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村子叫草莓村,虽然是这样命名的,但村子里的产业并不以草莓为主,甚至在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不知道草莓是什么东西。

    这是附近海域唯一的小岛,我生活在这里,却并没有记住这个小岛的名字。

    村里人们生活来源有两类,一类是种地自给自足,一类就是远航人们带来岛外各色商品,在码头和集市上贩卖。因此,村子经济不算繁荣但人们生活也还自在。

    当然,这是在我看来。

    我不喜欢他们,因为他们不喜欢我。

    我是父亲强抢民女留下的罪证,那个可怜的女人在生下我的第二天就投河自尽。有记忆以来,父亲经常带着我去商铺乞讨,有时候动粗了,他会把我扔在后边拖住那些拿着菜刀、棍棒的男人女人,大抵他们是善良的,被我抱着大腿也就真的不动了,我哭得昏天昏地,好几次差点晕过去,明晃晃的刀刃近在咫尺,不明所以的大骂震耳欲聋,我的世界观就在这样的慌乱与不齿中越来越扭曲。

    终于在某天,眼泪流干了,我仿佛变成了木头人,和父亲一起接受着所有人的指责。靠着幼稚堆砌出来的理解力告诉我,我是不应该存在于这世界的东西,父亲是无恶不作的流氓,我们不被这个小岛接受,也不配拥有幸福。

    父亲每每听到这样的话就会随手捡个酒瓶或是拳头大的石头往人身上扔,他从来当场报复。我只是低头走路,也无所谓凶器会不会砸过来。

    如果我的降生是个错误,那么上天啊,快点把我带走好了。

    但天不遂人愿,他没有带走我,而是带走了父亲。于是,我的生活进入了倒计时。

    下一个一定就是我了。

    抱着这样的想法,我在岛上最阴暗的角落苟延残喘。

    有时候饿的不行,会去街上走走,我没有自己搞生计的意识,走到见光的地方总有人突然跑出来骂我一句,然后扔给我一些吃的。

    我不明白他们这样矛盾的做法反应怎样的人性,但我知道自己心里有股暗潮蠢蠢欲动。

    集市最尽头的小商铺有个玛莎婆婆,她最恨父亲,每次路过她家门口,总会有最锋利的武器从里面飞出,我身上总是旧伤未愈又添新伤。

    但也是她,在我被一群混混堵在小巷子、衣服被撕烂时突然出现,用酒瓶子和一笔钱解决了他们,然后把自己的外套扔给我,带我到她的小铺子里洗土豆。

    我知道,我可能有了工作之类的东西。

    生活就这么走了一段日子。玛莎店里帮手不少,不缺我这个小杂种,我每天要洗上百个土豆,还有年长的前辈故意把我洗好的土豆又扔进烂泥里。每弄丢一个土豆,玛莎都会揪起我的头发往墙上撞。但来这里上班后,我再也没有饿过肚子。我仿佛和街上走着的每个人一样融入了小镇日常,除了有些不太受欢迎。

    平静的生活被打破是在某个夏日清晨,被打破的也不只是我的平静生活,而是整个小镇共同的安逸。

    那天码头驶来好大一艘船,我从来没见过那么气派的船,通身都是白色的铁,上边站的人也威风得不行。

    玛莎的店铺前围满了人,他们很感兴趣但又似乎不敢上前,只能在最靠近码头的地方远远眺望。

    船上下来的是一家四口,军人模样的人对他们毕恭毕敬地鞠了个躬,留下几个箱子就走了。

    巨轮呼啸着扬长而去,我的心似乎也跟着一起远行,那艘铁铸的外壳究竟经历过什么,又将经历什么?

    人们管它叫军舰。

    我第一次萌生了逃离这个小岛的想法。

    那年我九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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