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高峰的堵车就是一场噩梦,即便你的座驾是一辆劳斯莱斯幻影。

    高架桥上,汽车顺着车道满满当当地挤在一起,整齐划一地龟行向前。

    车内,隔音板升了上去,明珠与樊明镜并排坐着,相顾无言。手里的玫瑰碍事得很,明珠无聊地一片一片往下撕着花瓣,片刻就把脚下铺满了。

    樊明镜一直闭目养神,车内的玫瑰花香陡然浓郁,他抬了条眼缝看了旁边一眼:“有结果了吗?沈朝还爱不爱你?”

    明珠动作一顿,赌气地把花往旁边一扔:“又是宋容容!你快把她弄走,为什么一直放在我那里?”

    “跟自己的闺蜜一起工作不愉快?”樊明镜没有理会,睁开眼睛笑了笑,态度却依旧独断,“再忍忍吧,她喜欢的那辆跑车还握在她爸手里。”

    并非是不愉快的,只是最好的朋友一直被安排在身边监视自己,任谁都会觉得别扭。

    明珠低下头,无聊地搓着自己的手。她原来有一双非常漂亮的手,十指纤细,皮肤细腻,指甲圆润而有光泽。可是现在,手心纹理交错,指上遍布细小的伤口,甲缝里常年藏着洗不干净的花泥。

    樊明镜仿佛并没有看出明珠的不悦,恶劣地重启了那个她避而不谈的话题:“十年了,你觉得,沈朝会不会还爱着你?”

    “你怎么这么烦人!”明珠被他逼得炸了毛,抬起穿着高跟鞋的脚狠狠踩他,气急败坏地样子终于有了些小时候的影子。

    樊明镜也不恼,收了他面对别人时才有的盛气凌人,微微勾着嘴往旁边躲,什么船厂、融资,通通都抛到了脑后。

    ·

    一路上时间虽然漫长,却不寂寞。到达Le Jardin餐厅的时候,路灯已亮了。

    在保镖的保护下,樊明镜亲自下车为明珠开了车门,牵起她的手旁若无人地走进了餐厅。那束已经被蹂躏至半秃的玫瑰,被她刻意遗落在了车上。

    Le Jardin是一家米其林三星的法国餐厅,主厨多次在国际著名美食烹饪大赛上获奖。它开在银滩最繁华的位置,抬眼便可俯瞰银滩的纸醉金迷、灯火辉煌。

    樊明镜没有选择私密性较好的VIP贵宾间,而是把位置订在了餐厅的正中央。这里看不到银滩的夜色,也没有更舒适的环境,通常来说是个不受人待见的位置。但灯光明亮,人来人往,狗仔拍摄角度绝佳,深受网红、二线明星们的的喜欢。

    明珠感受着别人异样的目光如坐针毡,一下就明白了樊明镜的意图,恶狠狠瞪对面的男人,只觉他今天真的是疯了。

    两个人都是社恐,只不过樊明镜善于用他的高傲伪装,而明珠只能选择硬撑。

    餐厅里回荡着舒缓悠扬的钢琴曲,穿着黑色马甲、戴着领结的俊美服务生端着餐盘礼貌地站在桌前。

    樊明镜和明珠一人拿了一本菜单,一页一页往后翻看。她并不喜欢吃法餐,不仅因为那十三道上起来没完、端上来却没什么东西的美食,还因为桌上那一堆看着繁复华丽、实际上没什么用的勺子刀叉。

    中看不中用。

    “我带你去吃川菜吧!就在我家不远处的一条巷子里,味道不比米其林差。”明珠全然不顾服务生五颜六色的脸色,凑过头去卑微地提议。

    她是真的没长国际胃,十年的国外生活已经耗尽了她的忍耐,口腹之欲对她来说显得尤为重要,牛排、蜗牛、鹅肝这些,真的是想想就够了。

    樊明镜理都没理,点餐的同时顺道点好了她的。

    “昨天回苍竹院了?绣球自己在家?”服务生离开,樊明镜把桌上折叠好的方巾展开铺在腿上,随口问道。

    “你还是不肯过去?”明珠努力忽略掉那偶尔对准他们的手机摄像头,心不在焉地回答,“钟点工阿姨会给它开罐,而且它有自动喂食器,饿不着。那是个没良心的,昨天我打开家里的监控看它,见它吃得好睡得好,丝毫没有分离焦虑。”

    绣球是一只纯白的金吉拉,今年2岁,很漂亮,也很孤傲。

    樊明镜点了点头,思忖片刻:“不然把恐龙送过去跟它作伴吧?”

    恐龙是一只亚马逊鹦鹉,今年11岁了,从小跟着樊明镜长大。

    明珠愣了一愣,托起腮匪夷所思地看他:“你是准备给绣球加餐吧?”

    樊明镜不置可否,给上餐的服务生说了“谢谢”,拿起了刀叉。

    樊家的教养一直很好,樊明镜吃饭的画面甚至可以称得上赏心悦目。

    明珠却没胃口,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樊明镜上上下下打量。她原本以为他会提起唐婉、焦逸、沈朝诸如此类,再不济也是电视台、花店或宋容容。可他什么也没问,仿佛真的只是单纯的要跟她吃一顿饭。

    “你没什么想问的?”明珠试探地问道。

    “你有什么想说的?”樊明镜放下叉子,饶有兴致地反问。

    明珠讪讪闭了嘴。

    樊明镜开了一瓶罗曼尼康帝,明珠不喜红酒的口感,选了一支很普通的香槟。

    两人面对面沉默地吃着晚餐,安静的氛围让明珠轻松了不少,一顿饭吃下来也不算特别为难,竟慢慢品出了法餐独特的滋味,这两天低落的心情也变得好起来,嘴角带了三分真实的笑意。

    “一会儿你是直接回家还是回公司?”十三道菜上完,明珠拿餐巾擦了擦嘴角,随口问道。

    “回家。”

    “没想到工作狂也有家。”明珠忍不住笑着揶揄。

    服务生送来了餐后的幸运饼干,明珠看着一愣,却还是伸手选了一个:“我以为只有国外的中餐馆才有这种奇怪的东西,怎么远渡重洋,法国餐厅也玩儿起了刻板印象?”

    说归说,她还是拿餐匙把饼干敲碎,从里面抽出了那张小纸条。

    RUN。

    “跑?”明珠疑惑皱眉,抬起头来有些不解,“纸条告诉我要跑,是不是尽快逃离你的意思?”

    还没等樊明镜回答,她的眼角余光见一高挑身影擦身而过,尚不及反应,桌上那杯没喝完的罗曼尼康帝便被一只骨节细长的漂亮手掌端起,毫不意外地朝樊明镜泼了过去。

    保镖不愧是专业的,在人来那一刹那便从一旁起身,酒来时人已经挡在了樊明镜的面前。

    暗红色的液体像绽开在空气中的花,却一滴也没落在他的身上,倒是对面的明珠遭了殃,白色的衬衫上被溅了星星点点。

    时间仿佛被按了暂停键,连钢琴声都停了下来,餐厅中所有人的目光都齐刷刷聚焦在了他们这一桌上。

    怪不得要我跑。明珠蹙眉低头看着衣服上的红酒,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真是飞来横祸。

    好在这两天遭遇的尴尬事情太多,作为配角的她出现在风暴中心已毫无刺激。明珠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坐好,心无波澜地看着眼前的一幕,脸上竟有些跃跃欲试的兴奋,像个等着看好戏的路人。

    “樊总,我很抱歉。”挡在面前的保镖满脸愧疚,尽管他的身上还在狼狈地向下滴着红酒。

    樊明镜优雅地放下手中的刀叉,无所谓地摆了摆手。他从容地用餐巾擦了下嘴角,循着人影向上抬起了头,露出一抹得体却生分的笑容,声音冷而疏离:“Moreen,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Moreen嘲讽地呵呵一笑,晃晃悠悠地抬起手来看了眼腕上的表,“好久不见,樊先生,如果你说的好久不见是区区20小时之前的话。”

    这是多么大的信息量啊!明珠托着腮八卦地瞪大了眼睛,落在漂亮女士身上的目光变得愈发好奇。

    得益于宋容容“申市八卦小天后”的名号,她从所知有限的花边新闻中迅速扒拉了一个遍,惊讶发现眼前这位混血美女正是樊明镜新近曝光的超模女友。

    宋容容诚不欺我。

    渣男!明珠嫌弃地瞪了对面的樊明镜一眼,预感这次又要从配角升级为主角。她这是什么倒霉体质,怎么碰见的男人一个比一个差劲?

    “这就是你要跟我分手的原因?”Moreen显然喝了不少酒,手指虚晃晃指着明珠,脸色泛着酒精浸下的红润。她身形不稳地扶了下桌子,眼神迷离,居高临下地看着樊明镜。

    樊明镜擦干净手,从容地从椅子上站起来,伸出手去抓住她的胳膊,半环住了她的肩膀。

    “你身上溅了酒,去洗手间处理一下。”樊明镜温和地看着明珠说,语气却不容置疑。

    明珠反抗地与他对视,僵持两秒钟后败下阵来,灰溜溜地从椅子上站起:“你们先聊,我去一下洗手间。”

    ·

    豪门绯闻惹眼,不少人拿出手机来拍照,窃窃私语声不绝于耳。

    东南角处,正在与同事吃饭的沈朝安静地目睹了整个事件的过程。

    他看着樊明镜与明珠相携而来,看着他们有说有笑地进餐,看着明珠起身离去,看着餐厅经理匆匆赶来。

    Moreen的友人满含歉意地把她带离了餐厅,一场闹剧消弭于无形。

    “那是昌源远航的总裁樊明镜吧?”周桐饶有兴致地托腮,用一种看乐子的表情关注着事态的进展,语气不屑又轻慢,“听说他都是‘一季女友’,没想到这么多姑娘前赴后继,果然富贵迷人眼。”

    “一季女友?”沈朝没听说过,好奇地重复了一遍。

    “每3个月换一任女朋友。”周桐嘲讽地勾了勾嘴角,注视着明珠离开的背影抬了抬下巴,“那姑娘看着眼熟,怎么这么像尚云集团小焦总的那个外遇对象?”

    沈朝没有说话。他打开公文包从侧袋里拿出一支去渍笔握在掌心,从椅子上站起身来:“不好意思,我离开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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