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誓言》

    文/李硕言

    晋江文学城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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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市。

    正值晚秋,天地之间有大美,美似一幅画,一抹抹淡淡的黄色在其中徐徐晕染,美不胜收。

    也是到了近几年,本地的香积寺才在网络上火得一塌糊涂,以求姻缘美满最为灵验。寺内高高矗立着一棵合抱粗的银杏,枝繁叶茂,据说至今已有千年历史,每逢这个时节,都会吸引无数外地游客争相拍照打卡,络绎不绝。

    香积寺后,曲径通幽,形状大小不一的鹅卵石铺就的小路,一直绵延至山下。

    山脚开着几家很老很老的商铺,经营着传统生意,譬如香料、旗袍、木雕、银饰之类。青墙黛瓦,等冬雪消融,春天一到,还会有燕子飞来,在廊檐下衔枝筑巢。

    街的最南边有一家较为小众的咖啡馆,与那些老店格格不入,室内装潢典雅,布置温馨,可从外面打眼看上去却显得异常冷清,没什么人气。

    细想也是,现在大街上充斥着各种网红品牌,任谁也不会留心一家连名字都叫不出的咖啡馆。

    千寻倒是一个例外,她是这里的常顾。她很喜欢这里的格调与韵味,也包括它的名字——邂逅。

    这日,千寻和往常一样,进门点完单后,先是轻飘飘环视了一圈,然后找了一个靠近落地窗的角落坐下。

    这里视野相对开阔,便于观察周围的情况。

    彼时馆内只有寥寥几位客人,耳边循环萦绕着很轻的纯音乐,有人贴着耳朵小声交流,有人聚精会神对着电脑办公。

    千寻的视线又转向玻璃窗外,行道梧桐枝桠已经是光溜溜的了,枯黄的树叶在半空中不停打着转儿,在地上铺了厚厚一层,清洁工人用扫把将它们扫成一堆堆小山状。

    来往路人步履匆匆,大概是感受到了秋末已至的阵阵寒意。

    纵然有疾风吹过,发出猎猎声响,几个顽皮的孩子并不觉得冷,依旧互相追逐嬉笑玩闹,乐不知疲。

    看到这里,千寻低头喝了一口热腾腾的咖啡,一阵暖意涌到心头。

    她也很想全身心沉浸当下这份美好,只是她来此并不是为了悠闲的,而是还有更要紧的事,赴约见一个人。

    可半晌过去,迟迟不见那个人出现。

    就在千寻思绪万千之际,忽然有个小男孩跑到她跟前,差不多十岁年纪,说话的声音也是奶奶的,一脸天真无邪,伸出手道:“姐姐,喏,这个给你!”

    千寻一怔,看到他手里递过来的纸条,旋即反应过来。

    她下意识接过,打开之后看到上面的字体,是最熟悉不过的清隽小楷,一撇一捺,如同行云流水般洒脱不羁。

    千寻的神情变得有些许凝重,她立刻从座位上站起身,焦急地看向窗外。

    然而此刻窗外天空晴朗,一碧如洗,云卷云舒,只是一个再寻常不过的午后,并未发现有什么举止异常的人。

    千寻渐渐收回目光,转过身来,刚想径直开口,又默默切换了一个温柔的语调,生怕有什么不当,吓坏小孩子,“告诉姐姐,这个纸条是谁给你的呀?”

    小男孩很坦诚:“是一个大哥哥。”

    她半蹲在男孩面前,刨根问底:“是什么样的大哥哥?”

    “嗯……”男孩歪着脑袋,作思考状,只见他努力抓了抓自己的头发,显然有些词穷:“就是一个很好看的大哥哥,像从电视里走出来的一样!”

    电视里走出来的是什么样?!

    千寻很难理解这个抽象的形容词。

    当然,她也没有办法逼迫一个十岁左右年纪的小孩说出多么准确的描述来。

    千寻不死心,继续发问,企图抓住一切蛛丝马迹,“那他还跟你说了什么?”

    男孩天真地摇了摇头:“没有啦,大哥哥只让我把纸条交给你。”

    见最后一点希望破灭,千寻压抑住内心巨大的失望,微微笑了下,摸了摸小孩的脑袋,不再追问下去,“好吧,谢谢你,你做的很好。”

    但又想到了什么,于是善意提醒了句:“但是小朋友,姐姐也有话要跟你说,你要记住啦,以后不能随便跟陌生人说话哦,很危险的。”

    男孩乖顺地点了点头,然后迅速跑开。

    目送男孩离开的背影,千寻低眉看向纸条最后落款处的“昼”字,凝练有力,端正稳重,每一个笔画都恰到好处的和谐,她木愣在原地,仿佛陷入沉思。

    “昼”只是一个代号。

    关于这个代号背后的一切,千寻知之甚少,至今也仅限一个性别,至于年纪、样貌、身高、籍贯……一概不知。

    “昼”总能为千寻提供有利的一手情报,她们是一对配合默契的合作伙伴,虽然相识已久,但从未在现实中见过彼此真容。

    又或许,“昼”是知道她的吧,不然怎么会在无数救援队中选择了“曙光”,选择了她。

    俗话说,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可蹊跷的是,“昼”竟能把自己的身份隐瞒的如此之深。这其中,到底是出于某种苦衷,还是有更多不为人知的阴谋?!

    这一时半会儿很难得出答案。

    但千寻相信总有一天,终会拨开云雾,窥见真相。

    这次,“昼”主动提出约自己见面,本以为能露个面,结果又是来无影去无踪。

    千寻有点扫兴,但也只是一时的想法,她低眉,端起手头的咖啡,一饮而尽。

    另外一只手里紧紧攥着的纸条上,上面是“昼”提供的最新信息,非常具有价值。

    下一秒,千寻转身,推开了咖啡馆的门,扬长而去,没有一丝犹豫。

    秋风拂过,将她的卡其色大衣衣摆高高吹起,但她的后背挺得很直,看上去整个人飒极了!

    翌日清早,千寻紧急组织了曙光救援队部分成员,来到几十公里开外的南屏山集合。

    南屏山位于临安区西北部,有东西两座主峰,分别为自然保护区与景区,有幽美的自然景观与良好的生态环境,因两峰峰顶各有一池而闻名。

    千寻一声令下,救援队一众成员分头行动,搜查蛛丝马迹。

    她自己则带着两三个有经验的成员蹲守在一家苍蝇馆子门口,“昼”说这里是野生动物贩卖组织的交易地点。

    可快一个上午过去了,也没能发现异常情况。

    一众队员,资历较老一些的何云开表现得有些不耐烦了,“千姐,你确定那情报来源可靠吗?南屏山这两年旅游业开发得正旺,选在这种地方交易,暴露的可能性太大了,他们没傻到那个地步吧?”

    “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千寻并不这么认为,“老何,你是咱们曙光救援队的老队员了,这个道理还不懂啊?”

    何云开还有话要说:“千姐,真不是我这人爱抬杠啊。我打听过了,这家饭馆的老板史国强,因在家排行老三,大家平日都叫他史老三,为人老实本分。他这人也蛮苦命的,妻子常年瘫痪在床,孩子又重病,全家就靠这个小饭馆维持生计,哪有做倒卖动物生意的本事啊?”

    千寻言简意赅:“人心隔肚皮。”

    何云开“哼”了一声,继续滔滔不绝道:“你也知道人心隔肚皮这个道理,那怎么还毫无芥蒂的相信那个昼啊?!咱们对于他的底细,一点都不清楚,他若是真行得端坐得正,也用不着一直对咱们玩神秘吧?连个脸都不愿露,我看他比这个史老三问题要大得多!”

    千寻强行打断:“老何,你今天的废话有点多了哈。”

    见千寻的声音有些冷,何云开意识到有些不对了。

    但既然已经话赶话说到这了,他索性说个彻底,嘟囔了句:“反正我又没说错。”

    千寻这才偏过头,淡淡扫了他一眼,解释道:“不管昼是什么底细,这几年他没少为我们提供交易线索,不然仅凭我们救援队这几号人,根本不可能解救出那么多野生动物!‘曙光’的荣誉,有一半是他的功劳。老何,做人要知感恩,你会不会对他的意见太大了?”

    何云开不答反问,话语之中有点醋意,“千姐,你有没有想过是你对他太信任了?我有时都觉得,你对他的信任远胜过朝夕相处的我。”

    千寻并未察觉他的那丝醋意,此刻她的眼中只有任务,她环顾四周,又低头看了一眼时间,并不想分心在别的事情上,说:“现在不是争论这些的时候,你我先到里面坐坐,也好探一探虚实。这次行动仓促,来不及提前部署。警方李队已经在路上了,在他们赶来之前我们务必稳住局面。”

    何云开看出千寻不想再继续讨论这个话题,又想到千寻的性格,还没人能让她低头服软的,于是只好憋屈地点了点头,不情不愿道了句:“好吧。”

    而后,两人装作一对夫妻走入店里。

    千寻目光中含带警惕之色,发现这是一间不大的餐馆,里面前前后后不过七八张桌子,但是生意不错,基本上都坐满了,显得有些拥挤。

    何云开一秒入戏,嘴里“哎呦”“哎呦”叫唤个不停,一度吐槽:“这山也太难爬了!以后再也不出来爬山了!我以为南屏就是个小土丘,没想到这才爬到半山腰啊。”

    店老板立马迎上来,给他们分别倒了杯水,拿过一份菜单,露出憨厚的笑,“二位,看看吃些什么?”

    千寻心想他应该就是史国强了,明面上不动声色,手指随意翻了翻菜单,不经意间抬了抬眼眸,咳嗽了下,“老板,您这菜单价格都很实惠啊,跟别的地儿可不太一样。”

    史国强叹了口气,面上看上去倒真是一个和善的人,“这年头大家都不容易,我们也就是做些小本买卖,不敢做宰客的混账事儿,只赚点吆喝钱罢了。”

    何云开紧接着试探了句:“老板,您这儿有什么特色菜吗?我们从外地来的,什么也不懂,就想吃些以前没吃过的。”

    史国强想了想:“我这都是一些家常菜,要说特色,倒有一道糖醋里脊,酸甜不腻,还很酥脆,不知道二位是哪里人,吃得惯吗?”

    何云开没有得到想要的回答,还想围绕野味这个话题继续发问,却被千寻一个眼神拦下,“那敢情好啊!我是江浙人,最爱吃甜口的了,就听您安排吧!”

    点完菜,千寻环顾四周,打量着店内每一位食客,发现角落坐着一个身着黑色登山服的男人,宽肩窄腰大长腿,十分吸睛。他还戴着一副墨镜,把头压的很低,虽看不见面容,却也让人眼前一亮,浑身上下散发着不容逼近的气场。

    那一刻,一向自诩定力很好的千寻不禁有些走神,忍不住多看了几眼,直到对方有所察觉,抬头朝自己这边看过来时,她才慌张地移开了视线。

    何云开抱着双臂,在店内随意走动,一副无比闲散的样子,靠在前台的柜子上,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起来:“老板,您这店开了不少年头吧?”

    史国强答:“也没几年,这不是前些年政府大力发展南屏山,我才东拼西凑了些钱,盘下这个地方做餐饮嘛。”

    何云开又问:“怎么想起在这里搞餐饮了?餐饮可不好做,是个辛苦活呢。”

    史国强的脸上呈现一如既往的和颜悦色,哈哈了两声,“您说笑了,我以前就是南屏山脚下长大的村民,小时候,还常随大人到山里采草药,对这里一草一物都有感情。我就是一个没什么文化的大老粗,更没什么技术傍身,也就年轻的时候学过一阵厨师,还能养家糊口。”

    何云开点了点头,瞄了一眼旁边后厨的位置,你一言我一语的功夫,慢慢踱步过去,刚到入口却被一具身体堪堪挡住。

    是史国强。

    “小兄弟,”他的声音这下有些冷,“这里面又是烟又是火的,可不安全。”

    何云开自觉退后两步,嘴角努力向上扯了扯,从喉咙深处发出两声尬笑,“哈哈老板,说出来怕你笑话,我媳妇就是个十足的吃货,让我在边上观摩观摩大厨的手艺,回去也好露两手。”

    史国强闻言,一秒切换回笑脸回应:“那还不简单?我一会儿让厨子用纸写好。”

    “这么……当然更好了!”

    何云开碰壁,只能用笑意不断掩饰内心的尴尬,默默回到座位,与千寻迅速交换了一个眼神。此刻,他改变了之前的看法,用很低的声音说道:“看来后厨确实藏有猫腻!我看他们已经有所警觉了,得赶紧想一个稳妥的对策才好。”

    千寻眼珠子骨碌一转,心中已经有了主意,“这样,我有一个想法,得你打配合。咱们边吃边说。”

    等两人吃饱喝足,店里已经不剩其他食客了。何云开忽然佯装发怒,重重拍了一下桌面,柜台处对账的史国强被他瞬间吸引过来。

    何云开站起身,显的很激动,怒气冲冲指着千寻:“我看你没完没了了是不是?!这山我都已经陪你爬了,还想我怎么样啊?!”

    千寻跟着站起身,边哭边嚎,“当初我嫁给你的时候,你是怎么许诺我的?你说会给我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结果说的比唱的还好听!我要是早知道你不是一个完整的男人,就不应该嫁给你,何必要受这些委屈?!”

    大概是某个词汇刺激到了何云开的神经,他气愤地把碗砸在地上,“你别得寸进尺了!说谁不是男人呢!我怎么就不完整了?!怀不上孩子难道就一定是我的问题吗?想要孩子也不是说有就能有的,得慢慢来不是吗?你现在非要吃什么野味,这山高水长的,我到哪给你整去?!”

    千寻不依不饶:“我都问过大师了,人家说野味营养价值高,对那方面有奇效!一准儿能怀上!姓何的,你这么排斥,是不是怕吃了野味,也好转不了啊?”

    何云开扬手就要抽千寻的脸,本在状况之外的史国强察觉出不对劲,迅速将他拖至一边,劝道:“兄弟,消消火,再不济也不能动手打女人啊。都是男人,我能理解你的心情,这种事情不论发生在谁身上,都蛮郁闷的。”

    何云开好似抓到了救命稻草,疯狂倒苦水,说的自己都快信了,“大哥,我命苦,娶了这么一个蛮不讲理的媳妇。我真被那娘们给折腾死了,一直逼我吃药,我都要成药罐子了,现在也不知是从哪里听来的偏方!我如果不能治好,估摸这辈子也别想抬头做人了!大哥,我们也是听说这南屏山有野味可以买才来爬的,您要是知道些什么,一定要帮帮我啊。”

    “兄弟,这买卖野味犯法的……”史国强话刚说完,脸上肉眼可见出现了片刻迟疑,但是对上何云开那真挚的眼睛,他又低声开口,确认道:“兄弟,你真心想买?”

    何云开泪流满面:“哥,我是不是真心,你还看不出来嘛?钱都不是问题!您放心好了,这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那好吧,”史国强在心中做了短暂的权衡,终于松口,于是贴近何云开耳边,“算你走运,我手里正好有一批货,还没来得及出。”

    “太好了!”何云开感激涕零,又与旁边的千寻偷偷交换了一个大功告成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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