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录制的这档选秀节目,用千笑的话来说,就是土,土到无可救药的那种。
实话实说,沈略的节目也土气得过分,只不过被颜值中和,带点雅俗共赏的趣味。
因为可以提出改进意见的部分太多,这档栏目录制破天荒地加了班。
千笑意识到加班这件事,还是看沈略从演播厅门口路过,悠哉悠哉下了班。
每天可真是够闲的。
等全部忙完,天色又已经擦黑了。
刚一收工,江程就跑来找林照南,说是两人已经约好了晚上要一起出去吃饭当做践行。看江程的表情,他对林照南颇有几分认识两天就成了知己的交心感。
林照南看看千笑,问她:“姐,你一块吧,昨天就没吃晚饭。”
江程也附和道:“是啊姐,尝尝我们这特色菜,别看邬城小,吃这方面还真不输黎市。”
千笑高跟鞋踩了一天,再香的菜也抵不过回家脱鞋卸妆来得舒坦。
“我不去了,还有些工作要处理,你们玩得开心点。”
两人也没强求,打打闹闹地离开了。
千笑自己叫了个车回住处,统共就花了六块钱的起步费,这价格在黎市是想都不敢想的。小城市倒是也没什么不好,最起码能实现打车自由。
进屋甩掉鞋子,第一件事就是仔细卸了妆。
敷面膜的功夫换好宽松的卫衣和阔腿运动裤。她其实带了专门的睡衣,但自从知道和林照南住在同一个套间便没穿过。
虽然房间各自上锁,总归女上司不好在男下属面前穿得太暴露,于是便将她带的唯一一套休闲装当做家居服来穿,万一哪天在屋子里打了照面,这穿着总不至于尴尬。
千笑刚换好衣服,手机响了一声,她随手点开一看,熟悉的头像上亮着红点,是Yuki发来的消息,内容也很直接:
【和你对门的本命发展到哪一步了?】
千笑耿直地回复道:【加了微信。】
【哇哦?四舍五入相当于成为朋友了。】
什么逻辑,现代人谁敢说微信好友列表里都是朋友。
【不算吧。】
悠悠:【你主动要的他微信?】
千笑:【不是,他加的我。】
悠悠:【有戏啊!!】
千笑对景悠悠这种情场老手的盲目自信感已经见怪不怪了,对她来说,一个眼神就是进攻的号角,加了微信已经就是打开家门的邀请信了。
也亏得她生一副人间尤物的皮囊,从来战无不胜。
千笑冷静地回复道:【没有,他是有求于我,事情说完了再没说过话,估计要不是怕太不礼貌,现在已经把我删了。】
如果没猜错,等她回到黎市没多久,这位就会把她连人带痕迹从列表和记忆里清除掉。
悠悠:【有求于人就是爱情的开始。】
千笑几乎不再想理这位爱情诗人,但转头想起件事,她按下语音,一字一句地问:“悠悠,如果,我是说如果,我辞了省台的工作,来邬城……”
对面沉默了一会儿,聊天界面顶端一会儿显示正在输入中,一会又是正在讲话,过一会发过来一条语音:“你为了个男人?”
“也不全是为了他……”千笑辩解道,“我最近时常觉得自己做不出什么满意的作品了,也许创作确实需要换个环境。”
景悠悠不疾不徐地说:“我不是说你为了他来这里不好,相反我是那种有喜欢的目标就一定要追的人,别说为爱辞职为爱远走他乡了,我觉得人生来就该为爱死掉。但是前提是,笑笑,你要弄懂自己的心,你是真的喜欢他?”
“你上次不是也说,他或许是最适合我的人?”
“适不适合不是爱不爱啊!”景悠悠作为恋爱老师,恨铁不成钢地说,“你对他得有冲动,原始本能,不然别说辞职去邬城了,就算你住到他家里,也只能当室友而不是男友。”
“你说的原始本能……”千笑小心翼翼地问,“是那种?”
“那种你个头,满脑子黄色废料。”景悠悠想了想,又说,“算了,也不能怪你,毕竟从喜欢上院长你就没好好谈过恋爱,不懂也很正常。当老师的远在国外也没法教你什么,现在开始我问你答吧,快一点。”
“好。”
“10分满分,你给他的长相打几分?”
“8分?”本来今天以前只能打到7分的,可今天看了节目里的他,分数往上涨了1分。
“声音打几分?”
“100分。”
“你觉得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懒人?”
“用一种动物描述他?”
脑海里几乎是闪回的画面,沈略白着一张脸坐在船上,像一只漂亮又悲伤的……
“流浪猫。”
景悠悠沉默了一会儿,说:“你完了。”
千笑有点慌:“怎么了?”
悠悠说:“崇拜加上欣赏都不可怕,怕的就是两者里再添出怜爱来。”
千笑无语:“这位老师,真没想到你居然还看严歌苓。”
“这是严歌苓写的?我从一女性读物看见的,怎么还抄袭呢!”悠悠愤愤道,“我去举报他。”
“重点能歪回来吗?”千笑说,“我怎么办?”
“留下啊!或者让他跟你走。”
“从文学作品跳到海角七号了?”
“别打岔,重点是,刚一听到你要辞职的时候我还以为你混淆崇拜和爱,怕你真走出这一步会后悔。但是现在我觉得我想错了……”
景悠悠一字一句:“我觉得不去,你才会后悔。”
看着这行话,千笑又陷入沉思。
手无意识地打开网页,严歌苓的《一个女人的自白》是她大学时看的,刚刚那段话只是碰巧还记得,记个大概。
点击搜索,手机屏幕上赫然跳出原文:【女人一旦对男人动了怜爱就致命了。】
千笑慌了,手指猛地向上一划,切回到微信页面,景悠悠的话还停留在那里,她不知道怎么回复,只好将心境如实整理为文字,发了一条朋友圈:“烦。”
不一会儿,众多好友三五成群地回复,口径却很统一:“你恋爱了?”
放屁!
千笑正想着,突然意识到,自己是真的很久没有做出过这样的表达了。
工作多年,她早已经将那些小脾气都紧紧锁在心里一个小抽屉里,即使夜晚在家都不会掏出钥匙。可这才不过短短几天,她抛弃了过去几年引以为傲的冷静自持,她会恼怒,会烦躁,会不安,会紧张……这些被关起来的情绪,终于找到了拿着抽屉备用钥匙的那个人。
而这一切,证明她,恋爱了?
似乎顺理成章,又似乎不合章法。
她趿着拖鞋去客厅冰箱里找水喝,试图用冰水冷静下来,再重新整理思绪。
然后,隔着一道隔音不好的门,她听见对面门打开,和电梯开合的声音。
几乎是超越理智的,她打开门走了出去。
声控灯还亮着,楼道里没有人,他坐电梯离开了。
她急躁地、困苦地想要在这个夜晚留下些什么,一句话或者一个表情。
什么都可以,她想要一个理由。
可是什么都没有,像头顶白炽灯照亮的墙壁,空空白白,却又好像写满了字,写满徒然。
不知道过了几分钟,灯光也灭掉了。
从窗外透进来的月光成为了唯一的光源,千笑蹲在月光的影子下,说不上难过,就是心里隐隐觉得——过了这个晚上,等明天回到黎市,这里的一切就会变成一场她期盼十年后老天爷送的圆梦礼。
礼物是个水晶球,隔着玻璃一睹曾经想要的东西,然后就像沈略留在她那个通讯录里的那个微信,永远停滞、凝固在那里。
她找到她十年来最想找的那个人,虽然他们将再也无话可说。
可这也是馈赠了。
如果不是这样命运安排的相遇,她这辈子都见不到水晶球里隔着玻璃下的那场雪。
宴席尾声,吃饱喝足,她该知足了。
却怎么也提不起来一丁点儿雀跃。
也不知道几分钟过去,电梯到达的“叮”声让声控灯重新开启,有人走到面前。
这个季节怎么就有人穿着拖鞋出门了,不过露出来棱角分明的脚踝,居然还挺好看。
听说脚好看的人要比手好看的还要少,于是视线上移,手,也是舒展的,骨节分明的。
造物主真的偏心。
再往上,灯光就晃了眼。
千笑想起有阵子台里拍一组照片,主题是神明降世。
拍摄手法就是在人物身后打光,这样的光线,能看到空气中的水雾、微尘,摄影师找好角度令人物挡住光源,看起来就好像是人物本身在发光。
此刻千笑抬头看到的沈略,就是这样。
她在心里盘算了大概一秒,就做好了决定。
“沈老师,我脚麻了,拉我一下。”
没等对方说话就随意伸出的手,没给人任何拒绝的机会。
不过这点小忙,谁会不帮呢。
沈略伸手握住她的,一借力,千笑站起来了。
是干燥的,微微温热的触感。
沈略打量了下千笑,她已经换了衣服,不再是白天的西服阔腿裤,也没穿高跟鞋,比之前拉开一截身高差,两人都穿着卫衣,基础款一黑一白,距离感陡然拉近。沈略问道:“怎么了?”
千笑一摊手:“不小心被关在门外了,没带钥匙,也没带手机。”
沈略仔细看看才发现,原来她的妆也卸掉了,近距离看着皮肤和化妆时没什么两样,搞不懂为什么要化妆。
因为没了眼影睫毛膏的遮挡,眼睛更显得通透簇亮,真诚极了,也许说的都是实话?虽然他仍不理解她为什么会两手空空地出门来。
沈略掏出手机,一面发微信一面对千笑说:“我没有你同伴的联系方式,先帮你联系江程,让他回来开门。”
微信发过去了,半天也没听手机再响。
千笑问:“我们就在这等?”
沈略愣了一下。
千笑补充道:“我听林照南说今晚江程请他去吃大餐,我估计,一时半会儿回不来吧。”
灯光又灭掉了。
月光透进来刚好在千笑身上,她太单薄了,连身后的影子都很纤细。
沈略一跺脚,点亮声控灯,随即问道:“吃饭了吗?”
千笑下意识作答:“没。”
沈略转过身一边按电梯一边说:“走吧,先吃饭。”
实话实说,沈略的节目也土气得过分,只不过被颜值中和,带点雅俗共赏的趣味。
因为可以提出改进意见的部分太多,这档栏目录制破天荒地加了班。
千笑意识到加班这件事,还是看沈略从演播厅门口路过,悠哉悠哉下了班。
每天可真是够闲的。
等全部忙完,天色又已经擦黑了。
刚一收工,江程就跑来找林照南,说是两人已经约好了晚上要一起出去吃饭当做践行。看江程的表情,他对林照南颇有几分认识两天就成了知己的交心感。
林照南看看千笑,问她:“姐,你一块吧,昨天就没吃晚饭。”
江程也附和道:“是啊姐,尝尝我们这特色菜,别看邬城小,吃这方面还真不输黎市。”
千笑高跟鞋踩了一天,再香的菜也抵不过回家脱鞋卸妆来得舒坦。
“我不去了,还有些工作要处理,你们玩得开心点。”
两人也没强求,打打闹闹地离开了。
千笑自己叫了个车回住处,统共就花了六块钱的起步费,这价格在黎市是想都不敢想的。小城市倒是也没什么不好,最起码能实现打车自由。
进屋甩掉鞋子,第一件事就是仔细卸了妆。
敷面膜的功夫换好宽松的卫衣和阔腿运动裤。她其实带了专门的睡衣,但自从知道和林照南住在同一个套间便没穿过。
虽然房间各自上锁,总归女上司不好在男下属面前穿得太暴露,于是便将她带的唯一一套休闲装当做家居服来穿,万一哪天在屋子里打了照面,这穿着总不至于尴尬。
千笑刚换好衣服,手机响了一声,她随手点开一看,熟悉的头像上亮着红点,是Yuki发来的消息,内容也很直接:
【和你对门的本命发展到哪一步了?】
千笑耿直地回复道:【加了微信。】
【哇哦?四舍五入相当于成为朋友了。】
什么逻辑,现代人谁敢说微信好友列表里都是朋友。
【不算吧。】
悠悠:【你主动要的他微信?】
千笑:【不是,他加的我。】
悠悠:【有戏啊!!】
千笑对景悠悠这种情场老手的盲目自信感已经见怪不怪了,对她来说,一个眼神就是进攻的号角,加了微信已经就是打开家门的邀请信了。
也亏得她生一副人间尤物的皮囊,从来战无不胜。
千笑冷静地回复道:【没有,他是有求于我,事情说完了再没说过话,估计要不是怕太不礼貌,现在已经把我删了。】
如果没猜错,等她回到黎市没多久,这位就会把她连人带痕迹从列表和记忆里清除掉。
悠悠:【有求于人就是爱情的开始。】
千笑几乎不再想理这位爱情诗人,但转头想起件事,她按下语音,一字一句地问:“悠悠,如果,我是说如果,我辞了省台的工作,来邬城……”
对面沉默了一会儿,聊天界面顶端一会儿显示正在输入中,一会又是正在讲话,过一会发过来一条语音:“你为了个男人?”
“也不全是为了他……”千笑辩解道,“我最近时常觉得自己做不出什么满意的作品了,也许创作确实需要换个环境。”
景悠悠不疾不徐地说:“我不是说你为了他来这里不好,相反我是那种有喜欢的目标就一定要追的人,别说为爱辞职为爱远走他乡了,我觉得人生来就该为爱死掉。但是前提是,笑笑,你要弄懂自己的心,你是真的喜欢他?”
“你上次不是也说,他或许是最适合我的人?”
“适不适合不是爱不爱啊!”景悠悠作为恋爱老师,恨铁不成钢地说,“你对他得有冲动,原始本能,不然别说辞职去邬城了,就算你住到他家里,也只能当室友而不是男友。”
“你说的原始本能……”千笑小心翼翼地问,“是那种?”
“那种你个头,满脑子黄色废料。”景悠悠想了想,又说,“算了,也不能怪你,毕竟从喜欢上院长你就没好好谈过恋爱,不懂也很正常。当老师的远在国外也没法教你什么,现在开始我问你答吧,快一点。”
“好。”
“10分满分,你给他的长相打几分?”
“8分?”本来今天以前只能打到7分的,可今天看了节目里的他,分数往上涨了1分。
“声音打几分?”
“100分。”
“你觉得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懒人?”
“用一种动物描述他?”
脑海里几乎是闪回的画面,沈略白着一张脸坐在船上,像一只漂亮又悲伤的……
“流浪猫。”
景悠悠沉默了一会儿,说:“你完了。”
千笑有点慌:“怎么了?”
悠悠说:“崇拜加上欣赏都不可怕,怕的就是两者里再添出怜爱来。”
千笑无语:“这位老师,真没想到你居然还看严歌苓。”
“这是严歌苓写的?我从一女性读物看见的,怎么还抄袭呢!”悠悠愤愤道,“我去举报他。”
“重点能歪回来吗?”千笑说,“我怎么办?”
“留下啊!或者让他跟你走。”
“从文学作品跳到海角七号了?”
“别打岔,重点是,刚一听到你要辞职的时候我还以为你混淆崇拜和爱,怕你真走出这一步会后悔。但是现在我觉得我想错了……”
景悠悠一字一句:“我觉得不去,你才会后悔。”
看着这行话,千笑又陷入沉思。
手无意识地打开网页,严歌苓的《一个女人的自白》是她大学时看的,刚刚那段话只是碰巧还记得,记个大概。
点击搜索,手机屏幕上赫然跳出原文:【女人一旦对男人动了怜爱就致命了。】
千笑慌了,手指猛地向上一划,切回到微信页面,景悠悠的话还停留在那里,她不知道怎么回复,只好将心境如实整理为文字,发了一条朋友圈:“烦。”
不一会儿,众多好友三五成群地回复,口径却很统一:“你恋爱了?”
放屁!
千笑正想着,突然意识到,自己是真的很久没有做出过这样的表达了。
工作多年,她早已经将那些小脾气都紧紧锁在心里一个小抽屉里,即使夜晚在家都不会掏出钥匙。可这才不过短短几天,她抛弃了过去几年引以为傲的冷静自持,她会恼怒,会烦躁,会不安,会紧张……这些被关起来的情绪,终于找到了拿着抽屉备用钥匙的那个人。
而这一切,证明她,恋爱了?
似乎顺理成章,又似乎不合章法。
她趿着拖鞋去客厅冰箱里找水喝,试图用冰水冷静下来,再重新整理思绪。
然后,隔着一道隔音不好的门,她听见对面门打开,和电梯开合的声音。
几乎是超越理智的,她打开门走了出去。
声控灯还亮着,楼道里没有人,他坐电梯离开了。
她急躁地、困苦地想要在这个夜晚留下些什么,一句话或者一个表情。
什么都可以,她想要一个理由。
可是什么都没有,像头顶白炽灯照亮的墙壁,空空白白,却又好像写满了字,写满徒然。
不知道过了几分钟,灯光也灭掉了。
从窗外透进来的月光成为了唯一的光源,千笑蹲在月光的影子下,说不上难过,就是心里隐隐觉得——过了这个晚上,等明天回到黎市,这里的一切就会变成一场她期盼十年后老天爷送的圆梦礼。
礼物是个水晶球,隔着玻璃一睹曾经想要的东西,然后就像沈略留在她那个通讯录里的那个微信,永远停滞、凝固在那里。
她找到她十年来最想找的那个人,虽然他们将再也无话可说。
可这也是馈赠了。
如果不是这样命运安排的相遇,她这辈子都见不到水晶球里隔着玻璃下的那场雪。
宴席尾声,吃饱喝足,她该知足了。
却怎么也提不起来一丁点儿雀跃。
也不知道几分钟过去,电梯到达的“叮”声让声控灯重新开启,有人走到面前。
这个季节怎么就有人穿着拖鞋出门了,不过露出来棱角分明的脚踝,居然还挺好看。
听说脚好看的人要比手好看的还要少,于是视线上移,手,也是舒展的,骨节分明的。
造物主真的偏心。
再往上,灯光就晃了眼。
千笑想起有阵子台里拍一组照片,主题是神明降世。
拍摄手法就是在人物身后打光,这样的光线,能看到空气中的水雾、微尘,摄影师找好角度令人物挡住光源,看起来就好像是人物本身在发光。
此刻千笑抬头看到的沈略,就是这样。
她在心里盘算了大概一秒,就做好了决定。
“沈老师,我脚麻了,拉我一下。”
没等对方说话就随意伸出的手,没给人任何拒绝的机会。
不过这点小忙,谁会不帮呢。
沈略伸手握住她的,一借力,千笑站起来了。
是干燥的,微微温热的触感。
沈略打量了下千笑,她已经换了衣服,不再是白天的西服阔腿裤,也没穿高跟鞋,比之前拉开一截身高差,两人都穿着卫衣,基础款一黑一白,距离感陡然拉近。沈略问道:“怎么了?”
千笑一摊手:“不小心被关在门外了,没带钥匙,也没带手机。”
沈略仔细看看才发现,原来她的妆也卸掉了,近距离看着皮肤和化妆时没什么两样,搞不懂为什么要化妆。
因为没了眼影睫毛膏的遮挡,眼睛更显得通透簇亮,真诚极了,也许说的都是实话?虽然他仍不理解她为什么会两手空空地出门来。
沈略掏出手机,一面发微信一面对千笑说:“我没有你同伴的联系方式,先帮你联系江程,让他回来开门。”
微信发过去了,半天也没听手机再响。
千笑问:“我们就在这等?”
沈略愣了一下。
千笑补充道:“我听林照南说今晚江程请他去吃大餐,我估计,一时半会儿回不来吧。”
灯光又灭掉了。
月光透进来刚好在千笑身上,她太单薄了,连身后的影子都很纤细。
沈略一跺脚,点亮声控灯,随即问道:“吃饭了吗?”
千笑下意识作答:“没。”
沈略转过身一边按电梯一边说:“走吧,先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