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从昨天夜里开始,附近的什么地方就下了大雨,致使原本应该炎热的天气竟然如秋天般的凉爽。
付水看身边的人一个个的散去,不由的微微叹了一口气,“唉,看来今天是没有什么活可干了。”
短短一年多点的时间,这已是第三次改换居住地了。
当初,不明就里的没了工作,正常的生活被各种骚扰,后又稀里糊涂的被人高价索命,直到不久前的江湖传说鬼剃头为违约而不惜自断臂膀退出江湖都仿佛是在梦中一样。
付水唯一清楚的是,自己一定是在办什么案子的时候无意中触碰到了令当今权贵不安的什么事情,才引起这么多的连锁反应。是什么事情、哪位权贵,当然亦或者是哪些权贵,付水已不感兴趣,只盼能隐姓埋名、平安的陪女儿生活下去。
想到了女儿,很自然的脑海中也浮现出了“聚德苑”老板家的女公子:高挑匀称的身材注定其是一个美女胚子,娇好的容颜再加上独特的气质只能用天仙下凡来形容,“嗯,月宫里的嫦娥也不过如此。”付水搜肠刮肚一番之后只得放弃,因为他实在是想不到除此之外还能用什么来形容这个女孩子的美。
可就是这样一个坐拥万千资产的漂亮女孩竟然还有一副大慈大悲的侠义心肠,这让他很是惊诧。也正因为如此,事后他为了不让她和她们家引火上身,才果断的在第一时间谢绝好意,改头换面带着女儿又一次“人间蒸发”。
所不同的是,这次不似往常,他决定于“险中求胜”,秉承“最危险的地方也即是最安全的地方”行事。不过,他到底不敢拿女儿冒险,思虑再三搬到涿州居住下来。
支持他选择涿州的理由不外乎两个:最主要的一条是,他付水不是知恩不报的人。虽然没人承认,但付水心里清楚,如若不是寒月姑娘的介入,鬼剃头是决计不会退出的。可大庭广众之下的报恩,且不论有没有报恩机会,只要自己宣称同她们家扯上过关系,就会给她们惹来意想不到的麻烦。能应付塞北冷光,料想“聚德苑”应对居于暗处的“江湖人士”是绰绰有余的。可是,表面上光明正大的权贵的手段付水是更了解的,对她们家不论是报恩亦或者是聊尽薄力只能暗中缓缓图之。其二,在离京城颇近的北直隶,操一口京片子也不会显得“突兀”,只要他小心加谨慎,想必是更容易隐匿身形的。
为了落脚涿州,付水不惜自毁容貌,但又恐太过“惨不忍睹”惊吓住女儿,便将炒热的石子换成黄豆捂在脸上,这样原本棱角分明的颜面就变成了一张令视者心生寒意的、夹杂黑斑的麻子脸,在这张丑陋有加的脸的衬托下,整个人也由正义感十足的汉子变成了一个噩梦般的魅影。
现在,他已改变生活方式,以打零工来维持生计,因为这样能最大限度的避开与人交往的可能。
每天早上,他和身边这些人一样,在这个集市一隅等待雇主的招揽。可是,今天早上,身边出现了一个新面孔。这原本是常事,大家就象当初接纳自己一样,默许了这位新朋友。这人本无蹊跷之处,只是穿了一双官靴。
正是这双官靴,付水不得不对他留个心眼。
“你叫‘黄瑾’是吧,”爱占小便宜又有些欺生的袁囷也盯上了这新加入者的官靴,皮笑肉不笑的蹭了上来。付水依旧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袁囷往他这边瞟了一眼继续往下说道,“小兄弟如此穿着可要当心呀。不过,如果有‘差大哥’找麻烦的话,报上我的名号保你没事!”
“噢,你是说它呀”看起来有些文弱的青年小伙抬起了一只脚,看着它,以腿为轴、小幅度的来回转动,“别说是一双鞋,就是全套的行头我也是能‘驾驭’得住的。这位大哥,实不相瞒,想当初我也是吃官家饭的人!”
闻听此言,付水和袁囷一样心中暗暗一惊,所不同的是一个不露声色,一个手足无措。
“黄兄何出此言。”原本高大的痞子不自觉的矮了几分。
“因为一个案子,现在想起来他妈的那个被告应该和我们老爷沾亲带故,要不然老子也不会白白丢了饭碗。”看青年人的状况,依旧一副愤愤不平的样子。
“黄兄不妨给小弟念叨念叨,出出心中这口恶气。来!黄兄,坐下来好好说。”袁囷一边哈着腰说话一边用手中的、原本预备擦汗用的手巾掸了掸地上凸起的石头,“黄兄,您坐上风口。”
“嗯,你也坐。”名叫黄瑾的小伙子略微客气了句。
“今年年后不长时间,一位仁兄穿着年前新买的皮袄去赶集,回家的时候因为走路走的热了便将皮袄脱下来搭到路边的树上,人就坐在旁边休息。”青年小伙有条不紊地开了口。
“可等他歇过脚赶路时竟把搭在树上的皮袄给忘了,等到他想起来时已经走出去了好远。”
“这位仁兄一不着急,二不回头寻找,只是在路边寻一较舒服的地方坐下来等。”
“等?等什么,难不成皮袄自己会追上来!”袁囷禁不住瞪着一双大眼嚷出了声。
“非也,”青年人依旧慢悠悠的,“皮袄自是不能自个儿追上来,照这位仁兄所想,只要等着,还怕等不到捡皮袄的!”
“可是,如果皮袄被往反方向走路的捡去了呢!”
“去往反方向的人自是要走路的那一半,有何虑哉?”
“可,……”袁囷的一双手比划了半天竟是没有接下话来,很明显,他已分不清这是“那位仁兄”所想还是眼前这位“黄兄”的观点。
“果不其然,到底让他等到了捡皮衣的人!”黄瑾依旧绘声绘色的继续讲下去。
“这仁兄立马一蹦而起,上前拦住了来人的去路。感激的话自不必说,甚至要掏出铜钱来感谢这’拾衣不昧‘的人,只是这‘大子儿’在皮袄兜里,被来人强行制止才算了事。”
“可谁想到,来人自有打算,竟想昧了他的皮衣。”
“这位仁兄当机恼怒,扯住皮衣据理力争。”
“二人的争执愈演愈烈,竟是要闹到见官的地步。恰在此时,我照例巡查、碰到了这件事情。你说,我当不当管!”
“那必须的呀!”
“就是嘛!可那‘泼皮’竟凭仗着失主没有证人,拒不归还失主的皮衣,还辩解说是自己年前新买的,又拒此反咬一口,说‘这位老兄’无事生非,说我不辨曲直。这还罢了,围观者也他妈不嫌事大,嚷嚷着要求去衙门,说什么要请老爷明断。你以为当官的闲着没事儿、什么事儿都乐意管?告诉你,他妈的那些个做老爷的就算是闲哩蛋疼、也不会去管老百姓的这些鸡毛蒜皮的事。”
“不过,话说归说,咱也不是听不得不同意见的人,你们不是不见黄河不死心吗,就让你们见见大老爷,来个心服口服。”
“可他妈这泼皮八成与大老爷相熟的很,我们老爷刚装模作样的问了两句话就将原告轰了出去,还连带着一连声的骂我‘糊涂’,骂到后来竟然连我的官衣都给扒了去。”
“你说,这叫什么世道!我算是看明白了,这世道上就没有好人的活路。”
“既然他不允许咱维持正义,咱干着也没什么意思,饭碗丢了就丢了咱也不在乎。”
“但是‘这位仁兄’却背运的很,本来人家丢了一件新皮袄,又换位思考、替对方着想,觉着现在大家都不容易,他情愿吃个亏,让那嘴儿脱下身上的单皮衣给自己就行,可却落了个什么结果?唉!……”
“等会儿……哈哈哈!你刚才说什么,哈哈哈……他!他!他丢了个皮袄,却要扒别人的单皮衣!哈哈哈!你、你、你!……,笑死我了。哈哈哈……”
“嘿嘿嘿……”此时,不光袁囷笑的直不起腰,付水也忍不住笑出了声。
“人才!人才!”袁囷终于哈哈大笑着离他们而去。
付水短暂的笑过之后禁不住愣怔下来,就象有一盆冷水从头顶直浇到脚底,内心一个劲的寒颤。“这青年究竟是为了借助‘澄子亡衣’单纯的倾吐心中的怨气,还是借此向自己提出警示?”他在心中极快的把青年小伙儿与自己所知道的京畿之地的明捕暗探逐一比对了一番,并没有发觉有价值的线索。“按理说,自己才刚刚安顿下来,不应该有‘线探’发觉行踪。……”
“呵呵,他居然信了。”这个来路不明的、脚穿官靴名叫黄瑾的青年小伙儿微微摇了摇头,轻声嘟囔着从他身边走了过去。
……
付水看身边的人一个个的散去,不由的微微叹了一口气,“唉,看来今天是没有什么活可干了。”
短短一年多点的时间,这已是第三次改换居住地了。
当初,不明就里的没了工作,正常的生活被各种骚扰,后又稀里糊涂的被人高价索命,直到不久前的江湖传说鬼剃头为违约而不惜自断臂膀退出江湖都仿佛是在梦中一样。
付水唯一清楚的是,自己一定是在办什么案子的时候无意中触碰到了令当今权贵不安的什么事情,才引起这么多的连锁反应。是什么事情、哪位权贵,当然亦或者是哪些权贵,付水已不感兴趣,只盼能隐姓埋名、平安的陪女儿生活下去。
想到了女儿,很自然的脑海中也浮现出了“聚德苑”老板家的女公子:高挑匀称的身材注定其是一个美女胚子,娇好的容颜再加上独特的气质只能用天仙下凡来形容,“嗯,月宫里的嫦娥也不过如此。”付水搜肠刮肚一番之后只得放弃,因为他实在是想不到除此之外还能用什么来形容这个女孩子的美。
可就是这样一个坐拥万千资产的漂亮女孩竟然还有一副大慈大悲的侠义心肠,这让他很是惊诧。也正因为如此,事后他为了不让她和她们家引火上身,才果断的在第一时间谢绝好意,改头换面带着女儿又一次“人间蒸发”。
所不同的是,这次不似往常,他决定于“险中求胜”,秉承“最危险的地方也即是最安全的地方”行事。不过,他到底不敢拿女儿冒险,思虑再三搬到涿州居住下来。
支持他选择涿州的理由不外乎两个:最主要的一条是,他付水不是知恩不报的人。虽然没人承认,但付水心里清楚,如若不是寒月姑娘的介入,鬼剃头是决计不会退出的。可大庭广众之下的报恩,且不论有没有报恩机会,只要自己宣称同她们家扯上过关系,就会给她们惹来意想不到的麻烦。能应付塞北冷光,料想“聚德苑”应对居于暗处的“江湖人士”是绰绰有余的。可是,表面上光明正大的权贵的手段付水是更了解的,对她们家不论是报恩亦或者是聊尽薄力只能暗中缓缓图之。其二,在离京城颇近的北直隶,操一口京片子也不会显得“突兀”,只要他小心加谨慎,想必是更容易隐匿身形的。
为了落脚涿州,付水不惜自毁容貌,但又恐太过“惨不忍睹”惊吓住女儿,便将炒热的石子换成黄豆捂在脸上,这样原本棱角分明的颜面就变成了一张令视者心生寒意的、夹杂黑斑的麻子脸,在这张丑陋有加的脸的衬托下,整个人也由正义感十足的汉子变成了一个噩梦般的魅影。
现在,他已改变生活方式,以打零工来维持生计,因为这样能最大限度的避开与人交往的可能。
每天早上,他和身边这些人一样,在这个集市一隅等待雇主的招揽。可是,今天早上,身边出现了一个新面孔。这原本是常事,大家就象当初接纳自己一样,默许了这位新朋友。这人本无蹊跷之处,只是穿了一双官靴。
正是这双官靴,付水不得不对他留个心眼。
“你叫‘黄瑾’是吧,”爱占小便宜又有些欺生的袁囷也盯上了这新加入者的官靴,皮笑肉不笑的蹭了上来。付水依旧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袁囷往他这边瞟了一眼继续往下说道,“小兄弟如此穿着可要当心呀。不过,如果有‘差大哥’找麻烦的话,报上我的名号保你没事!”
“噢,你是说它呀”看起来有些文弱的青年小伙抬起了一只脚,看着它,以腿为轴、小幅度的来回转动,“别说是一双鞋,就是全套的行头我也是能‘驾驭’得住的。这位大哥,实不相瞒,想当初我也是吃官家饭的人!”
闻听此言,付水和袁囷一样心中暗暗一惊,所不同的是一个不露声色,一个手足无措。
“黄兄何出此言。”原本高大的痞子不自觉的矮了几分。
“因为一个案子,现在想起来他妈的那个被告应该和我们老爷沾亲带故,要不然老子也不会白白丢了饭碗。”看青年人的状况,依旧一副愤愤不平的样子。
“黄兄不妨给小弟念叨念叨,出出心中这口恶气。来!黄兄,坐下来好好说。”袁囷一边哈着腰说话一边用手中的、原本预备擦汗用的手巾掸了掸地上凸起的石头,“黄兄,您坐上风口。”
“嗯,你也坐。”名叫黄瑾的小伙子略微客气了句。
“今年年后不长时间,一位仁兄穿着年前新买的皮袄去赶集,回家的时候因为走路走的热了便将皮袄脱下来搭到路边的树上,人就坐在旁边休息。”青年小伙有条不紊地开了口。
“可等他歇过脚赶路时竟把搭在树上的皮袄给忘了,等到他想起来时已经走出去了好远。”
“这位仁兄一不着急,二不回头寻找,只是在路边寻一较舒服的地方坐下来等。”
“等?等什么,难不成皮袄自己会追上来!”袁囷禁不住瞪着一双大眼嚷出了声。
“非也,”青年人依旧慢悠悠的,“皮袄自是不能自个儿追上来,照这位仁兄所想,只要等着,还怕等不到捡皮袄的!”
“可是,如果皮袄被往反方向走路的捡去了呢!”
“去往反方向的人自是要走路的那一半,有何虑哉?”
“可,……”袁囷的一双手比划了半天竟是没有接下话来,很明显,他已分不清这是“那位仁兄”所想还是眼前这位“黄兄”的观点。
“果不其然,到底让他等到了捡皮衣的人!”黄瑾依旧绘声绘色的继续讲下去。
“这仁兄立马一蹦而起,上前拦住了来人的去路。感激的话自不必说,甚至要掏出铜钱来感谢这’拾衣不昧‘的人,只是这‘大子儿’在皮袄兜里,被来人强行制止才算了事。”
“可谁想到,来人自有打算,竟想昧了他的皮衣。”
“这位仁兄当机恼怒,扯住皮衣据理力争。”
“二人的争执愈演愈烈,竟是要闹到见官的地步。恰在此时,我照例巡查、碰到了这件事情。你说,我当不当管!”
“那必须的呀!”
“就是嘛!可那‘泼皮’竟凭仗着失主没有证人,拒不归还失主的皮衣,还辩解说是自己年前新买的,又拒此反咬一口,说‘这位老兄’无事生非,说我不辨曲直。这还罢了,围观者也他妈不嫌事大,嚷嚷着要求去衙门,说什么要请老爷明断。你以为当官的闲着没事儿、什么事儿都乐意管?告诉你,他妈的那些个做老爷的就算是闲哩蛋疼、也不会去管老百姓的这些鸡毛蒜皮的事。”
“不过,话说归说,咱也不是听不得不同意见的人,你们不是不见黄河不死心吗,就让你们见见大老爷,来个心服口服。”
“可他妈这泼皮八成与大老爷相熟的很,我们老爷刚装模作样的问了两句话就将原告轰了出去,还连带着一连声的骂我‘糊涂’,骂到后来竟然连我的官衣都给扒了去。”
“你说,这叫什么世道!我算是看明白了,这世道上就没有好人的活路。”
“既然他不允许咱维持正义,咱干着也没什么意思,饭碗丢了就丢了咱也不在乎。”
“但是‘这位仁兄’却背运的很,本来人家丢了一件新皮袄,又换位思考、替对方着想,觉着现在大家都不容易,他情愿吃个亏,让那嘴儿脱下身上的单皮衣给自己就行,可却落了个什么结果?唉!……”
“等会儿……哈哈哈!你刚才说什么,哈哈哈……他!他!他丢了个皮袄,却要扒别人的单皮衣!哈哈哈!你、你、你!……,笑死我了。哈哈哈……”
“嘿嘿嘿……”此时,不光袁囷笑的直不起腰,付水也忍不住笑出了声。
“人才!人才!”袁囷终于哈哈大笑着离他们而去。
付水短暂的笑过之后禁不住愣怔下来,就象有一盆冷水从头顶直浇到脚底,内心一个劲的寒颤。“这青年究竟是为了借助‘澄子亡衣’单纯的倾吐心中的怨气,还是借此向自己提出警示?”他在心中极快的把青年小伙儿与自己所知道的京畿之地的明捕暗探逐一比对了一番,并没有发觉有价值的线索。“按理说,自己才刚刚安顿下来,不应该有‘线探’发觉行踪。……”
“呵呵,他居然信了。”这个来路不明的、脚穿官靴名叫黄瑾的青年小伙儿微微摇了摇头,轻声嘟囔着从他身边走了过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