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国公世子失踪一事从关外传回时震惊了朝野上下,陛下亲下御旨: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你不记得了?!什么都不记得了吗?!”廉庄惊的手中帕子掉回了水盆,不禁开始沉思:难道是他摔下悬崖的时候碰到脑袋了吗?

    “抱歉,我…”少年捂着隐隐作痛的额头努力想回忆起什么,但脑海中空白一片,越想越觉得头痛欲裂。

    “好了好了,想不起来就别想了。大夫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你得好好休息才行,否则日后腿骨长歪了可就糟糕了。”

    “多谢姑娘。”

    前阵子处理完爷爷的丧事,廉庄本想离开这个伤心地去别处谋生,没想到进山采果子时捡到个人。

    抱着不能见死不救的心态,她努力将人带回住处,并找来大夫为他救治。

    谁知他竟然失忆了…

    哎…当她日行一善,好人做到底吧。

    这日天气正好,老狗透过窗户看到廉庄正在院子里晒被子。

    浓密黝黑的长发编成几股辫子在身后摇摇晃晃,身上穿着朴素的红白衣裙,她就像那株盛放在篱笆附近的野玫瑰,明艳而充满朝气。

    就连脾气都格外像…看似温柔,实则带刺。

    前几天自己尝试下床走动被她发现后可是挨了一顿好骂。

    “写完了吗?”

    “嗯,你看看。”他将一叠纸递给她。

    廉庄发现这家伙不仅断文识字还有一手好书法,便接了些写家书的活,算是补贴家用。

    至于为什么叫老狗…他脖子上挂着一小块玉令,不知是狼还是狗,反正他们这种边陲小镇起名都十分随意,干脆暂且喊他老狗。

    反正他也不排斥。

    “写得比我好多了,等下我这边几份写完就一起就送去驿站。”

    “我跟你一起写。”

    “好啊。”

    毛绒绒的阳光透过窗纸渗入房内,二人对坐,无比认真的誊写边疆战士们的思乡之情。

    她长得很秀气,不像这里的人那般骨骼粗旷,更像南方来的姑娘,水灵灵的。长长的睫毛随着眼睛一眨一眨不断扑闪,如一把羽扇。

    “你看什么呢?”

    抬眼间,老狗发现她的瞳色很淡,像一块蘸满蜜糖的琥珀。而此刻那双琥珀眼中正盛满了自己的影子,不禁有些意动。

    仿佛有一只小猫的尾巴在心头不断扫动,酥酥麻麻,痒痒的。

    “打扰你这么久,好像都没见过你家人,他们不和你一同住吗?”

    他真正想问的是…你许人了吗?但转念一想,现下自己是谁都不知道,还是不要问的如此直白比较好,万一自己的真实身份会给她带来麻烦呢?

    “我娘去的早,我爹不要我,爷爷前些时日也去世了。”

    “抱歉,我不是故意要提这些的。”

    “没事,不知者无罪。反正事实如此。”廉庄看着眼前一脸歉疚的老狗忽然一笑,“别这样。人本就是孤身来,孤身去。没有谁能陪着谁一辈子的。”

    “廉庄。”他的声音陡然提高,捏紧了手中笔杆,“我会陪着你的。”

    像是承诺一般,他又重复了一遍,“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少女怔然。

    眼前的少年就算草草用发带束了个高马尾也不掩其龙章凤姿,谈吐间亦是才识过人,想来不是简单人物。

    这样的人,不是自己可以肖想的。

    纵然心动…也只会将这份感情深藏在心。

    她已经过了做梦的年纪。

    镇子里的人都在可惜廉庄找了个瘸腿对象,哪怕她一直在辟谣,可他们就是这样固执己见。

    “等过阵子我再让大夫来瞧瞧吧。要是腿骨长好了,我带你去中原。”

    她有些受不了那些闲言碎语了。

    “你不想留在这里吗?”

    “爷爷是为了谋生才会带我从家乡辗转来到这里。落叶归根,现在轮到我带爷爷回家了。”她将一碗汤递给老狗,“要是没有遇到你,我打算入冬前就走的。”

    “你是哪儿人?”

    廉庄缓缓吐出一个地名。

    她果然是南方人…只有水乡才会养出这样水的姑娘。

    等大夫帮老狗拆了板子,他迫不及待的拄着拐杖开始练习走路,也终于知道了外面那些流言蜚语。

    他很难想象廉庄一个小姑娘到底承受了多少压力。那些人或许是出于好意,认为自己会拖累她,但这样只会对她造成更大的困扰。

    “你不生气吗?”

    “你会为无知之人的所作所为生气吗?”

    老狗摇了摇头。

    “他们没有恶意,那我又为何要较真呢?我们本就不是这样的关系。”

    “可是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无论发生什么,我们俩要一起面对,知道吗?以后再发生这种事,一定要告诉我。”

    他说的认真,俊秀的眉眼中满是赤诚。

    廉庄却没有回应,垂下眼遮住了满腹心事。

    趁那些人还没蹬鼻子上脸给她介绍对象,廉庄干脆租了一辆牛车与老狗离开此地,说是要送老人的骨灰回家乡。

    这世道,穷人的交通工具难免颠簸,她怕伤到老狗的腿,所以一路上走得并不快。二人走走停停,就当游历河山一般,从西北边陲的沙漠风光行至了传闻中的天都长安。

    廉庄来此是有私心的。

    她仔细观察过那枚玉令,是贵族才会有的信物,而老狗的口音像长安人士,说不定这里能让他想起些什么,找回遗失的记忆。

    他们不是一路人,她不能自私的将老狗留在身边,因为骁勇善战的狼注定要驰骋于荒原之上。

    可还没等老狗想起什么,定国公府的管家就找上了她。

    原来老狗是定国公府的世子,也是当朝最年轻的骠骑将军…

    “既然如此,有劳大人带他回去了,劳烦多注意他的腿。”

    “这里是一万两黄金的兑票,够姑娘此生无忧了。”

    廉庄很需要钱,而且她只是个小老百姓,没有资格任性。

    “好,全当两清了。”

    饮岁大管家见她干脆利落的接过兑票,不由得在心中高看她一眼。

    这姑娘很清楚兑票的意义,是为了买断她与老狗的过往,也是为了封口。

    若是不收,那就要多费些功夫解决她;一旦收下,此生不能再提他半字。

    战功赫赫,前途一片光明的定国公世子不该与一个身份低微的孤女有任何交集。

    她会成为他光辉人生中的污点。

    他们动作很快,廉庄当夜就被安排坐上马车离开了长安,带着爷爷的骨灰去往她该去的地方。

    老狗起初很抗拒定国公府之人,口口声声嚷着要见廉庄,但在见到父亲的那一刻,脑中顿时阵痛不已,似有惊雷乍破。记忆的残片不断在脑海中闪现,他的家人、他的朋友、他的战友…以及他的一切。

    “父…父亲…”

    “你终于回来了。”

    他得到了最好的救治,但在完成施针后,独独遗忘了那段如野玫瑰般的乡野时光。

    老狗果然只是最光阴人生中迷失的一段路啊…

    行至半途,廉庄拿下发间的玫瑰花簪放入怀中,准备趁他们入夜休息时悄摸离开。

    这是老狗攒钱买来的簪子,自己一直视若珍宝。

    如今…就当做个念想吧。

    见惯世情冷暖的她根本信不过这群阴狠狡诈的贵族,故而说要回那座边陲小镇并一路上都假装顺从。如今路途过半,难保他们不会斩草除根。

    只有死人才能守住秘密。

    她必须要赶紧脱身才行。

    廉庄不是什么善良小白花,为了活命,一身来无影去无踪的轻功和妙手空空的本事无人可及。而且对于他们这群贼而言,销赃是一件门道极深的技术活。

    她就深谙其中之道。

    有钱不用王八蛋,可逃跑的消息一旦传回长安,兑票就成了抓捕自己的线索。故而她选择在边陲黑市贩卖兑票,然后又辗转于其他地方不断交易,将踪迹误导至西南地区,自己则逃之夭夭去往老家,用这笔钱开了家小书院。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他们就如同天上的参商二星,此生当分隔两地,永不相见。

    这样对彼此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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