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是一句古话。对于很多并不稳定的关系上来说,都是同样的道理,都可以解释得通。就如同这次寨子的人们四处逃散。
此时的高尔雅犹如强弩之末,他多年来对于寨子的苦心经营毁于一旦,大部分都是因为山上不再有稳定的粮食供应,再加上此时山下传来的沸沸扬扬的无数官兵要攻山的消息。
山下的那些官兵终于要攻上来了,在战场上,向来只有你死我活,血肉淋飞。那个掌管军事的官员叫王刚,寨子所处的地形有一大特点:易守难攻。
若是双方一直耗着,其实对于山上的人来说,这无疑是一种艰难的漫长的折磨。因为他们的补给不足,现在已经被外人知道,其实若是根据兵法,消耗对方的实力是如今最好的方法。
但王刚他急于求成,他已经立下了军令状,因此他决定直接霸王硬上弓地攻打上山去。
古宇这时候站了出来,昨日,城里议论四起。
“听说王刚王大人要去攻打寨子了。”街头巷尾的人在议论。
“怎么打?”
“我估计是硬打呗,王刚他也就空有胆识,没有权谋罢了。”
坐在他们附近的古宇听到这话,想到了他自己的梦想。他这一辈子,无非就是想在战场上杀敌,建功立业罢了。
他有着一种坚定的勇气,必胜的决心,他的梦想便是始终如一地成为一个驰骋沙场的将军,将军的终点他不知道是什么,但他势必要成为。
现如今,他就决定要去成为一名官兵,他会从最底层的做起。
他会一步一步地爬上属于他的高峰,他梦想成为高峰。
第二日,他没有与任何人商量,他便去了。正如他轻轻地离开南镇,虽然每个人都记得他的离开。
他不愿看到其余三人的脸庞与音容相貌。他为何会变化得如此之快?
这种内心的悸动只有他自己心里知道,但他知道,对于他的友情甚至于还未发生的爱情,这都可能是个悲伤的故事。
那天夜里,他喝得烂醉回了客栈。
懵懵懂懂之间,这好像不是陌生的客栈,而是他在温暖的家。
他的身旁偶然的空无一人,时间变得好慢又好快。必然之中,他的身边迟早会在某一瞬间空无一人。
人为了自己的抱负与梦想能够付出什么?只有有过梦想的人知道。它不一定是一份职业,也有可能是一个人,是一个物品,甚至只是他生命中的一份不会消逝的挂念。
连他都舍不下他那夜的惶恐,执着,卑微与烂醉如泥。他感觉到离梦想更近一步的开心,可好像又并非如此。
如果说生命的走马灯必定要在过去定格几个瞬间,他那夜想:他独自作下的决定到底足以改变他的一生。
他去了,他终于去了,他不再悲泣,去征兵的地方排了队,填下了自己的信息,做好了简单的体检。
这便是南镇第一大少爷的那天。
只是短短的一瞬,他不再觉得这个决定有什么。
下午他便见到了李沫,李沫仍然留在那个村子里。他开心地告诉她,他决定去参兵了。
李沫嘴仿佛被粘在了一起,她知道这一天迟早会到来,可还是很难受,她差不多要哭出来了。
但她忍住,“希望你早日成为一个威名远扬的大将军。”
古宇微微一笑。
战争来得那么快,他古宇上了战场。王刚无非就是对上面的人进行猛攻,可毕竟他们这些人不如寨子上的人熟悉地形,最终有很多人还是成了战争的消耗品了。
若是能够不战而屈人之兵,向来是最好的,以己方最小的消耗来对抗敌方最大的进攻,这才是战争的法宝与秘诀。
古宇穿着一身铠甲,他个子本来就高,整个人显得气质骤变。在这之前,他身上始终有那种富家公子偶然会体现出的稚气与一种涉世未深的单纯,即使他是聪慧的,但他的人生并没有经过大风大浪,他的父母其实很爱他。
此时的古宇与众将士同吃同睡,他还没有迎来战场给他带来的第一次改变。
从山上射下了好多把箭,这些箭射下了底下的官兵。王刚站在众将士之前,他看着全局,他想获得这场战争的胜利。
“一支箭,将军。”有人大喊。
一瞬之间,一支箭即将射中他们的将军,将军在那一瞬间几乎连自己的呼吸都要停止了。
可古宇的箭要比他们的箭更快,他拉弓,瞄准,在心里计算着距离,他的箭射出,成功将要射中将军的箭射成了两半。
王刚的心情从害怕变成了劫后余生的大喜,“是谁?我重重有赏。”
古宇从许多士兵组成的人堆中出来,他说:“在下不敢邀功,只恳请多为将军效劳,多为王朝效劳。”
“哈哈哈,有汝士兵,王朝之大幸。”
这便是第一步,剩下的,他仍然要靠自己。
李沫,温十三一开始通过一种小小的力量打开了这个地方的整个格局的变动,后来的,他们不再能出什么力。这个寨子迟早会从这片土地消失,如同一只蚂蚁汇入蚂蚁群窝之中。
安韵后来没有费什么力便逃出了寨子,此时的高尔雅已经自顾不暇了,她趁着月黑风高的晚上便离开了,真凉快,空气真新鲜。
她终于从这个寨子出来了,开心。
她趁着夜色拿了一盏灯,走了出去。
到了山下,她看到李沫和温十三两人,“古宇呢?”
“他去参军了。”
“啊?”安韵愣住了。
分别的瞬间竟然如此之快,她也想流泪了。“呜呜呜,”古宇不在,她就哭了出来,不然她怕他笑话她爱哭鬼。
战场上那么危险,即使知道自己的朋友是为了完成梦想,也不会忍不住不哭吧。
她想去看他,李沫对她说:“去吧。”
温十三站在他们旁边,他想起:古宇一开始因为不熟悉而产生的防备,后来因为李沫对他说的威胁,还有那种夹杂在生活中复杂的男人之间的友谊。
“帮我带一句话,祝他安康,他若有空,我找他喝酒。”
“行,”安韵走了。
安韵去到军营附近,给了门口的守卫一些银两,让古宇出来见他。其实当地的军队很多时候并没有管得那么严格,“古宇,你找古宇?”
“你认识他?”
“认识,他名气不小嘞,刚进队伍就连升两级。”
“哦。”安韵为他开心。
远远地,他俩就看到了对方,古宇高高的身姿在太阳下摇曳得好看,十分挺拔。
安韵站着,她原本长得就美,独自一人时,还生出了一种恬淡的意味。
“你来了,”
“我和你告别啊,古宇。”
“对不起,我什么都没有来得及说,我就走了。”
“你不要说了。”安韵不想听,来不及了。
那种情愫产生于平日的细枝末节之中,那种未开将开的花蕊永远留在他们的心头上。
“能见到你,很开心,”
“我也是。”
长久的沉默,“温十三让我转告你,你有空一定记得找他喝酒。”
“好,”
“我走了。”
古宇握紧了拳头,“嗯~”
她的背影变成了他眼前的画面,他对她说:“我会来找你的。”
安韵的手振臂一挥,以作诀别。她留下了眼泪。
古宇亦然。
此时的高尔雅犹如强弩之末,他多年来对于寨子的苦心经营毁于一旦,大部分都是因为山上不再有稳定的粮食供应,再加上此时山下传来的沸沸扬扬的无数官兵要攻山的消息。
山下的那些官兵终于要攻上来了,在战场上,向来只有你死我活,血肉淋飞。那个掌管军事的官员叫王刚,寨子所处的地形有一大特点:易守难攻。
若是双方一直耗着,其实对于山上的人来说,这无疑是一种艰难的漫长的折磨。因为他们的补给不足,现在已经被外人知道,其实若是根据兵法,消耗对方的实力是如今最好的方法。
但王刚他急于求成,他已经立下了军令状,因此他决定直接霸王硬上弓地攻打上山去。
古宇这时候站了出来,昨日,城里议论四起。
“听说王刚王大人要去攻打寨子了。”街头巷尾的人在议论。
“怎么打?”
“我估计是硬打呗,王刚他也就空有胆识,没有权谋罢了。”
坐在他们附近的古宇听到这话,想到了他自己的梦想。他这一辈子,无非就是想在战场上杀敌,建功立业罢了。
他有着一种坚定的勇气,必胜的决心,他的梦想便是始终如一地成为一个驰骋沙场的将军,将军的终点他不知道是什么,但他势必要成为。
现如今,他就决定要去成为一名官兵,他会从最底层的做起。
他会一步一步地爬上属于他的高峰,他梦想成为高峰。
第二日,他没有与任何人商量,他便去了。正如他轻轻地离开南镇,虽然每个人都记得他的离开。
他不愿看到其余三人的脸庞与音容相貌。他为何会变化得如此之快?
这种内心的悸动只有他自己心里知道,但他知道,对于他的友情甚至于还未发生的爱情,这都可能是个悲伤的故事。
那天夜里,他喝得烂醉回了客栈。
懵懵懂懂之间,这好像不是陌生的客栈,而是他在温暖的家。
他的身旁偶然的空无一人,时间变得好慢又好快。必然之中,他的身边迟早会在某一瞬间空无一人。
人为了自己的抱负与梦想能够付出什么?只有有过梦想的人知道。它不一定是一份职业,也有可能是一个人,是一个物品,甚至只是他生命中的一份不会消逝的挂念。
连他都舍不下他那夜的惶恐,执着,卑微与烂醉如泥。他感觉到离梦想更近一步的开心,可好像又并非如此。
如果说生命的走马灯必定要在过去定格几个瞬间,他那夜想:他独自作下的决定到底足以改变他的一生。
他去了,他终于去了,他不再悲泣,去征兵的地方排了队,填下了自己的信息,做好了简单的体检。
这便是南镇第一大少爷的那天。
只是短短的一瞬,他不再觉得这个决定有什么。
下午他便见到了李沫,李沫仍然留在那个村子里。他开心地告诉她,他决定去参兵了。
李沫嘴仿佛被粘在了一起,她知道这一天迟早会到来,可还是很难受,她差不多要哭出来了。
但她忍住,“希望你早日成为一个威名远扬的大将军。”
古宇微微一笑。
战争来得那么快,他古宇上了战场。王刚无非就是对上面的人进行猛攻,可毕竟他们这些人不如寨子上的人熟悉地形,最终有很多人还是成了战争的消耗品了。
若是能够不战而屈人之兵,向来是最好的,以己方最小的消耗来对抗敌方最大的进攻,这才是战争的法宝与秘诀。
古宇穿着一身铠甲,他个子本来就高,整个人显得气质骤变。在这之前,他身上始终有那种富家公子偶然会体现出的稚气与一种涉世未深的单纯,即使他是聪慧的,但他的人生并没有经过大风大浪,他的父母其实很爱他。
此时的古宇与众将士同吃同睡,他还没有迎来战场给他带来的第一次改变。
从山上射下了好多把箭,这些箭射下了底下的官兵。王刚站在众将士之前,他看着全局,他想获得这场战争的胜利。
“一支箭,将军。”有人大喊。
一瞬之间,一支箭即将射中他们的将军,将军在那一瞬间几乎连自己的呼吸都要停止了。
可古宇的箭要比他们的箭更快,他拉弓,瞄准,在心里计算着距离,他的箭射出,成功将要射中将军的箭射成了两半。
王刚的心情从害怕变成了劫后余生的大喜,“是谁?我重重有赏。”
古宇从许多士兵组成的人堆中出来,他说:“在下不敢邀功,只恳请多为将军效劳,多为王朝效劳。”
“哈哈哈,有汝士兵,王朝之大幸。”
这便是第一步,剩下的,他仍然要靠自己。
李沫,温十三一开始通过一种小小的力量打开了这个地方的整个格局的变动,后来的,他们不再能出什么力。这个寨子迟早会从这片土地消失,如同一只蚂蚁汇入蚂蚁群窝之中。
安韵后来没有费什么力便逃出了寨子,此时的高尔雅已经自顾不暇了,她趁着月黑风高的晚上便离开了,真凉快,空气真新鲜。
她终于从这个寨子出来了,开心。
她趁着夜色拿了一盏灯,走了出去。
到了山下,她看到李沫和温十三两人,“古宇呢?”
“他去参军了。”
“啊?”安韵愣住了。
分别的瞬间竟然如此之快,她也想流泪了。“呜呜呜,”古宇不在,她就哭了出来,不然她怕他笑话她爱哭鬼。
战场上那么危险,即使知道自己的朋友是为了完成梦想,也不会忍不住不哭吧。
她想去看他,李沫对她说:“去吧。”
温十三站在他们旁边,他想起:古宇一开始因为不熟悉而产生的防备,后来因为李沫对他说的威胁,还有那种夹杂在生活中复杂的男人之间的友谊。
“帮我带一句话,祝他安康,他若有空,我找他喝酒。”
“行,”安韵走了。
安韵去到军营附近,给了门口的守卫一些银两,让古宇出来见他。其实当地的军队很多时候并没有管得那么严格,“古宇,你找古宇?”
“你认识他?”
“认识,他名气不小嘞,刚进队伍就连升两级。”
“哦。”安韵为他开心。
远远地,他俩就看到了对方,古宇高高的身姿在太阳下摇曳得好看,十分挺拔。
安韵站着,她原本长得就美,独自一人时,还生出了一种恬淡的意味。
“你来了,”
“我和你告别啊,古宇。”
“对不起,我什么都没有来得及说,我就走了。”
“你不要说了。”安韵不想听,来不及了。
那种情愫产生于平日的细枝末节之中,那种未开将开的花蕊永远留在他们的心头上。
“能见到你,很开心,”
“我也是。”
长久的沉默,“温十三让我转告你,你有空一定记得找他喝酒。”
“好,”
“我走了。”
古宇握紧了拳头,“嗯~”
她的背影变成了他眼前的画面,他对她说:“我会来找你的。”
安韵的手振臂一挥,以作诀别。她留下了眼泪。
古宇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