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暗的客厅里,沙发上的一团动了动,大衣一直没脱,时间长了有点硌。

    还有些事情要做。

    撑起身子脱下大衣,李一一打开客厅大灯,走进主卧。

    室内一片昏暗,天花板穹顶星光闪烁。

    这是当初装修时,蒋志同特意要求的,说是光线暗一点有助于大脑褪黑素的分泌,对她睡眠好。

    而且,他压低声音,“更有情调,将来我们……嘿嘿嘿……”

    李一一有点脸热,毫不迟疑的付了定金。

    “什么破灯,啥也看不见!”

    李一一转身回客厅拿了一个户外马灯进来,调至最亮,房间里霎时如同白昼。

    被子——扔!

    床单——扔!

    枕头——扔!

    地垫——扔!

    靠枕——扔!

    脚凳——扔!

    台灯——扔!

    床头柜——扔!

    一边扔一边内心流血,这都是她的钱,她的血,她一件件精心挑选的心头好。

    那时他们约定,再奋斗两年,等她30岁就结婚。

    起初她不解,蒋志同抱着她晃:

    “车、房全被你包了,现在结婚的话,我多没面子!”

    “我也要置办些产业,给我的宝贝当聘礼!”

    说罢伸手挠她咯吱窝。

    她左躲右闪,终究是躲不过,娇羞的扎到他怀里。

    虽然她并不在乎蒋志同的“聘礼”,这些“嫁妆”在置办之前也是两个人共同规划的,但她理解他的想法,尊重他的选择。

    蒋志同到江城后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暂时在一家房产中介做销售,工作十分辛苦。

    好在他很善于和人打交道,业绩不错,提成也很丰厚。

    为了尽快帮蒋志同置办“聘礼”,她拒绝了他另外租房的打算。

    房子既然已经买了,干嘛不住?

    于是他搬进来,她主卧,他次卧,开始了婚前的“同居”生活。

    现在,她看着面前的一片狼藉,她满怀期冀的精心布置——

    脏了!全脏了!被那对狗男女玷污了。

    扔到最后,房间里就剩下一张自带床垫的大床。

    大床也是定制的,选皮料,挑造型,看花色,奶白色的床垫像一朵云,洁白柔软,充满弹性。

    工作太累了,她精心给自己设计布置了这朵云,承载着她对幸福生活的寄托和渴望。

    如今,云朵上沾了好几处褐色的血迹。

    好可惜!

    给不了她幸福了。

    ……

    收拾完主卧,李一一走到次卧门口,顿了一会儿,拧开房门。

    客厅灯光从门口斜照进室内,形成一块长方形白色光斑,将灰色大床切割成黑白两半。

    大床床头镶嵌着一排特殊设计的方形暗格,存放着相恋以来她送蒋志同的所有礼物。

    格盖上勾勒银边,黑暗里反着光。其中一个本来在昨晚会迎来一对镶嵌着他俩名字缩写的金制袖扣。

    窗户没开,蒋志同特有的味道从家具和被褥上散发出来。

    这味道让她感觉窒息,李一一快速把门关上。

    吃力的把要扔掉的主卧家具拖出门外,楼道很快被堆得满满当当,好在这里都是一梯两户,不存在堵邻居门的问题。

    拉不动的暂时没有办法,李一一给公寓管家发了个信息,让他抽空来把主卧剩下的东西全都弄走。

    关上门,她看了下表,凌晨4点。

    昨天自上飞机以后就没吃东西,折腾了一夜,肠胃仿佛刚反应过来,此刻开始疯狂叫嚣。

    她走进厨房,试图给自己做点东西吃。

    冰箱空荡荡的,和她走之前差不多,只剩下三个西红柿,一把蔫唧唧的小油菜,两瓶果汁,几包榨菜和调味料。

    啤酒倒还有不少,在最下层排的整整齐齐。

    蒋志同喜欢饭前来一口,啤酒总是不缺的,她每次都会给他及时补充满。

    这次她出差一周,啤酒也没见少,可见他很少在家吃。

    她拿出两个西红柿,打算做个番茄素面。

    建筑公司基本上都是项目制,他们是头部公司,接手的项目不论大小,都要经过设计部。

    李一一平常工作很忙,随着职务的晋升,加班次数和时间也越来越多。

    蒋志同的工作性质让他也分身无术,两人大部分的相处时间都是晚上。

    虽然两人都不太会做饭,但在厨房里忙碌的过程非常美好。

    她的厨艺稍好一点,大部分时间都是她做饭,蒋志同打下手。

    蒋志同爱吃辣,爱喝酒,她照着食谱,学着做他爱吃的油炸花生和酱肘子,虽然很多时候做的并不成功,手上还被烫出大泡,到最后只能靠点外卖凑合。

    但她很珍惜和蒋志同的这些晚餐时光,即使味道不太如意,有情人饮水都能饱。

    孤儿院的经历让李一一格外珍惜所有被爱的机会,蒋志同的陪伴就是她苦难人生的救赎。

    她常想,两个人能在茫茫人海中相识、相知、相爱,真是十辈子也修不来的福分。

    “福分!呵呵!”她拿起刀,砍向西红柿。

    啪——啪——手起刀落,汁水四溅。

    “福分!呵——”

    案板上的西红柿体无完肤,血肉模糊。

    细长的刀刃沾着黏糊糊的西红柿蓉,像极了小时候孤儿院门卫叔叔猩红的舌头,带着黏糊糊的口水,在她的脸和脖子上粘腻的摩擦,还有在她身上游走的湿乎乎的手……

    咣!餐刀死死扎进案板,李一一觉得自己的脑子有点混乱,她甩甩头,将这些丑恶回忆甩掉。

    蒋志同对她很好。

    在她被孤儿院怪叔叔欺负的时候,是蒋志同发现并带着院长拯救了她。

    他说过,要一辈子保护她。

    那时候,院里孩子多,很多好吃的都只能分到少少的一点,蒋志同会把自己的那份和她分享,在她被领养时失声痛哭。

    被领养后,他们分开了一段时间。

    但上天垂怜,又让他们在长大后团聚。后来,他又义无反顾的辞职。

    李一一也用了全部的热情和力气去爱蒋志同。

    蒋志同喜欢吃穿,她为他学习厨艺,给他定制新衣。

    蒋志同喜欢玩游戏,她给他买最新的游戏装备,让他用最新款的AR主机。

    蒋志同工资不高,为了让他不那么窘迫,他的日常消费全用她的信用卡副卡。

    蒋志同喜欢仪式感,她把日子记到备忘录里,每个节日和纪念日都会为他准备礼物。

    蒋志同说即使谈恋爱也要保持独立和信任,她尊重他的意愿,从不翻查他的电脑、手机……

    蒋志同是她的初恋,她想和他结婚,两个人好好过一辈子。

    除了没有交付身体,她的思想、生活、未来,所有的人生规划,都已经深深的烙上了他的印记。

    她对他这么好,已经用上了十二分的力气,他为什么还要背叛她?

    他们的感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的?

    从她越来越多的加班和出差开始的么?

    还是越来越经常的爽约和道歉?

    是她对信用卡副卡多笔大额消费的质疑?

    还是越来越例行公事的拥抱和亲吻?

    蒋志同,你为什么要和那个女人……

    蒋志同,你真的爱我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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