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朔五年。
春季的草原,是生机盎然的。
湛蓝的天空映着广袤的青绿,微风拂过,绿野如浪。
“第十八天……”
沈乐妮躺在绿油油的草地上,望着如画的蓝天,一边出神,一边嘴里呢喃着。
她被丢到这里已经半个多月了,看来是真的回不去了……不,如果完成任务的话,还是可以回去的。
想到任务,沈乐妮就头疼。
她忽然坐起来,望向天边。在目光的尽头,有一条细细的黑线贴着天际,向两边无限蔓延。
若靠近了看,便知这东西就是如同黑色长龙一样的雄伟长城,只是这长城似乎常常遭受破坏,处处是伤痕。
是匈奴破坏的。
是的,匈奴。
谁敢相信,她一个现代人,有一天竟然会来到古代汉武帝时期……汉朝与匈奴的交界地。
“乐妮姐姐。”
一道带着青稚的声音突然从沈乐妮后面响起。
沈乐妮转过头去看,一如往常的,是那个喜欢听她讲故事的男孩。
她在现代是一个小小的刚上百万粉的旅游博主,前不久去了某博物馆参观霍去病墓顺便拍摄素材,却不小心摔进了大池塘里。
然后就被那个臭系统丢到了这么……尴尬而危险的地方!
别人旅游最远不过跨经纬,她可好,直接跨时空。
当时她直接从天上掉到这个男孩家的羊圈里,双方都吓了一大跳,最后还是这家女主人善良收留了她,后来还认她为远房亲戚给她上了户籍,不然她就是黑户了,这时候对于户籍的管理还挺严格的。
至于她为什么不前往中原腹地那些安全的地方,一来还是这时候对人员流动有着严格的管制,二来就是那个臭系统给她的任务。
她已经打听清楚,如今是元朔五年,大概农历三月的样子,离漠南之战已是不远。
这里属于朔方郡管辖,离朔方城很近,又处于两族交界地,地势平坦旷阔,非常适合练习骑术,加上这里的人虽然是汉人,但由于曾经时常遭受匈奴劫掠,所以多少都懂些匈奴的语言。
身处如今这个时代,要想完成任务,那么掌握骑术和匈奴话这两个技能就非常重要,她打算在这里学一段时间,然后等到合适的时机就直接去卫青大军当时的出发地朔方城,等找到任务对象霍去病后再想办法留在他身边。
沈乐妮嗯了一声,朝他招手,“平安,放羊回来了?”
这个年仅十二岁的瘦小男孩叫何平安。
他们家很可怜。在他几岁的时候,父亲就死在了匈奴刀下。后来他母亲二嫁,三年前继父也死在了匈奴刀下,当时他还有个同母异父的妹妹,在那一天,也死在了继父的怀里。
他的母亲……也遭受过匈奴的凌辱。
像这样的家庭,边境之地有很多。
沈乐妮听说后,内心大受震撼,久久无言。
她对自己的想法,有了动摇。
平安嗯了一声,在她身边坐了下来。
“平安真懂事,已经是个小男子汉了。”沈乐妮像是看自己的亲弟弟一样宠溺地看着他,伸手揉了揉他的发顶。
在现代,像他这个年龄的孩子,尚且还在上学和玩乐,可平安已经在帮助他的母亲分担起家庭的责任了。
平安似乎已经习惯了沈乐妮的夸奖,腼腆地抿了抿唇。他说道:“姐姐,娘说今日饭做得早,让我们早些回去。”
“好,我知道了。”沈乐妮应下,头往后一仰就躺了下去。
平安看着她,突然道:“乐妮姐姐,该去跑马了。”
听到这个沈乐妮就头疼,但她知道不能偷懒。
沈乐妮躺了一分钟,揉了揉额头,一骨碌站起身,“走吧,骑马去了!”
飞鹰在湛蓝的天空中翱翔,清亮的鸣叫响彻云霄。矫健强壮的马儿驰骋于草原,沈乐妮双腿夹紧马腹,攥紧缰绳,微伏低身体,与马儿的节奏很好的融合在了一起。
草原的风呼啸而过,带着才化雪不久后的凉意,强劲而清冽,扑在脸庞有些许疼痛,却带着青草与自由的味道,令人心旷神怡。
沈乐妮和平安一前一后,骑着马儿,在广阔无垠的原野肆意奔跑。
约莫一个小时后,沈乐妮逐渐慢了下来。平安提速上前与她并肩,对她说道:“我觉得姐姐不用我教了。”
在汉初,帝王们颁布了一系列关于马匹的政策,鼓励百姓养马,因此汉朝马匹的数量不断在上升。到了这个时期,在平民百姓家里看见马匹已经是很常见的事情。
更别提在边境这种非常适合马儿生长的地方,这里几乎每户人家里都有马。
且像何平安这样没有壮年男丁的家庭,官府还会有一些补贴。
生长在边境的百姓,自小就会学习骑马。
十二岁的平安,骑术已经很好了。
得到表扬的沈乐妮很开心,调皮地说道:“我这才学了多久,莫非小平安是不想教我了在找借口吗?”
平安知道她是开玩笑,便抿唇笑了笑,“当然不是。”
沈乐妮勒马停住,望着蓝天,回想这半个多月学骑马的心酸血泪史,心里就忍不住泪如雨下。
天知道她这半个多月学习骑马摔了多少回,有好几回还险些被马踢死,到现在身上都还有很多淤青。
这个时候,马镫还没有出现,马鞍也才刚有雏形,骑马全靠一根缰绳以及对自身力量的控制。
她能活到现在,真是命硬。
她正在尝试用别的东西做出马鞍马镫,别问为什么不用铁,因为汉朝是有盐铁官营制度的,虽然这时候还没有正式实施,但是朝廷已经介入对铁的生产和销售的把控了,再加上商人垄断铁制,所以铁制的东西对于普通人来说就非常昂贵。
她刚来,身无分文,买不起啊!
“姐姐,回去吗?”
“不急,再跑会儿!”
说罢,她一夹马腹,从平安眼前飞速远去,平安立马紧跟上去。
.
安顺镇是朔方郡管辖地之一,与别的村镇一样,时常遭受着匈奴的洗劫。
但自长城筑起,这里的日子要比从前好过太多。
沈乐妮和平安两人牵着马走在凹凸不平的泥土铺就的街道上,两侧的房子伤痕斑驳,映出了曾经这里的百姓过得如何艰苦。有的房屋甚至新旧各半,割裂成两段历史。
穿着破布麻衣的人们各做着各的事,虽然有的脸上带着笑,但整个人明显没有那些生活在和平地区的人那样有生气。
乱世磨人,使得人心麻木。
两人穿过几条街道,终于到了一间屋舍的后门。
破旧的木门发出刺耳的嘎吱声,颤颤巍巍朝两边分开。
进门后,是一处不大不小的后院,一边是马厩,一边圈养着几只羊,还有一处由几条宽木板子围起来的地方,便是厕所。
平安将两匹马牵到马厩拴好,和沈乐妮进了屋。
这所房屋总共就三间房,一间寝屋,一间小厨房和一间小柴房。
沈乐妮来了后,何氏本想将唯一的寝屋让给她睡的,但在沈乐妮强烈的坚持下,何氏只好作罢,将柴房收拾了出来,安了一张小榻给她住,还把自己最好的一套衣物给了她。
“回来了。”
厨房那里走出来一个身形削瘦的妇人,穿着厚实的洗得掉浆的布裙,皮肤黄而粗糙,脸颊略微凹陷。
她端着一个大碗,边打着招呼边朝摆在前院的饭桌走去,“饭好了,过来吃饭吧。”
说到吃饭,沈乐妮尤为积极,因为古代的人一般一天只吃两顿。
吃完早饭除了喝水,沈乐妮就没有再吃过任何东西,加上每日都要练许久的骑术,所以每次很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虽然饭不太好吃,但人总是要吃东西的。
三人围着一张矮桌坐下。
矮桌上有着简单的两个菜,一盘猪肉片,一个野菜汤,还有三小碗粟米饭。
猪肉片又大又宽,看起来也是水煮的,什么调味也没有放,看上去白花花一片,令人毫无食欲。
沈乐妮夹起一片肥瘦相间的,平淡地咬了一口。
还是很腥,还有股淡淡的酒味儿,但比起最开始吃时已经好了很多。
因为古代食用的猪的品种主要是黑猪,皮厚肉质差,加上没有阉割过,腥臊味就很重,所以只要有些钱的人都不会吃猪肉,这也导致了猪肉的价格极低。沈乐妮来了半个多月,已经吃了几回猪肉了。
为了自己的嘴和胃,沈乐妮就教了何氏用酒去腥的方法,用的是何氏自己酿的浑酒,虽然效果不如料酒,但有总比没有好。
沈乐妮夹起一筷子米饭放入口中,没有脱壳的粟米嚼起来很粗糙,实在有些难以下咽。
但她好似习惯了,面无表情地嚼着,和酒味与腥味混杂的猪肉一起嚼碎咽了下去。
何氏看了看沈乐妮,目光带着歉疚,“是不是还吃不惯?你看你,又瘦了。”
沈乐妮连忙放下碗解释:“已经吃得惯了,我这是骑马累的,累的。”
其实她还真没有适应这里的食物,从现代乍然来到古代困苦的边境,不说食物种类,就连基本的调味品都没有,做法也是单一的蒸煮或者烤,而且不论什么肉,吃起来总是有一股腥味。
最开始她是一点也吃不下,后来实在饿的受不了,才努力去适应,但人依然瘦了一圈。
希望长安的食物能好吃点吧,起码别让她再瘦了呜呜呜。
“那你得多吃点,快些把肉长回来。”何氏关切道。
沈乐妮挠挠耳朵,呵笑着应下。
何氏看着她白皙的脸庞,内心其实是有些羡慕的。
她不由聊起家常,“你还是一点都想不起来吗?”
那日,她正在后院里劈柴火,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尖叫,她回过头看,一个穿着奇装异服的姑娘从空中掉在了她家羊圈里。
这姑娘似乎是摔到了脑袋,导致她除了名字什么都记不得了。虽然她凭空出现很奇怪,但她也不忍见她一个姑娘家独自在外,就收留了她。
虽不知她家世,但从她那白皙的皮肤、美丽的容貌、衣物的料子,以及她给她的那个东西来看,也知她家里定然不普通。
“嗯……”沈乐妮本想点头的,但想到什么就及时改了口,“这几日总是做梦,梦见一些模糊的片段,我记得我好像去过……朔方城。”
“朔方城?离这里不远,不过你确定去过那里?”
沈乐妮缓缓点了下头,“我想过些日子去朔方城看看。”
先去打探一下卫青大军在路上了没有。
“不着急,慢慢来。你若是要去朔方城的话,让平安陪你去。”
“好。”沈乐妮应下。
“其实,我很感谢你。”何氏朝她浅浅一笑。
沈乐妮疑惑地看着她。
何氏看向平安,目光温柔似水,“自从你来了之后,我时常都能看见平安笑。”
平安抬起头,静静与母亲对望。
“他很喜欢你。”
家庭遭遇以及生活环境让年仅十二岁的平安长成了沉默寡言且早熟的性子。
沈乐妮刚来的时候,平安都不怎么和她交流。
“我也很喜欢小平安呢!”沈乐妮笑眯眯地看着平安道。
她任务的第一步,就选他啦!
平安腾的红了脸,谁也不再看,埋头吃起了饭,逗得何氏两人绽开了笑容。
吃完饭后,沈乐妮去柴房,从自己的枕头底下拿出了一些银钱,然后拉着平安一起出了门。
这些钱是她拿东西当的。当时她被系统丢过来时,除了一身现代装和一个斜挎包还在,其余之前本来拿在手上但在摔进池塘时飞出去了的手机等拍摄器材都不见了。
那个挎包里倒还有些东西,一小包纸巾,一个巴掌大小的玻璃水杯,一把伞,一个小镜子等。
想来是贴身的东西才可以带过来。
来到这里的沈乐妮分文没有,啥也干不了,也不能一直白吃何氏,正好前两日何氏要去附近的县里,她就挑挑拣拣,让何氏替她把水杯拿去当铺卖了,换了几两银子。
沈乐妮给了何氏一半,剩下的她打算以备不时之需。
但是现在她忍不了了,她要出去买点好吃的!
沈乐妮和平安一起去了坊市,把这个坊市里所有好吃的都买了一遍,每个种类买的也不多,主打的就是想过过嘴瘾。
可惜了,每家铺子和小摊都看了一遍,就是没有找到能用在食物上调味的香料。
这个时候距张骞第一次出使西域已经过去十来年了,一些香料已经流入了中原,但或许是这里太偏远了吧,流传的还没有那么广泛。
看来吃到沾上香料的烤肉的梦想只能以后再实现咯。
春季的草原,是生机盎然的。
湛蓝的天空映着广袤的青绿,微风拂过,绿野如浪。
“第十八天……”
沈乐妮躺在绿油油的草地上,望着如画的蓝天,一边出神,一边嘴里呢喃着。
她被丢到这里已经半个多月了,看来是真的回不去了……不,如果完成任务的话,还是可以回去的。
想到任务,沈乐妮就头疼。
她忽然坐起来,望向天边。在目光的尽头,有一条细细的黑线贴着天际,向两边无限蔓延。
若靠近了看,便知这东西就是如同黑色长龙一样的雄伟长城,只是这长城似乎常常遭受破坏,处处是伤痕。
是匈奴破坏的。
是的,匈奴。
谁敢相信,她一个现代人,有一天竟然会来到古代汉武帝时期……汉朝与匈奴的交界地。
“乐妮姐姐。”
一道带着青稚的声音突然从沈乐妮后面响起。
沈乐妮转过头去看,一如往常的,是那个喜欢听她讲故事的男孩。
她在现代是一个小小的刚上百万粉的旅游博主,前不久去了某博物馆参观霍去病墓顺便拍摄素材,却不小心摔进了大池塘里。
然后就被那个臭系统丢到了这么……尴尬而危险的地方!
别人旅游最远不过跨经纬,她可好,直接跨时空。
当时她直接从天上掉到这个男孩家的羊圈里,双方都吓了一大跳,最后还是这家女主人善良收留了她,后来还认她为远房亲戚给她上了户籍,不然她就是黑户了,这时候对于户籍的管理还挺严格的。
至于她为什么不前往中原腹地那些安全的地方,一来还是这时候对人员流动有着严格的管制,二来就是那个臭系统给她的任务。
她已经打听清楚,如今是元朔五年,大概农历三月的样子,离漠南之战已是不远。
这里属于朔方郡管辖,离朔方城很近,又处于两族交界地,地势平坦旷阔,非常适合练习骑术,加上这里的人虽然是汉人,但由于曾经时常遭受匈奴劫掠,所以多少都懂些匈奴的语言。
身处如今这个时代,要想完成任务,那么掌握骑术和匈奴话这两个技能就非常重要,她打算在这里学一段时间,然后等到合适的时机就直接去卫青大军当时的出发地朔方城,等找到任务对象霍去病后再想办法留在他身边。
沈乐妮嗯了一声,朝他招手,“平安,放羊回来了?”
这个年仅十二岁的瘦小男孩叫何平安。
他们家很可怜。在他几岁的时候,父亲就死在了匈奴刀下。后来他母亲二嫁,三年前继父也死在了匈奴刀下,当时他还有个同母异父的妹妹,在那一天,也死在了继父的怀里。
他的母亲……也遭受过匈奴的凌辱。
像这样的家庭,边境之地有很多。
沈乐妮听说后,内心大受震撼,久久无言。
她对自己的想法,有了动摇。
平安嗯了一声,在她身边坐了下来。
“平安真懂事,已经是个小男子汉了。”沈乐妮像是看自己的亲弟弟一样宠溺地看着他,伸手揉了揉他的发顶。
在现代,像他这个年龄的孩子,尚且还在上学和玩乐,可平安已经在帮助他的母亲分担起家庭的责任了。
平安似乎已经习惯了沈乐妮的夸奖,腼腆地抿了抿唇。他说道:“姐姐,娘说今日饭做得早,让我们早些回去。”
“好,我知道了。”沈乐妮应下,头往后一仰就躺了下去。
平安看着她,突然道:“乐妮姐姐,该去跑马了。”
听到这个沈乐妮就头疼,但她知道不能偷懒。
沈乐妮躺了一分钟,揉了揉额头,一骨碌站起身,“走吧,骑马去了!”
飞鹰在湛蓝的天空中翱翔,清亮的鸣叫响彻云霄。矫健强壮的马儿驰骋于草原,沈乐妮双腿夹紧马腹,攥紧缰绳,微伏低身体,与马儿的节奏很好的融合在了一起。
草原的风呼啸而过,带着才化雪不久后的凉意,强劲而清冽,扑在脸庞有些许疼痛,却带着青草与自由的味道,令人心旷神怡。
沈乐妮和平安一前一后,骑着马儿,在广阔无垠的原野肆意奔跑。
约莫一个小时后,沈乐妮逐渐慢了下来。平安提速上前与她并肩,对她说道:“我觉得姐姐不用我教了。”
在汉初,帝王们颁布了一系列关于马匹的政策,鼓励百姓养马,因此汉朝马匹的数量不断在上升。到了这个时期,在平民百姓家里看见马匹已经是很常见的事情。
更别提在边境这种非常适合马儿生长的地方,这里几乎每户人家里都有马。
且像何平安这样没有壮年男丁的家庭,官府还会有一些补贴。
生长在边境的百姓,自小就会学习骑马。
十二岁的平安,骑术已经很好了。
得到表扬的沈乐妮很开心,调皮地说道:“我这才学了多久,莫非小平安是不想教我了在找借口吗?”
平安知道她是开玩笑,便抿唇笑了笑,“当然不是。”
沈乐妮勒马停住,望着蓝天,回想这半个多月学骑马的心酸血泪史,心里就忍不住泪如雨下。
天知道她这半个多月学习骑马摔了多少回,有好几回还险些被马踢死,到现在身上都还有很多淤青。
这个时候,马镫还没有出现,马鞍也才刚有雏形,骑马全靠一根缰绳以及对自身力量的控制。
她能活到现在,真是命硬。
她正在尝试用别的东西做出马鞍马镫,别问为什么不用铁,因为汉朝是有盐铁官营制度的,虽然这时候还没有正式实施,但是朝廷已经介入对铁的生产和销售的把控了,再加上商人垄断铁制,所以铁制的东西对于普通人来说就非常昂贵。
她刚来,身无分文,买不起啊!
“姐姐,回去吗?”
“不急,再跑会儿!”
说罢,她一夹马腹,从平安眼前飞速远去,平安立马紧跟上去。
.
安顺镇是朔方郡管辖地之一,与别的村镇一样,时常遭受着匈奴的洗劫。
但自长城筑起,这里的日子要比从前好过太多。
沈乐妮和平安两人牵着马走在凹凸不平的泥土铺就的街道上,两侧的房子伤痕斑驳,映出了曾经这里的百姓过得如何艰苦。有的房屋甚至新旧各半,割裂成两段历史。
穿着破布麻衣的人们各做着各的事,虽然有的脸上带着笑,但整个人明显没有那些生活在和平地区的人那样有生气。
乱世磨人,使得人心麻木。
两人穿过几条街道,终于到了一间屋舍的后门。
破旧的木门发出刺耳的嘎吱声,颤颤巍巍朝两边分开。
进门后,是一处不大不小的后院,一边是马厩,一边圈养着几只羊,还有一处由几条宽木板子围起来的地方,便是厕所。
平安将两匹马牵到马厩拴好,和沈乐妮进了屋。
这所房屋总共就三间房,一间寝屋,一间小厨房和一间小柴房。
沈乐妮来了后,何氏本想将唯一的寝屋让给她睡的,但在沈乐妮强烈的坚持下,何氏只好作罢,将柴房收拾了出来,安了一张小榻给她住,还把自己最好的一套衣物给了她。
“回来了。”
厨房那里走出来一个身形削瘦的妇人,穿着厚实的洗得掉浆的布裙,皮肤黄而粗糙,脸颊略微凹陷。
她端着一个大碗,边打着招呼边朝摆在前院的饭桌走去,“饭好了,过来吃饭吧。”
说到吃饭,沈乐妮尤为积极,因为古代的人一般一天只吃两顿。
吃完早饭除了喝水,沈乐妮就没有再吃过任何东西,加上每日都要练许久的骑术,所以每次很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虽然饭不太好吃,但人总是要吃东西的。
三人围着一张矮桌坐下。
矮桌上有着简单的两个菜,一盘猪肉片,一个野菜汤,还有三小碗粟米饭。
猪肉片又大又宽,看起来也是水煮的,什么调味也没有放,看上去白花花一片,令人毫无食欲。
沈乐妮夹起一片肥瘦相间的,平淡地咬了一口。
还是很腥,还有股淡淡的酒味儿,但比起最开始吃时已经好了很多。
因为古代食用的猪的品种主要是黑猪,皮厚肉质差,加上没有阉割过,腥臊味就很重,所以只要有些钱的人都不会吃猪肉,这也导致了猪肉的价格极低。沈乐妮来了半个多月,已经吃了几回猪肉了。
为了自己的嘴和胃,沈乐妮就教了何氏用酒去腥的方法,用的是何氏自己酿的浑酒,虽然效果不如料酒,但有总比没有好。
沈乐妮夹起一筷子米饭放入口中,没有脱壳的粟米嚼起来很粗糙,实在有些难以下咽。
但她好似习惯了,面无表情地嚼着,和酒味与腥味混杂的猪肉一起嚼碎咽了下去。
何氏看了看沈乐妮,目光带着歉疚,“是不是还吃不惯?你看你,又瘦了。”
沈乐妮连忙放下碗解释:“已经吃得惯了,我这是骑马累的,累的。”
其实她还真没有适应这里的食物,从现代乍然来到古代困苦的边境,不说食物种类,就连基本的调味品都没有,做法也是单一的蒸煮或者烤,而且不论什么肉,吃起来总是有一股腥味。
最开始她是一点也吃不下,后来实在饿的受不了,才努力去适应,但人依然瘦了一圈。
希望长安的食物能好吃点吧,起码别让她再瘦了呜呜呜。
“那你得多吃点,快些把肉长回来。”何氏关切道。
沈乐妮挠挠耳朵,呵笑着应下。
何氏看着她白皙的脸庞,内心其实是有些羡慕的。
她不由聊起家常,“你还是一点都想不起来吗?”
那日,她正在后院里劈柴火,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尖叫,她回过头看,一个穿着奇装异服的姑娘从空中掉在了她家羊圈里。
这姑娘似乎是摔到了脑袋,导致她除了名字什么都记不得了。虽然她凭空出现很奇怪,但她也不忍见她一个姑娘家独自在外,就收留了她。
虽不知她家世,但从她那白皙的皮肤、美丽的容貌、衣物的料子,以及她给她的那个东西来看,也知她家里定然不普通。
“嗯……”沈乐妮本想点头的,但想到什么就及时改了口,“这几日总是做梦,梦见一些模糊的片段,我记得我好像去过……朔方城。”
“朔方城?离这里不远,不过你确定去过那里?”
沈乐妮缓缓点了下头,“我想过些日子去朔方城看看。”
先去打探一下卫青大军在路上了没有。
“不着急,慢慢来。你若是要去朔方城的话,让平安陪你去。”
“好。”沈乐妮应下。
“其实,我很感谢你。”何氏朝她浅浅一笑。
沈乐妮疑惑地看着她。
何氏看向平安,目光温柔似水,“自从你来了之后,我时常都能看见平安笑。”
平安抬起头,静静与母亲对望。
“他很喜欢你。”
家庭遭遇以及生活环境让年仅十二岁的平安长成了沉默寡言且早熟的性子。
沈乐妮刚来的时候,平安都不怎么和她交流。
“我也很喜欢小平安呢!”沈乐妮笑眯眯地看着平安道。
她任务的第一步,就选他啦!
平安腾的红了脸,谁也不再看,埋头吃起了饭,逗得何氏两人绽开了笑容。
吃完饭后,沈乐妮去柴房,从自己的枕头底下拿出了一些银钱,然后拉着平安一起出了门。
这些钱是她拿东西当的。当时她被系统丢过来时,除了一身现代装和一个斜挎包还在,其余之前本来拿在手上但在摔进池塘时飞出去了的手机等拍摄器材都不见了。
那个挎包里倒还有些东西,一小包纸巾,一个巴掌大小的玻璃水杯,一把伞,一个小镜子等。
想来是贴身的东西才可以带过来。
来到这里的沈乐妮分文没有,啥也干不了,也不能一直白吃何氏,正好前两日何氏要去附近的县里,她就挑挑拣拣,让何氏替她把水杯拿去当铺卖了,换了几两银子。
沈乐妮给了何氏一半,剩下的她打算以备不时之需。
但是现在她忍不了了,她要出去买点好吃的!
沈乐妮和平安一起去了坊市,把这个坊市里所有好吃的都买了一遍,每个种类买的也不多,主打的就是想过过嘴瘾。
可惜了,每家铺子和小摊都看了一遍,就是没有找到能用在食物上调味的香料。
这个时候距张骞第一次出使西域已经过去十来年了,一些香料已经流入了中原,但或许是这里太偏远了吧,流传的还没有那么广泛。
看来吃到沾上香料的烤肉的梦想只能以后再实现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