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卯时(三)

    早上的广州城已经到处在飘着早点的香味,民以食为天,尤其是在花城。

    店铺摊贩兜售着各种早点,豆腐花、芝麻糊、烧麦、粉果、肠粉、云吞,各色粥点,还有煨的老汤,香气交叠在晨起清朗的空气中,日光倾洒,与市井的烟气缠绕。

    浓浓的烟火气是孙明玉觉得最安宁的时刻。

    如果哪一天百姓可以一日三餐都这么安逸地闲聊喝茶,那国家就真的是安定了。

    穿过热闹街市,到了酒店,颜经理见了她走了过来,“大小姐早。”

    “颜经理早,褚英他们怎么样了?”

    “挺好的呀,大小姐有吩咐,当然得好好招待。”颜经理虽然觉得她在孙家不是受宠的孩子,但也是大小姐,自然要客客气气的。

    但最重要的是——他根本没想到招待歌厅这事,她是没问过大老板的。

    谁家大小姐有这种豹子胆啊。

    一心以为自己在为大老板服务的颜经理还暗喜他这事办得好。

    等孙明玉上楼了,一会就见大老板来了,他笑脸迎了上去,“大老板……”

    “看你办的什么事!”

    颜经理一愣,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怎么就挨骂了呢?

    孙展天怒声,“谁让你把那些脏东西往酒店里放的?我这酒店干干净净的,你什么人都放。”

    颜经理突然开窍了,“您说的是百花歌厅的人?那不是大小姐……您没答应的啊?”

    他看着像要吃人的大老板,只觉地位不保,头皮发麻。

    这孙明玉的胆子也太大了!

    连累他挨骂!

    上了楼的孙明玉完全不知道大堂的事,她敲敲房门,褚英走了出来,并不是刚醒的模样。一身衣裳齐整,虽没上妆,但精神爽朗。

    “这么早就起来啦?”

    褚英笑笑,“谁不是早起的主呀,日夜颠倒伤身体,在歌厅讨饭吃是没办法。”

    坐在轮椅上的孙明玉问,“你怎么不让我进去坐坐?”

    “不好。”褚英轻轻摇头,“你一个女学生,不适合进我们屋里,你等我会,我去拿个包,楼下吃早饭去。”

    明显感觉到对方善意的孙明玉心境也明亮起来,跟第一次的针锋相对完全不同了。

    细想大家都是人,还是女人,其实很多感情应该都是相通的。

    她想着,心情明朗。

    可很快她就听见了一个比洪水猛兽还要让人心情阴沉的脚步声。

    她艰难地偏头看去,还没完全抬头,脸上“啪”地挨了重重一巴掌。

    孙明玉一口气差点没吸上来,她捂住脸瞪着他,“我知道你为什么打我,但她们没有白住,她们付了钱。”

    孙展天冷笑:“你以为交了钱就行了?你知不知道这会对我们酒店造成多大的影响?酒店的名声都被你败光了!”

    “哟,孙老板这话说的可真让人伤心啊,我们就住几天怎么就败了酒店名声呢?”褚英倚在门上,斜眼相看,眼角满是讥讽,“用不着为难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

    “那你们滚!”

    屋里的姐妹听见纷纷走了出来,旁边住着歌厅男侍的屋门也开了,纷纷说,“不用你赶,我们走。”

    孙明玉见他们竟真去收拾东西,有些惊讶,“你们走了就找不到地方住了。”

    褚英摸摸她的脑袋,笑说:“那就睡街上,反正天热,冷不着。就是啊,蚊子多。”

    屋里的笑声起伏着,肆意又张扬,“可不要咬脸,我这张脸还要呢。”

    “别要了,别人看不上,还嫌丢人。”

    “那是别人的事,老娘就要脸。”

    她们竟有些快乐的样子。

    这是孙明玉最诧异的地方。

    光影交错在她们的脸上,笑颜灿烂,薄衣轻扬,像被风托了起来。

    无端生出一种自在感。

    耳边是父亲和颜经理咒骂的声音,屋里却那样快乐。

    这样割裂的场景让她恍惚了。

    竟不知到底谁才是真正快乐的人。

    歌厅的人都被驱赶了出来,他们拿着为数不多的行李,也就只有这两天临时买的衣服和洗漱品。

    孙明玉愧疚说:“抱歉,这里不让住了。”

    他们笑了起来,“说什么呢?”

    “要不是你,我们这会还不知道在哪洗澡,灰头土脸的呢。”

    “至少睡了两天好觉,赚了。”

    孙明玉没有笑,抬头问:“那现在你们去哪?长孙伯伯有给你们安排住处么?”

    褚英轻笑:“从出事到现在,他也就在警察面前说了两句要彻查,我们的死活他是一点都不管。现在成经理拿钱跑了,长孙老板的意思是不想再弄歌厅了,所以我们大概是要各回各家,各找爹妈了。”

    孙明玉本身就不喜欢她们在歌厅唱那些歌,如今听到她们要去别处谋生,心想不再做歌女了也好,这也不是长久之计。

    “不过回家之前,还是得跟长孙安要点路费,这月的工钱他还没给我们。”

    旁人说:“跟他要钱,这跟从老虎口里掏肉有什么区别。”

    “那也得要。”褚英说,“这是我们应得的。”

    他们让人去打听了长孙安的行踪,听说他在歌厅废墟那,褚英就带了五个人去跟他交涉。

    孙明玉有些不放心,也跟了过去。

    &&&&&

    晴空朗朗,日入窗台,秦妈妈拄着拐杖缓步走了进来,便见两只小鸟探头看她,满眼期盼。

    等看见她手里拎着的早点,那两只小鸟眼睛更亮了。

    “吃吧。”秦妈妈把早点放下,两人立刻吃了起来。

    油条配豆浆,还加了一碗豆腐花。

    甜配咸,开胃且满足。

    秦妈妈也没闲下,说:“昨晚侦察兵追踪了一晚,确定饕餮是往城里去了,山上的信徒人数太多,着重追踪了慕火炎,那只老鼠又躲回了林家。”

    “他又回去了?”宋正义有些意外,“难道林家里有什么东西,他非去不可。”

    秦妈妈说:“当年林家富甲一方,独女失踪后,夫妻两人也相继离世,可却没有让任何亲戚继承。外人就传言他们将钱埋在了宅子里。”

    “所以他是想挖宝,这就是他买林宅的目的么?”

    秦妈妈没有继续说,满琳琅终于吃了个半饱,抬头说:“他知道我不是林静姝,也知道你是林家的秦妈。”

    宋正义当年是没有见过秦妈的,林静姝出事时,秦妈正好回了娘家。等她从娘家回来,又立刻四处奔波去打听林静姝的下落去了。再后来他困在了山洞里,一晃多年。

    “你真是什么都对宋老板说。”秦妈妈摇摇头。

    “他猜我是个孤儿,是为了替你报仇才被收养的。”满琳琅眨眨明眸,“我觉得你对我多少是有一点爱的。”

    “没有。”秦妈妈说,“好好吃饭,豆浆冷了伤胃。”

    满琳琅抿唇一笑,乖乖喝起了豆浆。

    宋正义说:“秦妈,刚才我们复盘昨晚的事,饕餮有一点很奇怪,他之前应该是见过琳琅也对她的身份起疑,但是在昨晚才确定她不是林静姝。我有个疑问,他是怎么确定这件事的。”

    “夜里……夜里……”秦妈妈问,“很黑?”

    “对。”

    “或许是……”秦妈妈沉默许久,苍老的脸藏满了记忆带来的痛苦。

    她的身体在微微发抖,松垮的眼皮也在颤动。

    她仰天叹了口气,“当年……我几经周折,找到了小姐的尸骨。”

    宋正义怔住,像是多年的谜案终于了结,却是很沉重的一记打击。

    虽然他没有见过林静姝,可这是他身为衙役接手的最后一个案子,也是带着沉痛记忆的案子。

    林静姝对他而言,更像是一个精神执念。

    像是她如果在,那他就还是衙役。

    他还在好好活着。

    这会,他仿佛死了半截了。

    “她死了……”宋正义全身都没了精神气支撑般,喃喃说,“死了……”

    “是。”秦妈妈低声,“我也是过了很多年才找到她,那时候肉身已经化了,只剩尸骨还有旁边的信物。这不是我要说的……我要说的是,饕餮在夜里才能确定是不是小姐,大概是因为他囚丨禁小姐时,对她做过的事。”

    满琳琅忍不住问,“什么事?”

    “小姐的尸骨会发光。”

    两人一顿,“发光?”

    “对,会发光。”秦妈妈说,“骨头里会发出荧光,在夜里会亮。我问过许多大夫,还有西洋医生,他们说许是在人活着的时候,给人服用了一些药物,是西洋玩意,叫镭,叫磷,我不懂……只说吃了这些,骨头可能会发光……”

    听着稀奇,宋正义对西洋的东西没有研究,也不了解,但从秦妈妈嘴里说出来,或许是真的。

    他的思绪还沉浸在“林静姝死了”这件事上。

    哪怕早就觉得她已经不测,但亲耳听到,竟是异常难受的。

    “这就能解释为什么饕餮能在晚上确定‘我’的身份了。”满琳琅撇撇嘴,“这一波交手有点亏。”

    秦妈妈说:“以前饕餮只是个传说,跟鬼无异,如今是实实在在的了。”

    “谁知道是不是他的替身,我搜寻脑海里的所有记忆,也没有声音和样貌都符合的人。”满琳琅思索片刻,“还是得从慕火炎身上下手,我现在就去抓他。”

    “也不必怕他跑,你让他在那里待两天,他反而会露出更多破绽。”

    “那也不能什么都不做,得看看他在做什么,有没有跟饕餮会面。”满琳琅用手指叩了叩宋正义的手背。

    宋正义回神,满眼都是一张笑脸,“嘘嘘,该忙起来了宋老板。人都有一死,对吧。”

    “她不一样。”宋正义说,“她于我是很特别的存在。”

    某种程度上来说,她见证了他的这二十年。

    满琳琅说:“她死了,但饕餮还没有。”

    一语惊醒梦中人。

    只要饕餮没死,他的人生就没有结束。

    抓住他,才是对林静姝和所有死者最好的交代,也是对他衙役生涯最好的交代。

    宋正义看着她们说:“我夜里会去林家看看。”

    满琳琅一笑,“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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