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将士沉色点点头:“是的大人,现下还不好讲,不妨等将军醒了,您代小人通传一声,就说小人已来过。”
“好,天色不早,你也快些去休息吧。”
沈清重新回到床边,看着许之念温柔祥和的脸,用指腹轻轻地捏了一下,笑靥如花。
等到第二日阳光把沈清晃醒的时候,她用手臂遮住阳光,抬眼看到阳光下的许之念,整个人都散发着金光。
“清儿醒了?”
“嗯,要出发了吗?”沈清半撑着床,准备下地。
“不急,咱们可在兰城多待几日。”
“你是觉得郭县令有古怪?”沈清疑惑。
“现在还不好说,但总觉得兰城有什么秘密。而且再往北走就要出境了,进入匈奴蛮荒之地,不如稍作休整,让大家休息好。”
“好,对了之念,昨日小谢来找你了。”沈清准备下床。
“哦?可是消失有消息了?”
“嗯,说是找到了失踪地,有挣扎和拖行的脚印,怀疑是被绑走了。”
“昨日听郭槐的语气,兰城应也是有人失踪的,被席允制止了。不如我们今日上街上去打探消息。”
“好。你打算从哪里查起?”
“去茶馆吧,那里贩夫走卒多,方便打听消息。”
二人洗漱了一番,便向郭槐辞谢,说再进行些采买,准备择日就出发再向匈奴行进。郭槐随便客套了几句,便由着他们去了。
人群熙攘,喝彩声不时从茶馆里传出来,走进去一看,一个身姿曼妙女子正悬挂在正中央的红幔上,从上面缓缓飘荡而下,不断地盘旋舞动,环系在手臂上的红菱从四周的男人的面庞上拂过,有些轻浮的男人试图去抓住红菱,惹得女子莞尔一笑,虽有红纱覆面,仍遮不住那妩媚的面容。一双小脚翘挺着,白皙的脚脖上系着一串清脆的银铃,叮叮咚咚,挠得在场的男人们心痒痒的。
不断地有人大呼着“红袖姑娘,红袖姑娘,我爱你!”许之念轻轻捏了捏沈清的手,沈清对上许之念星海般的眼眸,他笑道:“我只爱你。”沈清低下头,轻轻一笑,羞道:“我可不会跳这样的舞。”
小儿看到站着的两人,连忙迎了上来:“客观,快里面请。”说着一路小跑把他们带进里面的茶座。“请问二位喝点什么?”
“上一壶清酒,再来一盘花生米吧。一碟子牛肉。”
“好了客观请稍等。”
“唉,小哥请稍等。”沈清叫住了店小二。
“客官还有什么吩咐?”店小二侧着身,等沈清吩咐。
“台上的女子是何人?”沈清用纸扇指了指台上起舞的女子。
“她呀,客观是外来人吧,她是我们这的台柱子,红袖姑娘。”
沈清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小二眼睛放光,两个手去捧,沈清故意晃了一晃,稳稳地捏在手里:“还请小哥将红袖姑娘的信息告知一二,我家公子有意于她。”
许之念责备地看了沈清一眼,沈清笑着调戏回去。小二笑得合不拢嘴:“是是,哎,红袖姑娘也是个可怜人。咱们这个地儿跟匈奴交界,经常发生战争,家里有男丁的都被抓走上战场了,好多人就死了,再也回不来了。所以我们本地人都恨死匈奴人了。可红袖的母亲就爱上了一个匈奴男人,家里不同意,她就和匈奴人跑了。谁知道匈奴人也容不下她母亲,她父亲顶不住压力,就扔下她母亲跑了,那时候已经怀了红袖几个月了。那时候大家都要打死她,她只能东躲西藏,在大山里生下了红袖。可大山里怎么能活下去呢?她就跑下山来,求大家救救她女儿。大家不愿意救这个匈奴人的女儿,家家户户都把门紧闭着。最后她母亲求告无门,就说都是她闯出的祸来,孩子是无辜的,希望能一命换一命。就一头撞死在了衙门前的石柱上。这才唤醒大家,于是红袖姑娘就吃百家饭长大的。但她身上匈奴人的血液没法改变,所以她只能来这里干最低贱的活。”
“大家一手养大了她,没有感情吗?”许之念点出了疑惑。
小二摇摇头:“大家是爱她,可更恨她,恨她匈奴人的身份。所以看到她从事这样的工作,被人羞辱,心里才能畅快。”接着小二露出一副亲近的昧笑:“我知道公子看红袖美貌想一亲芳泽,只需要十两银子便可一度春宵。”
沈清假装喝水,偷偷像许之念瞟去,许之念也尴尬,便打发小二:“行了,你下去吧,有事会再招呼你。”
小二走后,沈清放下水杯,假装喝呛到了:“咳咳,不知公子可要花这十两银子。”
许之念点头:“花,自然要花。”
沈清水杯一下重放在桌上:“公子可是糊涂?”
“怎滴,你帮我招揽的活,我不得做得尽善尽美。”许之念嘴角含着坏笑。“好了清儿,我只是此女子身上有我们想知道的秘密而已。”
“嗯?此话怎讲?”沈清露出了一脸疑惑。
“你还记得郭槐昨儿敬我们的酒吗?”沈清恍然大悟,浅酌了一口面前的酒,那味道分明和昨日郭槐宴请的酒水一样。“你是说郭槐请我们喝的酒是从这家酒坊买来的?可是……即便如此,也说明不了什么。”沈清又陷入了疑惑。
“如果单单是酒,自然说明不了什么,可是你还记得郭槐腰间所佩戴之物吗?”
沈清闭上眼睛,努力地思索着,初见郭槐,一袭深蓝色官袍,胸前白鹤展翅,黑色略带尘泥的虎头靴,黑色环配着腰带,上面挂着的是什么?是白玉配饰,还有什么……沈清紧缩眉头,是什么!突然沈清耳边传来清脆的铃响,是它!对,就是它!沈清睁开眼,对着许之念惊呼:“是铃铛!和红袖脚上一模一样的铃铛。”
许之念微微颔首,沈清凑近身边低声道:“你怀疑这红袖是郭槐的情人?”
“且先观察着吧。”
“那是从红袖入手,还是从郭槐入手?”
“我们不妨这样。”许之念和沈清低声谋划了一下。沈清暗暗叫绝,之前只觉得许之念擅用兵,没想到用在算计上也是一流。二人一合计,就准备绑了郭槐。
沈清上前拉来了刚刚拽红袖红菱最欢的那个男人,男人一脸警惕:“你们要干什么,拉我过来做什么?我跟你说,我可是……”
沈清不等男人说完,便掏出了一锭硕大的银子,男人噤了声:“你找我来有何事求我?”
“我家主人对红袖姑娘甚是喜爱,想上演一出英雄救美。我瞧你的模样,倒是挺合适的。如何?”
“切,这种事情花银子不就行了,犯得着英雄救美吗?”
“兄台,你若是有银子,怕也不至于在台下去摸红袖姑娘的衣襟吧?况且,银子买来的只有交易,哪有情趣?你懂什么,这钱你若是不想挣,有的是人挣,也不至于非要求着你。”说着沈清就又准备把银子放回里衬。
“哎哎哎,有钱不挣,非君子所为,说吧,想要我怎么做?”说着这男人就伸手去抢银子。
“倒也不为难,待会等红袖姑娘跳完舞下来的时候,你上前去非礼即可。”
男人眼珠子一转,还有这好事,便满口答应了下来。果然趁着红袖跳完下台的时候,男人冲了上去,抱住红袖就使劲往身上蹭,把红袖吓得花容失色。红袖拼命地推开男人,还向着旁人求救。可旁人看她的眼神都充满了幸灾乐祸,乐得看这个笑话。许之念从天而至,一脚把男人踹得在地上滚了几圈。男人本来吃痛,摸了摸口袋的银子又忍了忍。指着许之念骂道:“你,你,你,你小子等着,别跑,等我带人来。”说着便逃也似的跑了出去。
许之念一袭红黑相间的衣服,衬得她格外挺拔、白皙,梳着一从发髻,更显少年英姿模样。他伸出手,拉红袖起来:“姑娘你没事吧。”
红袖看这天人模样,呆立当场,竟忘了伸手。
“姑娘。”许之念又轻声唤了一声。红袖的脸才红若云霞,伸出白皙的手来。
“姑娘你没事就好,在下先告辞了。”
红袖不忍,眼含秋波地问道:“公子,感谢公子相救,只是不知公子姓甚名谁?”
“呵,不足挂齿,污名不扰姑娘尊耳。”说完便转身离去。只余下红袖不舍地望着他离去的地方。
沈清看许之念出来,很快也跟着出来,二人在街角处汇合:“如何,可有取到?”
许之念摊开手,真是那一串银铃,他趁着救红袖的时候掳了过来,那小小的玩意竟真有异域魅惑的模样。
二人走进了一家服装店,买了一身舞女服装,许之念一脸嗤笑地将它递给了沈清。沈清接过衣服,害羞地背过身去:“你莫要笑,待会行动,你不许在场。”
“清儿怎么忍心,别人都能看,我却不能。”
沈清听了生气:“你把我当什么随便的人。”
“岂会,我恨不得挖了他们的眼珠子。”
“好,天色不早,你也快些去休息吧。”
沈清重新回到床边,看着许之念温柔祥和的脸,用指腹轻轻地捏了一下,笑靥如花。
等到第二日阳光把沈清晃醒的时候,她用手臂遮住阳光,抬眼看到阳光下的许之念,整个人都散发着金光。
“清儿醒了?”
“嗯,要出发了吗?”沈清半撑着床,准备下地。
“不急,咱们可在兰城多待几日。”
“你是觉得郭县令有古怪?”沈清疑惑。
“现在还不好说,但总觉得兰城有什么秘密。而且再往北走就要出境了,进入匈奴蛮荒之地,不如稍作休整,让大家休息好。”
“好,对了之念,昨日小谢来找你了。”沈清准备下床。
“哦?可是消失有消息了?”
“嗯,说是找到了失踪地,有挣扎和拖行的脚印,怀疑是被绑走了。”
“昨日听郭槐的语气,兰城应也是有人失踪的,被席允制止了。不如我们今日上街上去打探消息。”
“好。你打算从哪里查起?”
“去茶馆吧,那里贩夫走卒多,方便打听消息。”
二人洗漱了一番,便向郭槐辞谢,说再进行些采买,准备择日就出发再向匈奴行进。郭槐随便客套了几句,便由着他们去了。
人群熙攘,喝彩声不时从茶馆里传出来,走进去一看,一个身姿曼妙女子正悬挂在正中央的红幔上,从上面缓缓飘荡而下,不断地盘旋舞动,环系在手臂上的红菱从四周的男人的面庞上拂过,有些轻浮的男人试图去抓住红菱,惹得女子莞尔一笑,虽有红纱覆面,仍遮不住那妩媚的面容。一双小脚翘挺着,白皙的脚脖上系着一串清脆的银铃,叮叮咚咚,挠得在场的男人们心痒痒的。
不断地有人大呼着“红袖姑娘,红袖姑娘,我爱你!”许之念轻轻捏了捏沈清的手,沈清对上许之念星海般的眼眸,他笑道:“我只爱你。”沈清低下头,轻轻一笑,羞道:“我可不会跳这样的舞。”
小儿看到站着的两人,连忙迎了上来:“客观,快里面请。”说着一路小跑把他们带进里面的茶座。“请问二位喝点什么?”
“上一壶清酒,再来一盘花生米吧。一碟子牛肉。”
“好了客观请稍等。”
“唉,小哥请稍等。”沈清叫住了店小二。
“客官还有什么吩咐?”店小二侧着身,等沈清吩咐。
“台上的女子是何人?”沈清用纸扇指了指台上起舞的女子。
“她呀,客观是外来人吧,她是我们这的台柱子,红袖姑娘。”
沈清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小二眼睛放光,两个手去捧,沈清故意晃了一晃,稳稳地捏在手里:“还请小哥将红袖姑娘的信息告知一二,我家公子有意于她。”
许之念责备地看了沈清一眼,沈清笑着调戏回去。小二笑得合不拢嘴:“是是,哎,红袖姑娘也是个可怜人。咱们这个地儿跟匈奴交界,经常发生战争,家里有男丁的都被抓走上战场了,好多人就死了,再也回不来了。所以我们本地人都恨死匈奴人了。可红袖的母亲就爱上了一个匈奴男人,家里不同意,她就和匈奴人跑了。谁知道匈奴人也容不下她母亲,她父亲顶不住压力,就扔下她母亲跑了,那时候已经怀了红袖几个月了。那时候大家都要打死她,她只能东躲西藏,在大山里生下了红袖。可大山里怎么能活下去呢?她就跑下山来,求大家救救她女儿。大家不愿意救这个匈奴人的女儿,家家户户都把门紧闭着。最后她母亲求告无门,就说都是她闯出的祸来,孩子是无辜的,希望能一命换一命。就一头撞死在了衙门前的石柱上。这才唤醒大家,于是红袖姑娘就吃百家饭长大的。但她身上匈奴人的血液没法改变,所以她只能来这里干最低贱的活。”
“大家一手养大了她,没有感情吗?”许之念点出了疑惑。
小二摇摇头:“大家是爱她,可更恨她,恨她匈奴人的身份。所以看到她从事这样的工作,被人羞辱,心里才能畅快。”接着小二露出一副亲近的昧笑:“我知道公子看红袖美貌想一亲芳泽,只需要十两银子便可一度春宵。”
沈清假装喝水,偷偷像许之念瞟去,许之念也尴尬,便打发小二:“行了,你下去吧,有事会再招呼你。”
小二走后,沈清放下水杯,假装喝呛到了:“咳咳,不知公子可要花这十两银子。”
许之念点头:“花,自然要花。”
沈清水杯一下重放在桌上:“公子可是糊涂?”
“怎滴,你帮我招揽的活,我不得做得尽善尽美。”许之念嘴角含着坏笑。“好了清儿,我只是此女子身上有我们想知道的秘密而已。”
“嗯?此话怎讲?”沈清露出了一脸疑惑。
“你还记得郭槐昨儿敬我们的酒吗?”沈清恍然大悟,浅酌了一口面前的酒,那味道分明和昨日郭槐宴请的酒水一样。“你是说郭槐请我们喝的酒是从这家酒坊买来的?可是……即便如此,也说明不了什么。”沈清又陷入了疑惑。
“如果单单是酒,自然说明不了什么,可是你还记得郭槐腰间所佩戴之物吗?”
沈清闭上眼睛,努力地思索着,初见郭槐,一袭深蓝色官袍,胸前白鹤展翅,黑色略带尘泥的虎头靴,黑色环配着腰带,上面挂着的是什么?是白玉配饰,还有什么……沈清紧缩眉头,是什么!突然沈清耳边传来清脆的铃响,是它!对,就是它!沈清睁开眼,对着许之念惊呼:“是铃铛!和红袖脚上一模一样的铃铛。”
许之念微微颔首,沈清凑近身边低声道:“你怀疑这红袖是郭槐的情人?”
“且先观察着吧。”
“那是从红袖入手,还是从郭槐入手?”
“我们不妨这样。”许之念和沈清低声谋划了一下。沈清暗暗叫绝,之前只觉得许之念擅用兵,没想到用在算计上也是一流。二人一合计,就准备绑了郭槐。
沈清上前拉来了刚刚拽红袖红菱最欢的那个男人,男人一脸警惕:“你们要干什么,拉我过来做什么?我跟你说,我可是……”
沈清不等男人说完,便掏出了一锭硕大的银子,男人噤了声:“你找我来有何事求我?”
“我家主人对红袖姑娘甚是喜爱,想上演一出英雄救美。我瞧你的模样,倒是挺合适的。如何?”
“切,这种事情花银子不就行了,犯得着英雄救美吗?”
“兄台,你若是有银子,怕也不至于在台下去摸红袖姑娘的衣襟吧?况且,银子买来的只有交易,哪有情趣?你懂什么,这钱你若是不想挣,有的是人挣,也不至于非要求着你。”说着沈清就又准备把银子放回里衬。
“哎哎哎,有钱不挣,非君子所为,说吧,想要我怎么做?”说着这男人就伸手去抢银子。
“倒也不为难,待会等红袖姑娘跳完舞下来的时候,你上前去非礼即可。”
男人眼珠子一转,还有这好事,便满口答应了下来。果然趁着红袖跳完下台的时候,男人冲了上去,抱住红袖就使劲往身上蹭,把红袖吓得花容失色。红袖拼命地推开男人,还向着旁人求救。可旁人看她的眼神都充满了幸灾乐祸,乐得看这个笑话。许之念从天而至,一脚把男人踹得在地上滚了几圈。男人本来吃痛,摸了摸口袋的银子又忍了忍。指着许之念骂道:“你,你,你,你小子等着,别跑,等我带人来。”说着便逃也似的跑了出去。
许之念一袭红黑相间的衣服,衬得她格外挺拔、白皙,梳着一从发髻,更显少年英姿模样。他伸出手,拉红袖起来:“姑娘你没事吧。”
红袖看这天人模样,呆立当场,竟忘了伸手。
“姑娘。”许之念又轻声唤了一声。红袖的脸才红若云霞,伸出白皙的手来。
“姑娘你没事就好,在下先告辞了。”
红袖不忍,眼含秋波地问道:“公子,感谢公子相救,只是不知公子姓甚名谁?”
“呵,不足挂齿,污名不扰姑娘尊耳。”说完便转身离去。只余下红袖不舍地望着他离去的地方。
沈清看许之念出来,很快也跟着出来,二人在街角处汇合:“如何,可有取到?”
许之念摊开手,真是那一串银铃,他趁着救红袖的时候掳了过来,那小小的玩意竟真有异域魅惑的模样。
二人走进了一家服装店,买了一身舞女服装,许之念一脸嗤笑地将它递给了沈清。沈清接过衣服,害羞地背过身去:“你莫要笑,待会行动,你不许在场。”
“清儿怎么忍心,别人都能看,我却不能。”
沈清听了生气:“你把我当什么随便的人。”
“岂会,我恨不得挖了他们的眼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