吓傻了,整个人都疯疯癫癫。
由于动静太大,邻居们就跑过来看,结果,满屋子狼藉,尸横遍野,碎肉骨屑到处都是,血几乎染红了所有地砖。
撞开门的时候,杨叔还拿着鲜血淋漓的菜刀,架在最小的小女儿脖子上,刚要砍下去,就听到尖锐的尖叫!
年纪大的邻居双手颤抖,满脸惊恐,当场就吓死了。
满身是血的杨叔见到邻居立刻丢下菜刀,撞开两位邻居,然后逃走了。
小女儿跪地大哭,从此疯疯癫癫。
没人知道杨叔去哪了,天命宫的人以及官府的人,都在追拿杨叔。
天命宫的人没追到杨叔,就把灵童抓走了。
如今,灵童落在天命宫的人手中。
姜明心中寻思:灵童那么关键的人证落到了天命宫手中,看来是时候要去一趟天命宫了。
这杨叔去的漠北会不会和西川国有关系?
还有不死药?究竟是什么?难道真的有不死药?
荒谬!
怎么可能真的有不死药?
姜之洲又想做什么?看漠北地图他是想干嘛?
姜明漫不经心的看了姜之洲一眼。
姜之洲的话不能全信,他的话就算都是真的,那么他也绝对有些事情没说完全!
先去查一下蜂蜜脚印,看看天命宫的人都去过什么地方,不然待会儿蜂蜜干了,那就不好查了。
于是姜明就又立刻起身,接着跟踪她的蜂蜜脚印。
果然,蜂蜜脚印是通向灵童住所的。
这小楼是人去楼空,看来天命宫的人真的把灵童抓走了。
不过这灵童确实是一只脚,因为所有的鞋子都只有一只。衣柜里衣服都是那种十一二岁的衣服,灵童看来是一个不太爱打扮的小姑娘,她的衣服都是那种中规中矩的款式,甚至有点像是男装。
灵童应该也有点武功在手,因为姜明看到了剑鞘以及两斤梅花镖。
灵童的闺房居然没有一只铜镜,也没有任何姻脂水粉,地上不是臭袜子就是瓜皮果壳,看来这灵童不拘小节且不爱卫生啊。
袜子也是一只,这灵童要是能穿两只袜子,臭袜子乱扔的话,估计她的闺房就不能下脚了,整个一大型垃圾场啊。
出了灵童脏乱差的闺房之后,姜明又跟着脚印走。走了半天,姜明心中奇怪,怎么脚印不见了?
糟糕!
不会是有人发现他们脚底被涂了蜂蜜吧!
要是我发现我的鞋底被涂蜂蜜,我肯定守株待兔,你想根据我的脚印查看我去什么地方,那么你的终点肯定是我现在在的地方。
姜明想通这一点,顿时有点毛骨悚然,事不宜迟,赶紧走,被人发现了,要是那人心狠一点,这荒郊野岭了,说不定月黑风高他会直接杀人分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