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阮刚一出地铁站,立即去扫了一辆共享自行车。

    当初因为贪图方便,租的房子离大学城比较近,但离市区却比较远。

    导致现在每次出市区,要先骑自行车,再乘地铁,才能去到市区。

    以后房子如果买市区,上下班没有私家车也多少有点不方便。

    地铁就算再四通八达、再便捷,也不可能直达家门口。

    但是以自己现在的薪酬水平,要想买辆好车,大概也只能买回一个车轮了。

    也可以选择买辆便宜的,但性能方面要考虑,折旧方面也要考虑。

    当然,现在首先要考虑的,是自己空空的钱包。

    栗阮骑着自行车一路猛踩,到了小区门口,将共享自行车停在指定位置,这才一边整理被风吹乱的长发,一边走回家。

    风和日丽,一位撩着长发的年轻美女从身边经过,坐在小区里聊天的大叔大婶、大爷大妈们,看得那叫一个起劲。

    等栗阮转了身,胖大婶也撩了一下耳边有些白花的短发说:“想当初,我和她一样年纪的时候,也是咱村里的一枝花。”

    和她一起坐着聊天的人都笑了起来。

    “我到这个岁数,从来没见过电视里的女明星,但我想啊,咱小区里住的这一位姑娘,长得比电视里的女明星还要好看!”

    某位大爷说的这话,倒是让大家都点头表示赞同。

    “确实是长得比明星还好看,就是不知道这么好看的姑娘,将来要找一个什么样的男朋友才相配。”

    “说来我家亲戚还有一儿子没结婚,今年刚升的行长,人长得也高大,刚才那姑娘住几幢来着?”

    “哎呦,你就别自讨没趣了,现在的小年轻,还是学生就已经恋爱了,哪里还轮得到你来给人家介绍,说不定这人家里就藏着个男朋友呢。”

    栗阮站在门口正低头找钥匙,房门突然开了。

    江松逍坐在轮椅上,抬头对栗阮露出温润的笑容:“阮阮姐姐回来了。”

    栗阮原本因为骑车导致加速的心跳,在看见江松逍的笑容后,跳得更快了。

    “谢谢摇摇为我开门,你的行李都收拾好了?需要我帮忙吗?”

    栗阮走进屋里,顺手关了房门。

    换了鞋走到厨房想洗手,发现里面有位阿姨在煮饭。

    栗阮还没反应过来,一直跟在她身后的江松逍立即开口解释。

    “是栗伯母帮我请的住家护工芳姨,阮阮姐姐昨天给了我家门钥匙,我立刻就打电话联系芳姨约好了过来的时间,总不好让她一直住宿舍,她现在毕竟是接了工作的,怕在宿舍住久了,她的领导会以为她偷懒。”

    栗阮看着江松逍,只觉得心酸。

    多么乖巧懂事的好孩子啊,明明他现在受着伤还寄人篱下,却还记挂着帮请的护工,怕护工没有和雇主住在一起被领导责骂。

    唉,父母的世界,有他们的难处。但是,父母离婚之后,再各自有了另一半,而他们的孩子,忽然就学会了通情达理,也学会了处处为他人着想,因为他们自己正经受着同样的遭遇。

    以后要对摇摇弟弟好点,他还只是个在校读书的学生,真的不需要过早接受社会的不良和鞭挞。

    “芳姨不是你的私人护工吗,怎么还包煮饭?”

    栗阮没有再走进厨房,转身去了里厅的公用卫生间洗手。

    “栗伯母给的薪酬里,除了照顾我,也包括还有一日三餐。”

    “这样啊,那我这几个月可就有口福了,还要多谢摇摇住在我这,否则我只能多吃几个月的外卖。”

    江松逍滑着轮椅,停在洗手间门口旁边两步之外,识趣地倒转轮椅,面对大门,背对着里厅。

    栗阮洗了手出来,正好看见江松逍坐在轮椅上的背影。

    腰背挺直,双肩板正,坐姿端正,就是双腿太长,轮椅的踏板向外展出很长一截,但就算这样,江松逍仍是将双脚踩在踏板里面。

    腿都受伤了,还这么一板一眼、严于律己,都不懂得偷一会懒。

    栗阮无声叹气:“摇摇,你先坐着,我回房间放包包。”

    栗阮之前独居,包包都是放在玄关的,但现在多了两个客人,就将包包全都放回了房间。

    并不是会怕丢失物品,而只是一种礼貌,免得到时真的出了问题,乱怀疑,让彼此难堪。

    江松逍转过轮椅,但没有滑过来,停在原地。

    “好。”

    “对了,等下吃饭的时候,我们在客厅的茶几上吃吧,你这伤着腿,就别讲究那么多,我俩姐弟在茶几上吃饭没人会笑话的。”

    栗阮回了房间,轻轻关门,再上锁。

    租住的这套房子,有两个套间。栗阮住着主卧,剩下的另一个次卧套间,现在暂时给江松逍住,另外还有一个小房间,也暂时住着护工芳姨。

    再有就是一厨房一公用卫生间,玄关厅包括在餐厅内,里则大客厅连着落地窗,落地窗外面是小花园,还有装在走廊下的升降晾衣架。

    栗阮回房间先是洗了脸,然后换套居家服,最后将换下来的衣服洗干净,晾在房间里的窗台上。

    房间的窗台安装有外展防盗窗,栗阮找了根绳子,绑在防盗窗上当作晾衣绳。

    看着挂在防盗窗上的湿衣服,栗阮无奈地笑了笑。

    虽然摇摇是弟弟,但毕竟是外人又是男生,自己的衣服不太好和对方的衣服晾晒在一起,毕竟穿过的贴身衣物多少算是个人隐私。

    等出了房间,刚好看见芳姨将饭菜从厨房里端出来。

    茶几已经被收拾过,上面除了纸巾盒,还摆着几张大小不一的竹隔垫。

    “好香啊!”栗阮看着放在茶几上的汤锅,“是香菇骨头汤,我最喜欢喝了。”

    芳姨大概五十来岁,小方脸,笑容和善,看着栗阮就像看着自家儿女一样,眼神亲切。

    “栗同学喜欢就好,江同学伤了腿,我就给买了骨头炖汤,骨头上的肥肉都剔干净了,栗同学等会多喝两碗。”

    “好啊,我能喝三大碗,有肥肉我也不怕的,我不挑食。”

    栗阮自豪地一抬头,看见坐在轮椅上的江松逍。

    ……摇摇也不挑食,但他从小都对很多食物过敏,被迫成为了挑食的小孩。

    人体很奇怪,假如对某一种食物过敏,就会很容易对别的食物也过敏,也不知道是不是体质的问题。

    摇摇从小就有很多不敢吃的食物,别的小孩子争着抢着吃零食,而摇摇,永远只能站在一边眼巴巴看着,还会有淘气的小孩子,拿着零食故意去馋他。

    栗阮越想越觉得摇摇是个小可怜,看着江松逍的眼神充满了慈爱和怜惜。

    江松逍看着定定瞧着自己的栗阮,微微抿了抿嘴唇,轻声说:“阮阮姐姐,我也不挑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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