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笑把本命约她看电影这个消息告诉景悠悠的时候,对方有点惊讶。
但是惊讶的点却有点偏:“你们才进展到去看电影吗?拜托诶,你们可是邻居啊!低头不见抬头见,都一起吃饭那么久了就应该直接登堂入室啊!”
“hello?你确定你知道登堂入室的意思吗?”千笑觉得这人跟骆扬凑一块能气死全国百分之八十的语文老师。
“这不重要啊,重要的是,按照你说的,你们之前一波三折,你能确定这一次他是真的要跟你表白吗?”
千笑:“七夕耶!”
景悠悠:“七夕严格意义上来说也不算情人节。”
千笑:“他抱了我耶!”
景悠悠:“hello?你恋爱的时候居然是这副德行?”
千笑:“不说了,帮我挑件衣服吧~”
她已经对着满柜子的衣服发愁一上午了,大多都是职业装,衬衫阔腿裤之类的,沈略天天见她穿,都没有新鲜感了。
挑来挑去,最后将挑选范围缩小到三套。
snidel的露肩粉色连衣裙;JORYA weekend的灰蓝色刺绣蓬蓬裙;最后是CELINE的绿色桑蚕丝乔其纱垂褶长裙。
她搭配好拍了照片发给景悠悠,对方一眼就选了第三套。
千笑问她:“为什么?”
景悠悠老道地说:“因为够露啊,你要激发男人的原始本能。”
千笑:“?”
千笑:“滚。”
最终出门时,千笑还是穿上了那套纱裙。
-
天色阴沉,有大雨将至的潮湿气息。
千笑有点担心一会儿下雨会打湿她特意穿的缎布高跟凉鞋。
沈略今天台里有节目,要去采访,所以将时间约在傍晚。
千笑先到电影院,估摸着离约定时间也差不多,就先取了票,又买了桶爆米花和可乐,坐到一边等待,时不时拿出镜子检查一下妆容。
一切准备得当,只是心里还觉得隐隐不安。
已经提示到检票时间,沈略还没到。
电话打过去竟然也没人接听。
七夕的影院门口,人人成双入对,只有千笑捏着两张电影票,等在门口的长椅上,安静得像座石像。
手机上的时钟一刻不停,不在意今夜氛围多好,有多少情侣难舍难分,时间公平地前进,不为谁的期盼而慢下脚步。
分针终于越过电影开始的时间,千笑看一眼入口处,仍旧是空空荡荡,没等来她想见的人。
她恍惚间又看见很多年前的自己,千里迢迢去陌生的城市奔赴一场见面,而那天喧嚣拥挤的会场里,她捏着入场券,到最后一分钟也没等到他。
低头一看,手里的电影票已经被捏皱,一如从前那张见面会门票。
千笑起身,将两张皱巴巴的纸丢进垃圾桶,留下长椅上孤零零的可乐爆米花,头也不回地走了。
等待的时间里,外面竟然下了一场急雨。
夏天的雨迅猛干脆,现在势头正盛,千笑正想看看附近哪里有商店卖伞,一偏头就看见一家亮着橙黄色牌匾的小酒馆,她径直走了进去。
店里人不多,但每桌的氛围都热热闹闹,千笑孤零零走进来,坐在吧台旁边,冲老板说:“一杯啤酒。”
千笑人生中第一次喝酒,就在见面会回来那天晚上。而如今,同样的处境再次上演,而最尴尬的是,她被同一个人,爽约了两次。
-
雨势渐小,逐渐停了,天色也暗得彻底。
千笑打了辆车回家,下车时,鞋子还是沾到地面上的积水,浸染一块污渍。
她忍不住皱眉,有些东西太喜欢、太珍贵,就会让人没办法不在意。
鞋子也是,人也是。
电梯门口,千笑默默看着楼层的数字递减,终于逼近一层,身后却响起了脚步声。
“千笑!”这个声音仿佛很遥远,又很近,有些急切,音色太熟悉,千笑几乎以为是幻听。一回头,是沈略正大步朝她走来。
眼泪是在一瞬间涌出来的。啪嗒掉下来,落在地面上,什么也看不出来。就像她长久以来的喜欢、他信手拈来的约定一样,好像从来就不存在。
眼泪无声地下落,却无法控制话里浓重的哭腔:“你又放我鸽子。”
“十年前你就放过我一次鸽子,这是第二次了,沈略。”
“你到底还要让我等多久?”
空荡的楼梯间里,千笑低声的控诉犹如啜泣,多年隐忍后不顾一切的发问,却也只是用这样温柔的责问。她到底还是不怪他。
令沈略没想到的是——十年前,那场见面会,她竟然也去了。
来不及回答,更来不及思考,只能遵照原始的本能,将面前哭泣的女孩拥进怀里,这样就能不再看到她的眼泪,可灼热的液体还是流淌到他的肩膀,让他连灵魂都为之一颤。
沈略将无声哭泣的千笑从怀中释放,还没等对方有所反应,紧接着就用双手托住她的脸庞,吻先是落在脸颊,带走一滴泪珠。千笑震惊地瞪大双眼,大脑空白,下一个吻就落在眼睫上,她只能顺从地闭上眼,他温热的呼吸和唇齿间溢出的声音,像是在说:“不要哭。”
顺着眼泪的痕迹一路向下探索,沈略轻吻到脸颊鼻尖,最终是柔软的双唇。原本克制的轻吻终于在此处变成了猛烈的侵略,忍不住撬开她的贝齿,听到一声短促的惊呼,随后缠绕的舌尖摩挲着,情难自控地向更深处探索。
这一吻到最后离开时,他脑子里什么都没有,只剩下面前她眼角噙的泪。
沈略第一次觉得原来心疼是有实在感受的,他觉得胸口发闷,阵阵紧缩作痛。
她已经等了他十年。
他怎么还在让她等。
本来准备好的台词都在嘴边,此刻却只想用别的方式来告诉她。
沈略再次伸手抚上千笑的后颈,唇凑过去,这是一个带着潮湿气息的吻,相比刚才的炽烈,如今只剩怜惜和缱绻。
他不知什么时候移到千笑右耳畔,轻轻地说:“对不起。”
耳朵太敏感,呼出的热气让千笑一个激灵,连酒都清醒了三分。此刻拥抱着,她才感觉到,沈略身上的衣服正在滴水。
千笑后撤一步,捏着他的衣角问:“你这是?”
“今天录节目去的村子,暴雨漫水封了路,为了安全起见台里说让我们在那过夜,我自己找司机搭车赶回来的。”沈略握着她的手,“对不起,我来晚了,去电影院的时候你已经不在那里了,我只想着抓紧回家来找你。”
千笑惊呼:“多危险啊。”
“不想错过今天。”沈略伸手看了一眼,表盘上的两根指针以微弱的角度行进着,马上就要重合,“还有一分钟,多余的话来不及说了,我省略修饰词,只说主谓宾。”
“我喜欢你。”
时针分针重合,七夕过去,新的一天到来。
南瓜马车跟水晶鞋都失效,只剩下狼狈的落汤鸡和酒鬼。
可为什么这一刻仍然美好得像童话。
千笑曾经听过他说这句话的,在每个安睡前的夜晚,耳机里播放着她几乎能背出台词的那几部广播剧。
她没想到,原来亲耳听到,更加好听。
这一次不再是独角戏,她不再是听众,她终于能有所回应——
“我也喜欢你。”
-
千笑催沈略回家换衣服,不要感冒。
走到门口,不知道为何就一起进了沈略家门。
好几天不见的感叹号一见到千笑就围上来喵喵叫,千笑拍拍他的头,抱着他坐到了沙发上。
沈略从浴室出来换好衣服,最先见到的就是这一幕。一边拿毛巾擦头发一边走到千笑身边,挤走了感叹号,孩子气地冲无辜小猫说:“你是个小公猫,离我女朋友远一点。”随即自己蹭到了千笑身边。
千笑在一旁乐不可支,“女朋友”这个词太受用,她顺手接过了擦头发的毛巾,替他轻轻搓揉着湿发,此刻的沈略像一只淋雨的大狗狗。
感叹号冲沈略叫了两声,委委屈屈地跑到一边趴下了。
千笑无奈:“猫的醋你都吃?”
沈略理直气壮地说:“不止呢,骆闻骆扬的醋我也吃,哦,还有林照南。”
确认了彼此心意后,沈略这些话说得无比顺溜,一点也没觉得丢脸。
“骆扬跟林照南我能理解。”千笑戳了一下沈略的脑袋,“骆闻那你吃什么醋啊,他都快结婚了。”
沈略撇嘴:“他帮你戴项链,还扶着你上船。”
千笑刚想张口解释,沈略又说:“不过后来我知道项链是你妈妈送的了,帮你戴项链也不算有什么特别意义,但我就是想,那些有特别意义的事情,都能由我来做。”
沈略一早就准备好了,从口袋里掏出个小盒子,一打开,是和千笑脖子上项链同系列的红宝石玫瑰金戒指。
他把戒指拿出来,捏在指尖,有些局促地清了清嗓子:“没有什么别的含义,就是补上生日礼物,还有就是,想亲手帮你戴上。”
他的声音太像蛊惑,不由得人反抗,千笑有好多话想问,最后也只是将手伸到他面前,感受到微凉的金属触感,戒指被套进左手中指,是刚好的尺寸。旋即手被对方轻轻一拉,借着力倒进了沈略的怀里。
耳边有心跳声,不知道是他的,还是她的。
肌肤相触的部分温度节节攀升,千笑觉得有些干渴,不知道是嗓子还是心底。她在胸前闷闷开口:“家里有酒吗?要不要喝一杯?”
沈略的笑声在头顶响起,和这十年来耳机中听到的无甚差别,只一时间想不起这笑声是出自某部广播剧中光风霁月的公子还是轻佻风流的纨绔。
他笑着说:“好,等我。”
起身拿酒的功夫,千笑端详着手上的戒指。今晚可真像做梦啊。
沈略拎着红酒和高脚杯回来,一边开瓶一边说:“吉伦特河畔的拉图城堡,法国国宝级酒庄,出产的红酒有黑醋栗和雪松的香气,82年、95年、98年尤其名贵。”
暗红色的酒液缓缓注入高脚杯,无需醒酒,年份久远的红酒单宁丰厚却不艰涩,沈略将酒杯推到千笑面前:“但这一瓶酿造于1993年,这一年的波尔多葡萄不佳,产的酒并不珍稀,但珍贵的是,这一年你出生在世界上。”
“虽然有些晚,但还是,祝我的女朋友生日快乐。”
但是惊讶的点却有点偏:“你们才进展到去看电影吗?拜托诶,你们可是邻居啊!低头不见抬头见,都一起吃饭那么久了就应该直接登堂入室啊!”
“hello?你确定你知道登堂入室的意思吗?”千笑觉得这人跟骆扬凑一块能气死全国百分之八十的语文老师。
“这不重要啊,重要的是,按照你说的,你们之前一波三折,你能确定这一次他是真的要跟你表白吗?”
千笑:“七夕耶!”
景悠悠:“七夕严格意义上来说也不算情人节。”
千笑:“他抱了我耶!”
景悠悠:“hello?你恋爱的时候居然是这副德行?”
千笑:“不说了,帮我挑件衣服吧~”
她已经对着满柜子的衣服发愁一上午了,大多都是职业装,衬衫阔腿裤之类的,沈略天天见她穿,都没有新鲜感了。
挑来挑去,最后将挑选范围缩小到三套。
snidel的露肩粉色连衣裙;JORYA weekend的灰蓝色刺绣蓬蓬裙;最后是CELINE的绿色桑蚕丝乔其纱垂褶长裙。
她搭配好拍了照片发给景悠悠,对方一眼就选了第三套。
千笑问她:“为什么?”
景悠悠老道地说:“因为够露啊,你要激发男人的原始本能。”
千笑:“?”
千笑:“滚。”
最终出门时,千笑还是穿上了那套纱裙。
-
天色阴沉,有大雨将至的潮湿气息。
千笑有点担心一会儿下雨会打湿她特意穿的缎布高跟凉鞋。
沈略今天台里有节目,要去采访,所以将时间约在傍晚。
千笑先到电影院,估摸着离约定时间也差不多,就先取了票,又买了桶爆米花和可乐,坐到一边等待,时不时拿出镜子检查一下妆容。
一切准备得当,只是心里还觉得隐隐不安。
已经提示到检票时间,沈略还没到。
电话打过去竟然也没人接听。
七夕的影院门口,人人成双入对,只有千笑捏着两张电影票,等在门口的长椅上,安静得像座石像。
手机上的时钟一刻不停,不在意今夜氛围多好,有多少情侣难舍难分,时间公平地前进,不为谁的期盼而慢下脚步。
分针终于越过电影开始的时间,千笑看一眼入口处,仍旧是空空荡荡,没等来她想见的人。
她恍惚间又看见很多年前的自己,千里迢迢去陌生的城市奔赴一场见面,而那天喧嚣拥挤的会场里,她捏着入场券,到最后一分钟也没等到他。
低头一看,手里的电影票已经被捏皱,一如从前那张见面会门票。
千笑起身,将两张皱巴巴的纸丢进垃圾桶,留下长椅上孤零零的可乐爆米花,头也不回地走了。
等待的时间里,外面竟然下了一场急雨。
夏天的雨迅猛干脆,现在势头正盛,千笑正想看看附近哪里有商店卖伞,一偏头就看见一家亮着橙黄色牌匾的小酒馆,她径直走了进去。
店里人不多,但每桌的氛围都热热闹闹,千笑孤零零走进来,坐在吧台旁边,冲老板说:“一杯啤酒。”
千笑人生中第一次喝酒,就在见面会回来那天晚上。而如今,同样的处境再次上演,而最尴尬的是,她被同一个人,爽约了两次。
-
雨势渐小,逐渐停了,天色也暗得彻底。
千笑打了辆车回家,下车时,鞋子还是沾到地面上的积水,浸染一块污渍。
她忍不住皱眉,有些东西太喜欢、太珍贵,就会让人没办法不在意。
鞋子也是,人也是。
电梯门口,千笑默默看着楼层的数字递减,终于逼近一层,身后却响起了脚步声。
“千笑!”这个声音仿佛很遥远,又很近,有些急切,音色太熟悉,千笑几乎以为是幻听。一回头,是沈略正大步朝她走来。
眼泪是在一瞬间涌出来的。啪嗒掉下来,落在地面上,什么也看不出来。就像她长久以来的喜欢、他信手拈来的约定一样,好像从来就不存在。
眼泪无声地下落,却无法控制话里浓重的哭腔:“你又放我鸽子。”
“十年前你就放过我一次鸽子,这是第二次了,沈略。”
“你到底还要让我等多久?”
空荡的楼梯间里,千笑低声的控诉犹如啜泣,多年隐忍后不顾一切的发问,却也只是用这样温柔的责问。她到底还是不怪他。
令沈略没想到的是——十年前,那场见面会,她竟然也去了。
来不及回答,更来不及思考,只能遵照原始的本能,将面前哭泣的女孩拥进怀里,这样就能不再看到她的眼泪,可灼热的液体还是流淌到他的肩膀,让他连灵魂都为之一颤。
沈略将无声哭泣的千笑从怀中释放,还没等对方有所反应,紧接着就用双手托住她的脸庞,吻先是落在脸颊,带走一滴泪珠。千笑震惊地瞪大双眼,大脑空白,下一个吻就落在眼睫上,她只能顺从地闭上眼,他温热的呼吸和唇齿间溢出的声音,像是在说:“不要哭。”
顺着眼泪的痕迹一路向下探索,沈略轻吻到脸颊鼻尖,最终是柔软的双唇。原本克制的轻吻终于在此处变成了猛烈的侵略,忍不住撬开她的贝齿,听到一声短促的惊呼,随后缠绕的舌尖摩挲着,情难自控地向更深处探索。
这一吻到最后离开时,他脑子里什么都没有,只剩下面前她眼角噙的泪。
沈略第一次觉得原来心疼是有实在感受的,他觉得胸口发闷,阵阵紧缩作痛。
她已经等了他十年。
他怎么还在让她等。
本来准备好的台词都在嘴边,此刻却只想用别的方式来告诉她。
沈略再次伸手抚上千笑的后颈,唇凑过去,这是一个带着潮湿气息的吻,相比刚才的炽烈,如今只剩怜惜和缱绻。
他不知什么时候移到千笑右耳畔,轻轻地说:“对不起。”
耳朵太敏感,呼出的热气让千笑一个激灵,连酒都清醒了三分。此刻拥抱着,她才感觉到,沈略身上的衣服正在滴水。
千笑后撤一步,捏着他的衣角问:“你这是?”
“今天录节目去的村子,暴雨漫水封了路,为了安全起见台里说让我们在那过夜,我自己找司机搭车赶回来的。”沈略握着她的手,“对不起,我来晚了,去电影院的时候你已经不在那里了,我只想着抓紧回家来找你。”
千笑惊呼:“多危险啊。”
“不想错过今天。”沈略伸手看了一眼,表盘上的两根指针以微弱的角度行进着,马上就要重合,“还有一分钟,多余的话来不及说了,我省略修饰词,只说主谓宾。”
“我喜欢你。”
时针分针重合,七夕过去,新的一天到来。
南瓜马车跟水晶鞋都失效,只剩下狼狈的落汤鸡和酒鬼。
可为什么这一刻仍然美好得像童话。
千笑曾经听过他说这句话的,在每个安睡前的夜晚,耳机里播放着她几乎能背出台词的那几部广播剧。
她没想到,原来亲耳听到,更加好听。
这一次不再是独角戏,她不再是听众,她终于能有所回应——
“我也喜欢你。”
-
千笑催沈略回家换衣服,不要感冒。
走到门口,不知道为何就一起进了沈略家门。
好几天不见的感叹号一见到千笑就围上来喵喵叫,千笑拍拍他的头,抱着他坐到了沙发上。
沈略从浴室出来换好衣服,最先见到的就是这一幕。一边拿毛巾擦头发一边走到千笑身边,挤走了感叹号,孩子气地冲无辜小猫说:“你是个小公猫,离我女朋友远一点。”随即自己蹭到了千笑身边。
千笑在一旁乐不可支,“女朋友”这个词太受用,她顺手接过了擦头发的毛巾,替他轻轻搓揉着湿发,此刻的沈略像一只淋雨的大狗狗。
感叹号冲沈略叫了两声,委委屈屈地跑到一边趴下了。
千笑无奈:“猫的醋你都吃?”
沈略理直气壮地说:“不止呢,骆闻骆扬的醋我也吃,哦,还有林照南。”
确认了彼此心意后,沈略这些话说得无比顺溜,一点也没觉得丢脸。
“骆扬跟林照南我能理解。”千笑戳了一下沈略的脑袋,“骆闻那你吃什么醋啊,他都快结婚了。”
沈略撇嘴:“他帮你戴项链,还扶着你上船。”
千笑刚想张口解释,沈略又说:“不过后来我知道项链是你妈妈送的了,帮你戴项链也不算有什么特别意义,但我就是想,那些有特别意义的事情,都能由我来做。”
沈略一早就准备好了,从口袋里掏出个小盒子,一打开,是和千笑脖子上项链同系列的红宝石玫瑰金戒指。
他把戒指拿出来,捏在指尖,有些局促地清了清嗓子:“没有什么别的含义,就是补上生日礼物,还有就是,想亲手帮你戴上。”
他的声音太像蛊惑,不由得人反抗,千笑有好多话想问,最后也只是将手伸到他面前,感受到微凉的金属触感,戒指被套进左手中指,是刚好的尺寸。旋即手被对方轻轻一拉,借着力倒进了沈略的怀里。
耳边有心跳声,不知道是他的,还是她的。
肌肤相触的部分温度节节攀升,千笑觉得有些干渴,不知道是嗓子还是心底。她在胸前闷闷开口:“家里有酒吗?要不要喝一杯?”
沈略的笑声在头顶响起,和这十年来耳机中听到的无甚差别,只一时间想不起这笑声是出自某部广播剧中光风霁月的公子还是轻佻风流的纨绔。
他笑着说:“好,等我。”
起身拿酒的功夫,千笑端详着手上的戒指。今晚可真像做梦啊。
沈略拎着红酒和高脚杯回来,一边开瓶一边说:“吉伦特河畔的拉图城堡,法国国宝级酒庄,出产的红酒有黑醋栗和雪松的香气,82年、95年、98年尤其名贵。”
暗红色的酒液缓缓注入高脚杯,无需醒酒,年份久远的红酒单宁丰厚却不艰涩,沈略将酒杯推到千笑面前:“但这一瓶酿造于1993年,这一年的波尔多葡萄不佳,产的酒并不珍稀,但珍贵的是,这一年你出生在世界上。”
“虽然有些晚,但还是,祝我的女朋友生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