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小玉,家住静海镇海沙湾。虽然叫海沙湾,但是我们家跟大海一点也不近,从海沙湾到海边还需要一个多小时的车程。

    我的父母在我还没有记忆的时候,就因为意外去世了,所以我是由小姨养大的。

    我读的中学叫静海中学,是静海镇唯一的一所中学。

    从家里走到学校需要走半个小时,路上途径菜市场,每次放学我都会去买菜回家。

    等写完作业的时候,再去隔壁小姨开的书店拿两本书回家看。

    我一开始很纳闷,为什么明明是高科技时代还需要用纸张的书本。对于这个人造的星球,难道不是一种资源浪费吗?

    问了小姨这个问题,小姨说,纸张可以回收,而且哪怕你不要了,也可以埋起来以后还变成一堆养料。

    虽然高科技光脑可以存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书集,但是不要忘了,地球末日那场磁爆,导致所有的电器存储器都没法用。

    现在人类历史是根据残留的书籍来更正的,在没更正之前,人类有将近百年时光像文盲一样,差点成为外星人的奴役。

    至那一场爆炸之后,新地球统一了文字语言,科技进步的同时也不望当初的教诲,书籍就此依旧采用纸张制。

    等吃完饭,洗完澡以后,拿起一本高公公的愿望翻看了起来。

    这本书有点有趣,小梅应该也喜欢。明天拿去给她看看!

    小梅,梅丽莎。她是我的死党,我们从小学到初中都是同一个班的,她的性格开朗,热情如火。人缘很好,朋友也很多,在我眼里如同太阳般的存在。

    相对比起来而言,我的性格比较内敛,我的朋友也很少,说得上话的也就那一两个。

    我最开心的事情就是小梅来找我玩,然后我能跟她一起讨论书中的情节以及内容。

    但是小胖老是来打扰我们,所以我很讨厌小胖。

    记得那是一个夏天,我拿了一本书给小梅看,小梅看的时候说里面有很多错别字。

    因为那本书我也还没看过,所以我俩分别对那本书里面的人称从头改到大结局。

    小说的人称一般分为:你,我,他,她。但是那一次我们看女主角出现的时候,看作者把她写成了他,导致小梅前面看的时候说看起来老是分不清谁是谁。

    我看了一下开头,好像也是这样。

    所以小梅说把这本书改一下错别字,所以我们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去改这个错别字。

    改完以后,小梅先看的书。她看完的时候脸色又黑又红。我很好奇,她递给了我,说等我看完就知道了。

    看完以后才发现,我俩傻憨憨的把人家一本书改成了言情小说!

    那本书最后大结局那里带了点不可说的剧情,我俩才反应过来,原来还有这一类的书。

    至此,就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一发不可收拾。

    而那本被我们改成错别字的书,就成为了我的压箱底。

    初三的时候,我们静海镇统一搬迁到了距离静海镇好几百公里外的西山市里面。

    这对于我跟小姨而言,是利大于弊的。静海的房子在市里面换了一个铺面跟一套房子,对我们来说,起码负担减轻了一半。

    小姨说她以后可以在附近找份工作了,我们家以前的书店在这边没有竞争力,所以就不打算继续开了。

    转学到新学校,我一开始是迷茫的。特别是校长让我们分班,人生地不熟的,我连话都说不好。

    不过幸好还是跟小梅在同一个班级,旁边坐着的白发少年好像书中的王子。

    对于其他人的五颜六色的头发,我一开始也是很羡慕的。

    好比小梅一头火红的短发,小胖一头耀眼的金发,北塔那一头冰蓝色头发,而我的头发是平平无奇的黑色。

    据说头发的颜色是因为以前大爆炸产生的辐射造成的,以前的人类头发要么黑色,要么金色,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有着七彩般灿烂。

    白发少年名字叫白兰,小梅以为我喜欢他,所以跟我开了个玩笑。

    虽然白兰很帅气,但是我没有那种恋爱的感觉。

    我只是单纯的觉得他长的好看,长的好看的人都讨人喜欢。

    但是如果长的都好看,我都喜欢,那我是不是花心大萝卜?

    喜欢是什么,我不清楚,如果跟一个人在一起很开心叫喜欢,那我是不是喜欢小梅?

    虽然跟小胖在一起,有时候也讨厌他,但是玩的很开心,那也叫喜欢吗?白兰长的帅,那北塔也长得不错。

    我想了想,算了,我还是喜欢那种书上的霸道总裁风。像古地球有一个众人都称呼他为老公的李怼怼,我就很喜欢。

    在我犯花痴的时间中,时光流逝的很快。

    在我还没有准备的时候,小梅转学了。虽然不理解,但是我支持小梅的决定。

    毕竟周末有空我们也可以聚在一起,只是小梅的学习进步的好快。

    才一个暑假没见,她就名列前茅了。

    跟不上他们话题的我渐渐的沉默了,看着手上的小说也没了往日的兴趣。

    我知道现在才开始努力也许很难,但是哪怕只有一点点,也想继续跟上他们的步伐。

    所以周末的时候,我就没再去小梅那边玩,而是在家复习。

    白兰的成绩很好,他在暑假的时候给小梅补习过。

    我以为我跟小梅的学习成绩应该是差不多的,结果请教了白兰才发现,有的人之所以叫天才,是因为人家原本就聪明。

    突如其来的无力感以及压迫感压得我很难受,就好像突然之间陷入了迷茫一样,那段时间不知道要去做什么,也不知道将来要做什么。

    也许是白兰看出了什么一样,他放学的时候让我留下来,他帮我补习。

    那时候就像抓住了唯一的一根稻草,他像神一样像我伸出了手,我因此获得救赎。

    长大后发现,那时候哪怕那个人不是他,就是随便一个人向我伸出手,那也许也能把我拉出那个像泥潭一样的深渊。但是那时候向我伸出手的人,是他。

    有时候老师的劝解你不能领会,而朋友无意间的话语却能让你感同身受,能让人迷途知返一样,你说奇不奇怪?

    初考结束以后,我知道小梅他们要去都凌玩,但是我想补习一下过往不曾理解的课题,以及去打暑假工,因为给白兰舔了许多麻烦,也许在他看来是小事情,但是对我而言却是大大的恩情。

    他就像师傅一样的存在,我心怀感激。虽然不知道报答的方法,但是新学期没多久就是他的生日。

    小梅在苏肆过生日的时候秀了一条丝巾,但是最后卖给了校长,我们在校长办公室里面见过,那丝巾秀的很漂亮,像艺术品一样被校长表了起来。然后小梅用卖的钱给苏肆买了耳钉,我没有她那样的手艺,但是我也要向她借鉴。

    东西可以不是我自己亲手制作,但是买东西的钱是我自己赚的应该也可以吧。

    暑假工其实不好找,特别是我的年纪还没达到可以去干活的年龄。

    但是最后还是找到一份清洁工作,虽然只能做一个月,因为原本岗位阿姨到时候请完假回去了。

    做完一个月的暑假工临时工,手里拿着微薄的薪水。不禁叹气,要是读完初中高中就不念书了,是不是以后就只能做像这样的工作呢?

    每天累死累活的,可能连一个月的房租都付不起。果然能读书还是多读点书吧!暗暗决定着,新学期很快就到来了。

    对于新学期,开学还没到一个月。

    这天她像往常一样参加社团活动,突然听到外面一阵喧闹声。她往外面看,好像是校长抱着一个人。

    “小玉,小玉,听说小梅跟紫钰老师打起来了,小梅她被老师打出血了。”旁边有人八卦着她知道的。

    我目瞪口呆:“怎么可能?小梅怎么会跟老师打架?!”

    说完我就冲向学校门口,校长应该是带小梅去医院吧?

    到了门口,看到其他人也在往门口冲。

    几人聚在一起,在打算去哪里找车的时候,使过来一辆车。

    看到下车的人:“是小胖!”

    :“我去追,你们先在这等着!”

    我看着男生他们去追小胖,留下我跟林心面面相觑。

    在车上听闻小梅得了啊默儿症状,我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怎么可能呢,那么健康的一个人,中午看到还是活泼乱跳的一个人,怎么可能会得这种绝证,肯定是误诊!

    到了医院,透过玻璃窗口,看着小梅面无血色的躺在里面,医生在给她做着手术。

    我呆呆的看着,心里空落落的,伤心难过涌上来,泪水无意识的划落下来,止也止不住。

    晚上众人都在等候室里面,心中凌乱的根本睡不着,但是精神状态却昏昏沉沉起来。

    恍恍惚惚中,好像听到了大海波涛汹涌的声音,一声声的海浪冲刷着岸边的声音。

    我怎么在这?

    看着眼前夕阳下的大海,原来是这样的美?微风吹过,海平面上吹来了许多的泡泡,泡泡的表面有着七彩的光。

    我伸手,一个泡泡落在我的手上:“为什么这个泡泡给我的感觉这么熟悉?但是却又那么悲伤?”

    泡泡驻留了一会儿就又飞走了,:“等等我,不要走!”一脚迈入海水中,然后像是静醒般睁开眼。

    一切都像做梦一样,一年级结束了。小梅的去向无踪,校长也在那不久就辞职了,北塔在小梅失踪那会儿就转学了。

    小胖在放假的时候去了趟都凌,第二个学期就转学去读了神圣中学。

    剩下的人对于小梅这个名字就像一道禁忌一样,再无人提起,渐渐的也不再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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