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晨书在家里陪了苗苗几天,跟着她过了几天规律的生活,发现她虽然工作认真,但会劳逸结合,一般会在六点前结束她当天的工作,晚上要不就看剧,要不就拉着他外出溜达,基本会在晚上十二点前睡觉,早上七点左右起床,最让季晨书惊讶的是,她说她没设置闹钟,天天都是自然醒的。

    这样的生活过了几天后,季晨书决定回去工作了,平常他一个人在家里无所事事还好,现在有了天天在家工作的苗苗做对比,他就不好意思再待在家里啥都不干了。

    他不打算回市中心总公司那里上班了,准备在这边的分公司上班,离家里近,虽然工作内容有些不一样,但他相信自己的专业能力,他先向公司申请了留在分公司上班,随后发了微信联系杨逸翎。

    季晨书:“我准备回公司上班了。”

    收到他消息的杨逸翎欣喜若狂:“太好了!你什么时候回来。”

    季晨书有些坏心眼道:“我不回市中心上班了,我向公司申请了在我家附近的分公司工作。”

    杨逸翎:“……”

    杨逸翎吐血的心都有了,他殷切期盼季晨书回来上班的一大原因,就是想让他把自己的两份工作分担出去一份,现在他却要去分公司上班。好吧,往好处想,至少他们还是同事,有问题随时能请教他,不用再像之前那样有打扰离职同事的愧疚感了,就是他可能还要再扛一段时间季晨书的工作,直到有人接替他。

    ——

    郑苗放下手中的布娃娃,看向窗外的树叶飘落,不知不觉她已经来这住了快两个月了,刚来时天气炎热,外出走两步都要出一身汗,在家里要时时刻刻开着空调才行,现在天气已经转凉,晚上外出时很多人都穿上长袖了。

    季晨书在她来这里没几天后就回去工作了,工作时间朝九晚五,周末双休,偶尔会有加班的情况,但是极少数,她也把自己的工作时间尽量往季晨书靠,这样晚上和周末都可以和他待在一起。

    两人周末偶尔会去附近旅游,但大多数都呆在家里,一起研究做美食,一起追剧,季晨书现在还会时不时地约他的同事或朋友去附近打打篮球,郑苗有时会跟着他出去给他加油打气,在这过程中还认识了季平安的老婆,她叫于晓柔,性格很温柔,一点都不像生过两个孩子的人,没认识她时,郑苗完全想象不到季平安那不着调的性子会有一个这么温柔的老婆。

    她还热情地想介绍对象给郑苗,被她拒绝了,她以前或许会因为一个人住太孤独,有过这念头,现在完全没有了,她现在有一个超级好的哥哥陪她,完全没有想改变当前美好生活的想法,这段时间的生活可以说是她有记忆以来最幸福的生活了。

    就是最近她老有想养狗的念头,她一直都很喜欢狗,但是之前租房子住,隔音不好,不方便养狗,怕吵到邻居,现在住的地方完全没有这种烦恼,她在这里也住稳定了,养狗的念头就又从她脑袋里蹦出来。

    “苗苗,我回来了。”

    听到季晨书的声音,郑苗站起身来挪开凳子开心地跑出去,季晨书从门外走进,他因为胃出血消瘦了许多的身体,这两个月补回来了,上衣穿着白色T恤,裤子是宽松的黑色休闲裤,身材修长、英俊挺拔,背了个电脑包,看起来像是个二十七八的年轻人,不说他的真实年龄,完全想象不到他已经三十七了。

    郑苗走过去牵着他修长好看的手往屋里走去:“哥,我想在家养条狗可以吗?”

    “可以。”季晨书问她,“怎么突然有养狗的念头了?”

    “一直都有,只是之前不方便养狗。”郑苗看着他的眼睛期盼道,“我们吃完饭,就去外面宠物店挑狗好不好?”

    季晨书笑着应她。

    晚上吃完饭,季晨书开车带着郑苗来到了这附近比较大的一个宠物店,进去发现店里面弄的很精致,宠物店分了三个区域,一个区域卖狗,一个区域卖猫,中间摆放着各种各样的猫粮、狗粮、宠物的小衣服和宠物笼子。

    郑苗拉着季晨书往卖狗的地方走去,看着各种可爱的小狗,郑苗的少女心狠狠地触动了;她来之前在网上做过功课,准备在蠢萌的柴犬、霸气毛绒绒的大型犬阿拉斯加和聪明的边牧这三种狗中挑一种。

    郑苗在这三种狗中来回晃荡,看着各有千秋的小狗狗,感觉她有选择恐惧症,这三种狗,哪个她都想要,迟迟下不定决心选哪个,她把求助的目光投向季晨书。

    感觉苗苗有点焦躁了,季晨书伸手抚了抚她的长发,朝她安抚道:“你慢慢选,我们不着急。”

    郑苗把目光从这几种狗中抽出,往其他狗看去,无意中看到角落里有个写着中华田园犬的牌子,好奇地走过去,看见笼子里挤着几条黄色和黑色的小狗狗,这不是她们乡下那种土狗吗?

    郑苗的视线被那条肥嘟嘟的黑色小狗吸引了,它的两只眼睛圆溜溜地看着她,一副好奇的样子,郑苗看着眼前这只小狗有些恍惚,这只小狗好像她小时候养的那条狗。

    她读三四年级的时候,家里的大黄狗生了一窝小狗狗,那时她跟堂弟妹们孩子心性,把这窝小狗狗分了,一人一只,她挑的那只狗,小时候跟眼前的这只肥嘟嘟的小狗几乎一模一样,年少的她对这只狗爱不释手,那时村里有养狗的,都是家里有剩饭就给它们吃,没有就让狗去外面自己找吃的,而她这只狗,是郑苗喂大的,她吃什么,就会瞒着爷爷奶奶把自己的食物分一半给它吃,

    郑苗给她取了个名字叫胖胖妹,她的胖胖妹非常聪明,还没完全长大就会去学校接她放学,每次她放学后,只要走出校门口大声喊一句胖胖妹,就能看见它飞奔而来身影,那时她就会抱着她的胖胖妹玩耍一会儿,再在它的陪伴下回家。

    村里的野狗向她吼叫时,胖胖妹就会凶狠地帮她把那些野狗赶走,那时家里没有洗手间,上大号,要去外面专门的地方解决,她偶尔晚上有上大号的冲动又不敢一个人去时,就会把它叫醒陪着她去,不管它睡的多熟,不管多晚,只要她叫它,它就会睁开眼温柔地蹭着她的身子,站起身陪着她去。

    可是她那么好、那么可爱的胖胖妹,在她上初中的某一天,被狗贩子弄走了!从那以后,她恨透了狗贩子,明明她的胖胖妹那时已经怀孕了,她满心期待着它的狗宝宝降生,却被天杀的狗贩子弄走了。

    刚得知这事时,她哭的死去活来的,在后面好长一段时间都时常梦到它,但它永远都回不来她身边了。

    看着眼前类似她胖胖妹的小狗,郑苗决定了,就买它,原本她买狗的预算是两千的,最后花了不到十分之一,就把这只狗买了下来,郑苗还给它买了狗窝和狗粮。

    看着她选了这只狗,季晨书有点惊讶,本以为她会选,刚刚看了好久的那几种狗,没想到她走到这里没几分钟,就选中了其中一条土狗。

    “你怎么选了这条狗?”季晨书好奇问道,“我看你之前很喜欢前面看的阿拉斯加和柴犬的。”

    郑苗抱着手中毛绒绒的小狗往门外走,笑着回他:“它跟我小时候养的狗好像,我就买它了。”

    郑苗跟季晨书说了她小时候跟胖胖妹的事。

    原来如此,季晨书想,难怪她会出乎意料地选了这只小土狗。

    “我小时候养的是只母狗,它也是,好神奇哦。”郑苗看着季晨书期冀道,“哥,你说会不会是我的胖胖妹重新投胎来找我了。”

    季晨书看着她那因回想起儿时陪伴她的小狗,带着些泪花的眼睛,轻抚着她的背轻声说:“会的。”

    被季晨书安慰了后,郑苗难过的心缓了下来,其实她跟季晨书都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但季晨书还是顺着她的心意回她,她最想要的也是这种回应,而不是残酷地告诉她这是不可能的。

    郑苗把它带回家后,把它的窝放在一楼客厅,冲了奶给它喝,这条小狗好像跟她的气场天生合的来,对她一点都不生分,她摸它头时,它会虎头虎脑地蹭她手,嘤嘤叫着,季晨书在旁边跟着她摸它时,它就会对着季晨书奶凶奶凶地叫,小小只的,可爱死了!

    看着它对她和季晨书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郑苗哈哈大笑起来,季晨书站在她旁边无奈地看着这只偏心的小狗。

    郑苗蹲着摸了摸小狗狗的脑袋,抬头看向季晨书:“哥,我给它起名叫胖胖好不好?”

    “好。”季晨书低头看向可爱的苗苗和可爱的小狗,说,“这名字很有福气。”

    这天开始,两个人的家庭加入了新的成员,它叫胖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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