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到林祐的时候,他正在追一个女孩。
那天我看着他从雨幕中走进咖啡店,手中捧着一束玫瑰。
他的衣服被雨水浸得透湿,额间的碎发遮住了眼睛,水珠顺着他的脸庞滑落到下巴上,然后滴落到他若隐若现的锁骨上。这样的他,像极了我家楼下那只不知被谁抛弃的猫咪,让我一时没有认出他来。
我站起身来朝他走去,高跟鞋踏在大理石地板上发出“哒哒”的脆响。
我轻声唤道:“阿祐?”
玫瑰摇曳的声音能吸引蜜蜂的停留,而林祐也如我预料的那般,抬起头朝我看来。那一瞬间我看见他眼里的失意,像极了冰冷的雨珠,但却并没有那样的浑浊。他愣了一下,随即认出了我,那双悲伤的眼眸总算多了一份惊讶,语气中有一丝喜悦,却很快被疲倦掩盖:“小余,好久不见了。”
我笑了笑,一只手轻轻拍了一下他的肩:“是很久不见了,都快记不清你的样子了,方才也是看了半天才认出你来。”感觉到林祐的身体明显僵硬了几分,我很快抽回了手,将头发撩到耳根后,故作漫不经心道:“不过,我还是记得的,你不是个有着淋雨爱好的人。”
然而林祐只是笑着摇了摇头,并不打算作答。
我偏过头去盯了他许久,见他确实没有倾诉的欲望,便打算就此作罢。这般想着,我指了指不远处的位置说:“要不要点点什么?我请你。”
他默了默说,好。
这家咖啡店的位置大多靠窗,窗户有着磨砂质感,坐在位置上朝外看,像是隔了一层云雾。许多雨珠覆在这样的窗户上,又不时成故流下,结成没有形状规则的网状。路边的行人多是拉低了帽檐或是握紧了伞柄,脚步急促地往来。
我支着下巴,不动声色打量着正在点单的林祐:天生的桃花眼,高鼻梁,唇色是不少人羡慕的樱桃红,让人忍不住想咬一口。即使是这般看似落魄的模样,也可以称得上是惊艳人间的少年了。而这样一个人,就是我从小开始喜欢的竹马——林祐。
林祐端起侍者刚刚端上来的卡布奇诺,用银白色的汤匙在咖啡中搅了搅,原本精致的拉花一下子就变成了没有规则的纯白一片。氤氲的雾气缓缓上升,然后消失在他眼前,有一瞬间我觉得他的眼里也染上了一层水雾,像是要哭出来了一样。
“小余,我没想到能在这里遇见你。”出乎我意料的,竟是林祐先开的口,温润的声音传到我耳朵里,像是碰撞的珠玉。
“我也是,”我点了点头,放下有些发酸的手,慵懒地朝靠坐上一靠,“谁叫你不和我报同一所大学呢。”
明明是打趣的话,但林祐却像是当了真:“不是的......我......你报的那所大学,对我来说实在是太难了,你知道的......”他下意识咬了一下唇,留下一道白色的印记。
雨势忽然增大,外面的人愈发放低了姿态。我忽然想起来,高考查分后曾在小巷里见到的红着眼的少年,像是淋了雨的猫,找不到避雨的屋檐。
我的心脏莫名有些抽痛,仿佛自己成了罪大恶极的囚犯,一时又找不到什么合适的话去安慰他,只好无言地低下头,任由尴尬在我和他之间蔓延。
过了很久,我开始观察他放在手边的玫瑰。
物理学说,磁体同名磁极相互排斥,所以我觉得那束玫瑰格外扎眼,在几次装作不经意地扫过那束玫瑰之后,我终于忍不住问他:“这束玫瑰......是送女朋友的?”
林祐张了张嘴,但终究什么也没说,只是摇了摇头,修长的手指抚上玫瑰的花瓣,爱怜地为它拭去先前沾染上的大片的雨珠,他的眼里带有无尽的温柔,像是在抚摸着爱人的脸颊,又像是诚恳的信徒试图去将神女像擦拭的一尘不染。
我嘴角的笑意生硬了几分,放在桌下的那只手无意识地握成拳,指甲仿佛要戳进我的掌心肉中。
嫉妒是毁掉特洛伊的祸根,也是烧不尽的野草,有了春雨的滋润,便开始在人心里疯长。
“小余。”林祐的轻唤拉回了我的思绪,我看见玻璃上不怎么清晰地反射出了我狼狈又可憎的面容。我扯了扯嘴角,生硬地笑了起来:“嗯?”
林祐抿了一口咖啡,声音有些空灵:“这不是玫瑰,是月季。而且......这只是送给一个朋友的,不是女朋友。”这是在回答我之前的问题,可他的声音越来越小,直到最后,他又自言自语般说道:“只是,朋友而已。”
朋友而已吗?林祐,你什么时候也学会了口是心非,自欺欺人了?
无可救药的人不断地自我麻醉,而我也不想揭穿他,我看了他一眼:“她......不喜欢吗?”
“没有,”他的语气没有什么波澜,“她只是没来而已。”
“放你鸽子了?”
“嗯......但,我相信她是有原因的。”
那一瞬间我突然有一点想笑,这话让我想到小的时候去喂鸽子,10元一袋的饲料换不来一只鸽子的到来,而天真的自己却还以为原因是大人口中的“鸽子已经吃饱了”的荒谬。
可我一直以为自己已经过了那样天真的年龄,林祐也是。可现在看来,事实并不是这样。
我打了个哈欠,不在继续这个话题:“阿祐,我反悔了。”
他看向我眼中不解。
“我可不白白请人喝咖啡,我是要收回礼的。”我直勾勾地回看他,眨了眨眼。
“你想要什么回礼?”
“这束玫......月季送我吧,就算做回礼咯。”我指了指那束月季。
林祐轻轻侧过头去,错开我的目光,又默默将花移得离我远了一点,语气有些无奈,却带着坚决:“这束就算了吧,小余。我记得你不是喜欢玫瑰的吗?改天我带一束玫瑰给你可以吗?”
我点了点头,目光却未从月季上移开。那时候我在想什么呢?我在想,他留着做什么呢?因为这束花能满足他不实际的幻想吗?可是有什么用啊?这束月季作为商家获取利益的工具而被摘下来的时候,就已经枯萎了。
它不可能长久,就像并不纯洁的雨水也不能使人清醒一样,但我并没有把这话说出来。
我开始问他很多问题,那些问题大多很无聊,比如他的住址在哪,工作是什么之类的。明明是转移话题的烂俗手段,但是林祐的回答却自然许多,然而话里的温柔总是一成不变的。
他总是这样的,让人溺死在温柔的海里。
春雨变化无常,这会儿又下得小了,林祐的咖啡也见了底,他伸出手看了看表:“时间不早了,那我就先走了,”说罢他就站起身来,“小余,改天再见。”
“嗯,改天见。”我也站起来,去吧台结了账。转身看见林祐毫无留恋地准备踏进雨幕,一瞬间有什么念头冲上了我的头脑,我忽然拉住他,将他往回拽的同时往他怀里一载,他的衬衫没有完全干,湿意透过我单薄的衣服传到我的内心,然而那只不过会让那里生出更多的杂草,我往他手上塞了一把伞,抹了正红色口红的唇靠近她的耳边,用着情侣般私语的声音对他说:“伞你拿着,不用担心我,因为我还有一把伞。还有件事,如果可以,我可以试试帮你,送出那束月季。”
以及,我真的真的,好想你。
直到他不自在地说了声谢谢,我才放开他,目送他撑伞离开。
其实已经被雨淋湿的人,有没有伞已经不重要了吧?我暗自想。所以,何余,你真是个自私的坏姑娘,所以你活该永远得不到月光的垂怜。
原来外面真的起了雾。雨声依旧,雨丝像是银白的针线,在编织一场永无止息的梦。
而我没有第二把伞了,阿祐。
那天我看着他从雨幕中走进咖啡店,手中捧着一束玫瑰。
他的衣服被雨水浸得透湿,额间的碎发遮住了眼睛,水珠顺着他的脸庞滑落到下巴上,然后滴落到他若隐若现的锁骨上。这样的他,像极了我家楼下那只不知被谁抛弃的猫咪,让我一时没有认出他来。
我站起身来朝他走去,高跟鞋踏在大理石地板上发出“哒哒”的脆响。
我轻声唤道:“阿祐?”
玫瑰摇曳的声音能吸引蜜蜂的停留,而林祐也如我预料的那般,抬起头朝我看来。那一瞬间我看见他眼里的失意,像极了冰冷的雨珠,但却并没有那样的浑浊。他愣了一下,随即认出了我,那双悲伤的眼眸总算多了一份惊讶,语气中有一丝喜悦,却很快被疲倦掩盖:“小余,好久不见了。”
我笑了笑,一只手轻轻拍了一下他的肩:“是很久不见了,都快记不清你的样子了,方才也是看了半天才认出你来。”感觉到林祐的身体明显僵硬了几分,我很快抽回了手,将头发撩到耳根后,故作漫不经心道:“不过,我还是记得的,你不是个有着淋雨爱好的人。”
然而林祐只是笑着摇了摇头,并不打算作答。
我偏过头去盯了他许久,见他确实没有倾诉的欲望,便打算就此作罢。这般想着,我指了指不远处的位置说:“要不要点点什么?我请你。”
他默了默说,好。
这家咖啡店的位置大多靠窗,窗户有着磨砂质感,坐在位置上朝外看,像是隔了一层云雾。许多雨珠覆在这样的窗户上,又不时成故流下,结成没有形状规则的网状。路边的行人多是拉低了帽檐或是握紧了伞柄,脚步急促地往来。
我支着下巴,不动声色打量着正在点单的林祐:天生的桃花眼,高鼻梁,唇色是不少人羡慕的樱桃红,让人忍不住想咬一口。即使是这般看似落魄的模样,也可以称得上是惊艳人间的少年了。而这样一个人,就是我从小开始喜欢的竹马——林祐。
林祐端起侍者刚刚端上来的卡布奇诺,用银白色的汤匙在咖啡中搅了搅,原本精致的拉花一下子就变成了没有规则的纯白一片。氤氲的雾气缓缓上升,然后消失在他眼前,有一瞬间我觉得他的眼里也染上了一层水雾,像是要哭出来了一样。
“小余,我没想到能在这里遇见你。”出乎我意料的,竟是林祐先开的口,温润的声音传到我耳朵里,像是碰撞的珠玉。
“我也是,”我点了点头,放下有些发酸的手,慵懒地朝靠坐上一靠,“谁叫你不和我报同一所大学呢。”
明明是打趣的话,但林祐却像是当了真:“不是的......我......你报的那所大学,对我来说实在是太难了,你知道的......”他下意识咬了一下唇,留下一道白色的印记。
雨势忽然增大,外面的人愈发放低了姿态。我忽然想起来,高考查分后曾在小巷里见到的红着眼的少年,像是淋了雨的猫,找不到避雨的屋檐。
我的心脏莫名有些抽痛,仿佛自己成了罪大恶极的囚犯,一时又找不到什么合适的话去安慰他,只好无言地低下头,任由尴尬在我和他之间蔓延。
过了很久,我开始观察他放在手边的玫瑰。
物理学说,磁体同名磁极相互排斥,所以我觉得那束玫瑰格外扎眼,在几次装作不经意地扫过那束玫瑰之后,我终于忍不住问他:“这束玫瑰......是送女朋友的?”
林祐张了张嘴,但终究什么也没说,只是摇了摇头,修长的手指抚上玫瑰的花瓣,爱怜地为它拭去先前沾染上的大片的雨珠,他的眼里带有无尽的温柔,像是在抚摸着爱人的脸颊,又像是诚恳的信徒试图去将神女像擦拭的一尘不染。
我嘴角的笑意生硬了几分,放在桌下的那只手无意识地握成拳,指甲仿佛要戳进我的掌心肉中。
嫉妒是毁掉特洛伊的祸根,也是烧不尽的野草,有了春雨的滋润,便开始在人心里疯长。
“小余。”林祐的轻唤拉回了我的思绪,我看见玻璃上不怎么清晰地反射出了我狼狈又可憎的面容。我扯了扯嘴角,生硬地笑了起来:“嗯?”
林祐抿了一口咖啡,声音有些空灵:“这不是玫瑰,是月季。而且......这只是送给一个朋友的,不是女朋友。”这是在回答我之前的问题,可他的声音越来越小,直到最后,他又自言自语般说道:“只是,朋友而已。”
朋友而已吗?林祐,你什么时候也学会了口是心非,自欺欺人了?
无可救药的人不断地自我麻醉,而我也不想揭穿他,我看了他一眼:“她......不喜欢吗?”
“没有,”他的语气没有什么波澜,“她只是没来而已。”
“放你鸽子了?”
“嗯......但,我相信她是有原因的。”
那一瞬间我突然有一点想笑,这话让我想到小的时候去喂鸽子,10元一袋的饲料换不来一只鸽子的到来,而天真的自己却还以为原因是大人口中的“鸽子已经吃饱了”的荒谬。
可我一直以为自己已经过了那样天真的年龄,林祐也是。可现在看来,事实并不是这样。
我打了个哈欠,不在继续这个话题:“阿祐,我反悔了。”
他看向我眼中不解。
“我可不白白请人喝咖啡,我是要收回礼的。”我直勾勾地回看他,眨了眨眼。
“你想要什么回礼?”
“这束玫......月季送我吧,就算做回礼咯。”我指了指那束月季。
林祐轻轻侧过头去,错开我的目光,又默默将花移得离我远了一点,语气有些无奈,却带着坚决:“这束就算了吧,小余。我记得你不是喜欢玫瑰的吗?改天我带一束玫瑰给你可以吗?”
我点了点头,目光却未从月季上移开。那时候我在想什么呢?我在想,他留着做什么呢?因为这束花能满足他不实际的幻想吗?可是有什么用啊?这束月季作为商家获取利益的工具而被摘下来的时候,就已经枯萎了。
它不可能长久,就像并不纯洁的雨水也不能使人清醒一样,但我并没有把这话说出来。
我开始问他很多问题,那些问题大多很无聊,比如他的住址在哪,工作是什么之类的。明明是转移话题的烂俗手段,但是林祐的回答却自然许多,然而话里的温柔总是一成不变的。
他总是这样的,让人溺死在温柔的海里。
春雨变化无常,这会儿又下得小了,林祐的咖啡也见了底,他伸出手看了看表:“时间不早了,那我就先走了,”说罢他就站起身来,“小余,改天再见。”
“嗯,改天见。”我也站起来,去吧台结了账。转身看见林祐毫无留恋地准备踏进雨幕,一瞬间有什么念头冲上了我的头脑,我忽然拉住他,将他往回拽的同时往他怀里一载,他的衬衫没有完全干,湿意透过我单薄的衣服传到我的内心,然而那只不过会让那里生出更多的杂草,我往他手上塞了一把伞,抹了正红色口红的唇靠近她的耳边,用着情侣般私语的声音对他说:“伞你拿着,不用担心我,因为我还有一把伞。还有件事,如果可以,我可以试试帮你,送出那束月季。”
以及,我真的真的,好想你。
直到他不自在地说了声谢谢,我才放开他,目送他撑伞离开。
其实已经被雨淋湿的人,有没有伞已经不重要了吧?我暗自想。所以,何余,你真是个自私的坏姑娘,所以你活该永远得不到月光的垂怜。
原来外面真的起了雾。雨声依旧,雨丝像是银白的针线,在编织一场永无止息的梦。
而我没有第二把伞了,阿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