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以黎崇的身份地位,身边理应不乏贴身的侍从与仆人。
但这一来,黎崇本人性情独立,不喜身边时刻有人围绕。
二来,作为黎崇的母亲,夫人竟也未曾往这方面想过。
即便是蛊冢,一个江湖门派,都配有贴身侍婢,那凌霜便是蛊冢陪嫁。
但对于这个千娇百宠的儿子,自己竟从未想要提个人伺候,夫人自己都觉得好生奇怪。
那日大雪,黎崇遇险,大病之后十分将养一番,现下才刚康复,没两日又吵着要去看那河岸冰凌,自搬去东郊别院,夫人十分忧心。
经凌霜提醒,才想起那日曾有个下人追去城外,被公爹救回,自己还吩咐过凌霜好生照顾,询问过后才知,她如今也已病愈,便指去伺候黎崇。
话说李遇到任已有三日,却一直不见男主。听人议论他去东郊别院小住,不日便会回来。
旸谷居是黎崇在王府的居所,而分配给她的小院,位于旸谷居右侧,专供伺候黎崇的下人起居。
李遇作为黎崇的贴身侍女,有单独的房间,装潢陈设居然也还不错。
只是黎崇对贴身侍女本就持反感态度,能否住进这里是一回事,能否留在这里又是另外一回事。
过了三日,黎崇在世子与夫人的多番催促下,终于返回王府,李遇也终于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见到了这个世界的主角。
上一次在城外,风雪糊眼自不必说,最主要的是当时命悬一线、头脑模糊,全然没有心绪与力气去细细端详那位传说中的天选之子。
此时,李遇依照凌霜指示,正在旸谷居的前厅内静静等候少爷归来,心中满是紧张与期待。
她暗自揣摩,既然夫人已是倾国之貌,那作为男主,其容貌理应更加不俗,实是令人难以想象。
来了来了,旸谷居正门迈入一个明亮的身影,李遇连忙低下头去,摆出一副恭敬姿态。
心脏狂跳——
一双月白色靴子从面前掠过,靴面上金丝钩勒出一只栩栩如生的麒麟,脚踏银线织造的祥云,外点七彩宝光。
“你便是那日城外大雪中的侍女?”
声音同那日不差分毫,脆生生又带些英气。
抛掉胡思乱想,李遇老实答道:
“回少爷,正是奴婢。奴婢当日不仅没能帮少爷脱离险境,已是惭愧万分,最后竟还要王爷救奴婢一命,奴婢愧悔不已。”
说着李遇猛地跪下,行一大礼,头倒是没有再同夫人那里一样磕。这黎崇再怎么早慧也还是个8岁稚童,她怕压力给太大会起反效果。
不等他开口李遇又抢白道:
“奴婢自知蠢笨,但还请少爷容奴婢一草芥之身。奴婢自五岁起便没有了爹娘,叔舅嫌弃不肯收留,奴婢那时的命就像一浮萍,这世间之大竟没有奴婢的容身之所。奴婢是前世修了福分,才得进王府,算是终于有了个家……”
先卖一波惨。
“蒙夫人青眼,抬举奴婢来伺候少爷,奴婢自当粉身以报。夫人为少爷日夜忧心,奴婢哪怕能分担其万一,就算是死,奴婢也是甘愿的。但夫人对少爷一片慈母之爱纯然肺腑,奴婢愿为夫人肝脑涂地。”
再搬出你娘。
“奴婢知晓少爷纵情恣意,必是不想有人时常跟随左右。但夫人之命不可违抗,奴婢私心更想能有个机会报答王府恩情。请少爷给奴婢这个机会,若是一个月后少爷仍觉奴婢粗陋,奴婢自请离开旸谷居,绝不给少爷添一丝麻烦,也请少爷圆了夫人一片慈母心肠。”
最后一个丝滑的台阶给到。
黎崇从头到尾连插话的空档都没找见。
他本打算直接打发了这小侍女,但对方一番言语下来,晓之以情动之以礼,如今竟不好开口让她离开了。
况且这番话也有几分道理,毕竟母亲同自己那便宜爹不同,凡事都和自己一条心,从小到大千依百顺,什么都为自己打算仔细,也不忍就这样拂了母亲心意。略一思谋,开口道:
“好吧,那你便先留下,但我不喜人打扰,需要伺候的地方也不多,你自找些事做就好,不必围着我打转。”
听到黎崇同意,李遇自然欣喜万分,刚想抬头谢恩,和他对视的那一刻,她愣住了。
她该怎么形容这世上居然有如此之人。
原书中对他的描写是:黑眸一点墨,朱唇万般红。眼若春桃花却集世间一切少年英气,鼻若刀削柳可见凡尘万般绝代风华。
见过他本人之后,李遇给这段的评价是:俗了。
但要让她形容,李遇只能更俗地说一句:书中所写,超级加倍。
黎崇见那侍女怔愣,以为她高兴傻了,故微微一笑道:“好了,下去吧。”
这一笑,更要命了。
李遇连忙谢恩,压着嘴角匆匆退出正厅。
见过黎崇本人后,李遇真心觉得,这活真是干一天,赚一天。
别说什么月钱不月钱、职级不职级的了,能看着他那张脸,就是待遇。
————
做黎崇的贴身婢女,属实是事少钱多。
大多时候他根本没有什么需要吩咐别人做的事。
当然作为一代大侠的童年时期,虽没有上树掏鸟蛋、下河去摸鱼这般淘气,却总归时常有些奇思妙想。
他不喜人跟着,但为了体现自己尽职尽责,李遇还是得尽量待在他附近,这其中的尺度实难把握。
近了近了招人烦,远了远了又无用。
在府中消停了三两日,这天晚膳用过后,黎崇说要出府。
李遇自是随行。本想装作很自然的样子,无人注意默默跟上,不想脚还未踏出旸谷居的门,就被黎崇拦下。
“你就不必跟着了,我只是同何大哥他们去城中茶楼,并无什么危险,母亲问起也不会说什么。”
瞧你这话说的,整得我跟细作似的。
等等,
何大哥?
何云厉!
那这趟我是去定了!
“少爷,”李遇尊了个万福,“便让奴婢同您去吧,奴婢初来旸谷居,您第一次出府奴婢就玩忽职守,奴婢实难安心。况且此事无关向夫人交代,只是奴婢的一点忠心,若少爷此行之后确实觉得奴婢随行令您不便,此后奴婢自当遵命。”
黎崇心道,今晚属实是与何大哥他们相约茶楼小聚,此事光明正大,无需任何遮掩。自己本不喜下人跟着,但并非怕人跟着。
如今为一劳永逸,见这侍女如此说,他也便勉强同意,答允下来。
平日里黎崇出门不常乘车,骑马多些。但今日有人随行,也便吩咐车夫套了车。
毕竟,他若骑马,那侍女只能在后面狂奔了。
这是李遇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第二次出府。
上次一心抢功,还没来得及好好看看这座秦国都城。
当然此秦非彼秦,这里只是书中的一个架空朝代,但也是一个八方来朝的太平盛世。
当双脚真正踏上这由青石铺就的街道时,一股难以言喻的不真实感瞬间涌上心头。
那份真实时空的古韵,绝非前世所见的任何古城遗迹或影视场景所能简单模仿。
王府前的长街,虽宽敞,却并未如预期般喧嚣热闹。
或许是王府的威严太过强盛,以至于行人与摊贩皆心生敬畏,不敢轻易靠近。
谈及繁华与热闹,核心便是人气。
若想深切感受一个朝代的韵味与气息,非但要见那富丽的屋宇、精琢的园林,更不可或缺的是千千万万普通百姓的生活剪影。
踏出长街,甫一右转,人流如织,热闹非凡。
京城,作为秦的都城,其气象之恢弘,自是非同凡响。
亭台楼阁,错落有致,一直绵延向目光所不及之处。
两侧街道,小摊林立,商贩们各自吆喝,叫卖之声此起彼伏,且各有千秋,即便是漫步许久,也未闻雷同之语。
此情此景,不禁使李遇忆起前世的古装剧集,剧中置景虽力求还原,却终觉少了几分真实与神韵。
剧中景象,虽形似而神不似,难以完全捕捉到这京城独有的烟火气息与深厚底蕴。
毕竟,真正的历史韵味,是那些细腻入微的生活片段,是人群中的欢声笑语,是商贩们质朴而热情的叫卖,是这一切共同编织而成的,难以言喻的生动与真实。
此番出行,李遇左顾右盼,目不暇接,这种体验委实令人称奇。
诚然,她在王府之中已生活许久,但那里终究仅是一隅之景,难窥世间百态。只有亲身融入这样的生活洪流,方能真正感受到一个时代的精髓与魅力。
穿过三条长街,车夫将马车停在一间名为“风雨”的茶楼前。
黎崇利落跃下车辕,信步踏入茶楼,李遇紧随其后,不再张望。
“黎崇!”人还未至,一道稚□□声从楼内先行传来。
真的,差距两个字她都说厌了。甚至都无需抬头,李遇便知晓,这定是男主儿时的玩伴,书中的主要角色之一。
李遇低着头,紧随男主的步伐踏入茶楼之内,他们一群伙伴自是欢声笑语,寒暄一番。
但黎崇此次破天荒地身后带着一位婢女,这一异常之举却并未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在这个圈层中,下人不过微不足道,故而无人提及,更无人多看一眼。
残酷的现实。
趁着他们热络交谈,李遇才有机会偷偷打量。
不过是四个八九岁的孩童,但却夺目得令人无法忽视。
即使抛开一骑绝尘的长相,单说这举手投足间的气质,就远非茶楼里的任何人可比。
加上黎崇正好两男两女。
自己没记错的话,这两个女孩,一个是宁王独女赵霖叙,一个是丞相千金王谙。
只见左手边的姑娘玲珑娇俏,说笑间杏眼微眯,一排小米牙齐整整,直叫人看了心头发甜。
右手边的姑娘身子孱弱,想来便是王谙。书中所写,此女绝顶聪明但先天不足,娘胎里带的弱症,使她超逸出尘的气质中添了些我见犹怜,终是有点人间模样,没有飘然成仙。
那坐在黎崇对面的,便是何云厉了。
与黎崇不同,此时的何云厉不过十岁,却已有几分稳重的大家风范,只有和伙伴们畅聊时才让人恍然:啊,他还只是个十岁孩童。
一双瑞凤眼,却并不如何凌厉,本该显得有些冷肃的面庞却透着几分亲和。
这个年纪本是用不上“俊美”这样的词,但他无端端的就会让人觉得,这个词从创造那天开始,就是为了等待千年,与他相遇。
尽管在座的四位样貌都是一等一的出挑,何云厉的气质仍然自成一派,李遇想想书中是怎么说的来着?
哦对,“帝王之气”。
李遇还在默背,何云厉的目光突然向她投来,猝不及防间对视。
李遇心下一突,慌忙垂首。
风雨茶楼设计巧妙,空间开阔。
一楼采用天井式布局,宽厅左右延伸,宽度可达十数丈,进深亦有七八丈,空间感极为强烈。茶桌错落有致地环绕于四周,数量多达十几张,每张茶桌皆用名贵的黄花梨木。
而在这宽敞的空间中央,矗立着一座精致看台,其造型古朴典雅,与茶楼的整体风格相得益彰。
二楼为雅座区域,其间帷幔轻盈摇曳,增添了几分神秘与雅致。这些雅座以各式屏风为隔,每一副屏风皆匠心独运,形态各异,数十幅屏风交相辉映。
这地界儿一瞧便知消费不低,平日里出入的,想来多半都是非富即贵。
即便如此,黎崇这一桌,仍然特殊得令人无法忽视。
他们并未选择二楼雅座,反而坐于一楼一张比较靠后的方桌。
这时茶食果子尽上齐了,一位身着墨绿褂子的先生款款上台,将醒木一拍。
“书接上回,话说那落天河与魔教教主大战七天七夜,打得是天昏地暗、难解难分,幸得好友天机子及时赶到。”
“只见那天机子将手一挥,厉喝一声:起!霎时间,飞沙走石黄烟滚滚,原来他早已在此布下百转回风大阵……”
嗐,原来这四位少爷小姐是来此听说书的。
刚刚还都一副小大人的做派,待那说书先生讲到高潮处时,一张张小脸都因兴奋而冒出些红晕,才显出几分稚童模样。
李遇对那评书自然不感兴趣。
笑话,一个阅过千层套路的现代读者,怎么可能被那俗套的大侠闯江湖吸引。
几人听得入迷,李遇在暗暗思量。
第一次见到黎崇,那种冲击是不甘,是震撼,是自惭形秽。但如今一下同时见到四个,这种冲击反而让人麻木,只会觉得:啊,原来还有这样的人生。
听过再多的传奇故事,都不如那注定要过完传奇一生的人,鲜活地坐在对前,更让人知道现实,到底有多现实。
这世上从未有过公平,所谓的公平不过是那块永远吃不到的胡萝卜。
所以接受了这个吃人的规则之后,就继续绝望地活下去吧。
毕竟,谁知道呢。
若是一直奋力前行,会不会有一天能啃到一口那虚妄的胡萝卜。
好叫贼老天,也肉疼肉疼!
但这一来,黎崇本人性情独立,不喜身边时刻有人围绕。
二来,作为黎崇的母亲,夫人竟也未曾往这方面想过。
即便是蛊冢,一个江湖门派,都配有贴身侍婢,那凌霜便是蛊冢陪嫁。
但对于这个千娇百宠的儿子,自己竟从未想要提个人伺候,夫人自己都觉得好生奇怪。
那日大雪,黎崇遇险,大病之后十分将养一番,现下才刚康复,没两日又吵着要去看那河岸冰凌,自搬去东郊别院,夫人十分忧心。
经凌霜提醒,才想起那日曾有个下人追去城外,被公爹救回,自己还吩咐过凌霜好生照顾,询问过后才知,她如今也已病愈,便指去伺候黎崇。
话说李遇到任已有三日,却一直不见男主。听人议论他去东郊别院小住,不日便会回来。
旸谷居是黎崇在王府的居所,而分配给她的小院,位于旸谷居右侧,专供伺候黎崇的下人起居。
李遇作为黎崇的贴身侍女,有单独的房间,装潢陈设居然也还不错。
只是黎崇对贴身侍女本就持反感态度,能否住进这里是一回事,能否留在这里又是另外一回事。
过了三日,黎崇在世子与夫人的多番催促下,终于返回王府,李遇也终于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见到了这个世界的主角。
上一次在城外,风雪糊眼自不必说,最主要的是当时命悬一线、头脑模糊,全然没有心绪与力气去细细端详那位传说中的天选之子。
此时,李遇依照凌霜指示,正在旸谷居的前厅内静静等候少爷归来,心中满是紧张与期待。
她暗自揣摩,既然夫人已是倾国之貌,那作为男主,其容貌理应更加不俗,实是令人难以想象。
来了来了,旸谷居正门迈入一个明亮的身影,李遇连忙低下头去,摆出一副恭敬姿态。
心脏狂跳——
一双月白色靴子从面前掠过,靴面上金丝钩勒出一只栩栩如生的麒麟,脚踏银线织造的祥云,外点七彩宝光。
“你便是那日城外大雪中的侍女?”
声音同那日不差分毫,脆生生又带些英气。
抛掉胡思乱想,李遇老实答道:
“回少爷,正是奴婢。奴婢当日不仅没能帮少爷脱离险境,已是惭愧万分,最后竟还要王爷救奴婢一命,奴婢愧悔不已。”
说着李遇猛地跪下,行一大礼,头倒是没有再同夫人那里一样磕。这黎崇再怎么早慧也还是个8岁稚童,她怕压力给太大会起反效果。
不等他开口李遇又抢白道:
“奴婢自知蠢笨,但还请少爷容奴婢一草芥之身。奴婢自五岁起便没有了爹娘,叔舅嫌弃不肯收留,奴婢那时的命就像一浮萍,这世间之大竟没有奴婢的容身之所。奴婢是前世修了福分,才得进王府,算是终于有了个家……”
先卖一波惨。
“蒙夫人青眼,抬举奴婢来伺候少爷,奴婢自当粉身以报。夫人为少爷日夜忧心,奴婢哪怕能分担其万一,就算是死,奴婢也是甘愿的。但夫人对少爷一片慈母之爱纯然肺腑,奴婢愿为夫人肝脑涂地。”
再搬出你娘。
“奴婢知晓少爷纵情恣意,必是不想有人时常跟随左右。但夫人之命不可违抗,奴婢私心更想能有个机会报答王府恩情。请少爷给奴婢这个机会,若是一个月后少爷仍觉奴婢粗陋,奴婢自请离开旸谷居,绝不给少爷添一丝麻烦,也请少爷圆了夫人一片慈母心肠。”
最后一个丝滑的台阶给到。
黎崇从头到尾连插话的空档都没找见。
他本打算直接打发了这小侍女,但对方一番言语下来,晓之以情动之以礼,如今竟不好开口让她离开了。
况且这番话也有几分道理,毕竟母亲同自己那便宜爹不同,凡事都和自己一条心,从小到大千依百顺,什么都为自己打算仔细,也不忍就这样拂了母亲心意。略一思谋,开口道:
“好吧,那你便先留下,但我不喜人打扰,需要伺候的地方也不多,你自找些事做就好,不必围着我打转。”
听到黎崇同意,李遇自然欣喜万分,刚想抬头谢恩,和他对视的那一刻,她愣住了。
她该怎么形容这世上居然有如此之人。
原书中对他的描写是:黑眸一点墨,朱唇万般红。眼若春桃花却集世间一切少年英气,鼻若刀削柳可见凡尘万般绝代风华。
见过他本人之后,李遇给这段的评价是:俗了。
但要让她形容,李遇只能更俗地说一句:书中所写,超级加倍。
黎崇见那侍女怔愣,以为她高兴傻了,故微微一笑道:“好了,下去吧。”
这一笑,更要命了。
李遇连忙谢恩,压着嘴角匆匆退出正厅。
见过黎崇本人后,李遇真心觉得,这活真是干一天,赚一天。
别说什么月钱不月钱、职级不职级的了,能看着他那张脸,就是待遇。
————
做黎崇的贴身婢女,属实是事少钱多。
大多时候他根本没有什么需要吩咐别人做的事。
当然作为一代大侠的童年时期,虽没有上树掏鸟蛋、下河去摸鱼这般淘气,却总归时常有些奇思妙想。
他不喜人跟着,但为了体现自己尽职尽责,李遇还是得尽量待在他附近,这其中的尺度实难把握。
近了近了招人烦,远了远了又无用。
在府中消停了三两日,这天晚膳用过后,黎崇说要出府。
李遇自是随行。本想装作很自然的样子,无人注意默默跟上,不想脚还未踏出旸谷居的门,就被黎崇拦下。
“你就不必跟着了,我只是同何大哥他们去城中茶楼,并无什么危险,母亲问起也不会说什么。”
瞧你这话说的,整得我跟细作似的。
等等,
何大哥?
何云厉!
那这趟我是去定了!
“少爷,”李遇尊了个万福,“便让奴婢同您去吧,奴婢初来旸谷居,您第一次出府奴婢就玩忽职守,奴婢实难安心。况且此事无关向夫人交代,只是奴婢的一点忠心,若少爷此行之后确实觉得奴婢随行令您不便,此后奴婢自当遵命。”
黎崇心道,今晚属实是与何大哥他们相约茶楼小聚,此事光明正大,无需任何遮掩。自己本不喜下人跟着,但并非怕人跟着。
如今为一劳永逸,见这侍女如此说,他也便勉强同意,答允下来。
平日里黎崇出门不常乘车,骑马多些。但今日有人随行,也便吩咐车夫套了车。
毕竟,他若骑马,那侍女只能在后面狂奔了。
这是李遇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第二次出府。
上次一心抢功,还没来得及好好看看这座秦国都城。
当然此秦非彼秦,这里只是书中的一个架空朝代,但也是一个八方来朝的太平盛世。
当双脚真正踏上这由青石铺就的街道时,一股难以言喻的不真实感瞬间涌上心头。
那份真实时空的古韵,绝非前世所见的任何古城遗迹或影视场景所能简单模仿。
王府前的长街,虽宽敞,却并未如预期般喧嚣热闹。
或许是王府的威严太过强盛,以至于行人与摊贩皆心生敬畏,不敢轻易靠近。
谈及繁华与热闹,核心便是人气。
若想深切感受一个朝代的韵味与气息,非但要见那富丽的屋宇、精琢的园林,更不可或缺的是千千万万普通百姓的生活剪影。
踏出长街,甫一右转,人流如织,热闹非凡。
京城,作为秦的都城,其气象之恢弘,自是非同凡响。
亭台楼阁,错落有致,一直绵延向目光所不及之处。
两侧街道,小摊林立,商贩们各自吆喝,叫卖之声此起彼伏,且各有千秋,即便是漫步许久,也未闻雷同之语。
此情此景,不禁使李遇忆起前世的古装剧集,剧中置景虽力求还原,却终觉少了几分真实与神韵。
剧中景象,虽形似而神不似,难以完全捕捉到这京城独有的烟火气息与深厚底蕴。
毕竟,真正的历史韵味,是那些细腻入微的生活片段,是人群中的欢声笑语,是商贩们质朴而热情的叫卖,是这一切共同编织而成的,难以言喻的生动与真实。
此番出行,李遇左顾右盼,目不暇接,这种体验委实令人称奇。
诚然,她在王府之中已生活许久,但那里终究仅是一隅之景,难窥世间百态。只有亲身融入这样的生活洪流,方能真正感受到一个时代的精髓与魅力。
穿过三条长街,车夫将马车停在一间名为“风雨”的茶楼前。
黎崇利落跃下车辕,信步踏入茶楼,李遇紧随其后,不再张望。
“黎崇!”人还未至,一道稚□□声从楼内先行传来。
真的,差距两个字她都说厌了。甚至都无需抬头,李遇便知晓,这定是男主儿时的玩伴,书中的主要角色之一。
李遇低着头,紧随男主的步伐踏入茶楼之内,他们一群伙伴自是欢声笑语,寒暄一番。
但黎崇此次破天荒地身后带着一位婢女,这一异常之举却并未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在这个圈层中,下人不过微不足道,故而无人提及,更无人多看一眼。
残酷的现实。
趁着他们热络交谈,李遇才有机会偷偷打量。
不过是四个八九岁的孩童,但却夺目得令人无法忽视。
即使抛开一骑绝尘的长相,单说这举手投足间的气质,就远非茶楼里的任何人可比。
加上黎崇正好两男两女。
自己没记错的话,这两个女孩,一个是宁王独女赵霖叙,一个是丞相千金王谙。
只见左手边的姑娘玲珑娇俏,说笑间杏眼微眯,一排小米牙齐整整,直叫人看了心头发甜。
右手边的姑娘身子孱弱,想来便是王谙。书中所写,此女绝顶聪明但先天不足,娘胎里带的弱症,使她超逸出尘的气质中添了些我见犹怜,终是有点人间模样,没有飘然成仙。
那坐在黎崇对面的,便是何云厉了。
与黎崇不同,此时的何云厉不过十岁,却已有几分稳重的大家风范,只有和伙伴们畅聊时才让人恍然:啊,他还只是个十岁孩童。
一双瑞凤眼,却并不如何凌厉,本该显得有些冷肃的面庞却透着几分亲和。
这个年纪本是用不上“俊美”这样的词,但他无端端的就会让人觉得,这个词从创造那天开始,就是为了等待千年,与他相遇。
尽管在座的四位样貌都是一等一的出挑,何云厉的气质仍然自成一派,李遇想想书中是怎么说的来着?
哦对,“帝王之气”。
李遇还在默背,何云厉的目光突然向她投来,猝不及防间对视。
李遇心下一突,慌忙垂首。
风雨茶楼设计巧妙,空间开阔。
一楼采用天井式布局,宽厅左右延伸,宽度可达十数丈,进深亦有七八丈,空间感极为强烈。茶桌错落有致地环绕于四周,数量多达十几张,每张茶桌皆用名贵的黄花梨木。
而在这宽敞的空间中央,矗立着一座精致看台,其造型古朴典雅,与茶楼的整体风格相得益彰。
二楼为雅座区域,其间帷幔轻盈摇曳,增添了几分神秘与雅致。这些雅座以各式屏风为隔,每一副屏风皆匠心独运,形态各异,数十幅屏风交相辉映。
这地界儿一瞧便知消费不低,平日里出入的,想来多半都是非富即贵。
即便如此,黎崇这一桌,仍然特殊得令人无法忽视。
他们并未选择二楼雅座,反而坐于一楼一张比较靠后的方桌。
这时茶食果子尽上齐了,一位身着墨绿褂子的先生款款上台,将醒木一拍。
“书接上回,话说那落天河与魔教教主大战七天七夜,打得是天昏地暗、难解难分,幸得好友天机子及时赶到。”
“只见那天机子将手一挥,厉喝一声:起!霎时间,飞沙走石黄烟滚滚,原来他早已在此布下百转回风大阵……”
嗐,原来这四位少爷小姐是来此听说书的。
刚刚还都一副小大人的做派,待那说书先生讲到高潮处时,一张张小脸都因兴奋而冒出些红晕,才显出几分稚童模样。
李遇对那评书自然不感兴趣。
笑话,一个阅过千层套路的现代读者,怎么可能被那俗套的大侠闯江湖吸引。
几人听得入迷,李遇在暗暗思量。
第一次见到黎崇,那种冲击是不甘,是震撼,是自惭形秽。但如今一下同时见到四个,这种冲击反而让人麻木,只会觉得:啊,原来还有这样的人生。
听过再多的传奇故事,都不如那注定要过完传奇一生的人,鲜活地坐在对前,更让人知道现实,到底有多现实。
这世上从未有过公平,所谓的公平不过是那块永远吃不到的胡萝卜。
所以接受了这个吃人的规则之后,就继续绝望地活下去吧。
毕竟,谁知道呢。
若是一直奋力前行,会不会有一天能啃到一口那虚妄的胡萝卜。
好叫贼老天,也肉疼肉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