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什么?

    ——……九。

    有人在这里吗?

    把手伸向前方,似乎触碰到了什么柔软又温暖的东西。

    眼前的虚无渐渐有了颜色,终于看清了对方的面目。

    自己的手掌正放在对方的唇角,姿态仿佛是在恋恋不舍着什么。

    ——阿九。

    他是在叫自己的名字。

    ——抱歉啊。

    ——擅自让你活下去。

    啊。

    为什么。

    为什么自己那么悲伤呢?

    为什么,眼前这个人的头发,是白色的呢?

    睁开眼睛的时候,发觉自己的眼眶隐隐有些湿润。是吗,又一次在梦里见到他了。

    打开手机看了眼时间,早上九点五十二分。是时候起床了。

    从床上起身时,手指不经意间碰到了一个硬物。转过视线,原来是本书。

    《遇梦记》。

    是因为你吗?因为昨夜翻阅了你,所以自己才会做这种梦。

    梦见了早已不在这个世界上的他。

    ——

    早读铃声响了两遍。

    天色并没有完全泛白,隐隐还透着些夜色的余韵。年轻的班主任巡视着各个楼层,他其实有些困倦,但此时必须得强打起精神。一周五天,五个班级的班主任轮流监督早读,他可以趁这个时间清醒一下大脑。

    在路过某个班级的窗边时,圆形镜片后面的眼睛敏锐地抓到了一个浑水摸鱼的学生。

    把小说夹在课本里面,这种小儿科的伎俩,他在小学毕业后就不兴用了。

    那个女同学显然看得渐入佳境,完全没注意到有老师从后门悄悄走到她的身边。她正准备翻开下一页,一声“看什么呢”将她吓得双肩一抖。

    “袁老师……”女同学声音很低,她的手下意识捂在夹带着小说的课本上。身为教师,他知道对这种还算乖巧的学生没必要大动肝火。于是仅仅将一只手摊开,表情故作严肃。

    收缴课外书的工作他其实并不爱做,容易得罪人,也难找地方搁置。

    早读结束后,他才终于看了眼这本没收来的书籍的封面——很显然是一本古风爱情小说,封面上画着一对不同样式的碧玉戒指,搭配标题设计版面看着很有古典韵味。

    不过吸引他的并不是小说的标题,而是作者名。

    子远。

    他毫无征兆地笑了一声,还好办公室里没人。

    几天前他参加了一场庆功会,庆祝自己的老朋友新书大卖。在聚会时他说,有空一定拜读你的大作,但这个计划一直被搁置着,朋友之间无伤大雅的小小爽约实在太常见了。

    而这位老朋友的笔名,正是“子远”。

    没想到是通过这个途径得到自己朋友的新书。他愧疚地抓了抓头发,终于开始认真审视起这本小说了。

    《遇梦记》。这是正标题。这本书看着厚实,其实排版稀疏,大概就是一本中篇小说。

    他又翻看起封底,上面并没有明确写这本书的剧情简介,但粗略扫了眼,似乎是和某个历史人物有关的穿越爱情小说。他很难想象,自己那位老朋友能写出让读者信服的爱情故事。毕竟那个人过去作品的评价区里,甚至出现过“不会写恋爱剧情就不要写”“这个作者完全不会塑造女性角色”的差评字眼。

    他翻开小说厚实的封面,映入眼帘的文字是——“来自我的外公,他向我讲述的故事。”

    老爷子前年过世,他想起自己还参加过老爷子的葬礼。那位老人家平日慈眉善目,就是生气的时候吹胡子瞪眼,手里拐杖止不住地咚咚敲地。他身子一直很硬朗,可以说和他的脾气一样倔,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让他倒下。所以前年收到老爷子走了的消息时,袁老师还以为自己接到了诈骗电话。

    想到此处,他原本准备调侃的心情顿时收敛了。

    或许这本小说的本意,是一场纪念。

    他翻到了正文页——

    ——

    外头,狂风暴雨大作。

    花霖九坐在破庙里神像的肩膀上,百无聊赖地翘着脚尖玩。

    有个女人在这里躲雨,她抱着鼠灰色的襁褓,哼着悠扬的小调,似乎外界一切与她无关。她的头发有些散乱,脸颊也沾了不少灰尘泥泞,但那双明亮的眼睛揭示出她是个美人的事实。

    花霖九飘到了那个女人的身边。

    她想看看那个孩子。在这样喧闹又令人不安的环境下,那个孩子竟然还能安然入睡。

    她探过头,看见了那个孩子。

    脆弱、幼嫩,如此弱小的生命,此时正被女人抱在怀中。花霖九想要找点东西为他们避寒,但是她做不到。她没办法触碰他人,也移动不了任何物体。那个女人也看不见此时正飘在她眼前的花霖九。

    一身T恤配短裤的花霖九,显然是不属于这个时代的。

    她是名穿越者,来自遥远的未来,虽然她已经忘记自己是如何穿越的了。但她通过偷听路人们的对话和观察他们的衣着,判定自己身处的时代是汉朝,她过去网购过一些复原款曲裾,入字底的汉服款式因为形制上看着厚重不够飘逸,所以没有成为现代的主流款,但在端庄上却独树一帜。而这个时代她就看见了不少身着曲裾的妇女。

    通常在小说里,身穿来的女主遇见的第一个困难就是举目无亲,无枝可依。但对花霖九来说,完全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根本没有人能看见她。

    是的,她现在是一只可怜的幽灵。不管是飘在半空中还是在大庭广众下跳舞,都没有人能看见她,她不会饿不会渴,但她很寂寞。

    于是百无聊赖的她栖息在了一座破庙里。没人供奉,也没什么人气,荒郊野岭里一座风雨飘摇的小庙,里面伫立着一座破败的神像。神的目光很慈祥,就算他的身上布满杂草苔藓,也依旧很慈祥。

    花霖九偶尔出门看看风景,偶尔躺在神像上打瞌睡,日子久了,也不记得自己来这个时代多长时间了。

    这个女人的出现,是一个变数。

    那时天色阴云密布,花霖九坐在门槛上数着正搬家的蚂蚁。女人在这时抱着婴孩出现,笔直地穿过花霖九透明的身体闯进庙内。那时她说的第一句话是:“没事了,已经没事了。阿娘在这里……”

    就在她踏进门槛的一刻,天降骤雨。

    于是花霖九不数蚂蚁了,她觉得,自己一定与这个女人有缘。

    正当花霖九为难该用什么办法帮助这个女人和她的稚子时,襁褓内传出一声细微的呜咽。那孩子终于从睡梦中悠悠转醒。花霖九凑过去,她能闻到一股婴孩身上特有的奶香味,难得的是她并不讨厌这种味道。她在现代的时候可没这么好脾气。

    反正也没人看见。她这样想着,向那孩子伸出了一根手指。婴儿的左眼角下有一颗小小的泪痣,花霖九想去戳一下,就像按下一个开关键,即使她知道自己其实并不能触碰到他。

    就在那根手指即将“碰”到婴儿柔软的肌肤时,温暖的触感从指尖如电流般传达到心脏。她的眼睛不由得睁大,分明看见自己的手指被一双稚嫩的小手包裹在内,柔软又乖巧的小手,就像抓住一件重要的宝物一般,虽然力道不大却格外认真。

    那个孩子睁开眼睛,深棕色的眼眸里倒映出花霖九的模样。

    花霖九想起来,老人们常说,小孩的眼睛可以看见大人看不见的东西。

    她想,兴许自己当真是个鬼了,但至少还有个小家伙能看见自己。

    女人轻拍着襁褓,嘴里依旧哼着轻快的小调,她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孩子正默默注视着什么,她的目光流连在窗外的瓢泼大雨之间。

    花霖九的手指依旧被紧紧抓着。她露出了无奈的苦笑,飘到了孩子的身边。

    “虽然我不知道你的名字,也不认识你的父母,”花霖九的音量很轻,“但你是这个时代第一个看见我的人。这是我俩的缘分。”

    孩子的目光纯粹干净,他应该是听不懂眼前这个奇怪装束的大姐姐在喃喃自语什么的。

    “也没什么好送你的。”花霖九终于将手指缓缓抽了出来,转而轻轻拍了拍孩子的额头,“就祝你,平安喜乐,一世无忧吧。”

    她笑看着婴孩,说:“一定要健康长大哦。”

    这是花霖九和男主人公的第一次相遇。只是对她而言,她不过是赠予了一段平平无奇的祝福。

    刹那间,天翻地覆,就像完整的拼图被粗暴地打乱,花霖九眼前的风景出现了剧烈的转变。她所处的环境不再是可怜的小庙,而是富丽清雅的花园。说这里富丽,是因为明显此处不是常人能享受的居所;而清雅,则是花园里的花卉草植布局相当讲究,花霖九能读出一丝企图脱俗的意味。

    她坐在树上,翘着脚尖。树枝上盛开着一簇一簇的白色小花,她藏在花间,姿态和那时坐在神像上一模一样。

    有个男孩抱着书简缓步过来。

    他的乌黑长发并未完全束起,垂落在周身使他看上去尤其瘦削孱弱,头上倒是扎了两个总角小髻,倒是为男孩平添几分书卷气。

    花霖九看着他坐在树下的大石上,身子倚靠着巨大的树干,摊开书简便全神贯注起来。这般情景,把花霖九衬托得像极了《聊斋志异》里的花精,整天躲在花丛里偷窥那读书入神的年轻书生。只是花霖九自知没有花精那般美貌,讪讪一笑后朝空中吹了口气。

    却是正巧,一朵落花从她面前飘落,顺着她那口仙气飞飞洒洒,不偏不倚地正落在男孩的书卷上。棕褐色的长卷倏然被点缀了一朵无瑕的白花,却仿佛有万般柔情,男孩竟没有立刻拂落它。

    好似心有灵犀般,男孩抬头一眼,正对上那双本不该被人看见的眼睛。花霖九呼吸一滞,有些不知所措地向后躲了一下。男孩却眉眼弯弯,冲她露出笑意。

    慌乱间,花霖九晃了晃身形,竟然牵动了树枝摇曳,又是一朵飞花落下,正吻上男孩左眼角那颗精巧的泪痣。

    ——

    这个故事袁老师才刚看了个开头就被人打断。年级要开一场临时会议,这种临时安排属实是意料之中。他放下了小说,转头在抽屉里去找自己准备好的文件。正打开抽屉,一张小小的名片从黑暗中钻出来映入他的眼帘。

    许佑。

    他想起来,这是他这位老朋友专门印出来给他们嘚瑟的。不久前的一场小聚餐,这张名片被硬塞进他的手心里。老朋友许佑借着二两酒劲向他们炫耀,自己写了这么多年小说,总算熬出头了,作品被编辑赏识,终于从“网络小说作者”蜕变成名副其实的“出版作家”。虽然书还没印出来,但名片他已经找人帮忙印出来了。

    袁老师想起自己当时也是喝上了头,对着人模狗样的朋友一口一个“苟富贵勿相忘”,回头却把这宝贵的名片随手丢进办公室的抽屉里,属实有些好笑。他拿起名片,端详着上面排列整齐的文字,背后还有一串电话号码。

    他思考了一阵,最终将名片放在了办公桌的正中间。这样他才不会轻易忘记。

    不得不说,这本书的确吸引了他三分注意力,借着“读书感悟交流”的理由,今晚去这位朋友家蹭个饭,他觉得也未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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