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的洱海宁静内敛,橙色的落日余晖穿过稀稀落落的灰色云彩一束一束地打在湖面。

    湖对岸是黛色山峦,绵延不绝,似乎触手可及,似乎遥不可及。

    这里没有雾霾和高楼,却有鲜花和飞鸟。

    大家都在烧烤,喝酒的喝酒,唱歌的唱歌,奚月和他们不熟,也没打算结识,于是不想浪费面前的湖光山色,就在不远处的几棵柳树下,找了块干净石头坐下来。

    垂柳卷曲着叶子,细细的长长的柳条密密地垂在水面上,软软的尖儿浸泡在水里。

    奚月随手捡起脚边的石子朝湖里抛去,小石子再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抛物线,随即没入水中,只留下一圈圈涟漪接龙似的散开。

    要是用柳树垂下的枝条编一个秋千,在湖面上荡来荡去该有多好玩呢!

    不过她也只是想想罢了,那柳枝还不一定能承受住一个成年人的重量呢。

    突然身后脚步声越来越近,奚月估摸着应该是越止兄妹到了,但转念一想他们不至于那么快呀。

    转身看去,果然不是他们,而是过来团建的员工。

    两人手挽着手,笑意盈盈,好奇地打量着奚月。

    其中一个高高的女孩子暗暗推了推另一个,像是她们约定好的信号。

    另一个女孩子犹豫了一下,礼貌地开口道:“那个……我们看你一个人在这边儿,要不过去和大家一起聚一聚吧,正好越总不在……哦不是!我的意思是你不用客气,如果越总看到一个人在这儿会……会心疼的……”

    奚月大抵听出了她们的意思,索性问道:“你们担心越止会觉得你们冷落了我?”

    见对面不说话,奚月接着问道:“他……有那么可怕吗?”

    两个女孩面面相觑,方才一言不发的姑娘回答道:“倒没那么严重。越总平时严于律己也严于待人,在整个启盛集团里算是最年轻的管理层就,所以雷厉风行但不古板,而且我们的付出和收获也是成正比的,这没什么好抱怨的。但是嘛,上学怕老师,面试怕考官,工作怕老板,人之常情,作为员工而言,他们不可亲近也正常。”

    奚月觉得她反应挺快,说得也有道理,想着这方风景也看完了,于是回答道:“放心吧,他知道我的性格,不会多想的,既然你们来都来了,我们一起过去吧。”

    俩姑娘没想到奚月看着清冷,但善解人意多了,而且刚刚那句脱口而出的“他知道我的性格”不偏不倚入了两人的耳,反倒让她们又暗戳戳发现了小情侣的证据。

    也许是刚刚的接触让她们鼓足了勇气,压抑不住好奇心,边走边问道:“你和越总……在一起多久了?”

    奚月算了算,从去年秋天刚遇见到今年夏天,一年不到呢。

    诶?不对!

    我们何时在一起了?我们怎么就在一起了呢?

    “其实……”

    奚月顿了一下,她原本要解释的,但是这身衣服和今天那明目张胆的牵手,和她们解释谁信呐?

    没人信,如果她是局外人她也不信。

    好啊好啊,索性不必解释了,就这样吧,反正她和她们又不熟,于是转移话题道:

    “我们赶紧过去吧,你们都准备了些什么?”

    ……

    看到奚月过来,大家面上十分热情。只是毕竟是熟人局里突然插进一个陌生人,还是有些尴尬的。

    一个看起来不拘一格的男人倒是率先为大家介绍起自己的家属,让突然沉静的气氛重新活跃起来。

    也许是喝了酒唱了歌,正处在兴头上,他转向奚月,问了一句:“小姐,你是越总的女朋友还是未婚妻?”

    女朋友?未婚妻!

    天呐…奚月想着,不管是哪三个字都跟她没关系呀!

    反正跟她暂时……没关系。

    她笑容僵在脸上,赶忙解释道:“朋友而已。”

    只是在场之人大概是没人信的,心里还暗暗惊讶越止的女朋友竟连一个名分都不轻易给他,看来是被死死拿捏住喽!

    正好奚月的手机响动,给了她一个回避的机会。

    只听电话那头说道:拒霜,过来花园这边,我等你。

    挂了越止的电话后,奚月回望露营地,接着便找越止汇合去了。

    在云南,四季都有鲜花,湖边花园姹紫嫣红,一排排一列列的花圃交错穿插,隐隐散发出植物那种质朴的香味。

    晚风掀起她的发尾,只看到一个倩影在花丛掩映下穿行。

    远远的,她看见一高一矮一男一女两个人,只是他们逆光而立,那天光有些晃眼睛,本来近视的她更看不清了。

    远远的,她看见一个陌生的姑娘似乎是在跟她挥手问好,没错,除了她再没别人了。

    那身影由远及近,渐渐朝她奔来,模样也渐渐清晰。

    姑娘年纪轻轻,头发齐齐地落在肩上,略圆的脸上却偏偏生了洒脱不羁的眉目,甚至笑起来时还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一身废土风打扮显得与此处景色格格不入。

    奚月估摸着她应该是个很有个性的孩子,只是……她是越止的妹妹吗?如果是的话还真有意思,兄妹俩当真不太像一个风格的。

    “姐姐,我叫越妍!”

    还没等奚月开口,她便抱了上来,弄得奚月猝不及防,双手一时不知道该放在何处是好。

    越妍松开手退了一步,笑嘻嘻地看着她,明目张胆地将她从头到脚看了个遍,说道:“真好看!比十三年前好看,比十年前也好看,哪哪儿都好看,声音也好听!越止配你的话真是太便宜他了!”

    小姑娘是个不认生的,两三句话惹得奚月有些害羞,还是不太适应初见的女孩子一个劲儿连夸她好看。

    “谢谢,我是奚月,请多指教。”她说。

    同时,她想到越止之前说的话,便问出来了。

    “越妍,越止说你之前认识我?”

    “是呀!虽然那时我还小,但一直记得你的名字和模样!”

    “这样啊……那听你方才的话,应该是十三年前或十年前的事了吧,如果那样,那时你应该还小,却记了这么久,只是可惜我忘记了……”

    “没关系,我告诉过她,”越止走了过来,“如果你好奇,小妍会告诉你。”

    奚月点点头,再次看向越妍,透露出些许肯定。

    傍晚的时光总是扮演微醺酒,适合怀念往昔,适合憧憬未来。

    越妍开始讲述十三年前的那件往事,但过了那么久,有些细节她自己也记不大清楚了。

    她赶去奚月,十三年前的天科,不懂事又贪玩的她误上了公交,上了又下,下了又上,一辆辆换乘着玩,接连坐了很多站,周围人只当她是跟着大人来的,只有同车的奚月留意到她似乎是独自一人,默默跟着她好久确保她的安全,还把她背到了警局,联系了家长,否则若是被心怀不轨的人发觉了那就糟糕了。

    说着,越妍翻出一张照片,是一只陈旧但干净的兔子玩偶和一张写着奚月名字和一串号码的泛黄纸条。

    虽然时隔多年,奚月还是认出了自己的字迹和那个曾经用过的号码,即便她还是记不起来。

    粉色的兔子玩偶,耷拉着长长的耳朵,比她送给瞳瞳的那只小,风格确实大差不差的。

    不知不觉间她的嘴角上扬起一个弧度,一旁

    越止仿佛能听到她的心声似的调侃道:“过了这么久,你挑礼物的习惯一点也没变,就这么喜欢这种玩偶么?”

    越妍白了他一眼,反驳道:“喜欢这种玩偶怎么了?说明奚月姐姐从一而终,说明她童心未泯很善良,不像某些人,跟个木头似的多无趣呀!”

    木头?

    奚月疑惑……越止看上去正经又严肃,可是接触下来可跟木头不沾边,他可太会了呢……

    “好了,她做的都对。他们还在那边聚会,你不是最喜欢热闹了吗?去看看吧。”越止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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