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造物主:

    欢迎你降临我们的世界。

    好吧,简单介绍一下我目前的处境。

    我年芳二十又四,是个混迹互联网名不见经传的兼职写手,相貌平平无甚抱负,大学毕业以后面临就业困难“如愿以偿”地过上了死乞白赖的啃老生活。

    朋友,我真诚地希望你看到这里时,不要在心里惊呼一句“天呐这简直就是我”。

    春节前夕的深夜,我站在市中心繁茂地段的塔楼前,望着它转动的指针回想我的前半生。

    快十二点了。

    又活了一天已经很厉害了。

    那面古朴的大钟有着中世纪的庄严肃穆,位于塔楼的上半部与我对视着。钟面围绕着一圈从1到12的阿拉伯数字,金属而机械的指针缓慢移动着,没有手腕上的钟表那种轻盈的感觉,踯躅独行的样子倒像个犹疑不决的垂暮老人。

    我站在那里仰头看它,等着分针和时针在二维平面上相遇重合。

    当时针与分针不分彼此地走过十二点时,它失去了生机,僵硬地停滞在那里,巨大的钟面似乎和冰雪覆盖的城市一起被冻住了。

    紧接着,光影不再变幻,那些悬于头顶的发光体毫无顾忌地投下光芒,明暗交替从外部逃逸,消失无踪。

    正当我困惑之时,漫天飞雪停止了对万有引力的趋之若鹜,重力和空气阻力默契地达成了某种协议,使其得以在空中漂浮。我的五脏六腑拥挤在胸腔,挣扎着想要逃出骨架的牢笼。

    目睹自己的身体解析是一种什么感受?——一场精确无比的分离手术。

    四肢,意识,抽丝剥茧。

    然后归位。

    长久迷失的意识终于在此刻抓住了理智之弦。

    漫长的沉睡与我而言是一次没有留下记忆的旅途,睁开眼,目之所及是高耸的摩天大楼、绵延不绝的阴云,以及……熟悉的身体。

    我这是在哪儿?

    我左右环顾眼前的世界,不禁抬手揉了揉困倦的眼周。

    一阵急遽的刹车声尖啸着从耳旁经过,我扭头望向声音的源头,一辆汽车停在了近在咫尺的距离,车头几乎就要触到我的膝盖。

    司机烦躁地从车窗伸出脑袋,一个劲儿地按响喇叭,“喂!你他妈不要命啦!冲到马路中间干嘛?!”

    ……啊?

    我赶紧退后几步回到安全的人行道上,望着那辆车伴着司机的咒骂声重新启动,从我眼前飞驰而过。

    晨光突破城市上空的阴霾,经由云朵的罅隙雨点般铺满街道,摇曳的枝叶追寻风的去向,斑驳光影紧随窸窣声而至,为这座城市点上一盏灯。

    既视感。不是那种与现实重叠的回顾,而是在哪里看到过有关这座城市的描述。

    显而易见的,我重生了,重生在十五年前的一个夏天,这次我要夺回我的一……不好意思偏题了,我并没有重生,因为我根本没死,我只是穿了个越而已。

    好吧,虽然很难接受,但我确乎是来到了自己十五年前写的小说里。

    要是没记错的话,这里是叫……霓城?我沿着街道,一路观赏着栉比鳞次的商店、琳琅满目的商品以及风格各异的店面装潢,这些光鲜亮丽的事物接连充盈眼眶,无不令我感到欢欣雀跃。

    这里的道路于我而言再熟悉不过,好似我曾经真的从尽头那边的胡同一直跑到了繁华的街道,甚至连旁边绿化带里的一草一木,都在我意料之中的位置生长着。

    虽然我那时年纪尚小,并没有太多对于城市布局的描写,但现在身临其境,倒觉得这里有一个城市该有的样子。

    但我当初真的如此精确地设定过它们的品种、颜色甚或排列方式吗?

    日光在玻璃界面上变幻无穷,我走马观花般走过每一个橱窗,却在无意间捕捉到两个身影。

    白色衬衫搭配格子短裙,微卷低马尾贴在后脑勺,她目光炯炯地盯着手里的小玩意儿,捧着它向身旁高半个头的少年热情分享。

    这熟悉的穿搭让我立马就认出了她是谁——我的唯一亲女儿沈钰。怎么这个时间点不在教室上课,偷偷跑出来约会?

    “这个怎么样?”

    她笑得愉悦,两只明亮的眼睛忽闪着,手指揉捏起玩偶毛绒绒的耳朵。

    方易谌被她的笑容感染,刚想发表意见,就被门口一阵算不上悦耳的风铃声打断。

    两人这时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好奇地朝声音的源头看去,只有我清楚接下来的剧情走向。该说不说,我所处的位置真是绝佳观景位。

    “你今天不去上课就是为了来这种地方鬼混。”

    来人身材瘦削,随着风铃声的停息缓缓踱步走进店内,语气轻蔑而讥讽,居高临下地直视沈钰。

    沈钰放下手里的玩偶,避开他的目光。

    “……和你没关系。”

    重男男二的出现使气氛降至冰点。他只是站在那里,就有媲美中央空调的效果。

    “周牧常,”方易谌挡在沈钰身前,被货架挡住的手与沈钰的紧紧相握,“她想去哪里是她的自由,不需要听取你的意见。”

    周牧常甚至不曾看他一眼,目光越过他紧紧锁在被方易谌拉到身后的沈钰。

    她始终低着头,攥住那只手不放。

    “那你最好守口如瓶,别让她的父母知道。”

    小说里的周牧常出身名门望族,而沈钰的父母则是从镇里混出头的普通商人。搬到霓城后的他们清楚周家在商业中的地位,于是想方设法把女儿送入周牧常的学校念书,逼迫沈钰接近他,妄图以一场并不门当户对的婚姻获得商业上的支持。

    是的,剧情听上去很蠢很俗套,但这只是我九岁那年一时兴起写出的小说。

    刚刚上学年纪的孩子能有什么禁得起推敲的逻辑呢?

    说完后周牧常转身离去,小情侣的约会因为他的挑衅不欢而散,玩偶被默默摆回了货架,风铃声再度响起。

    我的心情也不好了。

    虽然这么狗血的桥段出自我手,但从上帝视角转换到第三视角的感觉还是不太一样。

    “周牧常,活该你追不到……”

    我为沈钰的遭遇愤愤不平,却没注意到身后渐近的脚步声。

    “路同学,你偷听够了吗?”

    冷冽清晰的声音令身体霎时顿住,片刻后我呆滞转身,迅速和他拉开距离划分楚河汉界。我快速在脑海里检索故事人物及人物关系,猛然回忆起这位有姓无名的路同学原来是和周牧常一个教室里上课的冤种。

    他什么时候过来的?

    来不及思考了,算了,只能使出那一招了。

    “哈哈,真巧啊周牧常同学,你也……逃课?”

    虽然我更疑惑的是为什么会有人光天化日之下夺舍教导主任,逃课跑出来逮捕小情侣?

    我学着周牧常的语气,义正言辞道:“周同学,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我出现在这里很正常,但你就很不正常了,你怎么能逃课呢?”

    “我在一刻钟之前就看见你在附近徘徊了,”周牧常轻而易举避开我使出的一记“转移话题”,冷哼一声将话题拐回来,“你觉得是谁被告状的后果更严重?”

    “好吧……既然你这么要挟我,那我就跟你坦白了吧——其实我和沈钰同学相识多年,彼此之间早已互许芳心,我劝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

    周牧常罕见地沉默了。

    “虽然听上去不可思议,但沈钰同学的确钟情于我,她和方易谌也只是逢场作戏罢了。输给我,你们无需自卑。”

    “你……”

    “等等,你先别说话,”我打断周牧常前摇,快步走到橱窗前,隔着巨幅玻璃用手指指着店里的玩偶区货架,“你没看见沈钰同学一直抓着那个兔子玩偶不放吗?我要是你肯定会马上买下来送给她。”

    这么说着,我脚下立即行动起来,拿起兔子玩偶就去柜台结了账。

    伴着杂乱无章的风铃声走出店外后,我于明媚阳光下举起手里的玩偶冲他挥手,“现在它是我的了。”

    周牧常的脸色变得异常难看,不用想,他把这句话理解成了“她是我的了”。

    我非常同情他,平白无故多出一个情敌的滋味应该不是很好受。

    但下一秒我就把玩偶塞到了他怀里,无辜地眨了眨眼,“我可是花重金买下了这个玩偶哦,归你了。”

    接着我退回远处,避免引起他的厌恶,“至于你想转送给谁,我可是一点也不在乎。”

    按照常理来说,跟随男女主一起逃课是不会被发现的,但是有人刻意告发的话就不一定了。

    我可不想一来就和周牧常这样的校园风云人物过不去,只能委屈委屈我的亲儿子喽。

    “你是不是有……”

    “我是不是有病?”我几乎自豪地挺起胸脯,“是的,我有病。所以周牧常同学,你最好别跟一个病人计较……你不说话我就当你接受了,不准去老师面前揭发我哦!”

    周牧常长久沉默,大概是被我的一顿操作震撼到了。我深知不能继续跟他打消耗战,趁他还没拒绝我之前,拽起我的挎包就朝着马路对面飞奔而去。

    ……不过送一个玩偶就能让他和沈钰的关系有所缓和吗?我保持怀疑。

    下午是一定要回去上课的。

    沈钰和方易谌的秘密约会被不速之客的到来破坏,恐怕没有了继续在校外闲逛的心情,而我作为被周牧常无辜牵连的路人,就更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了。

    但周牧常是怎么认出我的……?

    难道我这个角色在小说里有什么存在感吗?我自己怎么不知道?

    很快我就知晓了问题的答案。

    下午,离上课还有二十分钟,周牧常在我震惊的目光中慢悠悠步入教室,三两步朝我所在的窗边走过来,径直于右前方的位置坐下。

    ……?

    原本我还在为没有和男女主身处同一教室而庆幸,现在我只想给自己来上一巴掌,我为什么要为了方便男女主约会而把周牧常和他们分开??

    不过,该说不说的是,从我这个角度看到的周牧常还不错,他的侧脸也比我想象中的要精致。

    恰好我就坐在窗边,能够看见柔和的光线温情地打在他的左半边脸颊,细碎的波光在他的眼睛里明灭。

    ……方易谌应该会更好看吧?上午隔着橱窗我还没怎么观察过他的脸。

    这么想着想着,我开始望着周牧常的脸出神。

    突然,右胳膊传来一阵剧痛,疼得我是龇牙咧嘴呜呼哀哉。

    是谁?是哪个不长眼的想谋害亲妈?!

    我怒而甩手,打断了始作俑者的谋杀计划,狠狠瞪向和我同桌的女同学。后者一脸无所谓地歪头,丝毫没有认识到自己有错在先,给了我一个大大的白眼。

    周牧常被我们这边的动静吸引,转头瞥了我一眼,也不知道看到我胳膊上的红痕没。

    好吧,怪只怪我运气不好,忘了坐在周牧常背后的乃是本作最大恶毒女配——秦迟小姐。

    此刻她正高昂她那尖尖的下巴,心满意足地看着自己的“杰作”。

    出于一种“不想和一群还没高考的小屁孩儿计较”的成年人心态,我揉了揉胳膊便作罢,反正闲着也是没事,干脆收回注意力翻开了对应课程的课本。

    作为一个大学毕业两年的优异毕业生,重回高中课堂学习理科知识什么的,对我来说还不是简简单单、轻轻松松?

    半小时后,伴着数学老师亲切的授课声,我美美地睡着了。

    我认为此事错不在我,要怪就怪我旁边的秦迟,她那一掐给我造成的物理和精神伤害不可估量,致使我神经衰弱、智力退步。

    顺带一提,她还是用她做了美甲的手对我展开攻击的,结果不言自明。

    但我能睡得安心睡得放心的主要原因,得归功于我小说里不合逻辑的故事节奏以及那些不够严谨的时间线安排,这给我本人提供了诸多钻空子的机会。

    换句人话——我可以卡bug。

    我是怎么发现并且证实这一点的?这得从一个平常的工作日说起……那是一个平静而慵懒的午后,在校的同学们无不在力争上游奋发图强,而身在曹营心在汉的我,正在任劳任怨地为宜家体验睡眠质量。

    我就这样度过了一下午,再醒来时周围的同学已经走得所剩无几,该吃饭的吃饭,该回家的回家,只留下一两个值日的还在教室里打扫卫生。

    正巧我也饿了,去吃点什么好?手自然而然伸进荷包,然后,空空如也。

    好吧,或许挎包里有呢?我拿起挎包放在膝盖上,仔细而谨慎地把每个口袋都搜了个遍。

    十分钟以后,面对窗外冰冷的黄昏和翻得比脸还干净的挎包,我将回想起冲进商店亲手把兔子玩偶送给周牧常的那个清晨。

    ……那是我最后的五十块啊!

    于是我混进学校食堂,想着要不找位热心的同学借钱或者干脆磕头讨饭也行。可当我站在窗口和食堂阿姨面面相觑时,我认识到明天学校外面的垃圾桶注定不会成为我的百宝箱了。

    我镇定自若地抬起右手,十分自然地夹起餐格里的茄子、玉米粒。

    好,现在向右转移阵地,用漏勺舀出番茄汁里所剩无几的番茄。

    最后,盛一碗米饭到餐盘里,是的,转身,迈开步子,随意走到一处餐桌,优雅落座。

    是不是觉得缺少了某项流程?不,那是错觉。

    我声明,这不是偷,重复一遍,这不是偷。

    秉持“我的世界我做主”的人道主义精神,我在自己的小说世界里零元购也是很合理的吧?

    熟悉的菜品,熟悉的食堂环境,我忍不住尝了一口这熟悉的味道,流下感动的泪水。

    “同学……同学!你怎么哭了!”

    我猛吸一口气,强忍着咽下食物的冲动,哭得涕泗横流,那一刻,我觉得我见到了天使……

    “……妈的,为什么全世界的高中食堂都这么难吃啊!”

章节目录

造物主的法则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零九破只为原作者上骈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上骈并收藏造物主的法则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