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喊合欢公主能做什么?夫人们用帕子矜持地沾沾嘴,尤其是方才被她短短几个字气到的人,更是不掩盖自己的幸灾乐祸。

    --谁不知王爷为他家世子求娶公主呢。

    周遭人虽多,可她们眼里的冷漠,居高临下的轻蔑合欢却是懂得。他们就这么不约而同的看过来,她仿佛瞬间与这个世界割裂一般,被人群抛出来。

    她确实不知摄政王为何会唤她,这样的人物,应该也无暇注意到一位年轻的女郎,哪怕女郎的身份并不简单。

    合欢沉着地往前走,众人为她让出道。

    她今日难得穿了一身红衣,一席嫩绿百褶裙,头戴象牙色的玉冠,周遭围了各色绒花缠花,艳冠群芳。

    迎着各种难言的眼神,她昂着头前行几步,挺直腰杆垂首万福道:“给皇叔请安。”

    摄政王抬手,朗声一笑:“贤侄女不必拘礼。”

    “殿下果然和传闻中一样。”摄政王忽然笑道。

    众人惊奇极了,他们本来都以为,摄政王就算不找公主的麻烦,也一定不会做什么好事,一个奸臣,为坏皇帝的事,也为他家那个病怏怏的独子,将朝堂折腾的鸡犬不宁。哪知,他竟然开口先是称赞。

    周遭人瞬间由漠然看好戏的神色变为惊奇。

    合欢扬起一抹笑,小心应对道:“王爷谬赞。”

    奚征又问,“公主的位子怎么这么靠后?来人,请公主入主桌。”

    合欢猛地看过去,只见摄政王和蔼地抚摸胡须,看上去像个邻家阿伯,但在场无一人敢认为他在说笑。

    众人身前都有一张小几,铺着平整的绸缎,几样点心放置在桌上,一个自斟壶,杏花酒的酒香扑鼻。

    摄政王坐在上首,左手示意合欢坐在他下首。若按常理,此间皇亲国戚也只他两人,居于上首并无不妥,然而世间之事,怎能一直按常理而论?

    合欢细细窥来,这摄政王确实跋扈,来时众星捧月,如今心念一转,就为她夺了一处坐席,主人家早已安排好座次,那位大人脸涨的通红。

    她往那边走去。

    “合欢?”萧若华忽然叫住她。

    看到她看向自己那疑惑陌生的眼神时,才反应过来。

    摄政王见状,高声道,“主桌这里位子空了许多,公主不妨将好友带着一起过来。”衡阳惊呼一声,顾不得方才还在吵架,只拉着萧若华另一边手一扯。

    摄政王是从战场上磨练出的杀将,尸山血海里趟过的人物,京城众人认识他从丰台血案始:

    一个回乡的士兵发现自己老子娘,还有姐姐,全被人害死,曝尸荒野,仇人逍遥法外,无法无天,求告无门,官官相护,他心存死志拦了摄政王的马,当街上告,第二日,那恶霸和不管事的县令就锒铛入狱,满门抄斩,此事一出,摄政王那嗜血的名声可谓更上一层。

    连萧家郎君和郡主都害怕了,她暗想。合欢捏了捏拳头,给自己鼓劲。

    怕吗,怕的,可只有自己能面对,手腕上冰冰凉凉的镯子令她冷静了一些———料他也不敢将自己怎么着。

    忽然身边一暖,有人立在她身边,挡住有些凛冽的风。琼宁公子道:“别怕,王爷不是让带友人么,我随你去!”

    合欢怔怔地看着他,明明他可以不用去的,旁人都躲了,他怎么还抢着来呢。

    一步,两步,两人在众人的目光中渐远。

    “你怎么拉住我?”萧若华甩开衡阳的手,看着合欢的背影,心里焦急,却又无法张嘴。

    “摄政王那么心狠手辣,你又脾气怀,我怕你被他一掌拍死,真是不识好人心。”衡阳撅着嘴。

    合欢捏紧拳,说她一点害怕也没有,那是假的,可合欢心里鼓着劲,再怎么说也不能堕了威风,怯懦行事,至于其他人--

    “合欢是公主,肯定没事,哪里需要我担心。”萧若华的声音远远传来,“只是,我这样不去好似怕了一样。”

    这就是她原先的好友?自私自利,真不如琼宁一分半点。

    合欢正想着时,却听见摄政王问:“听说公主以往,颇为推崇那孟轲之言?”

    本朝人人爱老庄之说,便将其余学派视作歪门,孟轲扬言民贵君轻,在视平民做牛马猪狗的世家眼里,便尤为不待见。

    摄政王眉头紧皱。

    有人以为他要借此发难,立刻便指责起来:“女子还是贞静为好,读书做什么,净学些歪理惹人不喜。”

    “陶公说的是,昔日先帝太过宠溺公主,令她寻师读书,如今却学的目下无尘,无一丝礼数...”那络腮胡子,生的仿若正人君子的官员谄媚道。

    合欢只觉他们的目光似是具化成一把小刀,要将她凌迟一般。

    身边伸来一只手,慢慢隔着袖子握住她手腕。

    正是初秋的天气,没有酷暑的难耐,旁边枫叶悄悄地红了个边,宫人们的裙裾被风吹的飞舞,阳光透过摇摆的树叶投影到她身上,这晃动的阴影更显得佳人肤色白皙,顾盼多姿。

    方才多少思量也尽没了。这人还真是,担心她害怕,不顾一切跟来,想安慰她,却又顾及礼法,只肯隔着衣袖握住手腕。

    她忽然有些好奇,以前的自己是如何与他相识的。

    心里生出无限的勇气,比方才还从容许多——这让人惧怕的摄政王也不过如此嘛,和旁人生的一样,两只眼睛一个嘴巴的。

    渐渐的,周遭那些议论声也不再入耳,合欢将那些人的声音,促狭地当作如猪狗一般的哼叫,自然之道,就如那些人要张嘴狂吠一样,只将其当做是这美好世界的一处墨点。

    “正是。”她也没有面对强权,就圆滑借机否认。

    “不愧是合欢公主,百闻不如一见。”摄政王却用这句话轻飘飘揭过方才的不渝,脸上竟然露出赞赏。

    倒叫围观之人捉摸不透。

    白毓诧异道,“摄政王不是要借合欢给皇室难堪么,怎么会?”

    萧若华紧盯着那处,“摄政王此人,多少朝臣都猜不到他的意思,我们就更猜不到了。”

    这一风波似乎就这么过去了,摄政王并没有借机为难,合欢心里狐疑,但也想不出有什么解释,唯一注意的是,摄政王看向自己的眼神,就像看家里的小辈一样。

    难道,他与我爹娘有旧?

    先前为难合欢拍马屁的官员尴尬无比,只能讪讪地退后,个别脸皮厚的话风一转就开始夸赞,变脸速度堪称一绝。

    合欢心里思忖:摄政王应该不至于说客套话,自个虽然是公主,但自从父皇驾崩,世家诸人也就有个面子情,遇上那些跋扈的名门子弟,更不会有什么特别的尊敬,所以,对方也犯不着为自己打圆场。那么,是什么人在摄政王耳边说起过自己呢?

    这个宴会最终有惊无险地开始,是所有人都没料到的,就连坚定的保皇党都以为合欢公主要被为难。

    萧若华频频看向合欢。

    他以为她会愤怒自己等人没有为她说话,她会伤心难过,可什么都没有,连眼风都没有飘过来一个,只顾着照顾身边那个有目疾的公子。

    以他们的家族地位,摄政王绝不会为难他们,在这世上人从来不是作为单独的存在,而是和家世地位权势绑定在一起的。

    但他们还是没有站出来替她转圜一声,仅仅举手之劳…只是就这样看着她离去。

    萧若华有些自嘲地笑自己的冷血,为什么不帮她?因为在世家子眼里,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就是多此一举。

    怪不得她看他们的眼神那般陌生,他们生来就不是同一类人啊。

    孟合欢…萧若华在心里咂摸这个名字,闷头灌下一杯酒,任由烈酒辣到心底。

    他在心里无数次地喟叹,从小到大每一次,听见合欢搜罗那些寒门才子,孜孜不倦地举荐给陛下,他就要嘲笑一番她的天真:别说是做官了,就是京城贵胄瞧不上眼的小吏,仅仅有才华就能做的吗?

    便如此时,会有人因为合欢公主是一个大好人就不算计她,利用她,背弃她吗?

    会有人仅仅因为她美貌无双,才华横溢,心地善良,就想与她结秦晋之好吗?

    衡阳看着他变换的神色,以为他还在生气,便道,“不是我不让你去救合欢,你也知道,萧家和我家一向不和摄政王起冲突...我们都要及冠及笄了,不能给家里惹麻烦。”

    萧若华没有说话。

    衡阳撅着嘴,萧若华最近也不知怎么回事,总是见不着面,她好不容易碰上他,也不愿意再吵嘴,于是换了话题道:“方才听你的小厮说,你又去京郊练马了,”她不满道,“才过了生辰,萧伯伯要你看一些书,又要打理一些家族往来人情之事,你倒好,能躲就躲--等萧伯伯过几天腾出手,不再请一次家法才怪呢。”

    萧若华皱眉:“只要你不说,我爹怎么会知道?”

    衡阳瞪大眼睛:“萧若华,难道我不是为你好吗?”她双手握拳。

    “我不用你管。”他冷漠道。

    衡阳什么时候被这样拒绝过,她气道:“萧若华,你什么意思?”

    一气之下,便有些口不择言。

    “三年前你执意在打猎时乱跑,最后引的我们都迷路了,惹得陛下下令救你,惹出多大的乱子。”

    “现在还要逞强吗?”

    言旐憋着眼泪,倔强地不让他掉下来。

    她知道,若华是怪自己拦住他,没让他去救合欢,但她真的是为他好啊。

    合欢那个家伙,虽然心眼不好,弄的所有人人仰马翻,但是,如果能顺手救她,她怎么会不救。

    紫衣袍的少年郎一脸不耐烦,他平生最讨厌有人翻旧账,更何况还是当着这许多人的面,而衡阳郡主从小就顺风顺意,更不懂收敛和看眼色,见他没有反驳便自以为说到他痛处,此刻更是越发起兴。

    “言旐,你不要太过分了。”

    白毓也头疼,这两个整天也不能消停一会儿,可此刻毕竟是魏恒的纳征之禧,朝上大人们和夫人们还没走呢--

    他只好拉着衡阳,“少说两句吧,到时候京中又满是传言。”

    “他都不怕,我有什么好怕的,”说着,又低声嘀咕,“他也就会欺负我,若是旁人说的,他必定处处留意,再不会这般。”

    衡阳闹个不停,萧若华今天也不知怎地,一个劲和这女郎杠上了。

    “我便是闯出什么祸事,也不干你事。”他冷笑道,“你不提三年前也就罢了,三年前若不是因你要什么火红狐狸,我们怎会迷路?”

    衡阳也气恼不止,“怎地,你有情有义愿意为旁人寻什么珍奇,为我寻一只狐狸就气恼么?”

    萧若华眉目一厉,眼神冷淡,“我因你遇险,可你呢,言旐,你丢下我跑了,若不是,若不是--”

    若不是合欢,他早已经死在那浩瀚的密林里边,尸体被豺狼啃成白骨,再没有这样一副郎君的俊俏模样,叫人看不出这是名声在外的萧家公子了。

    便是时至今日,他依旧不能忘记那日的绝望,和铺天盖地的欣喜,生死一线的危机解除后,他的心里全是对合欢的感激,每每回忆起当时情景,除了一身冷汗外,也只有感慨这世上除了爹娘,便只有一个合欢对自个这么好了。

    可惜啊,她也变了。

    萧若华硬起心肠。

    衡阳闻言,便拖着哭腔道,“我也没有办法,我要跑出去找人救你啊,若华,你知道的,我什么都不会,留在那里只会饿死,还给你添麻烦...”

    一股倦怠袭上心头,萧若华忽然不想再说什么,她说的振振有词,可她就是抛下重伤在身的自己跑走了,当然,萧若华也不怪她,只是,有了合欢的倾力相救,他也是人,有偏私,自然对她更好更依赖。

    这是人之常情啊,衡阳怎么能怪他,怎么有脸怪他?

    “你现在愧疚,怀念了,那你怎么要娶我,而不是--”娶她?后面两个字被衡阳吞下,她知道这句话如果说出,一切将不可挽回,悲哀袭上这个小姑娘的心头。

    白毓旁观者清,知道衡阳这一对起争执的原因,根本不是他们这些外人能插手的,于是拉着宋轻时,“让他们说开吧,我们在那里,只会碍手碍脚。”

    他往摄政王那一桌看了一眼,却发现合欢身边坐了位极年轻的公子,他从没见过。

    不仅如此去,合欢还颇为照顾,频频和他说话。

    他不由奇道:“那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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