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道怎么样?”
“挺好的,看不出你还有下厨的天赋。”
百里谨吃了几口,皱着眉放下勺子,“是你太好养了。”
连翘笑着摇摇头,“倒是第一次见有人会嫌弃自己厨艺的。”
不过他这个金贵的舌头,恐怕除了行军打仗就没有凑合的时候。
“看来你的口味更偏向岳父。”连翘的父亲是大昭人,虽然连翘是在楚州出生,口味却偏大昭,这些年在楚州也不知道怎么过的。
连翘没有解释,这个世界的饮食还比较原始,当然大厨的手艺放在哪个时候都能碾压连翘这种新手,只是连翘以前没有机会品尝,自从跟百里谨在一起后,她的伙食其实已经今非昔比,只是她不重口腹之欲,大厨们也拿不准她的喜好,所以看上去好像没什么食欲。
“你若吃不下,让厨房重新给你做些。”连翘道。
“不用。”百里谨做了不少,若不想倒了或是便宜旁人,便只能自己吃了,何况也并不是不能入口,只是对他来说味道一般。
将剩余的馄饨包圆后,百里谨放下碗,“这几日就要收网了,你在府中待几日,结束后我送你回姑县。”
“这么快?你们找到燕王了?找到我哥了吗?”
连翘迟迟不走,就是为了等她哥消息,这不对劲,她哥可不是乖乖给人关着的人,她既然能在燕王手上保全自己,她哥再不济也不能乖乖等死,只怕在搞什么幺蛾子。
“已经锁定了,这次绝不会错,端了他好几个老鼠窝,只是未发现连乔的踪迹。”
连翘手指轻轻敲打着桌面,沉思着,百里谨握住她的手,“你想见见燕王吗?”
看着他伏诛。
“不见。”连翘语气平淡,情绪波动甚至不如回忆过往时大,“一只老鼠而已。”
以前没见过他的真面目,也从来不想见,等时间带走记忆,她的回忆里只会是一只穿着衣服的老鼠。
“好。”这种肮脏事他也不想让连翘知道,“你若喜欢听那花魁唱曲,这几日我叫她来府上唱给你听。”
“不用,兴之所至,兴尽而归,已经够了,”顿了顿,又说道,“白天没吓着她吧?回头让人送点压惊的东西过去。”
“你倒是一向怜香惜玉。”百里谨没好气的点了点她的额头。
白天不过半个时辰的功夫青栀就被赶离房间,若连翘想不起来善后,她之后的日子怕是不好过了。
“我喜欢她唱的曲儿,很好听,这几日不成,回头有空我想再去坐坐。”
“不想替她赎身?”
连翘摇头,“我没那么多慈悲心,她也并未向我求救,钱货两讫,挺好。”
只怕没那么简单,连翘这么一点名,青栀以后第一花魁的名头算是坐稳了,便是不打连翘和王府的名头,一般人也不敢随意欺辱她。
但这种随意撒出的恩泽是无法避免的,除非连翘再不与人接触,一般人也接不住,恩泽太重就是祸端了。
百里谨没有多说,连翘想庇护他就多睁只眼,没有多想,他就闭只眼。
接下来几日朝中震荡不已,魏国公府并不会束手就擒,哪怕证据确凿,手握魏家军的魏国公府仍有一拼之力,京城的空气中仿佛都弥漫着血腥味,夜晚的喊杀声,捉拿声更显响亮。
连翘成宿成宿的睡不着,百里谨在书房,她就在屏风后坐着,听着那头的发号施令,心里尤为宁静。
她难得的什么都没想,就坐在窗前的软榻上,看着窗外的月亮,看着它一如既往的明亮,看着它周边乌云散尽。
“还是睡不着吗?”
“这种时候怎么舍得睡,你要出去吗?”连翘起身为他整理身上的衣物,“怎么换了一身黑色?”
“抓到燕王了。”百里谨握住连翘的手。
连翘看着他,又垂下眼,“别给他说话的机会,别让我再见到他。”
“好。”
连翘又抓住他的腰带,“……那就是个疯子,我等你回来。”
“好。”
这一等,就是一天一夜。
“这个骗子。”连翘起身去了厨房。
……
一个充满血腥味的拥抱从后袭来,连翘顿了顿,继续手上切菜的动作。
“怎么想着下厨?”百里谨从后头紧紧抱着连翘。
“怕你吃不下其他东西。”
“……我本想着让他不得好活,可最终没忍住,让他不得好死。”百里谨身上的煞气很重,“连翘,连翘,连翘,你回头看看我。”
连翘放下刀,在百里谨的怀里转了个身,仍被他紧紧抱住,他的杀性显然没过,她也第一次知道为何都传他是个无情之人,一个沙场征战十几年的将军,怎么可能是个守礼克制的君子,“不是让你别给他开口的机会吗?”
连翘都猜得到那个疯子会说什么,连翘不出面,又毁了他全部筹谋,到最后都不屑见到他的真面目,光是想象就知道足以把他逼的更疯。
可是连翘知道百里谨一定会亲自动手的,只是没想到人死了都不能解恨,“他和你说什么了?你别信他。”
“连翘。”百里谨深深的亲吻着她,刚刚杀完人情绪激荡下有些控制不住力道,连翘温顺的抚摸着他的后背,安抚他的情绪。
连翘不想知道,他就不会说,连翘永远不会知道,那个所谓的燕王是他和皇兄当年清理后宫时的漏网之鱼,不过一时心软,竟酿成如此大祸!
燕王的母亲是末代燕皇之妹,嫁给父皇时已经怀有身孕,当年他们清理后宫时,他不过几岁小儿,见到百里谨他们杀人竟产生了扭曲的崇拜,在他母亲的畸形教育下,疯狂的开始学习燕氏皇朝的作风,做梦都想重现燕皇的威风。
而他因近亲相|奸,身体畸形,是个天阉,天生不能人道,又文不成武不就,幼年时见到如同杀神的百里谨,就觉得他完美的像神,做梦都希望成为他那样的人,或者,拥有一个他那样的孩子……
所以他为他选择了很多的“妻子”,连翘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但连翘利用他的病态,通过诱导让自己成为最“特殊”,最“完美”的那个。
毕竟只有完美的人和完美的人,才能生出完美的血脉,加之连翘的血脉本就与他最为接近,连翘又与他“志同道合”,这是他们“共同的计划”,生出一个拥有百里谨血脉的孩子,以后他就是燕皇,连翘就是皇后,他做了多年的美梦,马上就要实现的时候,连翘背叛了他!
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那个女人连最后一面都不愿见他,她看不起自己!这个认知几乎将他逼疯,那个他精心打造雕琢的玉娃娃,他日日夜夜思念着的玉娃娃,她还不知道自己的长相,她不屑知道自己的长相!
冷漠又无情。
这才是神!完美的神!
可是神不愿见他,他和其他蝼蚁没有区别!
神神叨叨的燕王疯疯癫癫的说了一大堆,百里谨从来不知道自己有失去神志的时候。
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一身是血的抱住了连翘,他再也不说她是小菩萨了,她不是神,哪有神会一身烟火气的为他做饭呢。
“挺好的,看不出你还有下厨的天赋。”
百里谨吃了几口,皱着眉放下勺子,“是你太好养了。”
连翘笑着摇摇头,“倒是第一次见有人会嫌弃自己厨艺的。”
不过他这个金贵的舌头,恐怕除了行军打仗就没有凑合的时候。
“看来你的口味更偏向岳父。”连翘的父亲是大昭人,虽然连翘是在楚州出生,口味却偏大昭,这些年在楚州也不知道怎么过的。
连翘没有解释,这个世界的饮食还比较原始,当然大厨的手艺放在哪个时候都能碾压连翘这种新手,只是连翘以前没有机会品尝,自从跟百里谨在一起后,她的伙食其实已经今非昔比,只是她不重口腹之欲,大厨们也拿不准她的喜好,所以看上去好像没什么食欲。
“你若吃不下,让厨房重新给你做些。”连翘道。
“不用。”百里谨做了不少,若不想倒了或是便宜旁人,便只能自己吃了,何况也并不是不能入口,只是对他来说味道一般。
将剩余的馄饨包圆后,百里谨放下碗,“这几日就要收网了,你在府中待几日,结束后我送你回姑县。”
“这么快?你们找到燕王了?找到我哥了吗?”
连翘迟迟不走,就是为了等她哥消息,这不对劲,她哥可不是乖乖给人关着的人,她既然能在燕王手上保全自己,她哥再不济也不能乖乖等死,只怕在搞什么幺蛾子。
“已经锁定了,这次绝不会错,端了他好几个老鼠窝,只是未发现连乔的踪迹。”
连翘手指轻轻敲打着桌面,沉思着,百里谨握住她的手,“你想见见燕王吗?”
看着他伏诛。
“不见。”连翘语气平淡,情绪波动甚至不如回忆过往时大,“一只老鼠而已。”
以前没见过他的真面目,也从来不想见,等时间带走记忆,她的回忆里只会是一只穿着衣服的老鼠。
“好。”这种肮脏事他也不想让连翘知道,“你若喜欢听那花魁唱曲,这几日我叫她来府上唱给你听。”
“不用,兴之所至,兴尽而归,已经够了,”顿了顿,又说道,“白天没吓着她吧?回头让人送点压惊的东西过去。”
“你倒是一向怜香惜玉。”百里谨没好气的点了点她的额头。
白天不过半个时辰的功夫青栀就被赶离房间,若连翘想不起来善后,她之后的日子怕是不好过了。
“我喜欢她唱的曲儿,很好听,这几日不成,回头有空我想再去坐坐。”
“不想替她赎身?”
连翘摇头,“我没那么多慈悲心,她也并未向我求救,钱货两讫,挺好。”
只怕没那么简单,连翘这么一点名,青栀以后第一花魁的名头算是坐稳了,便是不打连翘和王府的名头,一般人也不敢随意欺辱她。
但这种随意撒出的恩泽是无法避免的,除非连翘再不与人接触,一般人也接不住,恩泽太重就是祸端了。
百里谨没有多说,连翘想庇护他就多睁只眼,没有多想,他就闭只眼。
接下来几日朝中震荡不已,魏国公府并不会束手就擒,哪怕证据确凿,手握魏家军的魏国公府仍有一拼之力,京城的空气中仿佛都弥漫着血腥味,夜晚的喊杀声,捉拿声更显响亮。
连翘成宿成宿的睡不着,百里谨在书房,她就在屏风后坐着,听着那头的发号施令,心里尤为宁静。
她难得的什么都没想,就坐在窗前的软榻上,看着窗外的月亮,看着它一如既往的明亮,看着它周边乌云散尽。
“还是睡不着吗?”
“这种时候怎么舍得睡,你要出去吗?”连翘起身为他整理身上的衣物,“怎么换了一身黑色?”
“抓到燕王了。”百里谨握住连翘的手。
连翘看着他,又垂下眼,“别给他说话的机会,别让我再见到他。”
“好。”
连翘又抓住他的腰带,“……那就是个疯子,我等你回来。”
“好。”
这一等,就是一天一夜。
“这个骗子。”连翘起身去了厨房。
……
一个充满血腥味的拥抱从后袭来,连翘顿了顿,继续手上切菜的动作。
“怎么想着下厨?”百里谨从后头紧紧抱着连翘。
“怕你吃不下其他东西。”
“……我本想着让他不得好活,可最终没忍住,让他不得好死。”百里谨身上的煞气很重,“连翘,连翘,连翘,你回头看看我。”
连翘放下刀,在百里谨的怀里转了个身,仍被他紧紧抱住,他的杀性显然没过,她也第一次知道为何都传他是个无情之人,一个沙场征战十几年的将军,怎么可能是个守礼克制的君子,“不是让你别给他开口的机会吗?”
连翘都猜得到那个疯子会说什么,连翘不出面,又毁了他全部筹谋,到最后都不屑见到他的真面目,光是想象就知道足以把他逼的更疯。
可是连翘知道百里谨一定会亲自动手的,只是没想到人死了都不能解恨,“他和你说什么了?你别信他。”
“连翘。”百里谨深深的亲吻着她,刚刚杀完人情绪激荡下有些控制不住力道,连翘温顺的抚摸着他的后背,安抚他的情绪。
连翘不想知道,他就不会说,连翘永远不会知道,那个所谓的燕王是他和皇兄当年清理后宫时的漏网之鱼,不过一时心软,竟酿成如此大祸!
燕王的母亲是末代燕皇之妹,嫁给父皇时已经怀有身孕,当年他们清理后宫时,他不过几岁小儿,见到百里谨他们杀人竟产生了扭曲的崇拜,在他母亲的畸形教育下,疯狂的开始学习燕氏皇朝的作风,做梦都想重现燕皇的威风。
而他因近亲相|奸,身体畸形,是个天阉,天生不能人道,又文不成武不就,幼年时见到如同杀神的百里谨,就觉得他完美的像神,做梦都希望成为他那样的人,或者,拥有一个他那样的孩子……
所以他为他选择了很多的“妻子”,连翘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但连翘利用他的病态,通过诱导让自己成为最“特殊”,最“完美”的那个。
毕竟只有完美的人和完美的人,才能生出完美的血脉,加之连翘的血脉本就与他最为接近,连翘又与他“志同道合”,这是他们“共同的计划”,生出一个拥有百里谨血脉的孩子,以后他就是燕皇,连翘就是皇后,他做了多年的美梦,马上就要实现的时候,连翘背叛了他!
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那个女人连最后一面都不愿见他,她看不起自己!这个认知几乎将他逼疯,那个他精心打造雕琢的玉娃娃,他日日夜夜思念着的玉娃娃,她还不知道自己的长相,她不屑知道自己的长相!
冷漠又无情。
这才是神!完美的神!
可是神不愿见他,他和其他蝼蚁没有区别!
神神叨叨的燕王疯疯癫癫的说了一大堆,百里谨从来不知道自己有失去神志的时候。
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一身是血的抱住了连翘,他再也不说她是小菩萨了,她不是神,哪有神会一身烟火气的为他做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