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芷玫小心翼翼的把钥匙插进门锁,轻的不能再轻的扭开把手,悄无声息的从鞋柜底层找出自己的拖鞋换上,一步一步蹭回了自己的房间。
脚上的拖鞋是过年时刘晓琴特意去买的情侣款,其实只是大小号不同,毛茸茸的熊猫屁股堆在鞋头,季艾璟来的时候一次都没有穿过。
关上房间的门,向芷玫终于松了口气。
她一骨碌滚到自己的小床上,柔软的被褥让人自然而然的放松,熟悉的柔顺剂香气也莫名的安心。向芷玫和季艾璟的家里,她一直买的这个牌子,可回了父母这,总觉得要比婚房那边闻的舒心。
向芷玫懒得洗漱,换上还留在家里的睡衣便钻进了被子里,本来以为会失眠,没想到一闭眼人就睡了过去。
这是她跟季艾璟结婚的第四年,而在两个小时前,她把当初领证时就准备好的离婚协议推到了季艾璟面前。
当时他是什么表情?
一向冷静自持衬衫只能松第一颗扣子的男人只抬头问了一句,“想好了?”
向芷玫点点头,他便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笔锋遒劲,每一个字都没有迟疑,四年婚姻,短暂的像是一场梦。
向芷玫是被向征的大嗓门儿喊醒的。
向征四十岁自由退休,靠着几套房子的租金日常溜溜鸟,打打麻将,每天在同一个摊位买早餐,五点钟雷打不动的起床。
他早上醒了换好衣服,手里拎着鸟笼子,刚要出门儿看到了门口闺女的鞋,嘿嘿一乐,回房间把刘晓琴捅咕醒。
刘晓琴晚上比白天有活力,迷迷蒙蒙的不耐烦,“干什么…”
“赶紧的,闺女回来啦,我出去溜完把早饭买回来,你也起来做一点儿。”
刘晓琴一下子精神了,向芷玫结婚之后并不经常回来住,一下子没想太多,两个人悄么声的推开向芷玫房间的门,见女儿果然在被子里睡的正香,相视一笑退了出去。
如果不是向芷玫这一觉睡的总也不醒,向征怕她饿坏了胃,是绝对不会把人喊起来的。
向芷玫耷拉着脑袋坐到餐桌前,半闭着眼机械性的往嘴里塞东西,向征和刘晓琴坐在对面笑眯眯的看着,谁家闺女能长的这么可爱啊,不愧是他们亲自生出来的。
“我和季艾璟离婚了。”她早晨起来鼻子不透气,话里有浓浓的鼻音,但吐字很清楚。
刘晓琴和向征的笑容僵了一下。
“他欺负你了?”向征反应快,试探着问。
“没,过不到一起去。”
“没欺负你就成,毕竟是闪婚,好多谈了许多年的结不到半年都离了,别说你们都没见几面,能坚持四年很厉害了。”刘晓琴的思路清晰,对闺女尤其通情达理。
“嗯,是这么个理,你东西收好了没?上午我开车过去帮你搬过来?”
向芷玫点点头,又往嘴里塞了口油条,嘴唇亮晶晶的直泛光,“打包好了,我一个人也拎不动。”
“小姑娘家家干这个做什么,有爸爸在呐,安心在家里住着,当人媳妇哪有在家当闺女舒心。”
向芷玫喝了一大口加了糖的豆浆,还热乎着,咽下去的瞬间鼻子一下子通透了。她就知道父母会是这个态度,所以会选择跟季艾璟摊牌之后回家,向芷玫从小就清楚,她的爸爸妈妈跟别人的不一样。
刘晓琴没念过什么书,家里条件不好,活了这些年就琢磨出一件事,甭管怎么个活法,自己高兴最重要。谈恋爱开心吗?不开心可以不谈。结婚累吗?累了还能离。人怎么都能活,重点是心里得痛快。
向征就更不用讲了,他就这么一个女儿,从小要星星不给月亮,这个世界上还有能配得上他闺女的人?不存在的。他拼出来的这些房子,不仅能让自己吃香喝辣,更是很早就跟向芷玫讲,想怎么过日子就怎么过,出了事儿爸爸养你。
向芷玫吃饱了又挪回房间,缩回被子里。棉被里的空气让呼吸不顺畅,向芷玫眨巴着眼睛没有重新闭上,脑子里什么都没想,可不知怎么的,眼泪吧嗒吧嗒掉了下来。
向征伺候好了房间里的八哥,一边捯饬一边碎碎念,“大元啊,你姐姐回家了,可心情不太好,最近在家里少说话,不然要拔你的毛我可不护着。”
八哥的小脑袋左动一下右晃一下,不知道是不是听懂了向征话里的意思,小声的说了句,“玫玫。”
“嗯,玫玫回家了。”
季艾璟换好衣服出来,提前进了诊室,他按部就班的跟之前每一天一样做着准备工作。白大褂里是一件黑灰色的衬衫,一条黑色的领带端端正正卡在领口的位置。以前有同事开玩笑说季艾璟更像一个西医而不是中医,可他从进中医院第一天起就是这样的搭配。
季白岩和苟春香一个是初中的教导主任,一个是做了很多年的初中班主任,虽然不在一个学校,但去单位的每个早晨都是这样一丝不苟,连头发都不会有一丝凌乱,季艾璟从小耳濡目染。
衣着永远整洁得体,最好端庄正式,不管处于什么样的场合,少说话。
如果不是季艾璟这一身好皮囊,医院里估计没什么人敢主动跟他搭话。
病人不多,季艾璟不算太忙,向芷玫的脸时不时在脑海中出现,让他罕见有些心烦。
昨天向芷玫走的时候他是听见了的,可站在房间的门口,最终没有走出去。
中午吃饭时毕钰再一次发信息过来,「我爸爸住院了,你能过来看看吗?」
季艾璟看了这条信息很久,最后回复,「哪家医院?」
毕钰扣下手机,脸上的笑意舒展开来,她就知道,季艾璟怎么会真的不留一丝眷恋,他们在一起七年,而且是季艾璟生命里最好的七年。
向芷玫在中午吃饭前好好洗了把脸,再出来刘晓琴已经在帮她收拾行李了。曾经一件一件装在行李箱拿走的衣服又重新挂回了柜子里,向征在厨房忙活,拿行李都没忘记去市场多买几样向芷玫爱吃的菜。
她下巴上还挂着水珠直接从卫生间出来。
这套房子一家三口住了很多年,可四年前她结婚时,向征颇为麻烦的重新装修了一遍。向芷玫都这么大了,房子里的装修早就旧了,向征不想让任何人看轻女儿。
重新收拾过的装修风格是以暖色系为主,向芷玫一向喜欢这个风格,可和季艾璟结婚的婚房,一开始就是北欧风。
她从来没有问过喜欢北欧风的人是谁。
他们都不是涉世未深,谁到了这个年纪都有自己的过去,住在未来的人,不该回头看。
中午向芷玫吃了很多,向征的手艺比刘晓琴好,他不是每天下厨,但只要是她回来,饭一定是他做。过去是给向芷玫和季艾璟两个人做,现在就给她一个人做。
“溜溜呢?”
“跟大元一屋呢。”
溜溜是只蓝和尚鹦鹉,羽翼丰满圆乎乎的很可爱。向征喜欢养鸟,向芷玫也喜欢,只不过大元和溜溜的关系不算太对付,能和平的待在一个屋子里不容易。
昨天走的时候向芷玫没有把溜溜一起带走,她怕回来的声音太大,扰的家里的两个人醒了后半夜没法好好睡。
向芷玫一上午都浑浑噩噩,刘晓琴和向征都当作没看见。
下午她终于打开了电脑,大学毕业之后她在一个平台上做编辑,请假了有些工作也能线上完成。做了这些年逐渐喜欢上这份工作,如果还跟沈昶亭在一起,肯定要被他说不务正业。
平台不大,编辑这活儿的收入不多,但向芷玫花钱的地方也少。向征平时没事儿就喜欢给闺女打钱,毕业到现在,不知不觉也攒下来不少。
她和沈昶亭高中就在一起了。
沈昶亭是个很阳光的人,高大,帅气,每每在篮球场上起跳,脚上都像装了个弹簧,球进了,沈昶亭的笑容能让周围的女生哇哇乱叫,太阳都没有这个人在场上耀眼。
所以当沈昶亭表现出对向芷玫明显的偏爱时,向芷玫意外多一些。
不过很快便接受了,她也喜欢沈昶亭。
没人会不喜欢沈昶亭。
那时候的向芷玫还很爱说话,每天跟沈昶亭两个人有聊不完的话题,叽叽喳喳的笑成一片。后来两个人一起上了同一所大学,四年时间,一起高铁来来回回,沈昶亭从来没让向芷玫拿过一下行李。
真美好。
无论何时向芷玫回忆起那段时光记得的都只有美好的瞬间,她笑的跟个傻子似的快乐。
和沈昶亭的分手,要了向芷玫半条命。
她从来都没有想过,原来人能这样痛苦。
痛苦到生不出一分继续生活下去的希望,以为自己的世界里不会再有期待了。
脚上的拖鞋是过年时刘晓琴特意去买的情侣款,其实只是大小号不同,毛茸茸的熊猫屁股堆在鞋头,季艾璟来的时候一次都没有穿过。
关上房间的门,向芷玫终于松了口气。
她一骨碌滚到自己的小床上,柔软的被褥让人自然而然的放松,熟悉的柔顺剂香气也莫名的安心。向芷玫和季艾璟的家里,她一直买的这个牌子,可回了父母这,总觉得要比婚房那边闻的舒心。
向芷玫懒得洗漱,换上还留在家里的睡衣便钻进了被子里,本来以为会失眠,没想到一闭眼人就睡了过去。
这是她跟季艾璟结婚的第四年,而在两个小时前,她把当初领证时就准备好的离婚协议推到了季艾璟面前。
当时他是什么表情?
一向冷静自持衬衫只能松第一颗扣子的男人只抬头问了一句,“想好了?”
向芷玫点点头,他便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笔锋遒劲,每一个字都没有迟疑,四年婚姻,短暂的像是一场梦。
向芷玫是被向征的大嗓门儿喊醒的。
向征四十岁自由退休,靠着几套房子的租金日常溜溜鸟,打打麻将,每天在同一个摊位买早餐,五点钟雷打不动的起床。
他早上醒了换好衣服,手里拎着鸟笼子,刚要出门儿看到了门口闺女的鞋,嘿嘿一乐,回房间把刘晓琴捅咕醒。
刘晓琴晚上比白天有活力,迷迷蒙蒙的不耐烦,“干什么…”
“赶紧的,闺女回来啦,我出去溜完把早饭买回来,你也起来做一点儿。”
刘晓琴一下子精神了,向芷玫结婚之后并不经常回来住,一下子没想太多,两个人悄么声的推开向芷玫房间的门,见女儿果然在被子里睡的正香,相视一笑退了出去。
如果不是向芷玫这一觉睡的总也不醒,向征怕她饿坏了胃,是绝对不会把人喊起来的。
向芷玫耷拉着脑袋坐到餐桌前,半闭着眼机械性的往嘴里塞东西,向征和刘晓琴坐在对面笑眯眯的看着,谁家闺女能长的这么可爱啊,不愧是他们亲自生出来的。
“我和季艾璟离婚了。”她早晨起来鼻子不透气,话里有浓浓的鼻音,但吐字很清楚。
刘晓琴和向征的笑容僵了一下。
“他欺负你了?”向征反应快,试探着问。
“没,过不到一起去。”
“没欺负你就成,毕竟是闪婚,好多谈了许多年的结不到半年都离了,别说你们都没见几面,能坚持四年很厉害了。”刘晓琴的思路清晰,对闺女尤其通情达理。
“嗯,是这么个理,你东西收好了没?上午我开车过去帮你搬过来?”
向芷玫点点头,又往嘴里塞了口油条,嘴唇亮晶晶的直泛光,“打包好了,我一个人也拎不动。”
“小姑娘家家干这个做什么,有爸爸在呐,安心在家里住着,当人媳妇哪有在家当闺女舒心。”
向芷玫喝了一大口加了糖的豆浆,还热乎着,咽下去的瞬间鼻子一下子通透了。她就知道父母会是这个态度,所以会选择跟季艾璟摊牌之后回家,向芷玫从小就清楚,她的爸爸妈妈跟别人的不一样。
刘晓琴没念过什么书,家里条件不好,活了这些年就琢磨出一件事,甭管怎么个活法,自己高兴最重要。谈恋爱开心吗?不开心可以不谈。结婚累吗?累了还能离。人怎么都能活,重点是心里得痛快。
向征就更不用讲了,他就这么一个女儿,从小要星星不给月亮,这个世界上还有能配得上他闺女的人?不存在的。他拼出来的这些房子,不仅能让自己吃香喝辣,更是很早就跟向芷玫讲,想怎么过日子就怎么过,出了事儿爸爸养你。
向芷玫吃饱了又挪回房间,缩回被子里。棉被里的空气让呼吸不顺畅,向芷玫眨巴着眼睛没有重新闭上,脑子里什么都没想,可不知怎么的,眼泪吧嗒吧嗒掉了下来。
向征伺候好了房间里的八哥,一边捯饬一边碎碎念,“大元啊,你姐姐回家了,可心情不太好,最近在家里少说话,不然要拔你的毛我可不护着。”
八哥的小脑袋左动一下右晃一下,不知道是不是听懂了向征话里的意思,小声的说了句,“玫玫。”
“嗯,玫玫回家了。”
季艾璟换好衣服出来,提前进了诊室,他按部就班的跟之前每一天一样做着准备工作。白大褂里是一件黑灰色的衬衫,一条黑色的领带端端正正卡在领口的位置。以前有同事开玩笑说季艾璟更像一个西医而不是中医,可他从进中医院第一天起就是这样的搭配。
季白岩和苟春香一个是初中的教导主任,一个是做了很多年的初中班主任,虽然不在一个学校,但去单位的每个早晨都是这样一丝不苟,连头发都不会有一丝凌乱,季艾璟从小耳濡目染。
衣着永远整洁得体,最好端庄正式,不管处于什么样的场合,少说话。
如果不是季艾璟这一身好皮囊,医院里估计没什么人敢主动跟他搭话。
病人不多,季艾璟不算太忙,向芷玫的脸时不时在脑海中出现,让他罕见有些心烦。
昨天向芷玫走的时候他是听见了的,可站在房间的门口,最终没有走出去。
中午吃饭时毕钰再一次发信息过来,「我爸爸住院了,你能过来看看吗?」
季艾璟看了这条信息很久,最后回复,「哪家医院?」
毕钰扣下手机,脸上的笑意舒展开来,她就知道,季艾璟怎么会真的不留一丝眷恋,他们在一起七年,而且是季艾璟生命里最好的七年。
向芷玫在中午吃饭前好好洗了把脸,再出来刘晓琴已经在帮她收拾行李了。曾经一件一件装在行李箱拿走的衣服又重新挂回了柜子里,向征在厨房忙活,拿行李都没忘记去市场多买几样向芷玫爱吃的菜。
她下巴上还挂着水珠直接从卫生间出来。
这套房子一家三口住了很多年,可四年前她结婚时,向征颇为麻烦的重新装修了一遍。向芷玫都这么大了,房子里的装修早就旧了,向征不想让任何人看轻女儿。
重新收拾过的装修风格是以暖色系为主,向芷玫一向喜欢这个风格,可和季艾璟结婚的婚房,一开始就是北欧风。
她从来没有问过喜欢北欧风的人是谁。
他们都不是涉世未深,谁到了这个年纪都有自己的过去,住在未来的人,不该回头看。
中午向芷玫吃了很多,向征的手艺比刘晓琴好,他不是每天下厨,但只要是她回来,饭一定是他做。过去是给向芷玫和季艾璟两个人做,现在就给她一个人做。
“溜溜呢?”
“跟大元一屋呢。”
溜溜是只蓝和尚鹦鹉,羽翼丰满圆乎乎的很可爱。向征喜欢养鸟,向芷玫也喜欢,只不过大元和溜溜的关系不算太对付,能和平的待在一个屋子里不容易。
昨天走的时候向芷玫没有把溜溜一起带走,她怕回来的声音太大,扰的家里的两个人醒了后半夜没法好好睡。
向芷玫一上午都浑浑噩噩,刘晓琴和向征都当作没看见。
下午她终于打开了电脑,大学毕业之后她在一个平台上做编辑,请假了有些工作也能线上完成。做了这些年逐渐喜欢上这份工作,如果还跟沈昶亭在一起,肯定要被他说不务正业。
平台不大,编辑这活儿的收入不多,但向芷玫花钱的地方也少。向征平时没事儿就喜欢给闺女打钱,毕业到现在,不知不觉也攒下来不少。
她和沈昶亭高中就在一起了。
沈昶亭是个很阳光的人,高大,帅气,每每在篮球场上起跳,脚上都像装了个弹簧,球进了,沈昶亭的笑容能让周围的女生哇哇乱叫,太阳都没有这个人在场上耀眼。
所以当沈昶亭表现出对向芷玫明显的偏爱时,向芷玫意外多一些。
不过很快便接受了,她也喜欢沈昶亭。
没人会不喜欢沈昶亭。
那时候的向芷玫还很爱说话,每天跟沈昶亭两个人有聊不完的话题,叽叽喳喳的笑成一片。后来两个人一起上了同一所大学,四年时间,一起高铁来来回回,沈昶亭从来没让向芷玫拿过一下行李。
真美好。
无论何时向芷玫回忆起那段时光记得的都只有美好的瞬间,她笑的跟个傻子似的快乐。
和沈昶亭的分手,要了向芷玫半条命。
她从来都没有想过,原来人能这样痛苦。
痛苦到生不出一分继续生活下去的希望,以为自己的世界里不会再有期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