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 章
“哦天啊,你怎么浑身是血?你受伤了?”孟书兰见那人真的是楚宁歌,连忙上前去查看,离得近了,她能很清晰地闻到一股血腥气味儿,她抬头,这才发现楚宁歌身上都是血。
“没有,血不是我的,是它的。”楚宁歌将肩膀上的藤条拿下来,站在原地一边休息,一边回复孟书兰的话。
孟书兰寻着楚宁歌的视线看去,发现了那一头浑身被木刺扎伤,不断往外流血的野猪。
孟书兰震惊,她定定地望着那头巨大的野猪,好久才堪堪回神。
“这是你,一个人,杀的?”孟书兰没在楚宁歌背后看到其他人。
“嗯。”楚宁歌点了点头,她想到了什么,问道:“你家里有推车吗?我想借来用一下。”
拖着这么大一只野猪下山,楚宁歌现在累得已经不想说话了。
这距离家里还有一段距离,而且是平缓的路段,无法借用斜坡省力,所以楚宁歌急需一辆推车来帮忙将野猪运回去。
“有,有的,我这就给你推过来,你在这等着我啊!”孟书兰说完,就快步地朝自家房子跑去。
孟书兰的动作很快,不一会儿,就推来了一辆推车,在她的身后还跟着一个男人,简单楚宁歌,跟楚宁歌礼貌的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
孟书兰将推车停在楚宁歌面前,跟楚宁歌介绍道:“这是我的夫郎,我看你一个人拉着这么大一头野猪,我们两个可能抬不上车子,就让他来一起帮忙。”
“谢谢。”楚宁歌看了孟书兰身后的男人一眼,随后收回目光,跟孟书兰道谢。
“大家都是一个村子的,相互帮助应该的。那我们要怎么抬,还有,它真的死了吗?不会突然睁眼咬人吧。”孟书兰想上前帮忙,但看到野猪前面两根豪放的獠牙,还是下意识退后了一步。
楚宁歌摇了摇头:“不会,已经死得透透的了。”
“好,那我就放心了。”
楚宁歌跟孟书兰以及孟书兰的夫郎三人一起,废了好大的力气,将野猪抬上了推车。
“车子先借我,明早上我给你清洗干净送回来。”楚宁歌道。
“没事,你尽管用。”孟书兰摆了摆手,非常大方。
对方可是救活了她的命根子,别说是借推车,就是将推车直接送给对方都行。
“嗯,那我先回去了,明早见。”楚宁歌收下了孟书兰的好意,跟对方道别。
楚宁歌走后,孟书兰才跟自己的夫郎闲聊:“你知道吗,她就是前几日我跟你说的,秦夫子的妻主。也是今早上救了我地里草药的人。”
李云泽正望着楚宁歌离去的背影,震惊于她的力气怎么这么大,明明身子小小一个,却能推动一只比她人还大两倍多大成年野猪。
听到自己妻主的话,李云泽有了印象,他缓缓道:“原来是她。不过她看起来还挺好相处的,不似你之前说的那般可怕。”
之前听孟书兰描述那位神秘的秦夫子妻主,他还以为对方十分可怕,面似修罗,脾气暴躁,随随便便都会动手打人。
可今天见到本人,完全不一样。
不仅长相十分出众,就连说话的语气也透着一股子优雅气息,不像是山野村户,倒有点像贵族大户。
“哎呀,那不是之前不了解嘛,其实抛开她武力值很高之外,人的确是挺好的。”孟书兰说着,一把将李云泽拉进怀里,贴在他耳边轻声道。
李云泽没有丝毫反抗,反而被拉进怀里之后,耳尖逐渐泛红,脸上也染上了几分颜色,他害羞地哼唧了几声,听得孟书兰骨头酥酥的。
明明已经抱过很多次了,可下一次对方仍旧会害羞。
“走吧,我们回去。”
“好。”
-
楚宁歌推着车子走在村子中,一路收获了不少好奇震惊的目光。这个时间,刚好是大家农忙回家休息的时间,村子也格外热闹。
不过因为楚宁歌两次对李大花出手,在村子中传得沸沸扬扬,所以大家只敢远远观望,并不敢上前搭讪闲聊。
楚宁歌就在一众的注视中,将野猪推回了家。
“妻主,你总算回来了,你,你受伤了?”
秦桐澈坐在院子中焦急地等待,看到楚宁歌终于回来,立马迎了上去。
可看到楚宁歌浑身是血的模样,顿时心头一紧,险些晕过去。
“没有。”楚宁歌声音有些冷,眼神意识秦桐澈让开,将身后的推车推进了院子。
秦桐澈听到楚宁歌说话的语气,有一瞬间的心痛。
妻主还在为白天的事情生气吗?
想到白天楚宁歌坚决离去的背影,连一个眼神都没有给他,他就烦闷不已。
楚宁歌注意到了秦桐澈情绪不对,她都进了院子,对方还站在原地不动。想到白日在学堂中发生的事,楚宁歌轻轻叹了一口气。
罢了,修仙界跟人界的生存规则本就不同,她又何必较真。
楚宁歌说:“去厨房点火烧一锅热水吧,我一会儿要沐浴。”
秦桐澈几乎是立马答应,脸上有一瞬间的惊喜,他知道楚宁歌说这话,就是在给他台阶下,高高兴兴的跑去了厨房,哪里还有半点皇子的稳重。
楚宁歌站在那,瞧着秦桐澈凌乱的步伐以及迫不及待的身影,唇角勾了勾,真不错。
楚宁歌去厨房找了一把锋利的尖刀,将野猪的外皮整张扒了下来,楚宁歌刀工很好,动作一气呵成,该下刀的地方下刀,不该下刀的位置一点没碰。就是在猎杀野猪的过程中,在它的身上戳了十个洞,影响了毛皮的完整度,有点可惜。
秦怀玉从镇子上卖货回来看到这一幕,都以为楚宁歌之前是不是干过屠夫。
整张的野猪皮,到屋后的河里清洗干净,挂在栅栏上等待晾干。
“怀玉,像这种野猪毛皮,镇子上应该有人会买吧。”楚宁歌处理野猪身上的其他部位,见秦怀玉站在一旁观看,询问道。
“有的。”秦怀玉点点头,“像这种成年野猪的毛皮,市面上很少见,保守估计能卖个几两银子。”
成年野猪异常凶猛,若不是真的缺钱,大家不会铤而走险去猎杀,万一出现一点失误,那可就是钱命两失。
成年野猪的毛皮坚硬无比,经过特殊的工艺处理过后,可以做成皮甲,皮具,像楚宁歌刚才剥离的这张,毛发浓密有光泽,身上几个窟窿也无伤大雅。
“那太好了,你明日还去镇子上吗?”
“去。”家中没什么事,秦怀玉都会去镇子上帮忙卖货,杂货店的老板很喜欢他,毕竟他只需要说几句话,就能让卖出去的价格多出两三成。
“等明日我跟你一起去,看看找个好买家把它卖了。”楚宁歌不会处理这些,留着也没什么用,不如卖了换钱。
秦怀玉点头应好,看到楚宁歌在一点点解刨野猪,他好奇地凑了过去,“家主,你现在是要做什么?”
秦怀玉叫家主的语气十分认真,面上也带着恭敬。
这倒是让楚宁歌觉得有些不自在。
在天圣山时,门派中的弟子见到她会恭敬鞠躬行礼,然后唤她一声“四长老”,这种她听着倒是没什么。只是现在的她晋升失败,魂穿到了这具身体。
在楚宁歌的心中,她只是晋升失败,暂时在这里落脚而已,等待有机会,她还是会想办法回到自己的身体,这里的这些所谓她的“家人”,其实并不是。
“叫家主太严肃了,不如跟明珠她们一样,叫我一声姐姐?”楚宁歌道。
秦怀玉一愣,不知所措地眨了眨眼,随后乖巧道:“好的,家主。”
楚宁歌:“……”
她就多余说这一句。
“野猪除了毛皮之外,身上还有些东西有用,比如我现在手里拿的这个。”楚宁歌说着,将血淋淋的手递到秦怀玉面前展示。
那是一枚猪苦胆,有楚宁歌半个手掌那么大。
楚宁歌手伸到秦怀玉面前的瞬间,腥臊的气味儿直逼秦怀玉的头顶,要不是从小到大的养成遇事面不改色的习惯,他怕是会直接吐出来。
秦怀玉脸色难看得要命,艰难地咽了咽口水,发现还是压不下那股腥臊的气味儿,他终于忍不住连着退后了好几步。
救命,家主还是太能忍了,那么难闻的东西拿在手里还能面不改色,简直就是勇士!
楚宁歌瞧见对方远离的动作,轻轻笑了,将手收了回来。
“这是猪苦胆,有一定的药效,明日可以顺便去医馆问问收不收。”
“可以的,镇子上的医馆距离我打工的杂货铺不远,可以去。”秦怀玉磕磕绊绊的回复。
他现在突然觉得周围的空气中都充斥的那股难闻的气味儿,坏了,他觉得他不干净了。
“家主,我突然想起来喻之跟明珠还在外面玩儿没回来,我去找他们。”说罢,秦喻之一溜烟逃似地离开了。
楚宁歌看透了对方内心所想,但没拆穿,继续忙活。
晚饭是秦桐澈做的,因为他见楚宁歌一直在院子里忙活,觉得她太辛苦,想让她忙完就能吃上饭。
而忙完沐浴后的楚宁歌一出来,就看到桌子上眼熟绿油油的菜汤,以及围在桌子前等待她过去一起吃饭的四个人,楚宁歌彻底沉默了。
大意了,她就该快点洗,然后出来做饭的!
秦桐澈做的那东西是人吃的?
简直荒谬!
楚宁歌心里退堂鼓打了一遍又一遍。
秦桐澈见她站在原地不动,以为她是累得走不动路,贴心地起身上前将人扶到了桌子前。
“妻主,快尝尝我做的汤,你累了一天,一定饿了吧。”
楚宁歌此时逃也不是,喝也不是。
最终,她抵不住秦桐澈那双漂亮又饱含期盼的眼睛,将碗里的菜汤喝得一干二净。
饭后,楚宁歌扶墙:“呕……”
“没有,血不是我的,是它的。”楚宁歌将肩膀上的藤条拿下来,站在原地一边休息,一边回复孟书兰的话。
孟书兰寻着楚宁歌的视线看去,发现了那一头浑身被木刺扎伤,不断往外流血的野猪。
孟书兰震惊,她定定地望着那头巨大的野猪,好久才堪堪回神。
“这是你,一个人,杀的?”孟书兰没在楚宁歌背后看到其他人。
“嗯。”楚宁歌点了点头,她想到了什么,问道:“你家里有推车吗?我想借来用一下。”
拖着这么大一只野猪下山,楚宁歌现在累得已经不想说话了。
这距离家里还有一段距离,而且是平缓的路段,无法借用斜坡省力,所以楚宁歌急需一辆推车来帮忙将野猪运回去。
“有,有的,我这就给你推过来,你在这等着我啊!”孟书兰说完,就快步地朝自家房子跑去。
孟书兰的动作很快,不一会儿,就推来了一辆推车,在她的身后还跟着一个男人,简单楚宁歌,跟楚宁歌礼貌的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
孟书兰将推车停在楚宁歌面前,跟楚宁歌介绍道:“这是我的夫郎,我看你一个人拉着这么大一头野猪,我们两个可能抬不上车子,就让他来一起帮忙。”
“谢谢。”楚宁歌看了孟书兰身后的男人一眼,随后收回目光,跟孟书兰道谢。
“大家都是一个村子的,相互帮助应该的。那我们要怎么抬,还有,它真的死了吗?不会突然睁眼咬人吧。”孟书兰想上前帮忙,但看到野猪前面两根豪放的獠牙,还是下意识退后了一步。
楚宁歌摇了摇头:“不会,已经死得透透的了。”
“好,那我就放心了。”
楚宁歌跟孟书兰以及孟书兰的夫郎三人一起,废了好大的力气,将野猪抬上了推车。
“车子先借我,明早上我给你清洗干净送回来。”楚宁歌道。
“没事,你尽管用。”孟书兰摆了摆手,非常大方。
对方可是救活了她的命根子,别说是借推车,就是将推车直接送给对方都行。
“嗯,那我先回去了,明早见。”楚宁歌收下了孟书兰的好意,跟对方道别。
楚宁歌走后,孟书兰才跟自己的夫郎闲聊:“你知道吗,她就是前几日我跟你说的,秦夫子的妻主。也是今早上救了我地里草药的人。”
李云泽正望着楚宁歌离去的背影,震惊于她的力气怎么这么大,明明身子小小一个,却能推动一只比她人还大两倍多大成年野猪。
听到自己妻主的话,李云泽有了印象,他缓缓道:“原来是她。不过她看起来还挺好相处的,不似你之前说的那般可怕。”
之前听孟书兰描述那位神秘的秦夫子妻主,他还以为对方十分可怕,面似修罗,脾气暴躁,随随便便都会动手打人。
可今天见到本人,完全不一样。
不仅长相十分出众,就连说话的语气也透着一股子优雅气息,不像是山野村户,倒有点像贵族大户。
“哎呀,那不是之前不了解嘛,其实抛开她武力值很高之外,人的确是挺好的。”孟书兰说着,一把将李云泽拉进怀里,贴在他耳边轻声道。
李云泽没有丝毫反抗,反而被拉进怀里之后,耳尖逐渐泛红,脸上也染上了几分颜色,他害羞地哼唧了几声,听得孟书兰骨头酥酥的。
明明已经抱过很多次了,可下一次对方仍旧会害羞。
“走吧,我们回去。”
“好。”
-
楚宁歌推着车子走在村子中,一路收获了不少好奇震惊的目光。这个时间,刚好是大家农忙回家休息的时间,村子也格外热闹。
不过因为楚宁歌两次对李大花出手,在村子中传得沸沸扬扬,所以大家只敢远远观望,并不敢上前搭讪闲聊。
楚宁歌就在一众的注视中,将野猪推回了家。
“妻主,你总算回来了,你,你受伤了?”
秦桐澈坐在院子中焦急地等待,看到楚宁歌终于回来,立马迎了上去。
可看到楚宁歌浑身是血的模样,顿时心头一紧,险些晕过去。
“没有。”楚宁歌声音有些冷,眼神意识秦桐澈让开,将身后的推车推进了院子。
秦桐澈听到楚宁歌说话的语气,有一瞬间的心痛。
妻主还在为白天的事情生气吗?
想到白天楚宁歌坚决离去的背影,连一个眼神都没有给他,他就烦闷不已。
楚宁歌注意到了秦桐澈情绪不对,她都进了院子,对方还站在原地不动。想到白日在学堂中发生的事,楚宁歌轻轻叹了一口气。
罢了,修仙界跟人界的生存规则本就不同,她又何必较真。
楚宁歌说:“去厨房点火烧一锅热水吧,我一会儿要沐浴。”
秦桐澈几乎是立马答应,脸上有一瞬间的惊喜,他知道楚宁歌说这话,就是在给他台阶下,高高兴兴的跑去了厨房,哪里还有半点皇子的稳重。
楚宁歌站在那,瞧着秦桐澈凌乱的步伐以及迫不及待的身影,唇角勾了勾,真不错。
楚宁歌去厨房找了一把锋利的尖刀,将野猪的外皮整张扒了下来,楚宁歌刀工很好,动作一气呵成,该下刀的地方下刀,不该下刀的位置一点没碰。就是在猎杀野猪的过程中,在它的身上戳了十个洞,影响了毛皮的完整度,有点可惜。
秦怀玉从镇子上卖货回来看到这一幕,都以为楚宁歌之前是不是干过屠夫。
整张的野猪皮,到屋后的河里清洗干净,挂在栅栏上等待晾干。
“怀玉,像这种野猪毛皮,镇子上应该有人会买吧。”楚宁歌处理野猪身上的其他部位,见秦怀玉站在一旁观看,询问道。
“有的。”秦怀玉点点头,“像这种成年野猪的毛皮,市面上很少见,保守估计能卖个几两银子。”
成年野猪异常凶猛,若不是真的缺钱,大家不会铤而走险去猎杀,万一出现一点失误,那可就是钱命两失。
成年野猪的毛皮坚硬无比,经过特殊的工艺处理过后,可以做成皮甲,皮具,像楚宁歌刚才剥离的这张,毛发浓密有光泽,身上几个窟窿也无伤大雅。
“那太好了,你明日还去镇子上吗?”
“去。”家中没什么事,秦怀玉都会去镇子上帮忙卖货,杂货店的老板很喜欢他,毕竟他只需要说几句话,就能让卖出去的价格多出两三成。
“等明日我跟你一起去,看看找个好买家把它卖了。”楚宁歌不会处理这些,留着也没什么用,不如卖了换钱。
秦怀玉点头应好,看到楚宁歌在一点点解刨野猪,他好奇地凑了过去,“家主,你现在是要做什么?”
秦怀玉叫家主的语气十分认真,面上也带着恭敬。
这倒是让楚宁歌觉得有些不自在。
在天圣山时,门派中的弟子见到她会恭敬鞠躬行礼,然后唤她一声“四长老”,这种她听着倒是没什么。只是现在的她晋升失败,魂穿到了这具身体。
在楚宁歌的心中,她只是晋升失败,暂时在这里落脚而已,等待有机会,她还是会想办法回到自己的身体,这里的这些所谓她的“家人”,其实并不是。
“叫家主太严肃了,不如跟明珠她们一样,叫我一声姐姐?”楚宁歌道。
秦怀玉一愣,不知所措地眨了眨眼,随后乖巧道:“好的,家主。”
楚宁歌:“……”
她就多余说这一句。
“野猪除了毛皮之外,身上还有些东西有用,比如我现在手里拿的这个。”楚宁歌说着,将血淋淋的手递到秦怀玉面前展示。
那是一枚猪苦胆,有楚宁歌半个手掌那么大。
楚宁歌手伸到秦怀玉面前的瞬间,腥臊的气味儿直逼秦怀玉的头顶,要不是从小到大的养成遇事面不改色的习惯,他怕是会直接吐出来。
秦怀玉脸色难看得要命,艰难地咽了咽口水,发现还是压不下那股腥臊的气味儿,他终于忍不住连着退后了好几步。
救命,家主还是太能忍了,那么难闻的东西拿在手里还能面不改色,简直就是勇士!
楚宁歌瞧见对方远离的动作,轻轻笑了,将手收了回来。
“这是猪苦胆,有一定的药效,明日可以顺便去医馆问问收不收。”
“可以的,镇子上的医馆距离我打工的杂货铺不远,可以去。”秦怀玉磕磕绊绊的回复。
他现在突然觉得周围的空气中都充斥的那股难闻的气味儿,坏了,他觉得他不干净了。
“家主,我突然想起来喻之跟明珠还在外面玩儿没回来,我去找他们。”说罢,秦喻之一溜烟逃似地离开了。
楚宁歌看透了对方内心所想,但没拆穿,继续忙活。
晚饭是秦桐澈做的,因为他见楚宁歌一直在院子里忙活,觉得她太辛苦,想让她忙完就能吃上饭。
而忙完沐浴后的楚宁歌一出来,就看到桌子上眼熟绿油油的菜汤,以及围在桌子前等待她过去一起吃饭的四个人,楚宁歌彻底沉默了。
大意了,她就该快点洗,然后出来做饭的!
秦桐澈做的那东西是人吃的?
简直荒谬!
楚宁歌心里退堂鼓打了一遍又一遍。
秦桐澈见她站在原地不动,以为她是累得走不动路,贴心地起身上前将人扶到了桌子前。
“妻主,快尝尝我做的汤,你累了一天,一定饿了吧。”
楚宁歌此时逃也不是,喝也不是。
最终,她抵不住秦桐澈那双漂亮又饱含期盼的眼睛,将碗里的菜汤喝得一干二净。
饭后,楚宁歌扶墙:“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