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李秋月的宴会厅在金色屋顶酒店的顶层,头顶是弧形的金色穹隆,脚踩绿色地毯,眼前一张8人圆形餐桌,一抬头,落地窗外满月高悬,柯施县夜景尽收眼底,作为一家高规格宴会厅,除了达拉马背后的一层白色窗帘下影影绰绰的人形,确实让人挑不出毛病。
李秋月在主宾位上坐下,扫了一眼桌子上的菜码:香菜、油甘果、辣椒面、香油、黄油、芝麻、咖喱酱.........林林总总下来统共十几种蘸料,蘸料多倒也不是什么问题,问题是一整张大圆桌上除了蘸料和一个炭火烤盘外没别的菜码,连盘餐前水果都没有。
这边李秋月正对着一桌子的蘸料不满意,圆桌另外一边的达拉马却正对着坐在李秋月旁边的秦树培吊白眼儿:秦树培就算在李氏有点儿地位,那也就是李氏的一个家奴,家奴有什么资格上桌吃饭?
“嗯,都说百闻不如一见,早就听说秦.达拉姆汗是个不畏强权,追求自由平等不受礼节束缚的人,今天这么一看,传说果然不假,难怪内子当年会倾心于你。”
秦树培没想过达拉马会突然提自己和娜苏的过往,他以为娜苏家会为了女儿的声誉着想,对这件事守口如瓶呢,但是不管达拉马怎么看当年的事情,鉴于印第斯坦对女性近乎窒息的束缚,他绝对不能承认自己和娜苏当年的是事情:“部长先生误会了,我和娜苏小姐当年的事情纯粹是谣传,是我自己不检点,没有把世俗礼仪放在心上,给娜苏小姐惹了一身的流言,这些全都是我的错,我向您保证,我和娜苏小姐之间是清白的,我只是她家的一个普通下贱的家奴而已。”
达拉马再次看了一眼秦树培:“嗯,你这话就过于自谦了,你要真是家奴,在我们印第斯坦可不能上桌吃饭,你看今天你都能跟我还有李小姐平起平坐了,这可不是家奴的待遇啊。”
秦树培心领神会,原来是嫌弃自己上桌吃饭啊,这还不简单。
他当即放下刀叉,规规矩矩的从位子上站起来,退到李秋月身后:“抱歉,是我忘了规矩。”
李秋月回头看了一眼被赶下桌的秦树培,再看看对面脑门儿亮的跟个电灯泡似的达拉马,这些个高等种姓从骨子里就看不起低等种姓,农奴制都废了半个世纪了,还一口一个贱民家奴叫着,要不是眼下危机四伏,赶时间逃离晚宴,她能当场把秦树培拽回到餐桌上吃三天三夜。
她拿起刀叉,笑眯眯的看着达拉马:“部长先生,可以上菜了吗?”
“当然。”达拉马当即冲白色窗帘旁边的侍从一挥手,“准备上菜。”
两边的侍从闻声拉开窗帘,缓缓露出两个透明的巨型不锈钢玻璃箱,左边的玻璃箱里整整齐齐的站了10个□□的年轻男子,男子们战战兢兢的看着宴会厅内的几个宾客,像只随时要被送上屠宰场的小牛仔,右边的玻璃箱内栓了十几条体型差不多跟豹子一样大小的狼狗,狼狗哈赤哈赤的伸着舌头,随时准备挣脱链子冲出去撕咬那群裸身的少年。
李秋月自诩见多识广,但也没见过这种黄暴场面啊,这是要干嘛?
她别过脸,放下刀叉,有些不解的看着达拉马:“恕我见识短浅,请问部长先生的菜是?”
达拉马拿起餐巾擦了擦嘴角:“这道菜叫牙眼,取名自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是印第斯坦用来招待国宾的大菜,吃法也不复杂,您看到他们旁边的几条狗了吗?狗吃他们,咱们吃狗,你看看喜欢哪个就点哪个,喜欢切哪里就切哪里,我们印第斯坦的狼犬原本是用来看家护院的,肉很柴不好吃,但是他们吃过人肉以后,血肉会变得非常鲜美,以前我还不信,前几年跟着几个老朋吃了一两回才发现确实名不虚传啊,李小姐难得来印第斯坦一趟,这等美味怎么能不尝一尝?”
李秋月当即绷直后背,胃部泛起一阵恶心,太血腥了!
秦树培见状,不急不缓的附身到到李秋月耳边解释:“印第斯坦有孝悌法令,父母有罪,子女代偿,这些小孩儿的父母都是犯了死罪的重刑犯,只要他们舍弃身上的一块肉喂狗就可以为父母免去死刑,您今天点谁就是在帮谁。”
李秋月瘆的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这哪儿是吃饭,这是杀人!
她再次看了一眼玻璃窗内那十个可怜孩子,端起手边的水杯喝了口冰水,强忍着恶心想跑路,可是如果现在就跑的话,这些被送上餐桌的孩子说不定明天会被送到下一桌,自己若不救他们,实在是于心不忍啊。
达拉马其实很清楚李秋月在纠结什么,今天晚上这道菜就是特意为她准备的,他要名正言顺的告诉李氏,印第斯坦是一个可以吃人的国家,不是李氏这种地球圣母能惹的。
达拉马非常满意的盯着她手里的杯子,得意洋洋的说到:“看来李小姐很喜欢这个手握啊。”
李秋月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手里的水杯,跟前面会议厅里达拉马用过的那个人手形状的杯子很像,原来这叫手握?
达拉马像在瞻仰一眼艺术品一样盯着那个杯子:“您的这个手握和我下午用过的手握是一对,我的是左手,您的是右手,这双手原来的主人是娜苏的贴身侍女,她不识好歹,背着我替娜苏勾连外边的野男人,我为了给娜苏立个规矩,便剁了这个侍女的一双手以示惩戒。”
李秋月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手里的那只杯子,内胆是一层白瓷,外圈确实是一只手环抱住了内胆,那只牙白色的手骨骨节细长,骨缝匀称,单看手骨的形状都觉得它的主人一定是个纤细的小美人,这幅手骨越美,达拉马的嘴脸就越可恶,李秋月抿了抿嘴,把已经堵在嗓子眼儿的腌臜物硬生生吞回去,非常客气的看着达拉马:“部长先生,我口味清淡,吃不了这么荤的东西,这几个小孩儿是挺好看的,我很喜欢,您看能不能送给我玩儿一段时间?”
达拉马老奸巨猾,一眼就看穿了李秋月的小算盘,她不过就是借机救人罢了,下午已经让过她一回了,眼下可没有第二回。
“李小姐要是喜欢这一款的,回头我给您挑几个上品送过去,今天我嘴馋的很,这几个咱们还是该怎么用就怎么用。”
“部长先生,我还真就看上这几个孩子了,您要确实不舍得割爱,我出钱买也行。”
达拉马一看自己捏到了李秋月的软肋,哪儿肯就此罢手啊:“这不是钱的事儿,这是我的一份心意,跟钱没关系。”
李秋月再让一步:“您的心意我心领了,但我确实下不了嘴,要不咱吃点儿别的?”
秦树培见两个人争执不下,一个步步紧逼一个退无可退,找准时机往前一步,替李秋月解围。
“小姐,既然部长先生盛情难却,不如让我来帮您挑一个?”
李秋月看着秦树培,来吃饭前他说过会帮自己打圆场,估计他是看出来自己很窘迫了:“行,人你随便挑,但是我的原则不变。”
秦树培默默的看了李秋月一眼,示意她安心:“您尽管都交给我。”
李秋月在主宾位上坐下,扫了一眼桌子上的菜码:香菜、油甘果、辣椒面、香油、黄油、芝麻、咖喱酱.........林林总总下来统共十几种蘸料,蘸料多倒也不是什么问题,问题是一整张大圆桌上除了蘸料和一个炭火烤盘外没别的菜码,连盘餐前水果都没有。
这边李秋月正对着一桌子的蘸料不满意,圆桌另外一边的达拉马却正对着坐在李秋月旁边的秦树培吊白眼儿:秦树培就算在李氏有点儿地位,那也就是李氏的一个家奴,家奴有什么资格上桌吃饭?
“嗯,都说百闻不如一见,早就听说秦.达拉姆汗是个不畏强权,追求自由平等不受礼节束缚的人,今天这么一看,传说果然不假,难怪内子当年会倾心于你。”
秦树培没想过达拉马会突然提自己和娜苏的过往,他以为娜苏家会为了女儿的声誉着想,对这件事守口如瓶呢,但是不管达拉马怎么看当年的事情,鉴于印第斯坦对女性近乎窒息的束缚,他绝对不能承认自己和娜苏当年的是事情:“部长先生误会了,我和娜苏小姐当年的事情纯粹是谣传,是我自己不检点,没有把世俗礼仪放在心上,给娜苏小姐惹了一身的流言,这些全都是我的错,我向您保证,我和娜苏小姐之间是清白的,我只是她家的一个普通下贱的家奴而已。”
达拉马再次看了一眼秦树培:“嗯,你这话就过于自谦了,你要真是家奴,在我们印第斯坦可不能上桌吃饭,你看今天你都能跟我还有李小姐平起平坐了,这可不是家奴的待遇啊。”
秦树培心领神会,原来是嫌弃自己上桌吃饭啊,这还不简单。
他当即放下刀叉,规规矩矩的从位子上站起来,退到李秋月身后:“抱歉,是我忘了规矩。”
李秋月回头看了一眼被赶下桌的秦树培,再看看对面脑门儿亮的跟个电灯泡似的达拉马,这些个高等种姓从骨子里就看不起低等种姓,农奴制都废了半个世纪了,还一口一个贱民家奴叫着,要不是眼下危机四伏,赶时间逃离晚宴,她能当场把秦树培拽回到餐桌上吃三天三夜。
她拿起刀叉,笑眯眯的看着达拉马:“部长先生,可以上菜了吗?”
“当然。”达拉马当即冲白色窗帘旁边的侍从一挥手,“准备上菜。”
两边的侍从闻声拉开窗帘,缓缓露出两个透明的巨型不锈钢玻璃箱,左边的玻璃箱里整整齐齐的站了10个□□的年轻男子,男子们战战兢兢的看着宴会厅内的几个宾客,像只随时要被送上屠宰场的小牛仔,右边的玻璃箱内栓了十几条体型差不多跟豹子一样大小的狼狗,狼狗哈赤哈赤的伸着舌头,随时准备挣脱链子冲出去撕咬那群裸身的少年。
李秋月自诩见多识广,但也没见过这种黄暴场面啊,这是要干嘛?
她别过脸,放下刀叉,有些不解的看着达拉马:“恕我见识短浅,请问部长先生的菜是?”
达拉马拿起餐巾擦了擦嘴角:“这道菜叫牙眼,取名自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是印第斯坦用来招待国宾的大菜,吃法也不复杂,您看到他们旁边的几条狗了吗?狗吃他们,咱们吃狗,你看看喜欢哪个就点哪个,喜欢切哪里就切哪里,我们印第斯坦的狼犬原本是用来看家护院的,肉很柴不好吃,但是他们吃过人肉以后,血肉会变得非常鲜美,以前我还不信,前几年跟着几个老朋吃了一两回才发现确实名不虚传啊,李小姐难得来印第斯坦一趟,这等美味怎么能不尝一尝?”
李秋月当即绷直后背,胃部泛起一阵恶心,太血腥了!
秦树培见状,不急不缓的附身到到李秋月耳边解释:“印第斯坦有孝悌法令,父母有罪,子女代偿,这些小孩儿的父母都是犯了死罪的重刑犯,只要他们舍弃身上的一块肉喂狗就可以为父母免去死刑,您今天点谁就是在帮谁。”
李秋月瘆的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这哪儿是吃饭,这是杀人!
她再次看了一眼玻璃窗内那十个可怜孩子,端起手边的水杯喝了口冰水,强忍着恶心想跑路,可是如果现在就跑的话,这些被送上餐桌的孩子说不定明天会被送到下一桌,自己若不救他们,实在是于心不忍啊。
达拉马其实很清楚李秋月在纠结什么,今天晚上这道菜就是特意为她准备的,他要名正言顺的告诉李氏,印第斯坦是一个可以吃人的国家,不是李氏这种地球圣母能惹的。
达拉马非常满意的盯着她手里的杯子,得意洋洋的说到:“看来李小姐很喜欢这个手握啊。”
李秋月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手里的水杯,跟前面会议厅里达拉马用过的那个人手形状的杯子很像,原来这叫手握?
达拉马像在瞻仰一眼艺术品一样盯着那个杯子:“您的这个手握和我下午用过的手握是一对,我的是左手,您的是右手,这双手原来的主人是娜苏的贴身侍女,她不识好歹,背着我替娜苏勾连外边的野男人,我为了给娜苏立个规矩,便剁了这个侍女的一双手以示惩戒。”
李秋月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手里的那只杯子,内胆是一层白瓷,外圈确实是一只手环抱住了内胆,那只牙白色的手骨骨节细长,骨缝匀称,单看手骨的形状都觉得它的主人一定是个纤细的小美人,这幅手骨越美,达拉马的嘴脸就越可恶,李秋月抿了抿嘴,把已经堵在嗓子眼儿的腌臜物硬生生吞回去,非常客气的看着达拉马:“部长先生,我口味清淡,吃不了这么荤的东西,这几个小孩儿是挺好看的,我很喜欢,您看能不能送给我玩儿一段时间?”
达拉马老奸巨猾,一眼就看穿了李秋月的小算盘,她不过就是借机救人罢了,下午已经让过她一回了,眼下可没有第二回。
“李小姐要是喜欢这一款的,回头我给您挑几个上品送过去,今天我嘴馋的很,这几个咱们还是该怎么用就怎么用。”
“部长先生,我还真就看上这几个孩子了,您要确实不舍得割爱,我出钱买也行。”
达拉马一看自己捏到了李秋月的软肋,哪儿肯就此罢手啊:“这不是钱的事儿,这是我的一份心意,跟钱没关系。”
李秋月再让一步:“您的心意我心领了,但我确实下不了嘴,要不咱吃点儿别的?”
秦树培见两个人争执不下,一个步步紧逼一个退无可退,找准时机往前一步,替李秋月解围。
“小姐,既然部长先生盛情难却,不如让我来帮您挑一个?”
李秋月看着秦树培,来吃饭前他说过会帮自己打圆场,估计他是看出来自己很窘迫了:“行,人你随便挑,但是我的原则不变。”
秦树培默默的看了李秋月一眼,示意她安心:“您尽管都交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