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体积虽然不大,但在视觉上将室内分成了两部分,虽然让室内看起来不那么空旷,但也极大的缩小了店内的视觉面积,而且前者完全可以靠家具来实现。
江挚在心里大概权衡,转头问程暮:“设计上你们有什么具体要求吗?”
程暮也站起来大概看了看,按照原店主的嘱咐,只要简单装修,将那批西式家具换进来就行,程暮将这些都告诉江挚,然后将家具清单都发给江挚。
江挚打开清单,扫了一眼,家具大都偏棕茶色,他内心已大体有了方向。
随后礼貌点头,对宠物店做了简单的拍摄记录,向程暮承诺明晚六点会发出设计图。
程暮觉得太赶,说不用这么着急,江挚轻轻摆手说:“不急,两三个小时就好,不满意也可以再调整。”
随后江挚告别离开,临走前程暮关切道他怎么回去,还提出送送他。
江挚将程暮拦在屋内,说:“车在路那头停着,天色太晚,不用送了。”
程暮也没在说什么,隔着玻璃墙看着他离开的背影,修长而笔直的脊背,步子稳当不急不缓,雪落在他如墨的发丝上,垂落在他的肩头,他宽大的大衣在风中轻摆,此番景象,颇有偶像剧的韵味。
看他的身影走远,程暮转身关好门,拉上墙帘,店内的客人已经离开,程暮挨个摸着熟睡的狗狗,把他们的脚挪到窝里,然后盖上小毯子。
收拾了下地上的狗毛和玩具,然后走进丁蔓的隔间,看她收拾的怎么样了。
程暮推开门,看到丁蔓正跪在床上铺床单,视线挪到丁蔓的三个大包上,都已经被她掏空,丁蔓将东西全都安置好。
转头看到程暮问:“都聊完了?”
“嗯,都妥当了,等他的设计图画好我就发给原店主过目。”
丁蔓点点头,程暮关切的问道:“你原来的老板有没有为难你?”
程暮知道丁蔓的老板压榨劳动力,现在丁蔓突然辞职回去收拾东西,免不了会起摩擦。
丁蔓套好被套,转过来坐好对着程暮道:“都辞职我还怕他,他找我麻烦我还正愁这几年被压榨的火没地发呢!”
丁蔓说完收敛了语气,变的正经起来:
“从前我总觉得努力就能得到想要的一切,只要建立起自己的价值,她就能实现梦想,所以对老板的压榨,我只当给自己多一点锻炼。
但外婆突然离世这一遭,我才看清,很多东西不是埋头努力就能得到的。
在乎的人也不会停下来一直在原地等,世事无常,人有太多的身不由己,所以想做的事,想爱的人,就要卯足了劲的去争取,毕竟时不我待,犹豫就会败北。”
程暮笑了,她觉得丁蔓也算是成长了,顺利度过劫难。
程暮拍拍她的背,丁蔓说这段时间多亏有她。
程暮开玩笑的说:“你以后住在这可要好好干活,报答我照顾了你半个月的恩情。”
丁蔓笑笑,突然正襟危坐,俯首道:“是,小的遵命。”
笑意过后程暮对丁蔓说:“明天咱们得去趟医院,我该去做最后一次激光祛疤了,你的病也该去复查了。”
丁蔓笑意敛去,说了句好。
滨城的天总是阴晴难测,程暮次日起床发现一整个笼罩在大雪里的滨城,竟然放晴了。
日出的光辉洒在皑皑白雪上,金光普照着大地。
程暮和丁蔓处理好狗咖的事,八点打了个出租往医院去。
这家医院是滨城最好的三甲医院,程暮当年二本毕业,能进这家医院,真的是极为幸运。
但唯一不好的就是,这家医院太多程暮的同事,程暮戴着口罩,也难免被认出来。
她不是单纯的怕被认出来尴尬,而是怕被舅妈听到风声,再次打听到她的行踪。
程暮先陪丁蔓去检查抑郁症的科室,在医生确保已经完全康复后,才去找之前做激光祛疤的医生。
这是最后一次,程暮熟门熟路的进到病房,本想让丁蔓在外等待,但丁蔓非要进去陪着,程暮无奈,只要和她一起进去。
病房内医生已经拿着仪器等着了,他是程暮曾经的同事,离的大老远她就招呼程暮躺下。
程暮熟练的脱下羽绒服,里面只穿着一个宽松的毛衣,她揭开手腕上的护腕,然后把两只袖子撸到胳膊肘之上。
整条胳膊都是红黑色的小点,手腕处的三条疤触目惊心,丁蔓远远看去,白净的肌肤上的疤痕那样显眼,纵使她已经见过很多次了,再次看到,依旧血液翻涌。
医生摆好激光仪器,瞄准程暮的手腕开始操作,程暮还想劝丁蔓出去等,丁蔓只摇摇头表示拒绝。
程暮无奈,也不再说话,医生熟练的给程暮的手消毒,做好了激光前的准备,然后挪动仪器,红色的激光射在她的手腕上。
程暮表情淡淡的,看不出疼痛甚至没有一丝表情。
三道疤痕,程暮点了一年多,每次疤痕都消不干净,程暮试过很多种方法,每次躺在病床上,高一那年割腕的回忆就一幕幕浮现在眼前,她记得刀子化开手腕时的疼痛,一道伤痕她觉得血流的太慢,就又划了一道,第二道没有第一道疼,之后第三道是没力气了,划的短了些。
那时真的没想活,再后来的记忆就是躺在病床上,头昏昏胀胀的,程暮记得舅妈没有来,只有舅舅站在病床边,皱着眉不停的叹息。
至于那时自杀的原因,可能是很多事涌在一起了,通知书被藏,被孤立,在高中不适应,父母的忌日,学习无门,还有吃不饱和晚上热的睡不着。
可惜没自杀成功,程暮记得她明明找了个他们都去工厂,杨乐出去玩的时间,因为没成功她还得忍着疼再来一次,为此她还惋惜了好长时间。
就这样想着,每次她躺在这张床上都不自觉的回忆起以前的事情,程暮觉得她本因该忘记,可越想越清晰,越忘不掉。
就这样想着,手腕上的激光全部都做完了,医生准备开始点胳膊上的烫伤了。
程暮手腕转来丝丝痛感,和刚才一样的流程,她胳膊的疤和手腕的疤不同,手腕的疤在深度和面积,胳膊的疤只在数量。
医生拿起另一个小型激光仪器,程暮躺着,激光笔一闪一闪的,医生戴着特定的护目镜,提醒程暮和丁蔓闭上眼睛。
程暮听医生的话缓缓闭上眼睛,她能感觉到医生点疤的顺序,胳膊热热的,程暮的思绪又被揪回从前,胳膊上一共有五十六处烫伤,程暮到现在依旧能清楚的记得每一块疤来的原因和场景。
还有高中霸凌她的那个女孩的表情和说的话,那是校长的女儿,她对程暮的霸凌一共分为两年,高一只是简单的孤立,但是在程暮屡次考试不及格和顺从她们,给她们买烟打扫卫生后,她们就渐渐的转移了目标。
另一年就是在高三,准确的来说是一学期,程暮之所以再次成为她的眼中钉的原因,是她给某个女老师作了证。
某个老师被造黄谣,失去理智用戒尺打肿了校长女儿的手,校长告到教育局要吊销那位女老师的教师资格证,并在这个行业里永久封禁她,理由是随意殴打学生,对孩子身心造成严重伤害。
当时全班同学都听到那位女生的污秽言辞了,但在女老师申辩的时候,所有人都说没有,教育局认为女老师给自己开脱。
程暮也在那些同学之列,她站了出来,说她看到听到了,赢着那女生警告的目光和其她同学不可置信的眼神,程暮将那女生的话完整的复述出来,也因此那老师保全了教书生涯。
因为这件事,程暮度过了前半生最黑暗的一年,后来那些霸凌者一次次把烟头烫在她的胳膊上问她,后不后悔,程暮总是淡淡的回答,不后悔。
老师后来被调走了,她不知道,程暮为她作证不是因为正义,而是她曾救过程暮的命,在某个她准备再次割腕的夜晚,在平时只批改日期的作文后面,唯独给她留下一段评语说:老师很幸运遇见你这么优秀的学生。
或许那老师至今都不知道那句话对她的意义,只有程暮知道,如果那晚她没有翻开作文本,她可能第二天就是一具尸体了。
程暮觉得胳膊酸酸麻麻的,躺着有点困了,不知道点了多久,在程暮已经快要睡着的时候,被丁蔓摇醒。
丁蔓眼眶红红的,像是哭过了,程暮童年的事瞒着丁蔓很多,但唯独这些疤的来历,在丁蔓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精神下,程暮一次性都告诉了她。
回去的路上两人话都很少,丁蔓靠在车窗上,不知道在想什么,程暮的眼里也雾蒙蒙的。
回去后程暮开始打扫卫生,丁蔓用她带回的锅煮了两碗面条,吃过之后两人就没了什么事。
店内零零散散的来人,大都是待一两个小时就走,也有从早待到晚上的,程暮和丁蔓白天都比较闲。
程暮一般就坐在沙发上,靠在玻璃墙上看书,她看的书很杂,从中外文学到医学古书再到闲散的小说,几乎没有她不看的。
丁蔓很喜欢狗,她几乎能拿着球和狗玩一天,然后引导狗狗去营业,去服务顾客,店内很静谧,很多来这的顾客都抱起小狗坐着,抱在怀里抚摸着哄她们睡觉。
到了晚上的时候,江挚发来了设计图,程暮看了眼时间,刚好六点,他很准时。
江挚在心里大概权衡,转头问程暮:“设计上你们有什么具体要求吗?”
程暮也站起来大概看了看,按照原店主的嘱咐,只要简单装修,将那批西式家具换进来就行,程暮将这些都告诉江挚,然后将家具清单都发给江挚。
江挚打开清单,扫了一眼,家具大都偏棕茶色,他内心已大体有了方向。
随后礼貌点头,对宠物店做了简单的拍摄记录,向程暮承诺明晚六点会发出设计图。
程暮觉得太赶,说不用这么着急,江挚轻轻摆手说:“不急,两三个小时就好,不满意也可以再调整。”
随后江挚告别离开,临走前程暮关切道他怎么回去,还提出送送他。
江挚将程暮拦在屋内,说:“车在路那头停着,天色太晚,不用送了。”
程暮也没在说什么,隔着玻璃墙看着他离开的背影,修长而笔直的脊背,步子稳当不急不缓,雪落在他如墨的发丝上,垂落在他的肩头,他宽大的大衣在风中轻摆,此番景象,颇有偶像剧的韵味。
看他的身影走远,程暮转身关好门,拉上墙帘,店内的客人已经离开,程暮挨个摸着熟睡的狗狗,把他们的脚挪到窝里,然后盖上小毯子。
收拾了下地上的狗毛和玩具,然后走进丁蔓的隔间,看她收拾的怎么样了。
程暮推开门,看到丁蔓正跪在床上铺床单,视线挪到丁蔓的三个大包上,都已经被她掏空,丁蔓将东西全都安置好。
转头看到程暮问:“都聊完了?”
“嗯,都妥当了,等他的设计图画好我就发给原店主过目。”
丁蔓点点头,程暮关切的问道:“你原来的老板有没有为难你?”
程暮知道丁蔓的老板压榨劳动力,现在丁蔓突然辞职回去收拾东西,免不了会起摩擦。
丁蔓套好被套,转过来坐好对着程暮道:“都辞职我还怕他,他找我麻烦我还正愁这几年被压榨的火没地发呢!”
丁蔓说完收敛了语气,变的正经起来:
“从前我总觉得努力就能得到想要的一切,只要建立起自己的价值,她就能实现梦想,所以对老板的压榨,我只当给自己多一点锻炼。
但外婆突然离世这一遭,我才看清,很多东西不是埋头努力就能得到的。
在乎的人也不会停下来一直在原地等,世事无常,人有太多的身不由己,所以想做的事,想爱的人,就要卯足了劲的去争取,毕竟时不我待,犹豫就会败北。”
程暮笑了,她觉得丁蔓也算是成长了,顺利度过劫难。
程暮拍拍她的背,丁蔓说这段时间多亏有她。
程暮开玩笑的说:“你以后住在这可要好好干活,报答我照顾了你半个月的恩情。”
丁蔓笑笑,突然正襟危坐,俯首道:“是,小的遵命。”
笑意过后程暮对丁蔓说:“明天咱们得去趟医院,我该去做最后一次激光祛疤了,你的病也该去复查了。”
丁蔓笑意敛去,说了句好。
滨城的天总是阴晴难测,程暮次日起床发现一整个笼罩在大雪里的滨城,竟然放晴了。
日出的光辉洒在皑皑白雪上,金光普照着大地。
程暮和丁蔓处理好狗咖的事,八点打了个出租往医院去。
这家医院是滨城最好的三甲医院,程暮当年二本毕业,能进这家医院,真的是极为幸运。
但唯一不好的就是,这家医院太多程暮的同事,程暮戴着口罩,也难免被认出来。
她不是单纯的怕被认出来尴尬,而是怕被舅妈听到风声,再次打听到她的行踪。
程暮先陪丁蔓去检查抑郁症的科室,在医生确保已经完全康复后,才去找之前做激光祛疤的医生。
这是最后一次,程暮熟门熟路的进到病房,本想让丁蔓在外等待,但丁蔓非要进去陪着,程暮无奈,只要和她一起进去。
病房内医生已经拿着仪器等着了,他是程暮曾经的同事,离的大老远她就招呼程暮躺下。
程暮熟练的脱下羽绒服,里面只穿着一个宽松的毛衣,她揭开手腕上的护腕,然后把两只袖子撸到胳膊肘之上。
整条胳膊都是红黑色的小点,手腕处的三条疤触目惊心,丁蔓远远看去,白净的肌肤上的疤痕那样显眼,纵使她已经见过很多次了,再次看到,依旧血液翻涌。
医生摆好激光仪器,瞄准程暮的手腕开始操作,程暮还想劝丁蔓出去等,丁蔓只摇摇头表示拒绝。
程暮无奈,也不再说话,医生熟练的给程暮的手消毒,做好了激光前的准备,然后挪动仪器,红色的激光射在她的手腕上。
程暮表情淡淡的,看不出疼痛甚至没有一丝表情。
三道疤痕,程暮点了一年多,每次疤痕都消不干净,程暮试过很多种方法,每次躺在病床上,高一那年割腕的回忆就一幕幕浮现在眼前,她记得刀子化开手腕时的疼痛,一道伤痕她觉得血流的太慢,就又划了一道,第二道没有第一道疼,之后第三道是没力气了,划的短了些。
那时真的没想活,再后来的记忆就是躺在病床上,头昏昏胀胀的,程暮记得舅妈没有来,只有舅舅站在病床边,皱着眉不停的叹息。
至于那时自杀的原因,可能是很多事涌在一起了,通知书被藏,被孤立,在高中不适应,父母的忌日,学习无门,还有吃不饱和晚上热的睡不着。
可惜没自杀成功,程暮记得她明明找了个他们都去工厂,杨乐出去玩的时间,因为没成功她还得忍着疼再来一次,为此她还惋惜了好长时间。
就这样想着,每次她躺在这张床上都不自觉的回忆起以前的事情,程暮觉得她本因该忘记,可越想越清晰,越忘不掉。
就这样想着,手腕上的激光全部都做完了,医生准备开始点胳膊上的烫伤了。
程暮手腕转来丝丝痛感,和刚才一样的流程,她胳膊的疤和手腕的疤不同,手腕的疤在深度和面积,胳膊的疤只在数量。
医生拿起另一个小型激光仪器,程暮躺着,激光笔一闪一闪的,医生戴着特定的护目镜,提醒程暮和丁蔓闭上眼睛。
程暮听医生的话缓缓闭上眼睛,她能感觉到医生点疤的顺序,胳膊热热的,程暮的思绪又被揪回从前,胳膊上一共有五十六处烫伤,程暮到现在依旧能清楚的记得每一块疤来的原因和场景。
还有高中霸凌她的那个女孩的表情和说的话,那是校长的女儿,她对程暮的霸凌一共分为两年,高一只是简单的孤立,但是在程暮屡次考试不及格和顺从她们,给她们买烟打扫卫生后,她们就渐渐的转移了目标。
另一年就是在高三,准确的来说是一学期,程暮之所以再次成为她的眼中钉的原因,是她给某个女老师作了证。
某个老师被造黄谣,失去理智用戒尺打肿了校长女儿的手,校长告到教育局要吊销那位女老师的教师资格证,并在这个行业里永久封禁她,理由是随意殴打学生,对孩子身心造成严重伤害。
当时全班同学都听到那位女生的污秽言辞了,但在女老师申辩的时候,所有人都说没有,教育局认为女老师给自己开脱。
程暮也在那些同学之列,她站了出来,说她看到听到了,赢着那女生警告的目光和其她同学不可置信的眼神,程暮将那女生的话完整的复述出来,也因此那老师保全了教书生涯。
因为这件事,程暮度过了前半生最黑暗的一年,后来那些霸凌者一次次把烟头烫在她的胳膊上问她,后不后悔,程暮总是淡淡的回答,不后悔。
老师后来被调走了,她不知道,程暮为她作证不是因为正义,而是她曾救过程暮的命,在某个她准备再次割腕的夜晚,在平时只批改日期的作文后面,唯独给她留下一段评语说:老师很幸运遇见你这么优秀的学生。
或许那老师至今都不知道那句话对她的意义,只有程暮知道,如果那晚她没有翻开作文本,她可能第二天就是一具尸体了。
程暮觉得胳膊酸酸麻麻的,躺着有点困了,不知道点了多久,在程暮已经快要睡着的时候,被丁蔓摇醒。
丁蔓眼眶红红的,像是哭过了,程暮童年的事瞒着丁蔓很多,但唯独这些疤的来历,在丁蔓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精神下,程暮一次性都告诉了她。
回去的路上两人话都很少,丁蔓靠在车窗上,不知道在想什么,程暮的眼里也雾蒙蒙的。
回去后程暮开始打扫卫生,丁蔓用她带回的锅煮了两碗面条,吃过之后两人就没了什么事。
店内零零散散的来人,大都是待一两个小时就走,也有从早待到晚上的,程暮和丁蔓白天都比较闲。
程暮一般就坐在沙发上,靠在玻璃墙上看书,她看的书很杂,从中外文学到医学古书再到闲散的小说,几乎没有她不看的。
丁蔓很喜欢狗,她几乎能拿着球和狗玩一天,然后引导狗狗去营业,去服务顾客,店内很静谧,很多来这的顾客都抱起小狗坐着,抱在怀里抚摸着哄她们睡觉。
到了晚上的时候,江挚发来了设计图,程暮看了眼时间,刚好六点,他很准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