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秦书从医院出来已是二点半,可靳子煜又是三点下课,本来还想出现在教室里给他个惊喜的,怕是赶不上了,担心去了跑空,孟秦书只好先给靳子煜打去电话。
刚拨过去电话就被接了,他像是守在手机前一样。
“小书。”
挟着笑意得声调,孟秦书已能想象到电话那头,他微上扬的唇角。
原本不大畅快的心情,只因听到靳子煜的声音而多云转晴,“子煜你是不是正想给我打电话?”
他回国这三天,每天晚上他们都发语音,都是简单得问候,但从他口里说出来格外撩人。
没在一起时想他,在一起后更想他,只愿每时每刻在他身边。
电话那头的靳子煜也刚坐进车里,外面的小雨今天就没停过,前挡风玻璃被持续不断地雨水冲刷,模糊到看不清外面的景物。
靳子煜调快了雨刮器速度,雨刮器一下接一下得高频率运作,扇开稠密的雨线,视线得以变得清明。
他定定神后道:“小书我是打算给你发语音,我查看了明天首尔的天气预报,想提醒你明天会有暴雪。”
音质清冽温柔。
孟秦书听完他的话轻笑出声,“子煜我每天呆在酒店里,你这是怕我被吹跑?”
她的话逗笑了靳子煜,他笑地很轻,顺了她的话茬,“可以这么认为,你也知道我追不上你。”
孟秦书回得快,“子煜,我不用你追,我会跑向你。”
没有很刻意的语调,自然流露的情感,这个女孩,总能轻而易举拿捏他。
唇角勾起餍足的弧度,一时忘记回复她,却听见电话里头的她吭吭清了两下喉咙,靳子煜以为是她身体不适,心头随之一紧,想问她怎么了,继而听见听筒里她的吟语低喃,“我的意思是我愿意来追你。”
仿佛花瓣轻拂过水面,荡起微不可察的涟漪,但直入人心。
靳子煜笑出声,笑音里漾出丝丝甜意,“我刚才是在想,靳子煜今生是撞了什么大运,能遇到孟秦书。”
最近天气不好,南方的冬天对靳子煜来说是个折磨,寒气和湿气都往他那截残肢里钻,每天都冻得麻木,回到家需要拿温水敷很久才能回温。
尤其近几年,但也怪他自己,注重外在形象,没多穿两条棉裤,不过,有孟秦书这两句话,不但给了他安慰还同时驱散掉了他身体那丁点不适。
须臾,靳子煜再度开口,“小书,这周五我飞来看看你。”
不能让她等的太久,现在交通这么发达,只要想见,万水千山都不会是阻碍。
“子煜,你看我只知道胡扯,正事没和你说。”顿了顿,孟秦书温声道,“我在海城,你在哪里?”
海城?
靳子煜挺起身,当即喜形于色,左手搁在方向盘上,急切地想去找她,根本不会怀疑孟秦书是不是故意在逗他,他不答反问,“小书,你在哪里?”
“我在汇悦台,子煜你来吗?”
孟秦书声音隐含期待,像钩子勾出了靳子煜想见她的迫切,他一键启动车子,脚依然在刹车上,已蓄势待发,“好,你在那里等我。”
挂掉电话,孟秦书赶紧启动车子,必须赶在靳子煜到达前抵达,只因为她还在医院呢。
半小时后,孟秦书出现在‘汇悦台’正门口,取掉假发,回归本色的她撑了一把红伞站在最低下的台阶上,雨水自伞骨一颗接一颗连成串的坠落到地面。
一看到靳子煜的车拐进来,孟秦书马上迈大步迎上去。
保时捷停在她面前,孟秦书绕到主驾驶车窗,车窗徐徐落下,出现靳子煜含笑的脸,他对她说,“小书上车带你去个地方。”
孟秦书没问去哪里,走去副驾驶,拉车门收起伞直接坐了进去。
车子原地掉头,开出小区内部路,汇入主路后靳子煜才出声,“三年前我在高新区买了一套别墅,我带你去看看。”
他想让她看看这几年他的成果。
那天姚宇问他一年年收入时,他说七八十万,不是他低调,也不是刻意隐瞒,而是还没说完,便被霍清辞好心打断。
孟秦书端详着靳子煜这张骨相优越的脸孔,挂着浅笑的他,揣着深情和温柔,终于不再是冷漠、拒人千里之外的表象。
这个时间段还不是上下班时间,没有堵车,一路顺畅,可就在即将要到‘壹号院’时,孟秦书却忽然出声喊他停车。
“子煜你靠边停下车,我去对面的超市挑件礼物。”
这片区域,马路外侧非机动车道上有划线的停车位,靳子煜依言,从主路拐出,靠边停车。
孟秦书伸手从后座拿了自己那把伞,另只手刚握住车把,被迟一步反应过来的靳子煜握住拿伞的手臂。
他眉梢笑意清浅,“小书去我家不用给我带礼物。”
“你想什么呢,不是给你的。”孟秦书回看他,觉得靳子煜挺会张冠李戴,“给你女儿买的。”
握她手臂的指节一滞,靳子煜脑海里加倍速回放起两人重逢那日,两人在车上交谈的场景,想到自己当时说了个“女孩”,作出真有那么回事的表情,又说了“四岁九个月”,再也忍不住的他,夸张地吭哧笑了出来。
没想到生平第一次忽悠人,还真把孟秦书给忽悠住了。
孟秦书被靳子煜这一笑,搞的一脸莫名。
“小书,书书—”靳子煜为难了,他该怎么说,书书是条贵宾犬。
孟秦书嗓音低柔语速缓慢,是想让他相信,“子煜,我不介意,真的。”
不介意?
靳子煜放开孟秦书的手臂,却是拿住了被她手握着的剩余半截伞柄,孟秦书当即会意,松开手,由他把自己这把伞重新拿回去扔到后座座椅上。
回过身来依旧是面向孟秦书的姿势,靳子煜放缓声解释给她听,“小书,书书只是我养的小宠物,一条小狗。”孟秦书澄亮的黑眸一点点放大,靳子煜随即向她道歉,“那天是我误导了你,小书对不起。”
书书不是他女儿?
书书是条狗?
一条狗为什么叫书书?
孟秦书应该生气的,可心里为什么更多是隐喜,她深呼吸一口气,故作出兴师问罪的凶样,“靳子煜,在你眼里我是条狗?”
“对不起。”
认错态度诚恳,看样子是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凶不过三秒,孟秦书瞬间破功,但不能这么轻饶他,孟秦书双手捶他的胸膛,“靳子煜,我明天也养条狗,取名靳子煜,我天天叫它靳子煜,你你就是个大混蛋。”
靳子煜靠她更近,很乐意挨揍,孟秦书哪里舍得真打他,根本没用力,就在她收手之际,有力的手在她背部力度适中的一压,孟秦书被往前送,撞进靳子煜的怀里。
两人中间隔着一个扶手箱,另只手撩开她额前垂落的一缕发丝,靳子煜为她掖到耳后,墨如点漆的瞳眸中映照出她嗔怒的脸,他嗓音低沉沙哑,“小书,我错了。”
孟秦书哪里禁得住,不但没了气,心里丝丝密密的心疼,像蔓草一样向四面八方扩展,她捧住靳子煜的脸,对他说:“原谅你了。”
今天这场雨怕是停不下了,雨水打在车前挡风玻璃上,很快形成稠密度很高的胶水状,里面的人看不到外面,外面的行人也看不清里面。
*
靳子煜领着孟秦书回到家时,静姐还在厨房忙碌,耳尖的她听到开门声,一如往常,走到厨房门口,探出头来往外看。
一如往常说那句,“靳教授,晚饭马——”剩下那两个字噎了噎,找回来继续说,“上好。”
只因她看到靳教授身边多出了一个女人。
不要怪她大惊小怪,真的是她来这里两年,头一次见靳教授带回来一个女人,还是这么明艳动人的大美人。
书书围绕着靳教授跳来跳去,倒没有因为家里来了陌生人而汪汪叫,静姐想起前段时间,靳教授的一个不常来的男同事来家里,书书一直追着他叫,大型犬声音洪亮,整栋楼都是它的叫声。
看来书书喜欢美女。
靳教授脾气再好,可到底是屋主人,他们是雇佣关系,静姐识相的拉起移门,走回去炒菜。
“汪!”书书冲孟秦书叫了一声。
靳子煜换好拖鞋,弯弯唇说,“友好的意思。”
孟秦书不怕狗,反而很喜欢狗,只是以前家里不给养。
大一时,她在自习室楼底捡到一只两三个月的小狗,毛发也是白白的,她早晚都拿着吃剩的食物去投喂它,投喂了快有一年,眼看它从小不点变成成年犬。
可突然有一天,它不见了,她找了一周都没找到,不知道是被坏人抓走了,还是去外面的世界闯荡了,她就当它去外面闯荡,之后就再也没去找过它。
孟秦书跟在靳子煜身后往楼上走,书书跟在她的背后,孟秦书刚刚尝试抱过它,好重估摸着有六七十斤,然而自己一百斤不到,她没抱起来。
到了楼上,两人进入房间,靳子煜关上门,把书书关在屋外面,小狗在门上扒了一会儿,哼唧两声,没了声音大概是走了。
“小书,喜欢这里吗?”靳子煜拄着手杖继续往里走。
这是小套间,进门是客厅,东西两边各有一扇门,想必其中一间是卧室。
孟秦书扫视一圈房间,问的直白,“子煜,这是婚房吗?”
靳子煜驻足,转过身来看她,脸上笑意显著,“看你的意思,如果你喜欢‘汇悦台’,也可以买那里。”
“我喜欢大别墅,有大院子,有大露台,还有可爱的小狗,天气好时在露台的躺椅上午睡,天气不好时,去影音室看场电影,或者在被窝里躺一天。”
这是孟秦书曾经向他描绘的未来。
但她也能住老破小。
靳子煜知道。
刚拨过去电话就被接了,他像是守在手机前一样。
“小书。”
挟着笑意得声调,孟秦书已能想象到电话那头,他微上扬的唇角。
原本不大畅快的心情,只因听到靳子煜的声音而多云转晴,“子煜你是不是正想给我打电话?”
他回国这三天,每天晚上他们都发语音,都是简单得问候,但从他口里说出来格外撩人。
没在一起时想他,在一起后更想他,只愿每时每刻在他身边。
电话那头的靳子煜也刚坐进车里,外面的小雨今天就没停过,前挡风玻璃被持续不断地雨水冲刷,模糊到看不清外面的景物。
靳子煜调快了雨刮器速度,雨刮器一下接一下得高频率运作,扇开稠密的雨线,视线得以变得清明。
他定定神后道:“小书我是打算给你发语音,我查看了明天首尔的天气预报,想提醒你明天会有暴雪。”
音质清冽温柔。
孟秦书听完他的话轻笑出声,“子煜我每天呆在酒店里,你这是怕我被吹跑?”
她的话逗笑了靳子煜,他笑地很轻,顺了她的话茬,“可以这么认为,你也知道我追不上你。”
孟秦书回得快,“子煜,我不用你追,我会跑向你。”
没有很刻意的语调,自然流露的情感,这个女孩,总能轻而易举拿捏他。
唇角勾起餍足的弧度,一时忘记回复她,却听见电话里头的她吭吭清了两下喉咙,靳子煜以为是她身体不适,心头随之一紧,想问她怎么了,继而听见听筒里她的吟语低喃,“我的意思是我愿意来追你。”
仿佛花瓣轻拂过水面,荡起微不可察的涟漪,但直入人心。
靳子煜笑出声,笑音里漾出丝丝甜意,“我刚才是在想,靳子煜今生是撞了什么大运,能遇到孟秦书。”
最近天气不好,南方的冬天对靳子煜来说是个折磨,寒气和湿气都往他那截残肢里钻,每天都冻得麻木,回到家需要拿温水敷很久才能回温。
尤其近几年,但也怪他自己,注重外在形象,没多穿两条棉裤,不过,有孟秦书这两句话,不但给了他安慰还同时驱散掉了他身体那丁点不适。
须臾,靳子煜再度开口,“小书,这周五我飞来看看你。”
不能让她等的太久,现在交通这么发达,只要想见,万水千山都不会是阻碍。
“子煜,你看我只知道胡扯,正事没和你说。”顿了顿,孟秦书温声道,“我在海城,你在哪里?”
海城?
靳子煜挺起身,当即喜形于色,左手搁在方向盘上,急切地想去找她,根本不会怀疑孟秦书是不是故意在逗他,他不答反问,“小书,你在哪里?”
“我在汇悦台,子煜你来吗?”
孟秦书声音隐含期待,像钩子勾出了靳子煜想见她的迫切,他一键启动车子,脚依然在刹车上,已蓄势待发,“好,你在那里等我。”
挂掉电话,孟秦书赶紧启动车子,必须赶在靳子煜到达前抵达,只因为她还在医院呢。
半小时后,孟秦书出现在‘汇悦台’正门口,取掉假发,回归本色的她撑了一把红伞站在最低下的台阶上,雨水自伞骨一颗接一颗连成串的坠落到地面。
一看到靳子煜的车拐进来,孟秦书马上迈大步迎上去。
保时捷停在她面前,孟秦书绕到主驾驶车窗,车窗徐徐落下,出现靳子煜含笑的脸,他对她说,“小书上车带你去个地方。”
孟秦书没问去哪里,走去副驾驶,拉车门收起伞直接坐了进去。
车子原地掉头,开出小区内部路,汇入主路后靳子煜才出声,“三年前我在高新区买了一套别墅,我带你去看看。”
他想让她看看这几年他的成果。
那天姚宇问他一年年收入时,他说七八十万,不是他低调,也不是刻意隐瞒,而是还没说完,便被霍清辞好心打断。
孟秦书端详着靳子煜这张骨相优越的脸孔,挂着浅笑的他,揣着深情和温柔,终于不再是冷漠、拒人千里之外的表象。
这个时间段还不是上下班时间,没有堵车,一路顺畅,可就在即将要到‘壹号院’时,孟秦书却忽然出声喊他停车。
“子煜你靠边停下车,我去对面的超市挑件礼物。”
这片区域,马路外侧非机动车道上有划线的停车位,靳子煜依言,从主路拐出,靠边停车。
孟秦书伸手从后座拿了自己那把伞,另只手刚握住车把,被迟一步反应过来的靳子煜握住拿伞的手臂。
他眉梢笑意清浅,“小书去我家不用给我带礼物。”
“你想什么呢,不是给你的。”孟秦书回看他,觉得靳子煜挺会张冠李戴,“给你女儿买的。”
握她手臂的指节一滞,靳子煜脑海里加倍速回放起两人重逢那日,两人在车上交谈的场景,想到自己当时说了个“女孩”,作出真有那么回事的表情,又说了“四岁九个月”,再也忍不住的他,夸张地吭哧笑了出来。
没想到生平第一次忽悠人,还真把孟秦书给忽悠住了。
孟秦书被靳子煜这一笑,搞的一脸莫名。
“小书,书书—”靳子煜为难了,他该怎么说,书书是条贵宾犬。
孟秦书嗓音低柔语速缓慢,是想让他相信,“子煜,我不介意,真的。”
不介意?
靳子煜放开孟秦书的手臂,却是拿住了被她手握着的剩余半截伞柄,孟秦书当即会意,松开手,由他把自己这把伞重新拿回去扔到后座座椅上。
回过身来依旧是面向孟秦书的姿势,靳子煜放缓声解释给她听,“小书,书书只是我养的小宠物,一条小狗。”孟秦书澄亮的黑眸一点点放大,靳子煜随即向她道歉,“那天是我误导了你,小书对不起。”
书书不是他女儿?
书书是条狗?
一条狗为什么叫书书?
孟秦书应该生气的,可心里为什么更多是隐喜,她深呼吸一口气,故作出兴师问罪的凶样,“靳子煜,在你眼里我是条狗?”
“对不起。”
认错态度诚恳,看样子是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凶不过三秒,孟秦书瞬间破功,但不能这么轻饶他,孟秦书双手捶他的胸膛,“靳子煜,我明天也养条狗,取名靳子煜,我天天叫它靳子煜,你你就是个大混蛋。”
靳子煜靠她更近,很乐意挨揍,孟秦书哪里舍得真打他,根本没用力,就在她收手之际,有力的手在她背部力度适中的一压,孟秦书被往前送,撞进靳子煜的怀里。
两人中间隔着一个扶手箱,另只手撩开她额前垂落的一缕发丝,靳子煜为她掖到耳后,墨如点漆的瞳眸中映照出她嗔怒的脸,他嗓音低沉沙哑,“小书,我错了。”
孟秦书哪里禁得住,不但没了气,心里丝丝密密的心疼,像蔓草一样向四面八方扩展,她捧住靳子煜的脸,对他说:“原谅你了。”
今天这场雨怕是停不下了,雨水打在车前挡风玻璃上,很快形成稠密度很高的胶水状,里面的人看不到外面,外面的行人也看不清里面。
*
靳子煜领着孟秦书回到家时,静姐还在厨房忙碌,耳尖的她听到开门声,一如往常,走到厨房门口,探出头来往外看。
一如往常说那句,“靳教授,晚饭马——”剩下那两个字噎了噎,找回来继续说,“上好。”
只因她看到靳教授身边多出了一个女人。
不要怪她大惊小怪,真的是她来这里两年,头一次见靳教授带回来一个女人,还是这么明艳动人的大美人。
书书围绕着靳教授跳来跳去,倒没有因为家里来了陌生人而汪汪叫,静姐想起前段时间,靳教授的一个不常来的男同事来家里,书书一直追着他叫,大型犬声音洪亮,整栋楼都是它的叫声。
看来书书喜欢美女。
靳教授脾气再好,可到底是屋主人,他们是雇佣关系,静姐识相的拉起移门,走回去炒菜。
“汪!”书书冲孟秦书叫了一声。
靳子煜换好拖鞋,弯弯唇说,“友好的意思。”
孟秦书不怕狗,反而很喜欢狗,只是以前家里不给养。
大一时,她在自习室楼底捡到一只两三个月的小狗,毛发也是白白的,她早晚都拿着吃剩的食物去投喂它,投喂了快有一年,眼看它从小不点变成成年犬。
可突然有一天,它不见了,她找了一周都没找到,不知道是被坏人抓走了,还是去外面的世界闯荡了,她就当它去外面闯荡,之后就再也没去找过它。
孟秦书跟在靳子煜身后往楼上走,书书跟在她的背后,孟秦书刚刚尝试抱过它,好重估摸着有六七十斤,然而自己一百斤不到,她没抱起来。
到了楼上,两人进入房间,靳子煜关上门,把书书关在屋外面,小狗在门上扒了一会儿,哼唧两声,没了声音大概是走了。
“小书,喜欢这里吗?”靳子煜拄着手杖继续往里走。
这是小套间,进门是客厅,东西两边各有一扇门,想必其中一间是卧室。
孟秦书扫视一圈房间,问的直白,“子煜,这是婚房吗?”
靳子煜驻足,转过身来看她,脸上笑意显著,“看你的意思,如果你喜欢‘汇悦台’,也可以买那里。”
“我喜欢大别墅,有大院子,有大露台,还有可爱的小狗,天气好时在露台的躺椅上午睡,天气不好时,去影音室看场电影,或者在被窝里躺一天。”
这是孟秦书曾经向他描绘的未来。
但她也能住老破小。
靳子煜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