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课…
“樾姐,学校新开了一家奶茶店,你喝什么,我给你买。”杜临说。
刚刚上完数学课,郗樾还沉浸数学的知识海洋中,自己也想活动一下。
给杜临说:“我也去吧!”
阳光交错在那道小径,隐隐约约照在郗樾的胳膊上,杜临想给郗樾挡着太阳。
郗樾在学校虽然有权有势,但没那么多大小姐的毛病,与那些出门十几个保镖的小姐不同,很好相处。
至于杜临为什么如此照顾郗樾,是因为高二时,郗樾帮了杜临。
那时的他,每天都浑浑噩噩,不知道干什么,大部分钱都给母亲治病了,自己也陷入绝境。杜母为了能让他上一个好学校,每天日复一日的工作,最后家里钱不够治病了。杜母的身体也越来越差。
之后…
郗樾每次都能看见杜临放学后待着教室里,她知道这些事情后当然会心软,给了他一笔钱,钱的数目比他想象的要多。
总之,这笔钱救了他和他母亲。所以到现在,杜母还是觉得欠郗樾人情。
郗樾说:“不用档了,我又不觉得晒。”
在别人买棒棒糖的年纪她已经接触到了保养品。
所以,她的皮肤细腻,白润,清澈明亮的瞳孔还有那折纤细腰让人流连忘返,杀伤力最大的是那个笑起来的梨涡。
“是是,樾姐怎样都美。”杜临连忙说。
“樾姐,要什么?”
郗樾看了一圈也没什么想喝的说:“你要什么我就要什么吧!”
杜临回:“行。”
杜临在那里排队,郗樾就去树下坐着,直到有一杯果柚茶出在自己面前 。
郗樾说:“谢啦。”
但抬头发现不是杜临。
“郗樾姐,对不起,我不应该和杜临打架,浪费您的宝贵时间。”刘子墨90度鞠躬说着。
郗樾想了想说:“知道了,但这…真不用了。”
郗樾想把装着柠檬和柚子的果柚茶还给他。
刘子墨双手闭合说:“姐,你就拿着吧,不然驰哥会揍我的。”
郗樾顿了一下,怕盛驰过来找麻烦,就直接插上吸管喝了,也丝毫不注意形象。
过了一会,刘子墨还站在那里,郗樾说:“你还不走,有事吗?”
刘子墨有点惊讶,郗樾这次挺温柔的,为什么与上次看到的不一样。
郗樾的脾气属于只会对好兄弟不讲理,对那些不熟悉或不太认识的人还是偏向淑女风的。
但盛驰是例外,对他既不熟悉,也不温柔。
刘子墨刚刚要张嘴说话,就听见杜临大声的说:“刘子墨,你还想干什么?樾姐,你竟然喝他给的水?”
刘子墨也着急的说:“什么叫竟然?你把话说清楚。”
正当他们俩要动手的时候,盛驰从旁边走过来。
郗樾的内心直接口吐芬芳。
郗樾每次在学校都是避着盛驰走的,可是相见的次数却没少,就像上次那样,不明不白的就被抱了。
他们都在一所国际学校上初中,但不在一个班,现在高中又在一个学校,多少会有点熟悉。
也都听说过对方不少的“英雄”事迹。
所以盛驰才会认为他们之间应该很熟。
但郗樾不想与盛驰有交集,她自己也明白盛驰的身份与自己还是有点差距的。
在盛世集团眼里,自己也就只是一个家境比正常人富有的学生罢了,相当于小巫见大巫。
所以她希望…
她是她,他是他,永远平行。
正在郗樾想怎么能悄无声息的离开,就看到沈挽初拿着高三必背英语单词册,坐在对面的亭子里,郗樾就快速的跑到沈挽初身边说:“借我本书,快快快”。
沈挽初赶忙把自己的给她。
沈挽初是个标准的乖乖女,长相太过清纯,是每一个男生心中的女神!
郗樾看他们走后才放下挡脸的书,对沈挽初说:“吓死我了,唉,别看了,干嘛这么认真,虽然快高考了,但也不能一直学,会猝死的,要学会放松,走我请你吃饭去。”
沈挽初摇了摇头说:“不太想去。”
但郗樾直接拉着沈挽初的手说:“走吧,走吧,美女赏个脸。”
沈挽初家境一般,在学校里一直老老实实,老师也很喜欢她这一款。
沈挽初、郗樾、杜临都在高三【2】班,刚开始的时候郗樾就注意到沈挽初了,因为小姑娘长的很清秀,瘦小,干净,特别容易激发别人的保护欲。
沈挽初也不爱说话,是郗樾慢慢用爱感化她,每天都和她聊天,在一起玩,后来她们又成了同桌,关系就更进一步了。
郗樾说:“咱们先回宿舍去洗个澡,换个衣服再去,OK?”
沈挽初点了点头。
三十四中管理是很严,蓝白色校服也是必须要穿的,但只单单对高一高二有用。
还有不到一个月就要高考,家长怕学生觉得在学校吃不好,就向学校提意见,所以学校就给他们自由权,回家吃饭。
郗樾是属于不想回家的一类,一般都自行解决。
慢慢的,天色由橘黄色变成了淡淡的落日红。
“樾姐,学校新开了一家奶茶店,你喝什么,我给你买。”杜临说。
刚刚上完数学课,郗樾还沉浸数学的知识海洋中,自己也想活动一下。
给杜临说:“我也去吧!”
阳光交错在那道小径,隐隐约约照在郗樾的胳膊上,杜临想给郗樾挡着太阳。
郗樾在学校虽然有权有势,但没那么多大小姐的毛病,与那些出门十几个保镖的小姐不同,很好相处。
至于杜临为什么如此照顾郗樾,是因为高二时,郗樾帮了杜临。
那时的他,每天都浑浑噩噩,不知道干什么,大部分钱都给母亲治病了,自己也陷入绝境。杜母为了能让他上一个好学校,每天日复一日的工作,最后家里钱不够治病了。杜母的身体也越来越差。
之后…
郗樾每次都能看见杜临放学后待着教室里,她知道这些事情后当然会心软,给了他一笔钱,钱的数目比他想象的要多。
总之,这笔钱救了他和他母亲。所以到现在,杜母还是觉得欠郗樾人情。
郗樾说:“不用档了,我又不觉得晒。”
在别人买棒棒糖的年纪她已经接触到了保养品。
所以,她的皮肤细腻,白润,清澈明亮的瞳孔还有那折纤细腰让人流连忘返,杀伤力最大的是那个笑起来的梨涡。
“是是,樾姐怎样都美。”杜临连忙说。
“樾姐,要什么?”
郗樾看了一圈也没什么想喝的说:“你要什么我就要什么吧!”
杜临回:“行。”
杜临在那里排队,郗樾就去树下坐着,直到有一杯果柚茶出在自己面前 。
郗樾说:“谢啦。”
但抬头发现不是杜临。
“郗樾姐,对不起,我不应该和杜临打架,浪费您的宝贵时间。”刘子墨90度鞠躬说着。
郗樾想了想说:“知道了,但这…真不用了。”
郗樾想把装着柠檬和柚子的果柚茶还给他。
刘子墨双手闭合说:“姐,你就拿着吧,不然驰哥会揍我的。”
郗樾顿了一下,怕盛驰过来找麻烦,就直接插上吸管喝了,也丝毫不注意形象。
过了一会,刘子墨还站在那里,郗樾说:“你还不走,有事吗?”
刘子墨有点惊讶,郗樾这次挺温柔的,为什么与上次看到的不一样。
郗樾的脾气属于只会对好兄弟不讲理,对那些不熟悉或不太认识的人还是偏向淑女风的。
但盛驰是例外,对他既不熟悉,也不温柔。
刘子墨刚刚要张嘴说话,就听见杜临大声的说:“刘子墨,你还想干什么?樾姐,你竟然喝他给的水?”
刘子墨也着急的说:“什么叫竟然?你把话说清楚。”
正当他们俩要动手的时候,盛驰从旁边走过来。
郗樾的内心直接口吐芬芳。
郗樾每次在学校都是避着盛驰走的,可是相见的次数却没少,就像上次那样,不明不白的就被抱了。
他们都在一所国际学校上初中,但不在一个班,现在高中又在一个学校,多少会有点熟悉。
也都听说过对方不少的“英雄”事迹。
所以盛驰才会认为他们之间应该很熟。
但郗樾不想与盛驰有交集,她自己也明白盛驰的身份与自己还是有点差距的。
在盛世集团眼里,自己也就只是一个家境比正常人富有的学生罢了,相当于小巫见大巫。
所以她希望…
她是她,他是他,永远平行。
正在郗樾想怎么能悄无声息的离开,就看到沈挽初拿着高三必背英语单词册,坐在对面的亭子里,郗樾就快速的跑到沈挽初身边说:“借我本书,快快快”。
沈挽初赶忙把自己的给她。
沈挽初是个标准的乖乖女,长相太过清纯,是每一个男生心中的女神!
郗樾看他们走后才放下挡脸的书,对沈挽初说:“吓死我了,唉,别看了,干嘛这么认真,虽然快高考了,但也不能一直学,会猝死的,要学会放松,走我请你吃饭去。”
沈挽初摇了摇头说:“不太想去。”
但郗樾直接拉着沈挽初的手说:“走吧,走吧,美女赏个脸。”
沈挽初家境一般,在学校里一直老老实实,老师也很喜欢她这一款。
沈挽初、郗樾、杜临都在高三【2】班,刚开始的时候郗樾就注意到沈挽初了,因为小姑娘长的很清秀,瘦小,干净,特别容易激发别人的保护欲。
沈挽初也不爱说话,是郗樾慢慢用爱感化她,每天都和她聊天,在一起玩,后来她们又成了同桌,关系就更进一步了。
郗樾说:“咱们先回宿舍去洗个澡,换个衣服再去,OK?”
沈挽初点了点头。
三十四中管理是很严,蓝白色校服也是必须要穿的,但只单单对高一高二有用。
还有不到一个月就要高考,家长怕学生觉得在学校吃不好,就向学校提意见,所以学校就给他们自由权,回家吃饭。
郗樾是属于不想回家的一类,一般都自行解决。
慢慢的,天色由橘黄色变成了淡淡的落日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