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南锦看着他们斗嘴,她本以为这俩人很难有台阶下,没想到就这么莫名其妙又自然而然地和好了。这就是青梅竹马的底气吗?连台阶都不需要,而她要一个台阶,还得血淋淋地倒在裴颐面前才行。
她与言问容几乎不会争吵,没有过这样的体验。
在等待顾玉棠的回应前,传来了一个好消息,闻伶被护卫队救回来了。裴颐听见消息便赶紧赶过去了,他见着宋南锦和闻伶在回廊的红色圆柱旁说话,宋南礼叼着一根稻草坐在屋檐上,护卫队长在一旁。他问队长:“这人是怎么救回来的?”
队长:“殿下您之前不是派了人去寻人吗?前几日姐妹们在找人时发现有人穿了护卫队的服装,便跟上去查探是怎么一回事,于是见着了闻伶,问清楚情况后就把她带回来了。”
裴颐看着闻伶手腕处的红痕,疑惑道:“你们怎么把她带回来的?”
队长心虚地摸摸鼻子,“这不是闻姑娘的戒心太强,不愿配合我们,就把她敲晕绑回来了。”
裴颐走向圆柱,听见宋南锦在问:“顾玉棠怎么没杀你?”
“属下不清楚。”闻伶回忆道,“他本是准备杀了我,但是又突然说我还有用,决定不杀了。最后,也确实是拿我测试了陛下与公主的关系,幸好属下并不知情。”
宋南锦看了裴颐一眼,不咸不淡道:“这要多亏了凤后,我才能搭起这根线。”
裴颐觉得自己又被阴阳怪气了,这人简直有毛病,明明他什么也没说,是她自己马不停蹄地搞事业。这线能搭成得亏她成大事者不拘脸皮。
“和他有什么关系。”宋南礼从屋檐上跳下来,吐出稻草,握住宋南锦的手,“妹妹,我们小时候没能好好相处,但姐姐心中一直是记得你的。”
裴颐懒得搭理她们姐妹情深,问闻伶道:“闻统领,顾玉棠有没有往你身上下凌寒香?”
闻伶面色肃然:“属下并不知晓。”
这确实可能是顾玉棠的目的,伺机让闻伶逃出去找宋南锦。但因这个凌寒香在追杀孟子歌那一次让顾玉棠吃了大亏,所以宋南锦陷入了思维误区,并没有往这方面想,凭她的个性,失败过的方法就不会轻易再用。
她让人叫来孟子歌,看看闻伶身上是否有异。
孟子歌仔仔细细地瞧完,道:“统领没什么异常,凌寒香我无法闻出,但我可以找朋友帮忙。”
宋南锦道:“子歌,辛苦你了。”孟子歌摇摇头,说没事,便去联系他的朋友了。
“唉。”裴颐叹气,“多情之人最为无情啊。”终于找到机会阴阳怪气了。
宋南锦似有所感:“子歌要走了?”
“厉害。”裴颐惊讶于她的敏锐。
宋南锦不知何情绪地嘲了一句:“这有什么厉害不厉害的,人想要离开,哪里能看不出呢?”
这是认真的还是装的?裴颐有些摸不清,便没说话了,倒是宋南礼笑嘻嘻地:“诶?你的后君要跑了?”
裴颐自觉远离,听见宋南锦应了一句:“子歌他……我不愿意留他。”
是夜,孟子歌处理完事情回到房中,看见宋南锦坐在椅子上,显然是在等他。他抓紧了袖口,像宣誓一般:“我不会留下的。”
宋南锦一如既往地微笑:“子歌,我不留你,你不必担心。我来,只是与你说会话,处理完顾玉棠的事我便要回京了,从此怕是难有相见之日了。”
俩人具沉默一会,孟子歌打破静默:“对不起,当年我说的是要保护你一辈子,如今我却食言了。”
“你已经帮了我很多了。”宋南锦认真道,“一辈子这种事本就做不得真的,当年我势单力薄,你会这样说也是正常的。如今我已经是帝王,有许多人保护我,你无须介怀。”
孟子歌恍惚道:“是啊,你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宋三姑娘了,是我一个人还停留在过去走不出来。你有了金吾卫,也不再需要我帮你去刺杀了。可我总觉得你还是宋三,想着每次你不高兴都来找我与你喝酒,然后我们就静静地喝酒直到天亮。我刺杀完回来,也总能看见你给我点的灯。”
“虽你后院中不止我一人,我却总觉得你对我是不同的,因为宋三于我而言就是不同的。我说要保护她,她却从来不觉得我可笑,觉得我身为一个男子口出狂言。我遇到她的那天,心情真的很不好,我一个生死之交背叛了我,让我落入绝境。其实我当初抱着必死之心,所以她不止救了我的命,也给了我活下去的理由。”
他捂住眼睛,无声地流泪。
宋南锦记得那日,她看见孟子歌被追杀,觉得此人功夫很俊却奈何重伤,无法逃脱。救他自然不是因为善心大发,而是看中了他的武功,但事情进展地比她想象中还要顺利。
她本以为一报还一报,等有需要之时可以让此人还她这个人情,毕竟世间也没有必须要对救命恩人做牛做马的道理。可孟子歌却爱慕于她,甘愿当了她手下的一把刀。
后来不用孟子歌也并不是因为有了金吾卫或是出于愧疚,而是因为情爱之事难以预测,她无法安心用不受控制的刀。
世间因爱生恨之例不在少数,她也并不想和孟子歌走到这一步。她天生难有愧疚之心,但却实实在在地感激孟子歌多年的帮助。
更多时候她想,也许孟子歌也并不是真的爱慕她,只是把她当成了一个寄托。若说是因为救了他才生的情谊,那么是谁救了他都一样,只不过刚好是她宋南锦救了而已。
何况,孟子歌爱的也只是她演出来的那个宋三,那个有情有义、善良坦荡的宋三姑娘,而不是步步为营、心思狡诈的三皇女。直到如今,孟子歌也不知道,不是宋三变了,而是宋三从来就不存在。
因而她向来都觉得,比起虚无缥缈不知从何而起的情爱,还是能握在手里的权力更可靠些。
她递了一块手帕给他,“子歌,一路以来我真的很感谢你。我知道后来我得势之后周旋于权力之间,无暇顾及你,你受了很多委屈。其实,我等这一天很久了,你能陪我到今日就已经足够了。我知晓你对我的情谊,所以我更加愧疚把你卷进来,我无法回报你相等的情谊,是我对不起你。”
孟子歌摇摇头,“是我太天真了,若能像裴颐一样早日看开,便不会觉得你还是当日的宋三。”
宋南锦奇怪道:“怎么扯到裴颐了?”
“你不知道吗?”孟子歌也很惊讶,“裴颐喜欢你,啊不对,应该是喜欢过你。”
其实在裴颐把刀架在她脖子上之前,她都是坚信裴颐喜欢她的,只不过这种喜欢是出于对妻主的敬爱——他俩当妻夫确实很合拍,而对宋南礼是情人一般的爱。
但听孟子歌这意思,好像和她想的不太一样。
“哎呀!”孟子歌一拍脑袋,“我忘了我这是偷听的,要不还是南锦你自己去问裴颐?”
宋南锦温柔地笑道:“子歌,我想听。”她拉过孟子歌的手,让他坐下,又扶着他的肩膀,直勾勾地盯着他看,“你说给我听。”
孟子歌当即见色忘友,通通说出。
事情发生在孟子歌刚刚入府不久,因他常年在江湖行走,不爱那些繁文缛节,便经常干什么都偷偷摸摸的,省去一些麻烦。反正凭他的武艺,太女府也没人能发现他。
那日,他对和善的太女君心生好奇,就悄悄去了兰颐苑。和善的太女君在往池塘里扔石头,边扔边骂:“天天算账,也不给我发工资,当这个太女君有什么好的。绣花,绣绣绣,我绣你个乌龟大王八,要好看的衣服不会自己找绣郎吗?让我做衣服,给钱了吗?万恶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我是结婚了,但我不是免费的啊!”
竹清劝道:“公子,您小心点,莫打到鱼了。”
裴颐冷笑:“也是,这鱼要出事了,海王可就急死了。”又过了一会,他不满道:“你怎么不问我海王是谁。”
竹清梗着脖子,“奴不敢问,还请公子不要说出来。”
“我偏要说,海王宋南锦。”裴颐停下了扔石头,“养鱼如流水,我就看看她什么时候把那个浦仪也纳进来,她最好多纳几个,省得后院清净得不行。”
竹清大叫:“哎呀,好酸,这鱼好酸。”
裴颐气得拍了竹清一肩膀,“别胡说八道,会被海王骗感情是人之常情,海王自然也有海王的魅力所在。但我已经改过自新,从前喜欢她是我眼拙。”
竹清狐疑:“真的吗?”
“好吧,可能还有一点。”裴颐解释道,“毕竟我从来没有见过像她这么特别的人。我觉得很神奇,十七岁的人怎么能有这么缜密的心思,若不是发现了她是一个海王后我仔细观察,到现在还被她温和无害的表面给框住。”
他又轻轻扔了一块石头,叹了口气。
孟子歌简易理解了一下,得出了结论。
裴颐喜欢宋南锦。
她与言问容几乎不会争吵,没有过这样的体验。
在等待顾玉棠的回应前,传来了一个好消息,闻伶被护卫队救回来了。裴颐听见消息便赶紧赶过去了,他见着宋南锦和闻伶在回廊的红色圆柱旁说话,宋南礼叼着一根稻草坐在屋檐上,护卫队长在一旁。他问队长:“这人是怎么救回来的?”
队长:“殿下您之前不是派了人去寻人吗?前几日姐妹们在找人时发现有人穿了护卫队的服装,便跟上去查探是怎么一回事,于是见着了闻伶,问清楚情况后就把她带回来了。”
裴颐看着闻伶手腕处的红痕,疑惑道:“你们怎么把她带回来的?”
队长心虚地摸摸鼻子,“这不是闻姑娘的戒心太强,不愿配合我们,就把她敲晕绑回来了。”
裴颐走向圆柱,听见宋南锦在问:“顾玉棠怎么没杀你?”
“属下不清楚。”闻伶回忆道,“他本是准备杀了我,但是又突然说我还有用,决定不杀了。最后,也确实是拿我测试了陛下与公主的关系,幸好属下并不知情。”
宋南锦看了裴颐一眼,不咸不淡道:“这要多亏了凤后,我才能搭起这根线。”
裴颐觉得自己又被阴阳怪气了,这人简直有毛病,明明他什么也没说,是她自己马不停蹄地搞事业。这线能搭成得亏她成大事者不拘脸皮。
“和他有什么关系。”宋南礼从屋檐上跳下来,吐出稻草,握住宋南锦的手,“妹妹,我们小时候没能好好相处,但姐姐心中一直是记得你的。”
裴颐懒得搭理她们姐妹情深,问闻伶道:“闻统领,顾玉棠有没有往你身上下凌寒香?”
闻伶面色肃然:“属下并不知晓。”
这确实可能是顾玉棠的目的,伺机让闻伶逃出去找宋南锦。但因这个凌寒香在追杀孟子歌那一次让顾玉棠吃了大亏,所以宋南锦陷入了思维误区,并没有往这方面想,凭她的个性,失败过的方法就不会轻易再用。
她让人叫来孟子歌,看看闻伶身上是否有异。
孟子歌仔仔细细地瞧完,道:“统领没什么异常,凌寒香我无法闻出,但我可以找朋友帮忙。”
宋南锦道:“子歌,辛苦你了。”孟子歌摇摇头,说没事,便去联系他的朋友了。
“唉。”裴颐叹气,“多情之人最为无情啊。”终于找到机会阴阳怪气了。
宋南锦似有所感:“子歌要走了?”
“厉害。”裴颐惊讶于她的敏锐。
宋南锦不知何情绪地嘲了一句:“这有什么厉害不厉害的,人想要离开,哪里能看不出呢?”
这是认真的还是装的?裴颐有些摸不清,便没说话了,倒是宋南礼笑嘻嘻地:“诶?你的后君要跑了?”
裴颐自觉远离,听见宋南锦应了一句:“子歌他……我不愿意留他。”
是夜,孟子歌处理完事情回到房中,看见宋南锦坐在椅子上,显然是在等他。他抓紧了袖口,像宣誓一般:“我不会留下的。”
宋南锦一如既往地微笑:“子歌,我不留你,你不必担心。我来,只是与你说会话,处理完顾玉棠的事我便要回京了,从此怕是难有相见之日了。”
俩人具沉默一会,孟子歌打破静默:“对不起,当年我说的是要保护你一辈子,如今我却食言了。”
“你已经帮了我很多了。”宋南锦认真道,“一辈子这种事本就做不得真的,当年我势单力薄,你会这样说也是正常的。如今我已经是帝王,有许多人保护我,你无须介怀。”
孟子歌恍惚道:“是啊,你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宋三姑娘了,是我一个人还停留在过去走不出来。你有了金吾卫,也不再需要我帮你去刺杀了。可我总觉得你还是宋三,想着每次你不高兴都来找我与你喝酒,然后我们就静静地喝酒直到天亮。我刺杀完回来,也总能看见你给我点的灯。”
“虽你后院中不止我一人,我却总觉得你对我是不同的,因为宋三于我而言就是不同的。我说要保护她,她却从来不觉得我可笑,觉得我身为一个男子口出狂言。我遇到她的那天,心情真的很不好,我一个生死之交背叛了我,让我落入绝境。其实我当初抱着必死之心,所以她不止救了我的命,也给了我活下去的理由。”
他捂住眼睛,无声地流泪。
宋南锦记得那日,她看见孟子歌被追杀,觉得此人功夫很俊却奈何重伤,无法逃脱。救他自然不是因为善心大发,而是看中了他的武功,但事情进展地比她想象中还要顺利。
她本以为一报还一报,等有需要之时可以让此人还她这个人情,毕竟世间也没有必须要对救命恩人做牛做马的道理。可孟子歌却爱慕于她,甘愿当了她手下的一把刀。
后来不用孟子歌也并不是因为有了金吾卫或是出于愧疚,而是因为情爱之事难以预测,她无法安心用不受控制的刀。
世间因爱生恨之例不在少数,她也并不想和孟子歌走到这一步。她天生难有愧疚之心,但却实实在在地感激孟子歌多年的帮助。
更多时候她想,也许孟子歌也并不是真的爱慕她,只是把她当成了一个寄托。若说是因为救了他才生的情谊,那么是谁救了他都一样,只不过刚好是她宋南锦救了而已。
何况,孟子歌爱的也只是她演出来的那个宋三,那个有情有义、善良坦荡的宋三姑娘,而不是步步为营、心思狡诈的三皇女。直到如今,孟子歌也不知道,不是宋三变了,而是宋三从来就不存在。
因而她向来都觉得,比起虚无缥缈不知从何而起的情爱,还是能握在手里的权力更可靠些。
她递了一块手帕给他,“子歌,一路以来我真的很感谢你。我知道后来我得势之后周旋于权力之间,无暇顾及你,你受了很多委屈。其实,我等这一天很久了,你能陪我到今日就已经足够了。我知晓你对我的情谊,所以我更加愧疚把你卷进来,我无法回报你相等的情谊,是我对不起你。”
孟子歌摇摇头,“是我太天真了,若能像裴颐一样早日看开,便不会觉得你还是当日的宋三。”
宋南锦奇怪道:“怎么扯到裴颐了?”
“你不知道吗?”孟子歌也很惊讶,“裴颐喜欢你,啊不对,应该是喜欢过你。”
其实在裴颐把刀架在她脖子上之前,她都是坚信裴颐喜欢她的,只不过这种喜欢是出于对妻主的敬爱——他俩当妻夫确实很合拍,而对宋南礼是情人一般的爱。
但听孟子歌这意思,好像和她想的不太一样。
“哎呀!”孟子歌一拍脑袋,“我忘了我这是偷听的,要不还是南锦你自己去问裴颐?”
宋南锦温柔地笑道:“子歌,我想听。”她拉过孟子歌的手,让他坐下,又扶着他的肩膀,直勾勾地盯着他看,“你说给我听。”
孟子歌当即见色忘友,通通说出。
事情发生在孟子歌刚刚入府不久,因他常年在江湖行走,不爱那些繁文缛节,便经常干什么都偷偷摸摸的,省去一些麻烦。反正凭他的武艺,太女府也没人能发现他。
那日,他对和善的太女君心生好奇,就悄悄去了兰颐苑。和善的太女君在往池塘里扔石头,边扔边骂:“天天算账,也不给我发工资,当这个太女君有什么好的。绣花,绣绣绣,我绣你个乌龟大王八,要好看的衣服不会自己找绣郎吗?让我做衣服,给钱了吗?万恶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我是结婚了,但我不是免费的啊!”
竹清劝道:“公子,您小心点,莫打到鱼了。”
裴颐冷笑:“也是,这鱼要出事了,海王可就急死了。”又过了一会,他不满道:“你怎么不问我海王是谁。”
竹清梗着脖子,“奴不敢问,还请公子不要说出来。”
“我偏要说,海王宋南锦。”裴颐停下了扔石头,“养鱼如流水,我就看看她什么时候把那个浦仪也纳进来,她最好多纳几个,省得后院清净得不行。”
竹清大叫:“哎呀,好酸,这鱼好酸。”
裴颐气得拍了竹清一肩膀,“别胡说八道,会被海王骗感情是人之常情,海王自然也有海王的魅力所在。但我已经改过自新,从前喜欢她是我眼拙。”
竹清狐疑:“真的吗?”
“好吧,可能还有一点。”裴颐解释道,“毕竟我从来没有见过像她这么特别的人。我觉得很神奇,十七岁的人怎么能有这么缜密的心思,若不是发现了她是一个海王后我仔细观察,到现在还被她温和无害的表面给框住。”
他又轻轻扔了一块石头,叹了口气。
孟子歌简易理解了一下,得出了结论。
裴颐喜欢宋南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