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知乐你个臭妮子,你居然敢去跳海,我看你真的是活腻了!看我不好好收拾你!”
“好的不学,非得学你娘,真的是一家子的搅家精!”
“于知乐,你这个赔钱货,早知道当初你那狐狸精娘生你的时候,我就应该一把掐死你。”
老太太中气十足,从进了院门就开骂,骂到于知乐房门前都不曾停歇。
“我姐病还没好。”于越挡在房门前,绷紧身子。
于越是于老爷子最喜欢的男孙,他的腿是在于家新房建造期间弄伤的,听到江大夫说他以后只能坐轮椅,于老爷子二话不说便将新家所有的门槛砸掉,于越的轮椅也是他熬了一夜造的。
虽然老爷子两周前带着镇上的捕鱼队出海了,但老太太还是不敢太过分。
“于知乐,明天就轮到大房做饭,你发着烧也得给我滚起来做饭。”老太太进不去,便在门口大声嚷嚷起来。
于知乐望向房门,看见一个脸尖、颧骨高的老太太,她身材高大,头发梳得整齐,骂人时五官乱飞。
老太太注意到于知乐的视线,怒视她,大喊:“于知乐,你就继续装,我看你是一点事都没有,就是想逃避劳动,还想着以前当大小姐的日子——”
“娘,你怎么这么早就赶回来了?怎么不在舅舅家多坐一会?你累不累?”同样被吵醒的于海耀披上衬衫匆匆赶来打断老太太,“娘,真是辛苦你了,快进屋坐。”
老太太被于海耀两三句话哄得眉开眼笑,说:“阿耀,还没到上工的时候,你怎么起来了?赶紧回去休息,今天你可是要在大队部坐一天算账的。”
下一秒,老太太看向屋内,嘴角一撇,说:“今天我得好好收拾收拾于知乐这小妮子。”
说得火上心头,她撸起袖子,作势要推开于越往屋里走。
于海耀急忙拉着老太太往堂屋走,这场闹剧暂且落幕。
老太太母子二人的身影刚消失在堂屋的门口,二叔于海宗便拿着一个棕色的小包裹进门,径直往于乐乐的屋子走去。
“小越,乐乐没事吧?”于海宗满脸担忧,他昨天还没来得及看侄女的伤势,便被于海耀催着去了于老太弟弟家接人。
二叔长着一张国字脸、肤色黝黑,是村里捕渔一队的小队长,由于常年带捕鱼,练得一身腱子肉,身材魁梧。
于知乐听见声音,在原主的记忆中翻出有关于二叔的记忆。二叔是个老实巴交的渔民,不像三叔一般善于钻营,又不像父亲于海光那般有出息,最不讨老太太喜欢。
见到于海宗,于越紧绷的身子明显放松,道:“偶尔发热,但是没有大问题。”
于海宗做贼似地瞟了眼堂屋,又看看于海耀一家住的东屋,将手里的包裹递到于越手里,小声道:“这是二叔昨天去镇上买的麦乳精和红糖,你拿去给你姐补补身子。”
小包裹外面还沾了几根碎稻草,沉甸甸的。
于越拒绝:“二叔,你拿回去给于霖喝。”
“你拿着,别让你奶和你三婶看见。”于海宗搓搓手,“喝完再告诉二叔,二叔再给买。”
于海宗离开后,一阵困意侵袭于知乐大脑,她眼皮往下耷拉,不到一分钟便睡着了。
再次醒来已是正午,于知乐还是觉得浑身没有力气,没到堂屋吃饭,又惹得老太太一顿指桑骂槐。
接下来几天,于知乐反反复复发热,江大夫又往于家跑了很多趟,村里人纷纷猜测于大家的闺女怕是活不了多久了。
于知乐落水后第五天的傍晚,江大夫再一次出现在于家。
彼时的于家很安静,男人们还没有下工,女人们则带着孩子去赶海,只有于知乐一家四口和在院子里补渔网的老太太。
过去几天,于知乐的药都是于海宗去拿的,今天看完诊后江大夫直接推着于越走出于家。
睡得迷迷糊糊的于知乐听觉更加灵敏,听到隔壁屋子传来翻箱倒柜的声音。
在她即将陷入昏睡之际,隔壁的响声停止,随之而来的是重重的摔门声和老太太低声咒骂的声音。
于知乐再次醒来时已是饭点,家里已经因为小孩的嬉笑声热闹起来。
于越将温热的药汤递到于知乐面前,于知乐认命接过,才喝了两口,脸被苦得皱起。
“喝完药可以吃果子。”于越变戏法般地拿出几颗野草莓。
鲜红色的野莓带着水汽,看起来酸酸甜甜,让人口舌生津。
被弟弟哄着喝药的感觉让于知乐忍俊不禁,一口闷了剩余的药汤。
“我刚才听到隔壁屋子有人翻东西。”于知乐说。
隔壁屋子是于知乐父母的房间,自从母亲昏迷后,只有照顾母亲的二婶出入得频繁,其余人一般不进去。
于越脸色一凝,嘴唇抿成直线,而后说:“没事,屋子里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于知乐边吃野草莓边观察于越,她总觉得于越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
于海耀平日里便爱踩着饭点到家,今天也不例外,饭菜一上桌,他就进门。
吴彩霞和杨素云今天的运气不差,捡了一大段海带和十几个小孩拳头大的毛蛤蜊,另加小半桶各式小海鲜,今天的晚饭算是这段时间里较丰盛的一顿。
饭桌上,老太太一改前几日的和颜悦色,任由于海耀怎样挤眉弄眼也没给于越好脸色,更别说于知乐,她压根不让于越往屋里端饭。
饭后,于海耀跟着老太太进屋,两人在屋内嘀咕了小半天,于海耀满意地出来。
第二天是村里难得的休息日,大家起得都晚。太阳升起来后,小孩的吵闹声率先打破寂静。
于知乐搬了张椅子坐在院子里晒太阳,不料被吴彩霞一瓢水泼得浑身湿透。
看着毫无愧疚之意的吴彩霞,于越紧握轮椅扶手,手背上的青筋凸显。
“乐乐干活还是干得少,要不怎么会在这里坐呢?这可是三岁小孩都懂的事。”吴彩霞表情夸张。
于海耀装模做样地训斥了吴彩霞两句。
面对两人拙劣的演技,于知乐在心里冷笑,她倒要看看这几个人能唱出怎样的戏。
临近傍晚,刮起大风,气温降低,于乐乐又开始发热。
今天退大潮,这个时间点,于海宗一家早被老太太支去赶海,邻里也全家出动。
于越要出门去找江大夫,老太太将木棍横在院门,挡住他的去路。
“拿走。”于越说。
老太太给吴彩霞使了个颜色,让她把院门关上,转身挡在于越面前,说:“真把你姐当千金小姐了?发个热就要找大夫,家里可没钱让你们这么糟蹋。”
“让开。”于越看向老太太。
于知乐和于越长得不像母亲,眉眼反而更像他们的亲奶奶,这也是老太太极不喜欢姐弟的原因。
“于知乐那赔钱货别想再浪费我于家一分钱!”老太太叉着腰,“我直接跟你说了,我已经和邻村的老张家商量好,你姐嫁给他家儿子,你娶张家闺女。”
邻村海阳村的老张家方圆十里无人不知,他家儿子将近三十,行为智商和七八岁小孩没有分别。
于越冷漠地看了她一眼,摇着椅子向前,老太太也不后退,轮子直接辗上她的脚面。
老太太用力把他往后一推,还往他腿上补了一脚。
老太太以前是村里捕鱼队的,上了年纪力气也还不小,这一脚在于越的裤子上留下一个清晰的鞋印。
“小越,你别跟你奶奶倔,头痛发热都是小事,乐乐休息好就好了,用不着去找江大夫,找江大夫浪费钱。”于海耀见机跑出来,“换亲这事三叔也不想,就是,就是公中实在没钱养你们一大家子,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个人照顾你们。”
于越没接话,看向于海耀的眼神锐利。
“你爱找就拿着你娘的钱去找,反正公中一分钱也不会出!”老太太扯着嗓子大喊。
于越冷笑,回屋拿出搪瓷洗脸盆,用力扒在大水缸前去捞漂浮的水勺,好几次才成功。
水从缸里舀到盆的过程,洒得于越衣服湿了大半,但没人上去帮忙。
老太太和于海耀对视一眼,撇撇嘴,两人脸上的表情几乎同步。
屋内的于知乐听了整个过程,看见于越腿上的鞋印后,心里的怒火冲上大脑。
随后,一张带着凉气的面巾盖在她的脸上,挡住她的眼睛,她只听得见于越闷闷的声音。
“你别担心,我的腿没知觉,不疼的。”于越说。
于知乐眼眶湿润,最终还是抵不住发热带来的困乏,沉沉睡下。
又断断续续地烧了两天,于知乐终于在第三天完全好了,脑子不再昏昏沉沉。
这天,她醒得早,躺在床上思考往后日子的打算。
在她生病这几天,于越摇着轮椅忙前忙后,不仅时时刻刻关注她的体温变化,还经常被老太太和三婶骂。他熬得眼底一片乌青,脸色较于知乐刚穿来时更加苍白。
村里人口中的傻子小弟似乎也感受到了什么,不再蹲在墙角拿木棍戳墙壁,而是守在她身边。
烧得迷迷糊糊的时候,于知乐就想,不管原主母亲会不会苏醒,于越和于迟她是管定了。
这几天,二婶也帮了不少忙,于知乐都记在心里。
而三叔一家和继奶奶,于知乐微眯着眼,想起于越裤子上的鞋印,转念又想到昨晚起夜看到的场景。
她看见三叔拉着二叔往后院的自留地走,不一会,后院传出便争执声,声音不大,但持续了好一阵。
但是不管于海耀要耍什么把戏,该属于她家的东西,谁也别想拿走。
突然,院子里传来嘈杂声,哭声、喊声、骂声混杂在一块,搅乱了海隅村清晨的平静。
于知乐勉强能从吵闹声中分辨出老实巴交的二叔的声音。
他大声地重复这一句话——娘,分家,我们要分家。
“好的不学,非得学你娘,真的是一家子的搅家精!”
“于知乐,你这个赔钱货,早知道当初你那狐狸精娘生你的时候,我就应该一把掐死你。”
老太太中气十足,从进了院门就开骂,骂到于知乐房门前都不曾停歇。
“我姐病还没好。”于越挡在房门前,绷紧身子。
于越是于老爷子最喜欢的男孙,他的腿是在于家新房建造期间弄伤的,听到江大夫说他以后只能坐轮椅,于老爷子二话不说便将新家所有的门槛砸掉,于越的轮椅也是他熬了一夜造的。
虽然老爷子两周前带着镇上的捕鱼队出海了,但老太太还是不敢太过分。
“于知乐,明天就轮到大房做饭,你发着烧也得给我滚起来做饭。”老太太进不去,便在门口大声嚷嚷起来。
于知乐望向房门,看见一个脸尖、颧骨高的老太太,她身材高大,头发梳得整齐,骂人时五官乱飞。
老太太注意到于知乐的视线,怒视她,大喊:“于知乐,你就继续装,我看你是一点事都没有,就是想逃避劳动,还想着以前当大小姐的日子——”
“娘,你怎么这么早就赶回来了?怎么不在舅舅家多坐一会?你累不累?”同样被吵醒的于海耀披上衬衫匆匆赶来打断老太太,“娘,真是辛苦你了,快进屋坐。”
老太太被于海耀两三句话哄得眉开眼笑,说:“阿耀,还没到上工的时候,你怎么起来了?赶紧回去休息,今天你可是要在大队部坐一天算账的。”
下一秒,老太太看向屋内,嘴角一撇,说:“今天我得好好收拾收拾于知乐这小妮子。”
说得火上心头,她撸起袖子,作势要推开于越往屋里走。
于海耀急忙拉着老太太往堂屋走,这场闹剧暂且落幕。
老太太母子二人的身影刚消失在堂屋的门口,二叔于海宗便拿着一个棕色的小包裹进门,径直往于乐乐的屋子走去。
“小越,乐乐没事吧?”于海宗满脸担忧,他昨天还没来得及看侄女的伤势,便被于海耀催着去了于老太弟弟家接人。
二叔长着一张国字脸、肤色黝黑,是村里捕渔一队的小队长,由于常年带捕鱼,练得一身腱子肉,身材魁梧。
于知乐听见声音,在原主的记忆中翻出有关于二叔的记忆。二叔是个老实巴交的渔民,不像三叔一般善于钻营,又不像父亲于海光那般有出息,最不讨老太太喜欢。
见到于海宗,于越紧绷的身子明显放松,道:“偶尔发热,但是没有大问题。”
于海宗做贼似地瞟了眼堂屋,又看看于海耀一家住的东屋,将手里的包裹递到于越手里,小声道:“这是二叔昨天去镇上买的麦乳精和红糖,你拿去给你姐补补身子。”
小包裹外面还沾了几根碎稻草,沉甸甸的。
于越拒绝:“二叔,你拿回去给于霖喝。”
“你拿着,别让你奶和你三婶看见。”于海宗搓搓手,“喝完再告诉二叔,二叔再给买。”
于海宗离开后,一阵困意侵袭于知乐大脑,她眼皮往下耷拉,不到一分钟便睡着了。
再次醒来已是正午,于知乐还是觉得浑身没有力气,没到堂屋吃饭,又惹得老太太一顿指桑骂槐。
接下来几天,于知乐反反复复发热,江大夫又往于家跑了很多趟,村里人纷纷猜测于大家的闺女怕是活不了多久了。
于知乐落水后第五天的傍晚,江大夫再一次出现在于家。
彼时的于家很安静,男人们还没有下工,女人们则带着孩子去赶海,只有于知乐一家四口和在院子里补渔网的老太太。
过去几天,于知乐的药都是于海宗去拿的,今天看完诊后江大夫直接推着于越走出于家。
睡得迷迷糊糊的于知乐听觉更加灵敏,听到隔壁屋子传来翻箱倒柜的声音。
在她即将陷入昏睡之际,隔壁的响声停止,随之而来的是重重的摔门声和老太太低声咒骂的声音。
于知乐再次醒来时已是饭点,家里已经因为小孩的嬉笑声热闹起来。
于越将温热的药汤递到于知乐面前,于知乐认命接过,才喝了两口,脸被苦得皱起。
“喝完药可以吃果子。”于越变戏法般地拿出几颗野草莓。
鲜红色的野莓带着水汽,看起来酸酸甜甜,让人口舌生津。
被弟弟哄着喝药的感觉让于知乐忍俊不禁,一口闷了剩余的药汤。
“我刚才听到隔壁屋子有人翻东西。”于知乐说。
隔壁屋子是于知乐父母的房间,自从母亲昏迷后,只有照顾母亲的二婶出入得频繁,其余人一般不进去。
于越脸色一凝,嘴唇抿成直线,而后说:“没事,屋子里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于知乐边吃野草莓边观察于越,她总觉得于越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
于海耀平日里便爱踩着饭点到家,今天也不例外,饭菜一上桌,他就进门。
吴彩霞和杨素云今天的运气不差,捡了一大段海带和十几个小孩拳头大的毛蛤蜊,另加小半桶各式小海鲜,今天的晚饭算是这段时间里较丰盛的一顿。
饭桌上,老太太一改前几日的和颜悦色,任由于海耀怎样挤眉弄眼也没给于越好脸色,更别说于知乐,她压根不让于越往屋里端饭。
饭后,于海耀跟着老太太进屋,两人在屋内嘀咕了小半天,于海耀满意地出来。
第二天是村里难得的休息日,大家起得都晚。太阳升起来后,小孩的吵闹声率先打破寂静。
于知乐搬了张椅子坐在院子里晒太阳,不料被吴彩霞一瓢水泼得浑身湿透。
看着毫无愧疚之意的吴彩霞,于越紧握轮椅扶手,手背上的青筋凸显。
“乐乐干活还是干得少,要不怎么会在这里坐呢?这可是三岁小孩都懂的事。”吴彩霞表情夸张。
于海耀装模做样地训斥了吴彩霞两句。
面对两人拙劣的演技,于知乐在心里冷笑,她倒要看看这几个人能唱出怎样的戏。
临近傍晚,刮起大风,气温降低,于乐乐又开始发热。
今天退大潮,这个时间点,于海宗一家早被老太太支去赶海,邻里也全家出动。
于越要出门去找江大夫,老太太将木棍横在院门,挡住他的去路。
“拿走。”于越说。
老太太给吴彩霞使了个颜色,让她把院门关上,转身挡在于越面前,说:“真把你姐当千金小姐了?发个热就要找大夫,家里可没钱让你们这么糟蹋。”
“让开。”于越看向老太太。
于知乐和于越长得不像母亲,眉眼反而更像他们的亲奶奶,这也是老太太极不喜欢姐弟的原因。
“于知乐那赔钱货别想再浪费我于家一分钱!”老太太叉着腰,“我直接跟你说了,我已经和邻村的老张家商量好,你姐嫁给他家儿子,你娶张家闺女。”
邻村海阳村的老张家方圆十里无人不知,他家儿子将近三十,行为智商和七八岁小孩没有分别。
于越冷漠地看了她一眼,摇着椅子向前,老太太也不后退,轮子直接辗上她的脚面。
老太太用力把他往后一推,还往他腿上补了一脚。
老太太以前是村里捕鱼队的,上了年纪力气也还不小,这一脚在于越的裤子上留下一个清晰的鞋印。
“小越,你别跟你奶奶倔,头痛发热都是小事,乐乐休息好就好了,用不着去找江大夫,找江大夫浪费钱。”于海耀见机跑出来,“换亲这事三叔也不想,就是,就是公中实在没钱养你们一大家子,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个人照顾你们。”
于越没接话,看向于海耀的眼神锐利。
“你爱找就拿着你娘的钱去找,反正公中一分钱也不会出!”老太太扯着嗓子大喊。
于越冷笑,回屋拿出搪瓷洗脸盆,用力扒在大水缸前去捞漂浮的水勺,好几次才成功。
水从缸里舀到盆的过程,洒得于越衣服湿了大半,但没人上去帮忙。
老太太和于海耀对视一眼,撇撇嘴,两人脸上的表情几乎同步。
屋内的于知乐听了整个过程,看见于越腿上的鞋印后,心里的怒火冲上大脑。
随后,一张带着凉气的面巾盖在她的脸上,挡住她的眼睛,她只听得见于越闷闷的声音。
“你别担心,我的腿没知觉,不疼的。”于越说。
于知乐眼眶湿润,最终还是抵不住发热带来的困乏,沉沉睡下。
又断断续续地烧了两天,于知乐终于在第三天完全好了,脑子不再昏昏沉沉。
这天,她醒得早,躺在床上思考往后日子的打算。
在她生病这几天,于越摇着轮椅忙前忙后,不仅时时刻刻关注她的体温变化,还经常被老太太和三婶骂。他熬得眼底一片乌青,脸色较于知乐刚穿来时更加苍白。
村里人口中的傻子小弟似乎也感受到了什么,不再蹲在墙角拿木棍戳墙壁,而是守在她身边。
烧得迷迷糊糊的时候,于知乐就想,不管原主母亲会不会苏醒,于越和于迟她是管定了。
这几天,二婶也帮了不少忙,于知乐都记在心里。
而三叔一家和继奶奶,于知乐微眯着眼,想起于越裤子上的鞋印,转念又想到昨晚起夜看到的场景。
她看见三叔拉着二叔往后院的自留地走,不一会,后院传出便争执声,声音不大,但持续了好一阵。
但是不管于海耀要耍什么把戏,该属于她家的东西,谁也别想拿走。
突然,院子里传来嘈杂声,哭声、喊声、骂声混杂在一块,搅乱了海隅村清晨的平静。
于知乐勉强能从吵闹声中分辨出老实巴交的二叔的声音。
他大声地重复这一句话——娘,分家,我们要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