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华求婚的那一年,他们20岁,距离死亡还有10年。

    在一本鲜少人阅读的古老书籍上,他们才发现,15区原来就是一个巨大的诅咒,唯有逃离方能有一线生机。

    而刚刚好,就那么恰巧的,他们收到了一封来自远方亲戚的来信,来信的地址,就是那个听闻鬼和人共存的01区。

    阿风提议道:“要不我们就去那里吧,就算人死掉以后肉身消失,也可以化成鬼魂继续生活下去,那这样我们就不用畏惧死亡,可以一直在一起了。”

    他们和亲戚取得联系,下定了决心要前往01区,他们开始策划逃走路线,准备干粮和衣服,甚至还有自卫防身的武器,阿风在慎重考虑着逃亡的出发时间,而珞华则在偷偷背着霖风精心筹备着结婚典礼。

    其实他们已经没几个钱了,大部分的存款都是作为逃亡计划的预算,但珞华还是想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给阿风最好的。

    那是冬天的尽头,春天将至,突降了一场很大的雪,天太冷了,阿风养足体力要早点入睡,她定下了逃亡的日子,就在雪后的第二天。珞华说他还要收拾点行李,让阿风自己先睡。

    结果她才刚合眼不到十分钟,就被窗外的声音吵醒了:“阿风,阿风起床。”

    珞华莫名其妙地跑出了窗外,正在将玻璃窗敲得“邦邦”响。

    好好的睡眠时间被人打扰,阿风气得要死:“你干嘛跑出去啊!你不冷吗?”,虽然嘴上在抱怨,阿风却乖乖打开了窗户,伸手摸了摸珞华冻得冰凉的脸庞。

    窗外的心上人笑得跟个傻子一样,好像天上突然掉了500万,“嘻嘻”地笑出了声。

    “你在笑什么啊……”

    话没说完,窗外冻得通红的手小心翼翼地捏着一支雪玫瑰,轻柔地递给了她,这是用晶莹的白雪一片花瓣一片花瓣捻出来的,那个傻子手都要冻伤了,还乐呵呵地笑:“快出来,阿风,我有好东西给你看。”

    阿风拿着那朵雪玫瑰,就像拿着宝贝似的,赤脚就下了床。急得珞华赶紧提醒她:“别急,记得穿鞋!不然会冷到的!”

    推开门以后,阿风看到了满雪地盛放的红玫瑰,珞华在树上挂了一盏灯,在那暖黄色的灯光映照下,那鲜红的玫瑰如同怒放在了盛夏,而不是隆冬。

    珞华擦了擦红色的鼻头,邀功似的说:“好看么,这是我偷偷用纸折的,再涂了红颜料,”说完这句,他的语气又失落了起来,挠了挠头,眼神带着歉意:“不过阿风对不起啊,本来应该送你真的才对,可是我没钱了。”

    雪花落在了珞华挠乱的发间,就像染上了银色一样,在灯光的折射中,闪闪发亮。

    然后,惊喜还没结束,珞华从手里变出了一只嵌了碎钻的指环,他的脸比他的手还要红:“这,这是我给你的结婚典礼 ,阿风,你愿意嫁嫁给我吗?”

    这是她第一次听到珞华说话结巴。

    “可是我早就答应嫁给你了啊。”

    还说我笨蛋,明明自己才是笨蛋,哪有笨蛋会在结婚典礼上说求婚台词的。

    “对哦。”珞华恍然大悟,猛拍了一下自己脑袋,那洁白的雪花纷纷扬扬地落了下来,“那我应该说什么啊?”

    “笨蛋!”,阿风对着大喊:“这个时候,你应该说我爱你啊!”

    “我当然爱你啊,我最爱你了,阿风!”珞华毫不犹豫地回应了她。

    霖风毫不犹豫地扑向了他。

    她已经哭得满脸都是泪了。

    珞华揉揉怀里老婆的头发,她的头上跟自己一样,也全是白雪了,宠溺地说:“你干嘛哭呀,这种时候,不应该笑才对吗?”

    “我也不知道啊,”阿风将自己的丈夫抱得更紧了:“就是莫名其妙的,眼泪自己就落了下来。”

    那是一份其名为“感动”的心情,天地化成一片白色,遍地的玫瑰组成誓言,恋人在其中紧密相拥,青丝染成了银发。

    珞华亲手擦掉老婆满脸的泪水,温柔地笑她:“哈哈阿风现在变成老奶奶了。”

    阿风也笑着反击:“你现在也是个老爷爷。”

    珞华亲了亲她的眼角:“那多好啊,我们一起变老了。”正如他所愿的一样。

    霜雪落满头,也算是白首。

    “阿风,你要长命百岁啊。”

    就算燃烧掉我的命,也要让你长命百岁。

    阿风踮起脚尖,脸上一片绯红,她也亲亲了珞华眼角的那颗泪痣:“你也是,你也要长命百岁。”

    在冬雪初融的日子,在代表新生的立春那天,他们在迎接死亡的未来上开启一场浪漫的逃亡。

    既然30岁就会死,那么对待生命何妨不大胆点呢?

    但他们没预料到的是,这场逃亡花费了足足七年的时间。15区的边界线蔓长而血腥,布满了高压电线,不少人走到这里就望而却步,失望而归。20岁的珞华和霖风,凭借20岁所特有的一腔热血和冲动,决定继续走下去,直至到找到突破口为止。

    既然决定了,那就向前走不要回头。

    从火车到汽车到双脚,走了万个日夜,就连霖风一直当宝贝一样对待的结婚戒指都变卖,他们的积蓄所剩无几,漫长的旅程中,岁月磨掉了他们的稚气,死神的脚步无声无息越来越近,有时候他们也会恐慌,但当他们席地而眠的时候,仰头看向晴朗的夜空和点缀其中的亿万颗星星时,又会觉得无所谓,因为走到这一步,他们已经见识过很多往日可能永远都看不见的风景了,成功到达01区固然很好,但是就这样死在星空之下,似乎也没有什么遗憾了。

    让他们继续坚持前进的还有亲戚家寄过来的书信,终于在15区荒无人烟的西北边沙漠找到断裂的高压电网,穿过电网的另一端,就是他们梦想到达的地方——01区。

    但这还远远没结束,沙漠的旁边依然是沙漠,他们靠着双脚穿过漫天黄沙的无人之境,根据信件的地址到达了亲戚家。到达的时候,因为长期的风餐露宿和缺少足量进食,洛骅和霖风已经饿得面黄肌瘦,身体重度营养不良,一米八的洛骅瘦到只有九十斤而已,所幸的是,亲戚还记得他们,留宿亲戚家的那一夜,是他们七年来吃得最饱。

    “阿风,诅咒真的消失了。”珞华躺在铁架床上,和妻子面对面,开始幻想百岁的未来。他们打从心底里高兴,觉得七年来所有的辛苦和忍耐都是值得的,“今天可以睡个好梦了,阿风。”

    如果这就是触碰到的幸福的话,霖风觉得此时此刻的自己已经足够满足了。

    就这样,就很好。你也好梦,我亲爱的。

    但命运立刻给他们浇了一大盆冷水。过不了三天,亲戚就因为急病暴毙而亡。洛骅和霖风立即就成为了泄愤的靶子,视为不幸的存在。

    诅咒并没有消失。它像暂时失活的病毒,以另一种方式休眠,等到时机一到,就肆无忌惮地反扑回来。

    誓要将他们拽下地狱。

    洛骅和霖风像丧家犬一样被亲戚的子女赶了出去,如果说15区是平等的贫穷和死亡之地,那么01区,就是富人的天堂,穷人的地狱,幸福的人会花团锦簇,不幸的人会雪上加霜。

    越得宠的就越宠爱,越狼狈的就越不堪。01区是极与极的两端。

    比穷人更不幸的是,他们的身份还是偷渡犯。就连想靠双手工作活下去的资格都被剥夺。为了生存,霖风和珞华翻过垃圾桶,捞过馊水,甚至捡起别人吃剩的营养剂空瓶,努力把脖子仰直,伸长舌头去接那空瓶里流出来的一两滴液体。

    在生存面前,体面和尊严简直不值一提。

    这一天是霖风的生日,看着霖风面无血色的脸,珞华悄悄出门了。他在街上游荡了一整天,终于找到了几个合适的下手木目标,他看到了几个十几岁不学无术围在一起抽电子烟赌博的不良少年,其中一个背后的裤子口袋里,插着半只吃剩的营养剂。他们忘情激动地不知道在商量什么,珞华趁着他们不注意,一下子就抽走营养剂拔腿就跑。

    那半只营养剂甚至还飘出了香味,珞华在亲戚家的餐馆闻过这种味道,是名为“烤鸭”这种菜肴的专属味道。

    香味太浓了,珞华甚至饿出了幻觉,看见一个巨大的烤鸭蛋糕。

    既然在生存面前,体面和尊严都不值一提了,那么所谓的道德底线,也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他只不过是想在他爱人生日的这天,稍微能吃得好一点而已,仅此而已。

    这一份生日礼物的获取方式确实不耻,如果老天有惩罚的话,就请罚在我的头上吧。

    背后的不良少年大喊:”喂,喂,还回来,你…”还想追上去,旁边一个坐庄的拦住了他,甚至还笑:“算了,反正那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就让他拿呗。”

    珞华成功带回了这半只营养剂,他兴奋地把这支营养剂郑重地交到了霖风的手上:“生日快乐,27岁的阿风!今天我遇到了一个特别好的老爷爷,他见我肚子饿,好心送我的!你快吃吧,肯定特别好吃!”

    霖风没有立即进食,而是先问他:“那你呢?”

    “我早就等不及啦,你没看见只有半支吗,我已经吃掉一半了,现在肚子还撑着呢。”

    珞华看着霖风吞下那半支营养剂,高兴得就像自己也吃饱了一样。

    他亲了一下霖风的额头:“阿风生日快乐呦,我永远爱你。”

    他爱她,爱到临死之前,都在假装坚强假装乐观。只希望他的爱人发现他的尸体时不那么悲伤,不会把眼睛哭肿,希望她可以好好活下去,长命百岁。

    珞华用最后的力气,写下了衷心的祝福:阿风,去追逐更大的自由吧。

    你最渴望的自由。

    但命运终究没有眷顾这对恋人。

    霖风在当晚跟着去世,却不是死于自杀,她是被那半支营养剂毒死的。那半支营养剂原本是那群不良少年拿来毒害流浪猫狗的毒药,所以被施加了过量的香精,浓香会吸引猫狗主动进食。

    但珞华到死都不知道,自己送的生日礼物居然害了自己最爱的人,他亲爱的阿风,在生日这天死于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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