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特薇拉:
我怀着极大的悲伤向你写这封信,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搭上前往亚特兰大市的火车,不用担心,我的姑母会接待我。
请原谅我的逃避,但纽约的一切都令我心碎,我无法再承担……我知道自己是一个懦弱的女人。遇见你之前,常年累月,我都忍受着艾迪·劳伦斯对我的侮辱。或许你难以想象,但艾迪在与我结婚之前是个绅士,我曾与他疯狂地坠入爱河……
然而,婚后的他却像变了一个人,每次醉酒,他都会抡起拳头砸向我的身体。最糟的一次我曾被打断三根肋骨……折断的骨头会慢慢愈合,皮肤上的淤痕也可以用粉底掩盖,但心灵的创伤却无法消弭。爱情早在婚姻生效的那一刹那被带进了坟墓,在我眼中我的爱人也早已死去,婚后的他更像是一只披着人皮的怪物,酒精让他露出了原来的面目。
人们常说小部分婚姻来自天堂,是天作之合;小部分婚姻归于地狱,是互相折磨;而大部分婚姻是在人间慢慢磨合。我也常常将自己的不幸归结于我和艾迪还没有度过婚姻的磨合期——即使我们已经结婚七年。我向上帝祷告,期盼着一切会好起来。可并没有人来拯救我,直到你的出现。
当你举起锤子砸向艾迪,愤怒地大骂他是一个无能的人渣时,我忽然很想大笑。特薇拉,与你相识之前,我早在报纸上看到与你相关的报道。那时我以为你只是一株漂亮的玫瑰,轻浮、美丽、又骄矜,然而当我真正了解你,我才发现你不是玫瑰,你更像是一条漂亮的小疯狗……请原谅我用这个词语,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你带给我的那种感觉,有人将我一直以来的想法付诸了实践——以一种轰轰烈烈的形式。艾迪·劳伦斯是人渣,是我一直在用爱情麻痹自己。你坚定了我离婚的决心。
离婚之后,我发现世界是如此的美好,我们一起度过了许多欢乐的日子。我们评价着男人的样貌,而不是让男人来评价我们,那是以往从未有过的体验……但我没有想到艾迪会死。他的死亡并没有带给我解脱,而是带来了灾难,他支零破碎的尸体使我常坠梦魇。媒体的指摘,周围人的侧目,这一切都令我感到窒息。
请原谅我再一次选择了逃避,并且也将你拖进了漩涡。我感到羞愧与无地自容,在真相大白之前,我无法再面对你。对不起我的朋友,我亲爱的特薇拉,请原谅我没能勇敢地面对这一切。”
我在门缝下找到了这封信,它来自苏菲,写于一天前。从命案发生至今,已经过了三天,我们的住所被曝光,墙壁上被泼满了红色的油漆,写着:Go to hell!
老门房汉斯先生为此心力交瘁。当电梯门打开时,我看到这位固执的老先生不止一次挥起拐杖驱赶着蹲守在大厅外的媒体,“哦,你们这群该死的苍蝇,滚出四十一街!”
不止一名记者尝到了他拐杖的滋味。他们愤怒地咒骂,“你这老不死的看门狗!包庇罪犯的蠢货!”
汉斯先生将大门锁了起来,大吼道,“放你娘的屁!傻瓜!”
我有些想笑,又有些鼻酸。
汉斯先生插上门栓,转过身看到我时,眼神中有明显的尴尬情绪。我知道他是担心我听到了刚才的咒骂,毕竟他一直是位高冷绅士。
“hello啊,汉斯先生,您吃了吗?”我故作轻松地打着招呼。
他表现得生人勿近,一副不好招惹的模样,冷冰冰道,“特薇拉小姐,现在出去可不是个好主意。”
我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并不想出去。从身后拿出一件东西交给他,“听说您打折了两根手杖,我削了一根新的给您。虽然上色和抛光我做得并不好,但勉强能用。”
汉斯先生摩挲着这件粗制滥造的手工。过了许久,抬起头问我,“这几天您一直在做这个?”
我点了点头。
“邻居们都说……”
“都说什么?”我好奇地追问。
汉斯先生微笑着,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笑。
“邻居们都说您疯了,他们听到了锯木头的声音,说您正在给自己造棺材,准备自杀。”
“......”可以,很强。是我低估了纽约人民的想象力。不过他们倒也猜对了七七八八,我确实在锯木头,这根手杖是我拆了一把桃木椅做的。
“造棺材的话可能要拆衣柜了,我没有那么大的力气。”其实我还把剩余的木头削成了几把小桃木剑,随身携带,因为我确实觉得自己十分倒霉。
一些奇怪的民族血统觉醒了,我苦中作乐地想。
“特薇拉小姐,接下来您有什么打算。”汉斯先生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这是他第一次询问我的私生活。
“老实说,我没有考虑过这件事。”
我在撒谎,我决心找出凶手。并已想好先从艾迪·劳伦斯所在的医院开始调查。那个男人的伤好的没那么快,没理由这么快出院。
“我建议您先离开纽约,这件事情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平息,甚至更久。”
是的,至少需要一个月。
警方已经靠不住了,他们在这件事上表现得很消极,失去了我的信任。
但同时,我也不能抛头露面、轻举妄动。
这间公寓附近埋伏着许多记者,无时无刻不在准备着将照相机对准我。我的生活毫无隐私可言,一旦凶手知道我在调查他,我很可能会被杀人灭口。
我必须离开纽约,也必须回到曼哈顿。凶手就藏在这里。
“今天下午我的前夫会派司机来接我,”我感谢着汉斯的好意,“我会去他那里。”
此乃谎言。
三天前,劳德先生确实说过会派人来接我,但在这种风口浪尖的时刻,任何人都知道应与我保持距离,我想他也不例外。
我和自己打了个赌,如果他不来,我会铤而走险,趁着房产没被转移之前,偷偷拍卖掉这间公寓,用换来的钱离开纽约。
这很无耻,我绝对会被告上法庭。但谁tm在意,我只要真相。无论用什么方法,我会把那个打破我平静生活的家伙送进监狱。
*
太阳开始西斜,光线被云层遮掩,天空透着阴郁的灰色。两名记者蹲守在公寓外的灌木丛里,冻得直打哆嗦。
“这该死的鬼老天!”
“安静点,温斯顿。你想让人发现吗?”
“闭嘴,克里斯!那个女人今天不会出现了,我敢打赌她一定发现了我们,我是说,她一定躲在窗后注视着我们的动向,否则也不会一连三天都不现身。”
“哦老天,别把她说得像个私家侦探。”
克里斯和温斯顿隶属于一家本地三流摄影周刊。对于摄影记者而言,监视是基本。
被监视对象发现?
克里斯觉得这话非常荒谬,简直在砸他吃饭的招牌。他们更像是职业跟踪狂,为了不被监视对象发现,可以用尽一切手段。
他志得意满地说道,“我在这行干了10年了,这些名人的丑闻没有一个能逃过我的眼睛,业内都叫我‘鹰眼’。”
该死的,谁想听你那傻瓜外号。温斯顿愤愤不平地想,开车的分明是另一个女人,而他们却在围堵特薇拉·坎贝尔,这有什么意义!比起无聊的监视,他现在更想坐在壁炉旁喝一杯热可可。
“她到底杀没杀人,”温斯顿裹紧了外套,鼻子冻得通红,“警局放出的消息,那个男人是被氰/化物毒杀的。她和苏菲·劳伦斯都有不在场证明。”
“傻瓜菜鸟,所以说你的报道没有一篇卖座!”
克里斯大骂,“谁他妈在意真相?没有人在乎她杀没杀人!只要她在场,她就有罪!从业三年,你还没明白这个道理吗?民众不需要真相,他们需要发泄。特薇拉·坎贝尔,她简直就是天生的流量!两周前被拍到出轨,一周后又被卷入谋杀。没用比这更精彩的戏剧了,这就是报道的‘黄金法则’!”
正在克里斯喋喋不休,谈论他那套“黄金法则”时,一辆黑色的加长版林肯出现在公寓外,遮挡了两名记者的视线。
“该死的有钱人,总他妈喜欢乱停车!”克里斯伸长脖子咒骂着,但很快他的目光就被慑住了,“等等……那是特薇拉?”
温斯顿也将视线投向公寓大厅。
四十一街的铃兰公寓,紧闭了三天的大门被人一手打开。
门后出现一个身材高挑的红发女人。她戴着一顶当下最时髦的船型蕾丝纱帽,穿着一件熨烫服帖的黑色羊绒大衣,内里配着一条墨绿的天鹅绒长裙,衬得肤色如百合般雪白。
她很会搭配,简直比两周前更光彩动人,温斯顿心想。
“傻瓜!还不拍照!”克里斯压抑着怒吼。
温斯顿如梦初醒,立马按下快门。
镜头中,她提着棕色皮质行李箱,迈着轻盈的步子从台阶上走下,美丽得仿佛白昼闪烁的光芒。
这令他想起她出道前的外号,他们称她“曼哈顿的明珠”。
一双翡翠般的眼睛正透过镜头与他对视。
温斯顿瞳孔紧缩,放下相机。
被发现了——
特薇拉·坎贝尔,她提着裙子微笑着向他们施礼,落落大方,没有露出丝毫的胆怯与憔悴。碧绿的眼睛藏在半片蕾丝下,透着小动物一般的狡黠,与她那条绿裙子相得益彰。
林肯汽车飞驰而去。
“拍到了什么?”克里斯火急火燎地询问。
“一个女神。”温斯顿怔怔地说。
“傻瓜,”克里斯骂道,他沉思着,“她要去哪儿。”
“可能是去旅行。她提着行李箱。”
“不,她害怕了,她要离开纽约。”克里斯说。
不。温斯顿并不这样认为,直觉告诉他她很快就会回来。
“这次的报道就这样写,在谋杀案后,特薇拉·坎贝尔又傍上了大款!”克里斯觉得自己逐渐想通了一切。
我怀着极大的悲伤向你写这封信,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搭上前往亚特兰大市的火车,不用担心,我的姑母会接待我。
请原谅我的逃避,但纽约的一切都令我心碎,我无法再承担……我知道自己是一个懦弱的女人。遇见你之前,常年累月,我都忍受着艾迪·劳伦斯对我的侮辱。或许你难以想象,但艾迪在与我结婚之前是个绅士,我曾与他疯狂地坠入爱河……
然而,婚后的他却像变了一个人,每次醉酒,他都会抡起拳头砸向我的身体。最糟的一次我曾被打断三根肋骨……折断的骨头会慢慢愈合,皮肤上的淤痕也可以用粉底掩盖,但心灵的创伤却无法消弭。爱情早在婚姻生效的那一刹那被带进了坟墓,在我眼中我的爱人也早已死去,婚后的他更像是一只披着人皮的怪物,酒精让他露出了原来的面目。
人们常说小部分婚姻来自天堂,是天作之合;小部分婚姻归于地狱,是互相折磨;而大部分婚姻是在人间慢慢磨合。我也常常将自己的不幸归结于我和艾迪还没有度过婚姻的磨合期——即使我们已经结婚七年。我向上帝祷告,期盼着一切会好起来。可并没有人来拯救我,直到你的出现。
当你举起锤子砸向艾迪,愤怒地大骂他是一个无能的人渣时,我忽然很想大笑。特薇拉,与你相识之前,我早在报纸上看到与你相关的报道。那时我以为你只是一株漂亮的玫瑰,轻浮、美丽、又骄矜,然而当我真正了解你,我才发现你不是玫瑰,你更像是一条漂亮的小疯狗……请原谅我用这个词语,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你带给我的那种感觉,有人将我一直以来的想法付诸了实践——以一种轰轰烈烈的形式。艾迪·劳伦斯是人渣,是我一直在用爱情麻痹自己。你坚定了我离婚的决心。
离婚之后,我发现世界是如此的美好,我们一起度过了许多欢乐的日子。我们评价着男人的样貌,而不是让男人来评价我们,那是以往从未有过的体验……但我没有想到艾迪会死。他的死亡并没有带给我解脱,而是带来了灾难,他支零破碎的尸体使我常坠梦魇。媒体的指摘,周围人的侧目,这一切都令我感到窒息。
请原谅我再一次选择了逃避,并且也将你拖进了漩涡。我感到羞愧与无地自容,在真相大白之前,我无法再面对你。对不起我的朋友,我亲爱的特薇拉,请原谅我没能勇敢地面对这一切。”
我在门缝下找到了这封信,它来自苏菲,写于一天前。从命案发生至今,已经过了三天,我们的住所被曝光,墙壁上被泼满了红色的油漆,写着:Go to hell!
老门房汉斯先生为此心力交瘁。当电梯门打开时,我看到这位固执的老先生不止一次挥起拐杖驱赶着蹲守在大厅外的媒体,“哦,你们这群该死的苍蝇,滚出四十一街!”
不止一名记者尝到了他拐杖的滋味。他们愤怒地咒骂,“你这老不死的看门狗!包庇罪犯的蠢货!”
汉斯先生将大门锁了起来,大吼道,“放你娘的屁!傻瓜!”
我有些想笑,又有些鼻酸。
汉斯先生插上门栓,转过身看到我时,眼神中有明显的尴尬情绪。我知道他是担心我听到了刚才的咒骂,毕竟他一直是位高冷绅士。
“hello啊,汉斯先生,您吃了吗?”我故作轻松地打着招呼。
他表现得生人勿近,一副不好招惹的模样,冷冰冰道,“特薇拉小姐,现在出去可不是个好主意。”
我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并不想出去。从身后拿出一件东西交给他,“听说您打折了两根手杖,我削了一根新的给您。虽然上色和抛光我做得并不好,但勉强能用。”
汉斯先生摩挲着这件粗制滥造的手工。过了许久,抬起头问我,“这几天您一直在做这个?”
我点了点头。
“邻居们都说……”
“都说什么?”我好奇地追问。
汉斯先生微笑着,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笑。
“邻居们都说您疯了,他们听到了锯木头的声音,说您正在给自己造棺材,准备自杀。”
“......”可以,很强。是我低估了纽约人民的想象力。不过他们倒也猜对了七七八八,我确实在锯木头,这根手杖是我拆了一把桃木椅做的。
“造棺材的话可能要拆衣柜了,我没有那么大的力气。”其实我还把剩余的木头削成了几把小桃木剑,随身携带,因为我确实觉得自己十分倒霉。
一些奇怪的民族血统觉醒了,我苦中作乐地想。
“特薇拉小姐,接下来您有什么打算。”汉斯先生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这是他第一次询问我的私生活。
“老实说,我没有考虑过这件事。”
我在撒谎,我决心找出凶手。并已想好先从艾迪·劳伦斯所在的医院开始调查。那个男人的伤好的没那么快,没理由这么快出院。
“我建议您先离开纽约,这件事情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平息,甚至更久。”
是的,至少需要一个月。
警方已经靠不住了,他们在这件事上表现得很消极,失去了我的信任。
但同时,我也不能抛头露面、轻举妄动。
这间公寓附近埋伏着许多记者,无时无刻不在准备着将照相机对准我。我的生活毫无隐私可言,一旦凶手知道我在调查他,我很可能会被杀人灭口。
我必须离开纽约,也必须回到曼哈顿。凶手就藏在这里。
“今天下午我的前夫会派司机来接我,”我感谢着汉斯的好意,“我会去他那里。”
此乃谎言。
三天前,劳德先生确实说过会派人来接我,但在这种风口浪尖的时刻,任何人都知道应与我保持距离,我想他也不例外。
我和自己打了个赌,如果他不来,我会铤而走险,趁着房产没被转移之前,偷偷拍卖掉这间公寓,用换来的钱离开纽约。
这很无耻,我绝对会被告上法庭。但谁tm在意,我只要真相。无论用什么方法,我会把那个打破我平静生活的家伙送进监狱。
*
太阳开始西斜,光线被云层遮掩,天空透着阴郁的灰色。两名记者蹲守在公寓外的灌木丛里,冻得直打哆嗦。
“这该死的鬼老天!”
“安静点,温斯顿。你想让人发现吗?”
“闭嘴,克里斯!那个女人今天不会出现了,我敢打赌她一定发现了我们,我是说,她一定躲在窗后注视着我们的动向,否则也不会一连三天都不现身。”
“哦老天,别把她说得像个私家侦探。”
克里斯和温斯顿隶属于一家本地三流摄影周刊。对于摄影记者而言,监视是基本。
被监视对象发现?
克里斯觉得这话非常荒谬,简直在砸他吃饭的招牌。他们更像是职业跟踪狂,为了不被监视对象发现,可以用尽一切手段。
他志得意满地说道,“我在这行干了10年了,这些名人的丑闻没有一个能逃过我的眼睛,业内都叫我‘鹰眼’。”
该死的,谁想听你那傻瓜外号。温斯顿愤愤不平地想,开车的分明是另一个女人,而他们却在围堵特薇拉·坎贝尔,这有什么意义!比起无聊的监视,他现在更想坐在壁炉旁喝一杯热可可。
“她到底杀没杀人,”温斯顿裹紧了外套,鼻子冻得通红,“警局放出的消息,那个男人是被氰/化物毒杀的。她和苏菲·劳伦斯都有不在场证明。”
“傻瓜菜鸟,所以说你的报道没有一篇卖座!”
克里斯大骂,“谁他妈在意真相?没有人在乎她杀没杀人!只要她在场,她就有罪!从业三年,你还没明白这个道理吗?民众不需要真相,他们需要发泄。特薇拉·坎贝尔,她简直就是天生的流量!两周前被拍到出轨,一周后又被卷入谋杀。没用比这更精彩的戏剧了,这就是报道的‘黄金法则’!”
正在克里斯喋喋不休,谈论他那套“黄金法则”时,一辆黑色的加长版林肯出现在公寓外,遮挡了两名记者的视线。
“该死的有钱人,总他妈喜欢乱停车!”克里斯伸长脖子咒骂着,但很快他的目光就被慑住了,“等等……那是特薇拉?”
温斯顿也将视线投向公寓大厅。
四十一街的铃兰公寓,紧闭了三天的大门被人一手打开。
门后出现一个身材高挑的红发女人。她戴着一顶当下最时髦的船型蕾丝纱帽,穿着一件熨烫服帖的黑色羊绒大衣,内里配着一条墨绿的天鹅绒长裙,衬得肤色如百合般雪白。
她很会搭配,简直比两周前更光彩动人,温斯顿心想。
“傻瓜!还不拍照!”克里斯压抑着怒吼。
温斯顿如梦初醒,立马按下快门。
镜头中,她提着棕色皮质行李箱,迈着轻盈的步子从台阶上走下,美丽得仿佛白昼闪烁的光芒。
这令他想起她出道前的外号,他们称她“曼哈顿的明珠”。
一双翡翠般的眼睛正透过镜头与他对视。
温斯顿瞳孔紧缩,放下相机。
被发现了——
特薇拉·坎贝尔,她提着裙子微笑着向他们施礼,落落大方,没有露出丝毫的胆怯与憔悴。碧绿的眼睛藏在半片蕾丝下,透着小动物一般的狡黠,与她那条绿裙子相得益彰。
林肯汽车飞驰而去。
“拍到了什么?”克里斯火急火燎地询问。
“一个女神。”温斯顿怔怔地说。
“傻瓜,”克里斯骂道,他沉思着,“她要去哪儿。”
“可能是去旅行。她提着行李箱。”
“不,她害怕了,她要离开纽约。”克里斯说。
不。温斯顿并不这样认为,直觉告诉他她很快就会回来。
“这次的报道就这样写,在谋杀案后,特薇拉·坎贝尔又傍上了大款!”克里斯觉得自己逐渐想通了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