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阮从睡梦中醒来,在梦中仿佛还能听到江松逍喊她“姐姐”。

    “就一句姐姐,我有什么不能接受的,”栗阮自言自语道。

    “不行,我一定要在他面前挺直腰杆,”栗阮给自己鼓劲,她迈着大踏步打开房门,一眼看见芳姨,有点儿惊喜,“芳姨你回来了?”

    “是,早上来的,”芳姨笑着点头。

    “那我今天又有口福了,”栗阮笑眯眯地,她转头看看客厅,没看见江松逍,“芳姨,摇摇出去了?”

    “是,”芳姨点头,“一大早出去的,说是今天约了朋友。”

    栗阮挑了挑眉。

    也不知道为什么,栗阮觉得江松逍是故意避出去的。

    这个弟弟学坏了。

    想是这么想,但栗阮心里却有点儿乐。

    栗阮回学校,和她一起去支教的同学没想到她能回来的这么快。

    “栗阮,你没事了?身体好了?路上累不累?”

    “医生不是让你多休息几天吗?怎么这么快来了学校?”

    “我没事了,”栗阮笑着说,“我……一个弟弟开房车去接我回来的。”

    栗阮原来想说朋友,但想到如果说朋友,同学说不定会追问的更多,避免被人误会,所以她干脆说是弟弟。

    反正摇摇就是弟弟,因为他喊她是姐姐。

    想到摇摇喊自己“姐姐”,栗阮走了走神。

    同学们互相说了几句,确定栗阮没事,大家也就忙各自的去了。

    “你在房车上能睡得着?”有同学好奇问,“这么远的路程,车一直开着,你能睡得着啊?”

    “能啊,”栗阮奇怪地看着她,“有代驾司机师傅开车。”

    同学知道她误会了:“我是说乘坐各种交通工具时的那种天生的危机感,我坐飞机,坐船,坐车都会在心里害怕。”

    她这么一说,栗阮懂了。

    其实她有时也会害怕,估计没谁不会怕。

    但江松逍去接她回来的时候,她从上车一路睡到家,还真没有害怕的危机感。

    栗阮想了想,或许是她当时刚痊愈,脑袋还没来得及清醒吧。

    又或者……是因为江松逍陪在她身边?

    其实她躺在医院病床上时,江松逍忽然出现在她面前的那一刻,她确实是非常感动的。

    那种感动没法解释,其中还充满了安全感。

    同学还在继续说:“听说让人能忘记害怕的,除了亲情就是爱情。”

    “还有这种说法?”栗阮感到好奇。

    “嗯,都说家是每个人的后盾,所以能让人忘记害怕,和家人在一起时,只会感到开心和快乐,”同学说。

    栗阮问:“那爱情呢?”

    “众所周知,爱情离不开多巴胺和内啡肽,多巴胺是短期的快乐和满足,内啡肽是长期的愉悦和幸福,所以爱情也能让人忘却害怕,甚至不惧害怕。”

    “好像是这么回事,”栗阮点头。

    “你刚才说是你弟弟去接你回来的,一路上在车上能睡着,应该是因为亲情,”同学对她说,“你弟弟对你真好,像我弟,我病的起不来床,他连一杯水都不会帮我拿。”

    可是此弟弟非彼弟弟啊。

    栗阮这下觉得自己有嘴也说不清了。

    栗阮一整天都有点心不在焉,她带着的是新手机,看到手机就想到江松逍。

    摇摇先是给她送手机,又亲自大老远去接她回来,虽然她说过谢谢了,但轻飘飘的几句谢谢……

    栗阮觉得自己也该为江松逍做点儿什么,别的先不说,给他送份礼物还是可以的。

    可是要送他什么呢?

    她平时从了解过送异性该送什么礼物,毕竟她以前没有过暗恋,也没谈过恋爱。

    所以该给摇摇送什么呢?

    栗阮坐在窗边皱着眉想这个问题,窗户上清晰地映着她的身影。

    窗外是蓝天白云,偶尔看见小鸟展翅飞过。

    “江哥想什么想的这么入神?”梁望和熊勇勾肩搭臂走进江松逍的办公室,见他坐在落地窗前发呆,就问熊勇,“熊哥,你去问问?”

    “你自己为什么不问?”熊勇瞥他一眼。

    “这不是你比较扛揍嘛,”梁望用肩膀撞了一下熊勇,“你今晚不是要请江哥喝酒,你快去。”

    这时江松逍转过轮椅看过来:“在说什么?”

    “哦,这不熊哥又恋爱了,请我们哥几个去喝酒,”梁望说。

    江松逍又把轮椅转了回去:“不去。”

    “我就说他不会去,”熊勇白了梁望一眼。

    “那还不是你之前太没用了,”梁望指了指熊勇,“这次你如果再分手,以后别喊我哥。”

    “不会的,”熊勇很坚决地说,“我对我女朋友一见钟情,这次绝对会长长久久,到时候请你们来喝喜酒,礼物不用带了,给我老婆买对金手镯就成。”

    “行,你要能结婚,我就送金手镯,”梁望说,“等等,我记得你前前前女友好像是日久生情的吧?”

    熊勇一脸茫然:“哪个前女友?”

    梁望又指了指他:“活该你会被分手。”

    “你这就不够兄弟了,”熊勇开始撸袖子,一抬头,看见江松逍转着轮椅过来,他和梁望顿时就不闹了,“江哥,你有话要说?”

    江松逍用谈上亿合同的表情看着熊勇:“熊哥,你的每段恋情,都是用一见钟情或日久生情来决定的吗?”

    熊勇一把抓住身边的梁望:“完了梁哥,江哥他喊我哥了!”

    “这、要不你申请人身保护,”梁望给他提建议,见江松逍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他眯着眼睛说,“江哥你不对劲啊,是不是有什么情况没和咱兄弟说啊?”

    “什么情况?”熊勇一时还没反应过来,但一接收到梁望瞟过来的眼神,他瞬间就领悟了,“欸!那我可得好好给咱江哥说说这个问题。”

    江松逍没理会他们的调侃,对着熊勇抬了抬头:“你说。”

    熊勇煞有介事地清了清嗓子:“这个事情嘛,要从日久生情先说,你看有个久字,就是说俩个人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相处之后,彼此觉得对方身上有自己喜欢或欣赏的地方,然后自然而然地走到了一起。”

    江松逍安静地听着他说。

    “有很多人觉得一见钟情和日久生情是相反,认为一见钟情是没有逻辑的见色起意,这么说其实也对,但又不完全对,”熊勇这个经常失恋的人,说起爱情却是一套一套的,“你看满大街都是人,可情侣间真正的一见钟情却非常非常少,因为你一见钟情的那个人,其实是完全长在了你的审美上,对方的一切,都是你心中所想要的,网络上有句话是‘我喜欢的样子你都有’,这才是一见钟情。”

    “咦?!嗯?!诶?!”梁望发出了一连串的感叹声,“熊哥,我非常认同你这个说法!”

    “本来就是这样啊,”熊勇白了梁望一眼,“不然你以为什么是一见钟情,所谓的一见钟情,就是你心里早就已经有了喜欢的限定,对方要有多高,腿要有多长,脸是圆脸还是瓜子脸,皮肤白还是黑,谈吐和举止是怎么样的,所有的一切你在心中都已经有了要求,然后你见到了一个符合你所有要求的人,你才能一见钟情,否则你只能日久生情,从不怎么符合你要求的人里,选出一个和你三观最合的人在一起。”

    “熊哥!行啊你!”梁望听得目瞪口呆地给熊勇鼓掌,“万万没想到,咱熊哥还有这能耐。”

    熊勇忽然一把捂住他的嘴:“我知道你还有下半句的‘但是’,我劝你最好是别但是。”

    被捂着嘴的梁望一个劲地点头。

    江松逍听了熊勇说的话,又转着轮椅坐回到落地窗前。

    窗外太阳已经下山,又是一天夜晚的来临。

    栗阮回到家的时候,江松逍已经在客厅里了。

    芳姨回来了,他们不用再吃外卖,栗阮心情很好,但看见江松逍的时候,她瞬间就挺直了腰杆。

    “阮阮姐姐回来了?”江松逍像往常一样和她打招呼。

    “嗯,你今天的脚没事吧?”栗阮记得他说过不能让打了石膏的脚过于充血,否则容易肿胀。

    “没事,我今天去看医生了,医生说再过半个月就可以拆石膏了,”江松逍说。

    栗阮这才发现,她和江松逍一起住已经超三个月了。

    之前还觉得和江松逍合租是件很困难的事,没想到时间在不知不觉中就过了一个季度了。

    努力回想了一起,和摇摇一起住,竟然没有发生任何的摩擦。

    “阮阮姐姐在想什么?”江松逍忽然问。

    栗阮顺着他之前的话题说:“在想你如果拆了石膏那该庆祝一下,我得提前给你准备个礼物。”

    还以为摇摇会拒绝她给他送礼物,没想到他却一脸的期待:“阮阮姐姐要给我送礼物吗?”

    好了,这下不送也要送了。

    “对,你期待着吧,”栗阮说。

    江松逍点头:“我现在就开始在期待了。”

    好了,这下要送的礼物不用心准备的话是不行了。

    吃完饭,栗阮去给多肉浇水。

    她看着眼前的多肉,忽然就想到了该给摇摇送什么礼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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