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救治伤员的过程中,阿余第一次发现自己除了辨识药草外,还有另一股不知名的力量流淌在自己的经脉之间:

    那是一位女伤患,因家贫被亲人卖与镇上富商老爷做妾,名唤宝莺,清平镇的街坊邻里都说宝莺嫁得好,虽然是与人为妾,但一辈子不愁吃喝,还能帮得她家中兄弟一把。

    但孰不知,那宝莺自从抬进富商的府中之后,便过得生不如死的日子。

    宝莺出身贫寒农家,生来性子懦弱柔善,在富商的一众姬妾中格外老实巴交,富商的正妻不是一个好相与的,尤其爱挑软柿子捏,宝莺动不动便遭得主母刁难甚至毒打。

    而那富商看上了宝莺,不过也是图一时新鲜纳妾,等劲头一过他便将宝莺抛之脑后,外面自有更年轻貌美的女子等着他。

    宝莺说的好听是当了姨娘,实则连个粗使丫鬟都不如…

    那段时间,富商因外出几个月走货,宝莺便被主母差使到其院中伺候,宝莺本就惧怕主母,每日小心翼翼却还是“不慎”失手打碎了主母的西域银镜,遭了一顿毒打罚跪彻夜不说,脸上更是被人用钗子剌了几道血淋淋的口子。

    当宝莺被抬入九凝堂时,已浑身是血、奄奄一息,还发着高热。

    阿余第一次见伤得如此惨烈的病人,因为平素来九凝堂看诊的多是内里之病,很少有这样的外伤。

    她有些心慌地跟着李师傅为宝莺看诊,发现宝莺竟然伤势侵入膏肓,应是在家中拖了好几日才送来。

    “人我就先留这了。”将宝莺抬来的富商的管家轻飘飘丢下一句话,便准备要走。

    阿余无法容忍这样视人命为草芥的态度,怒上心头脱口喊道:“患者伤势极重,烦请贵府留人看护。”

    谁知那富商管家只觉得阿余一个医女,在这叫嚷甚是小题大做,嗤笑一声便丢下几个金锞子走了。

    阿余瞪大着双眼,难以置信得呆在当场,好在被李师傅一句“阿余别发愣”拉了回来。

    李师傅知道阿余心中难受,只能安慰她道:“我们尽力而为,且做我们能做的,但接下来如何便要看她自己的造化,能撑得过今晚便还有生机。”

    那夜尾声,阿余愣愣地守在宝莺身边,施针喂药,她听见宝莺嘴里嗫嚅着支离破碎的声音,阿余凑近一听才发现她喊得是:

    “爹娘…何苦…要把我送到…那暗无天日的地方…?”这一字一句像一把把凌迟在阿余身上的刀。

    阿余听李师傅说过,宝莺是被她爹娘卖作富商老爷做妾的,而宝莺卖身的钱则变成了她兄弟娶媳妇的老婆本。

    那一刻阿余恍惚懂了:原来这世上不是所有的父母都爱着自己的孩子,或者说平等地爱着每一个孩子,也会有父母狠心将孩子舍弃或者充当敛财的工具。

    阿余无助地握着宝莺的手,不愿意看着宝莺忍受这样的折磨,心中救人的冲念最终化作指尖的闪闪的微光,那股微光汇集成流,流向了宝莺的身体,像无数个小小精灵,修复着宝莺残破的身体。

    等阿余反应过来,宝莺已经陷入了深深的沉睡,其身体上的伤口竟然奇迹般的愈合。

    阿余兴奋地将此事告知李师傅,却看见师傅脸上的凝重。

    “阿余,以后万不可轻易在他人眼前施展此术。”

    阿余那时只沉浸在自己能有妙手回春之术的兴奋中,并不理解师傅这句话背后的深意。

    经此,九凝堂算是彻底在方圆百里打出了名声,慕名前来清平镇求医者不胜列数。

    从一个个亲手挽救的生命中,阿余真切地感受到了自足的快乐,她认为自己便会在这个宁静悠闲的小镇,在九凝堂里安稳地度过余生。

    直到一日,李师傅突发心疾倒下了,而那天九凝堂休店半日,阿余正好外出采药,回来却看到了师傅冰凉的尸体倒在药柜后。

    阿余只觉得眼胀耳鸣、天旋地转,她无法接受自己视作亲人的李师傅就这样离自己而去,巨大的悲痛让阿余陷入了某种怔狂无法自拔,只是凭借着身体本能一遍又一遍施展着术法,却仍无可转圜,而这一幕却被医堂新来的药童撞见。

    也许是场面太过骇人,年纪小小的药童被吓得大喊着“妖怪”跑出了门,而阿余血红着双眼却仍是一遍遍地困于自己的迷怔中,机械地施术。

    直到官府的捕快赶来,将阿余抓了起来。

    李师傅的孩子们也从京中匆匆赶来,他们早就对阿余的存在十分不满,如今李师傅一死,其俸饷也停了,他们在京中的优渥生活必是难以维持。

    为了夺回父亲的九凝堂,他们在状书上按了押,认定阿余便是凶手,甚至编排着阿余与李师傅之间“帷薄不修”的蜚语,阿余就这样被打成了人人得而诛之的“妖女”。

    而那些曾经阿余同李师傅所救过的百姓,却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为她说过话。似乎大家都相信了李师傅的家人所言,阿余是出于邪念而谋害了李师傅的性命,否则一个不相干的漂亮的年轻姑娘为何将时间耗费在医馆呢?而传言的龌龊更助长了众人议论此事的兴致。

    阿余终于意识到了师傅当初告诫她“万不可轻易在他人眼前施展术法”的意思。

    医者仁心,但世人从来却难有明辨是非之心。

    所幸,阿余最后逃了出来,逃到了深山之中,听从了那句她梦中反复出现的话:“快走,去一个谁都不认识你的地方,躲起来。”

    她在山中住了很久,也许十几年,也许几十年,她也数不清了。可未曾变化的容貌让她不得不相信:自己是妖,但自己究竟是什么妖,她却不记得了。

    好在山中的生活单调却充实,远离了人与是非,疗愈着她疲累的心,她与山中的生灵为伴,过着简居的生活,直到有一天,她捡回了一个少年。

    ……

    “阿余?”长珏听少女久久未语,出声询问道。

    阿余只是呆愣地“嗳”了一声,直到霁雪那毛茸茸的爪子搭上了她的手,她方才回过神来。

    只见少年将装着霁雪的篓子移到了自己跟前,然后他掐着嗓子模仿着猫声,对着霁雪说话:“霁雪呀霁雪,烦请你帮我向阿余姑娘道歉可好?”

    阿余扑哧乐了,又有些疑道:“道什么歉呀?”

    “自然是替我这个不会说话的嘴。”长珏的眉眼满是歉然,他确实对阿余有些好奇,所以反问她的身世,却不想惹得阿余这样失神,“阿余,对不起。我并非恶意问及你的私事。你若是不想言说,只当我方才没有那句问话。”

    阿余问:“你不想知道我的过去吗?”

    长珏坦然笑道:“自然是好奇。不过每个人都该有一些不想与他者言说之事。”

    他半蹲跪在地上,接着将她上好药的脚踝小心地包扎起来。

    阿余故意冷下了声,道:“万一我是一个吃人的妖怪呢?将你救回来便是想圈养起来,养得白白胖胖好下锅也说不定呢?”

    他微微抬起头,一双灰翳的眸子纵使盲瞎,却是郑重地望着阿余道:“我只知道我所认识的阿余是一位善良的姑娘。至于阿余的既往与曾经,那是你与过去的自己共有的财宝,别人无法插足更没有资格染指。”

    “不过,我确要感谢过去的阿余,如若不是她决定留在这深山之中,也许今日我早成了猛兽的口腹之物。”

    清朗且舒的言语,似林间的风、谷中的溪、春日里结籽的草,静缓但又蕴着无尽的生力。

    众生海海,有人眼明心瞎,而少年虽盲,却有一颗明镜般的心。

    长珏起身,道:“好啦,阿余先同霁雪在此处歇息,我去将果子和鱼拿回来。”

    阿余默然着目送他出去,再低头看着蹭着自己的霁雪,弯了眼喃喃道:“他真的是一个很好的人,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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