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第二天林夕落起来的时候,李野已经上班去了,虽然李野看起来吊儿郎当的,嘴又贱,但是他在别人眼里却是一个翩翩公子哥,有风度又有责任心的暖男一枚。

    看着餐桌上的那杯牛奶和看起来松松软软的面包,她开始有点认同别人对他的评价了,她拿起面包大力地咬了一口,真甜,是她喜欢的口味。

    林夕落吃饱喝足,百无聊赖地坐在沙发上发着呆,她没几个朋友,唯一的那几个还通通都变成了李野的前女友,因此也与她断了联系。

    林夕落就想不明白了,高中时期的李野是个文文静静的男孩子,按时上课,穿干净的校服,除了她,他好似不会同任何一个人发生矛盾亦或是争吵。

    可大学时期的李野差点让林夕落跌破了眼镜,他变得话多起来,对她也是流里流气,像个流氓,更可恨是,他追过她身边所有要好的同性朋友。

    他曾大张旗鼓地在女生楼下摆蜡烛、唱情歌,只可惜,她从来就不是他的告白对象,明明知道他是个“花心大萝卜”,每段恋情都不会超过三个月,但她的朋友都会忍不住,“飞蛾扑火”也是甘愿。

    帅哥就是帅哥,就算挖了个坑也会有人心甘情愿地跳下去。

    她明明比她们都漂亮,大大的眼眸,长长的睫毛,好看的瓜子脸上有笔挺的鼻子、红润的嘴唇,又白又嫩的皮肤,墨色的头发垂到腰部,风一吹,丝丝晃动,甚是好看。

    用李野的话来说,她有着天使的面庞、蛇蝎的心肠,小时候抢了某个小男孩的糖果,也被他一直记着。

    林夕落走进李野的卧室,拿出了他的笔记本电脑,她已经好久没工作了,再这样混吃等死,她也会鄙视自己的。

    李野晚上回到家的时候,客厅黑漆漆的,没有开灯,他随手摁了下玄关处的开关,屋里瞬间亮堂了起来。

    林夕落抱着笔记本陷在沙发的角落里,蜷缩着双腿,睡得很熟。

    睡着了的林夕落没有了平时嚣张跋扈的模样,灯光洒在她熟睡的眉眼上,整个人都柔和了起来。

    大学时期的林夕落简直就是一坐吃等死的典型,好吃好玩,就是不好学。每次考试都是擦着及格线飞过,亏得她写得一笔好文,也算是中和了她的劣根,大学毕业后她就直接进入了一家杂志社,由最初的写手到现在的金牌编辑,她也算是养活了自己。

    李野抽出了她怀里的笔记本,轻轻地抱起她走进了客房,然后替她盖好被子,关上门离开。

    李野前脚一离开,林夕落就睁开了眼睛,其实在李野打开灯之前她就醒了,装睡的她被李野打横抱在怀里,整颗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第一次,他离她那么近。

    她承认喜欢他,是在大二那年,他和她最好的朋友温韵在一起了,那种心痛到快要窒息的感觉,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她对自己坦白了,却在所有人面前矢口否认,他不喜欢她,她自然也是清楚的。

    随着他女朋友越换越勤,前女友快可以组成“中国女足”的时候,她突然释怀了,最起码,她是以最佳损友的身份陪着他的,不远不近,距离刚刚好。

    时间不等人,他们都不小了,李野似乎玩够了,他居然开始配合着家里人同意相亲。

    有人半开着玩笑,说是要不让他俩凑合着做一对吧,认识那么久,也不用刻意地去培养感情了。

    李野总是一脸嫌弃的回答,他宁愿打一辈子光棍,也不愿意和一只母老虎在一起,林夕落也是相当配合地回击,要和他在一起还不如去死。

    也就因为这样,大家伙都识趣地不再把他们两个拉在一起。

    期间也有人追过林夕落,却都被她粗暴的脾气给吓走了,其实她心很软,只要哄哄她就好,可惜没人愿意揭开她那层“狼皮”。

    而她,也不敢太在乎别人,百分之百的真心,她不敢给,怕一分都收不回来。

    【四】

    林家曾多次打电话给李野,询问林夕落的下落,每每如此,林夕落便呆站在旁边,眼巴巴地可怜兮兮看着李野,她怕要是李野一个不小心泄露了她的行踪,那就完蛋了。

    “有人愿意娶,你还不愿意嫁,你是想孤独终老了吧?”刚和林母挂了电话的李野就不慌不忙地抛出了一句话。

    李野没把她供出去,也算够义气,林夕落低着头,不打算理他。

    “还是你有喜欢的人?”李野打开冰箱拿出了两瓶可乐,给她递了一瓶,然后自己打开猛地往嘴里灌了一口。

    “暗恋算么?”林夕落接过他手里的可乐,悠悠地丢出一句话。

    “噗…”李野再次喷了一口水。

    “谁那么倒霉,被你喜欢着?”李野淡定地擦去他嘴角的水渍,这是第一次,林夕落亲口承认她有喜欢的人。

    “他就是一混蛋!”林夕落搁下话,径直走进了房间,不再理会李野。

    “混蛋”配“女流氓”,倒也是绝配。

    李野将手里的可乐喝光,默默地看向窗外,夕阳透过明亮的落地窗照在他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

    林夕落是被李野的喇叭声给震出房门,她迅速地换了身衣服,跟着李野出了门。

    那是她离开家后第一次外出,之前都是宅在李野家里。

    可能是许久没出门的缘故,对外面世界的嘈杂,林夕落显得有些排斥。

    林夕落跟在李野的身后,各种好玩的好看将她吸引了去,当她回过神来的时候,李野已在她十米开外的前方。

    那人在前方悠悠地走着,双手插在裤兜里,自从他的白衬衫都被林夕落染上颜色后,他就只穿深色的衬衫,宽大的后背在灯光下看起来温暖极了,林夕落呆呆地看着,失了神。

    她和他,那么近,却又那么远。

    近到她几步小跑便可以追上他,远到他不曾回头看她一眼。

    林夕落一路小跑追上了李野,尽管那人对她总是苦着一张脸,她却像要到了糖果的小孩,嘴角上扬的弧度映在了橘黄色的街灯下,是那样的真实。

    后来的事情是这样的,就在他们打算找个地方填饱肚子的时候,他们在步行街遇到一个人——温韵。

    林夕落曾经的好朋友,李野的初恋。

    李野知道那林夕落和温韵闹僵了,便叫她在原地等着他,说完抬腿走向了温韵。

    林夕落并没有听李野的话站在原地,而是漫无目的地走开了,她不想看见温韵,更不想看见他们两个在一起。

    林夕落不是因为温韵曾是李野的女朋友而和她闹翻,她还没那么小气,她只是在某个机缘巧合的听到了温韵和其他人的对话。

    她林夕落,原来只是被温韵用来接近李野的工具而已,知道被自己在乎的人当成猴一样耍,自尊心暴强的林夕落立即跳出来同温韵撕破了脸皮,那样的友情,她真是受不起。

    结果也就是,温韵被林夕落抓伤了脸,从那以后,林夕落很自然地背负了“求爱不得而欺负系花”的骂名。

    可明明,她才是受害者,先动手的人明明不是她,她还清楚地记得,李野拥着温韵对她说道:

    “林夕落,你真无聊!”

    那时的林夕落呆呆地看着相拥而立的两个人,心底传来的巨痛,让她觉得自己就要死去,可她表面功夫做得很足,让人看不出任何波澜,她懒得解释,转身便走。

    在没有人的地方,她终于敢放声大哭,她爱的人,却深爱着别人!

    那件事以后,她和他们就像陌路人一样,远远见着便选择绕道而走,直到李野和温韵分了手,他给她打了一个电话,她便陪他醉了一场。

    “只有你不会真的和我赌气。”

    那是李野喝醉睡去之前对林夕落说的唯一的一句话,他们又恢复了死党的关系,就好像温韵,从来没有出现过。

    在人来人往街头,林夕落才发现一个问题,孤独真是一种致命的东西,她并不喜欢一个人,之所以不会真的和李野赌气,那是因为她舍不得,怕真的一个赌气,他和她就再也没有了联系。

    那就是她深爱着的人,因为太爱,所以连恨她都舍不得。

    卑微到了尘埃里的感情,注定是没有结果的吧,从温韵和李野分开后,李野和其他人交往的时间都不会超过三个月。

    果然是初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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