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三更,燕恒的院子里却还亮着灯。他仍旧散着头发,那枚乌钗被他攥在手中把玩。

    “公子,秦菽我已经除掉,逢春楼也放火烧了,没有活口。”

    蒙面女子跪在地上恭敬答道。

    可燕恒甚至没有看她一眼,只是冷冷的应了一声,依旧把玩着手上的簪子,同方才的温和亲切简直判若两人。

    “别让阿鸢知道,她会难受。”

    说罢又将灵鸢带回的钥匙给她。

    “尽快将账本取来,而后…我们便启程回京吧。”

    “是,公子。”

    春黛仍是跪在地上,可心中却有些莫名的酸楚。

    她很清楚,灵鸢虽然是公子三年前半路捡来的,可她在公子心中似乎是很特别的存在。

    那种温柔和宠溺,是她跟在燕恒身边十几年来从没见过的。若不是多了一个灵鸢,她还真以为燕恒的心中只有仇恨和算计,是个冷心冷情的人。

    ……

    春盛夏日长,燕国国都·上京城的街市更是繁闹。

    长宁街两岸拥满了垂丝海棠,偶有挑着担子的脚夫来往做些生意。

    天色未亮,一辆普通的马车碾着晨风一路开进城里。驾车的却是个伶俐的女娃,她生了一双釉玉般的眼,肤色白皙透着淡淡的粉色,惹得路上的行人频频张望。

    不知是那户人家,竟让这般娇娘来赶车,实在是不懂得怜香惜玉。

    灵鸢正打着瞌睡,从雍州到上京路途遥遥,燕恒又赶得急,一路上着实幸苦。她与春黛两人轮流换赶马车,却还是觉得疲累。

    连带那手中的缰绳都有些松了,睡眼惺忪的样子倒有些慵懒之美。

    谁成想街边忽然窜出两个人人,叽里咕噜就滚到了马车下。

    那马儿受了惊,蹄子朝天一踢,马车险些翻倒。

    好在灵鸢机灵,及时控制住马车这才没酿成大祸。可这番变故也让她的瞌睡虫给吓得无影无踪,按捺住胸中咚咚直跳的心脏这才抬眼向下瞅去。

    “好家伙!”

    人倒是没事,她的马有事!

    “我说,你俩碰瓷儿的不要命啦!这马那么快,方才要是真轧死了人,银子我们赔得起,可你有命花么!”

    灵鸢气得不轻,叉着腰就冲那两个不要命的叫花子训斥起来。

    那两个乞丐本就是靠着行当谋生,所谓的碰瓷钻车底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干得了的事。

    首先你胆子得大,一般人见那车轮子叽里咕噜撵来没那胆子冲出来,非得吃了熊心豹子的才能往这车下莽。

    但光有胆子也不行,那是傻。还得有技术,眼里得有准头儿。什么时候扑,朝哪里扑都是讲究。

    最后还得脸皮厚,要是成了就得抱着马腿儿不撒手。一般天子脚下,即便是城中大户也不会太放肆,多是赔钱了事,这就是他们的赚头儿。

    可今个儿这姑娘实在泼辣的很,这蔫菜兄弟还是头一回看见妙龄女子骂街。可虽然她骂的凶,但言语中却也不算中伤他们,反而带着几分关怀。

    这就奇了,上京城里高官贵人多了去了,谁拿他们这些叫花子当回事了?

    这就罢了,可偏偏这姑娘长得还很是水灵,这就让蔫菜好似见了仙女儿,一时间忘了要钱,只搂着马腿仰头目不转睛的看着灵鸢。

    灵鸢叽里呱啦又说了一通,这两个倒是真有耐心,半天一个屁也没放出来。

    难道是伤了脑子?

    她心中有点慌乱,叫花子的命也是命么。

    正要下车看看,却忽然听到马车内传来几声虚弱的咳嗽,那病秧子公子这会怕是等得有些不耐烦了。

    接着便是叮咚两声,马车里便撒下一把碎银子。可那蔫菜兄弟竟忘了捡,还是眼巴巴望着马车上的姑娘。

    这钱每天都能赚到,可仙女儿是每天都能看的么?若不抓紧搂几眼,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

    “喂!银子你们不要?再不捡都让别人捡走啦!”

    灵鸢瞅着两人呆呆傻傻的样子,不免有些好笑。又见周围有好些人都涌上前来捡地上的碎银子,不免有些气愤,叉着腰继续输出。

    “我说你们这些人好意思么?这银子多难挣啊,搞不好就是送命的事儿,这钱也抢?你们上京的人到底行不行啊?”

    灵鸢本就心肠软,这几年陪着公子行走江湖也靠一个义字担名,今天还真见不上这些趁火打劫的做派。

    可这话到了那人的耳朵里就极是讽刺了。道边低头捡银子的绿衣公子弯腰拾起脚边的银子,走上前来叫板。

    “姑娘这话本公子可就不爱听了,什么叫上京的人不成?”

    灵鸢看他一身绿衣直缀配一金冠到是有几分人模狗样,且那眉宇间的三分傻气竟让她觉得有些莫名熟悉。

    “你谁啊?你爱不爱听关我何事?你自己不也捡了这地上的银子?”

    那人没想到上京城真有这般泼辣不讲道理的女子,竟然当街怼自己,险些按捺不住这几年摸出的性子。

    “哼!我是谁?说出来吓死你!沈逍,太医馆首席!”

    岁月苍苍,谁能想到当年去宿州学医的浪荡公子,如今竟真的学成归来,还成了太医馆首席。可惜如今故人重逢,却已是相面而不知。

    灵鸢被沈逍那得意的样子逗笑,没忍住笑出声来。

    “沈逍?还是太医馆首席?”

    “哼!”

    沈逍没听出她言中深意,还颇为受用。

    “没听过太医馆首席在马路牙子上抢钱的,我瞧你冠金戴玉的也不像缺钱的样子啊?”

    不知为何,灵鸢只觉得这人十分面善,虽然有些傻气但却有种亲切的感觉,仿佛从前就见过一般,这才起了心思逗逗他。

    “你是谁,怎么血口喷人呢!小心我去大理寺告你,小爷我可有人!”

    说着说着,沈逍那骨子里的纨绔气质又露了出来。

    “灵鸢,莫要耽搁!误了公子入宫的时辰,你担当的起么!”

    马车里的春黛忍不住探出身,她冷冷朝马下的两个乞丐望了一眼,就吓得他们立时回了精神,跑去捡钱了。

    灵鸢本就有些怵春黛,她总是很严肃、不爱笑,而且总要教她规矩。这会儿被春黛这么一管,整个人的气势又蔫了下来,立时老老实实驾起马车,临走前还不忘甩给沈逍一记眼刀。

    要不是他上前纠缠,自己能平白无故挨骂么?这个梁子算是结下了。

    沈逍见那马车走远却还不舍得将目光收回来,这小女娘到实在有趣。依着燕国的风俗,女子多以温良恭俭让为德行,除了那些上了年纪的婆子,还有谁敢在大街上和一个陌生男人叫板?

    她这般直率到真和那人有些神似。

    沈逍将捡到的银子丢给小贩,正要回身上楼继续喝酒,就见梁熙和冷着脸走了出来。

    他身侧的阿宝毛茸茸的脑袋原本还耷拉着,可见了沈逍又立时扑了上了尾巴摇的很是欢快,不知在四周嗅着什么,竟还扯着嗓子吠叫几声,吓跑了好些路过人妇孺。毕竟是只半人高的狼犬,他这么吼几声,一般人还真招架不住。

    “阿宝!”

    梁熙和的声音带着愠怒,今天是怎么了?阿宝见了沈逍这混蛋怎如此兴奋。

    阿宝被训,尾巴立时耷拉下来,嘴中呜咽几声,倒腾着步子就躲到了沈逍的身后,似乎很是委屈。

    “我说你怎么回事啊?这几年你处处给人摆臭脸就算了,如今连狗你也训。有本事你就将她找回来,你看看你现在这要死要活的样子,丢人!”

    话一出口,沈逍就后悔了。他太清楚梁熙和这三年是怎么过来的,好不容易从一个活死人到如今有了些人气,他实在不该往人家伤口上捅刀子。

    自从出了朔州变乱那档子事,赵湘君就好似人间蒸发一般,无论他们怎么找也杳无音讯,仿佛她一夜之间死了,燕国也似乎从来没有过一个女将军。

    宫里下了旨,不得让百姓在民间谈论此事。这才过去三年,她来过的踪迹就好些彻底消失了。谁还记得,三年前赵湘君孤身打马,一身裘衣踏遍京都受封的事迹?

    对很多人来说,遗忘是一桩好事。它意味着燕国边防军务大权,重新回到梁相一党手中,皇帝也讨回了被劫驸马的面子,男人们一夜之间也挺直了腰杆子。

    但对梁熙和来说,却如天塌一般。

    他从那时起便离了梁家,自立门户,再不与他那权倾天下的宰相老爹来往。

    第一年他踏遍燕国角落,四处寻找,到宿州时候整个人瘦得消形立骨,像是只剩个半条命的野鬼。

    第二年又要去找,那朔州的防将孙谦勇却说赵湘君已死,是在城外沙丘中发现的,应是当年她劫法场受伤后死在了大漠。

    从那时起,他便改了从前乖张痞气的性子,收敛锋芒入仕为官。从一个末等的小吏做到了大理寺卿的位置。

    沈逍明白,他是想翻案。

    从前他惦记着挚友薛家满门抄斩的冤案,如今又多了一桩亡妻谋反的案子。

    他梁熙和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在上京城走鸡斗狗的纨绔公子了。

    “梁狐狸…我嘴巴贱,你当我放屁好了,下次请你吃酒。”

    “不必。”

    梁熙和面无表情,似乎也没什么多余的情绪,看不出他是喜是悲,真如一桩木头般毫无生气。

    沈逍见他要走,急急拉住他的袖子。

    “今日这酒还没吃完呢,你怎么就要走?”

    梁熙和忍着性子勉强答了一句。

    “三皇子燕恒要回京了,我去上朝。怎么,沈太医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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