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希瑶是多活一世的人,也知道下地干活有多累,她无所谓搭不搭火,反正她已经决定要跟原文女主做朋友,舒曼做什么,她就做什么,绝不跟舒曼作对,于是开口道:“我选择搭伙。”

    刘晓梅看她俩都说要搭伙,想了想,怯怯地说:“那、那我也搭伙。”

    沈梦雪本来还想分开开火的,一看他们都说搭伙,心里明白,她要是在这当头跟他们离了心,以后她遇上点什么事儿,他们肯定不会帮她。

    她不情不愿道:“那行吧,咱们就一起搭伙做饭吧,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咱们一人一天轮流做饭,每天的粮食定额定量,不要想着克扣粮食,也不要想着多吃,要是有人克扣粮食,趁早自个儿单独开火,不要霍霍别人。”

    六人中家境最差的刘晓梅默默低下头,没有吭声。

    付凯旋提议道:“粮食就放我们那里吧,我们窑洞就我跟何恒书两个人住,有多余的地儿放粮食,今天天色不早了,我们抽签做今天的饭,明天再轮流着做饭,大家有意见没有?”

    今天就做一顿晚饭,比起干完农活,还要赶回知青点做一天三顿饭轻松了许多,大家都踊跃参与。

    付凯旋弄了几个小纸条,其中一张写了一个字,再把所有的纸条都揉成团,让大家抽签,最终抽中纸条的是舒曼。

    乔希瑶看到舒曼手中带字的纸条,心里没有任何意外。

    舒曼作为书中世界的女主,自带主角光环,所有的好运都会集中在她的身上,有这样的女主存在,乔希瑶作为一个炮灰配角,就要有该有的思想觉悟。

    陕北黄土高坡长年缺水少雨,她们住得窑洞外面有个宽敞的院子,院子左侧用木头搭了个棚顶,下面用黄土砌了一个灶台,放着一个破旧的水缸。

    新来的知青们初来乍到,柴米油盐酱醋茶什么的都缺,舒曼只能跟付凯旋一道去老知青点,借些柴火调料水过来做饭。

    当舒曼准备烧火做饭时,乔希瑶也没闲着,拿出一张破旧的小木凳,坐在灶台前,对舒曼说:“你一个人做饭不方便,我帮你烧火吧。”

    原本付凯旋想帮舒曼做饭的,奈何他是高干子弟,从小家境优渥,从没做过家务活,想在舒曼面前表现一下,也没有办法,只能帮舒曼劈柴挑水。

    舒曼楞了一下,脱口道:“你会烧火吗?”

    乔希瑶长得漂漂亮亮,十指嫩如青葱似的,一看就没干过家务活,舒曼不觉得她能烧火做饭。

    “会啊。”乔希瑶熟练的擦燃一根火柴,点燃手中引火的干草放进灶膛里,再往上放上细小的干树枝,等火烧旺了以后,再放大块的干木头,这才抬起头笑道:“我小时候家里挺穷的,每年放寒暑假,我爸都会把我跟我妹妹放到我乡下奶奶家里去,我从小就帮我奶奶干活,什么活儿都会做。”

    这倒挺符合原书中作者对乔希瑶为数不多的人设设定,舒曼心中暗自点头,对乔希瑶好感倍升:“谢谢你帮我,下回你做饭,我也帮你烧火。”

    “行啊,咱们出门在外,无父无母,又没有朋友帮衬,咱们得互帮互助,干活才不累嘛。”乔希瑶往灶膛添了一把柴说。

    舒曼揉面的手一顿,心里有些怪怪的,总觉得这个乔希瑶不像书中设定的那样,是个只会发资本大小姐脾气的无脑蠢货,至少在舒曼看过的剧情中,乔希瑶可从来不会主动去帮谁的忙。

    难道真的是因为她穿书的缘故,书中的剧情人物都开始ooc?

    算了,不管剧情任务发展如何,只要不跟她作对,不给她添麻烦,她是无所谓其他人变得如何。

    灶台前,大锅里咕噜噜滚着小半锅疙瘩汤。

    舒曼手里拿着一把大木勺子,把做好的疙瘩汤舀进粗瓷大碗,一一分给大家吃,白净的小脸被热气烫得通红,看起来格外的秀丽动人。

    大家接过她分来的疙瘩汤,吹着气儿,把那滚烫又筋道的疙瘩汤喝下肚子,饥肠辘辘的肠胃,顿时得到了安抚。

    何恒书赞叹道:“小舒同志,你做饭的手艺也太好了,同样是疙瘩汤,我怎么感觉你做得比我妈还好吃。”

    舒曼抿嘴一笑:“何同志,你谬赞了,我不太会做饭,也不知道大家的口味,就想做个清淡的疙瘩汤给大家吃吃,要是做得不好吃,你们可要给我提提意见。”

    沈梦雪有心想呛她两句,但是吃着她做得疙瘩汤,就觉得味道特别的鲜美,明明舒曼在做饭的时候,她就看见她只放了水和盐,还有一点胡椒粉,连油都没放一滴,可是做出来的疙瘩汤,怎么这么美味呢?

    沈梦雪郁闷不已,挑不出舒曼的错儿,三两下喝完手里的疙瘩汤,又自己跑去锅里舀上一碗。

    乔希瑶瞧见她的表情动作,默不作声地喝着手里的疙瘩汤,舒曼之所以能把一个平平无奇的疙瘩汤做得无比美味,倒不是舒曼的厨艺不错,而是舒曼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往锅里滴了两滴灵泉水。

    没错,在《七零知青边疆奋斗记》的年代文中,女主除了主角光环,拥有一个空间,另外还有金手指,而这个金手指就是传说中的万金油——灵泉。

    女主的灵泉,不但能让食物变得更加美味,还能美颜美白身强体壮,更能吸引野物抢着送货上门,最主要的是,女主的灵泉,还能在关键时刻变成真正的灵泉,解决石水村吃水难的问题。

    拥有如此多功能灵泉的女主,在这个世界,几乎是无敌的存在,所以诸如解堰这样崛起的反派,怎么可能斗得过女主和男主。

    想到解堰,乔希瑶想起前世自己吃不了劳动的苦,听了沈梦雪的撺掇,跟几个知青合谋逃亡蒙国边境,结果被解堰带领的民兵追回去,期间有民兵被边境线的野狼咬伤,受伤严重,差点死在边境线,解堰看她的表情十分阴鸷狠厉,手里拿着一把带血的尖刀,抵着她的喉咙,咬牙切齿说她:“不自量力,找死。”

    那表情分明就是想弄死她。

    乔希瑶想起来,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寒颤,心里嘀咕,那解堰平时看起来吊儿郎当,一副兵痞子的模样,实际下手比谁都狠,要不然他也不会成为原书中两个大反派之一。

    这样面黑心狠的男人,她以后遇见他,能躲多远就躲多远,以免招来杀身之祸。

    吃完饭,大家伙儿就着水缸里为数不多的一点水,把碗稍微冲洗了一遍,准备各自回到窑洞里,洗漱歇息。

    大家坐了几天几夜的车辗转来到石水村,虽然都累得慌,但身上都有味儿了,都想洗个澡再去睡觉。

    可是窑洞外那个破旧的瓦缸里,只有不到半桶水,一个人洗澡都不够,舒曼就跟付凯旋几人商量,一起去村里的水井打水回来洗澡。

    付凯旋道:“舒同志,你有所不知,石水村四面环山,长年缺水,村里只有一口井,那口井挖得深到近四十米,才能打到水,因此村里人每天都限量打一桶水回家用,不允许多打水,知青也是如此,那口井有村里人守着,我们就算去了,也打不到水用。”

    舒曼瞠目结舌:“一天只能打一桶水,那除了做饭刷锅洗碗,哪还有水洗澡啊?难不成,村里人都不洗澡?”

    那他们身上得多臭啊。

    何恒书接话说:“我之前跟付同志出去打听过了,村里其实家家户户都打得有地下井窖,只不过很多都不出水,他们每天把院子打扫得干干净净,等下雨的时候,让地上的雨水汇集到井窖里,他们吃喝用得就是那个井窖里的水,平时都只打点水擦擦身子,实在想洗澡了,得往东爬两座山,走上三个多小时的路程,去东山那边的水库洗澡。”

    沈梦雪一脸震惊:“那接得雨水有多脏啊?能喝吗,雨水接到旱窖里,不会发绿,滋生细菌吗?”

    “不会发绿,也不会滋生细菌。”乔希瑶从包裹里找出擦洗身子的毛巾道:“那些雨水经过黄土层的渗透,水质变得十分干净,不管在旱窖里存放多久,人喝了都不会出问题。”

    “你怎么知道那些水喝了没有问题?”沈梦雪眼神不善。

    “我来陕北之前,专门做过这边的地里人文知识,对这里有一定的了解。”乔希瑶老神在在道。

    “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怯弱的刘晓梅,小小声地说:“现在是秋老虎的季节,天气热着呢,我们坐了好几天的车,身上都腻得慌,不洗澡不行啊。”

    付凯旋皱眉,“按照石水村目前的用水情况,你们想洗澡恐怕有点困难。这样吧,你们要实在想洗澡,明天我们干完活下了工,我们一起去东山水库洗澡,到时候我们再借村里的桶,拎点水回来,这样你们后天也能洗澡。”

    “啊?去东山水库洗澡,来回就得六个小时,等我们洗完澡回来,天都要亮了。”沈梦雪当即垮下脸道。

    “你也可以选择不去洗。”乔希瑶似笑非笑。

    沈梦雪恨恨地看她一眼,不吭声了。

    他们都是从城里下来的知青,都很爱干净,不洗澡是不可能的。

    没有多余的水,大家只有将就睡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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