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尽欢死了,但她死得其所。

    所以,她换来了一次重生。

    山水村这一年来可真是热闹,先是一块久久没人要的荒地被人买了下来,听说是盖房子,这房子可了不得啊,以最快的速度建成了山水村,乃至周边所有的村子中最好看的那个房子,高的不行,大的不行,像城里才有的高楼大厦。

    房子建好后的一个月,一辆小轿车停在了山水村村口,这年头,自行车都少见,更别说小轿车了,这可把村子里的人稀罕坏了,各个聚集在村口探头看着。

    这房子,怕不是要住了个城里来的大人物了吧。

    有人这么问村长,村长只是含笑抽着烟,故作高深的不说话。

    没过多久,众人就看到了那个传说中的大人物,居然是个年龄不大的女娃!

    那样子,真真是天仙似的,白高瘦,面上笑眯眯的,从旁边走过像是卷了一阵香风,穿着精致好看的衣服,后面还跟了几个像是电视上才有的保镖提着行李。

    这短短一段水泥路,走的跟大明星走秀似的。

    乡亲们看呆了,他们这半辈子也就在报纸上看过这么精致好看的人啊,纷纷跟村长打听着这人是谁,来山水村干什么。

    “人家是来游玩的,你们一个个管那么多干什么,都听好了,把你们那点歪心思收收,这姑娘来历可不一般,别到时候犯错了受罚了,怪我没提醒你们啊。”

    “村长,瞧您说的,一个女娃娃能有多厉害。”

    村长瞪了那个说话的老婆子一眼,烟也不抽了,严肃着说道:“就这么跟你说,你要是碰了人家,等着公安局的人找你吧,人家女娃娃可不得跟你这泥婆娘比,人家是金娃娃,是家里人捧着的。”

    老婆子被吓得不敢说话了,老百姓眼里,这警察可比什么都来的吓人。这下子,周围一圈探听消息的人都歇了大半的心思了。

    余尽欢抵达她的新家之后,豪气的给几个给她的搬家工人塞钱。

    几个因强壮的被误认为保镖的搬家工人手足无措的拿着两张十元,高大的身子纠结成了一团,蠕动着唇,结结巴巴的说道:“这,闺女儿,搬点东西,用不着那么多。”

    余尽欢正打量着她的新家,“给你们的就收着,事情办好了就可以走了。”

    房子装修的虽然没有后世的精美,但是处处透着一股复古的风味,家具什么的也都是这个时代最好的,宽敞的客厅中间端端正正的放着偏欧式的沙发,正中间摆放着一台小小的电视机。

    余尽欢坐在沙发上按动着遥控器,想看看这个年代有什么好看的,翻来覆去出现的都是画质极差的画面,她玩了一下,就关了电视机,继续参观她的新家。

    花了一天的时间,她看完了她新家的全部布局,仰躺在柔软的公主床上,心中细密的计划乱作一团,暂时找不到一个良好的开端。

    说出来也是匪夷所思的,她上辈子没干什么天大的好事,就在临死前救了个小孩,没想到撞了大运。

    就记得,她见着了一个“灵魂兑换”的牌子,鬼使神差的进了去。

    余尽欢问:“兑换?能换些什么?怎么换?”

    一只公鸡模样的神仙,尖着嗓子,吐出人声:“来这的都是有执念的人,只要你能想出来,只要你的灵魂值这个价,什么都能换。”

    余尽欢再问:“那你看看,我的灵魂值什么价?”

    公鸡掀着眼皮:“大功德灵魂,生前没少做好事吧。”

    余尽欢乐了,“就做了一件大好事,救个人,命也没了。”

    这公鸡可能有点势利眼,对余尽欢这种看着不像来做买卖的人兴致缺缺,连声应答都没有。

    余尽欢又问:“什么都能换,能改变人的命吗?”

    公鸡来了兴致,“这辈子?还是下辈子?”

    “下辈子?下辈子还能是一个人吗?这辈子。”

    可能是受了小时候“生命只有一次”语录的调教,余尽欢总觉得哪怕有转世投胎,人这辈子和下辈子也是不一样的。

    公鸡:“这辈子可能有点难,要拉一拉时间线,回到过去,那我只能给你送回去,让你自己干事。”

    余尽欢想改变母亲的一生,若说她没心没肺的一辈子,最放不下的,估计就是逝去的母亲,她觉得,母亲不应该跟父亲相遇,不应该有这样惨的婚姻,不应该是那样的结局。

    幸好她死得好,能换来这么一次机会,回到她父母年少的时候。

    她跟神仙兑换了三个愿望,所以对应得到了三个金手指。

    余尽欢用了两个,兑换了无形的权力和无限的金钱,最后一个,她打算用来应对紧急情况。

    这个时候,来的最好,她父母都还不认识,她打算从妈妈身边入手,所以来到了这个村子。

    初来乍到,余尽欢思索再三,还是决定先出门探个底,看个究竟,然后就背着她的画具出门了。

    她凭着童年那点零星的记忆,顺着并不熟悉且坎坷的道路走着,一路上,几乎每个人都对她投以目光,但余尽欢并不在意,这种目光,她在前世临死前接收到过很多,早就练就了一个抵抗外界目光的厚脸皮。

    走了差不多五六分钟,她的眼前豁然开朗,一望无际的山川,漫无边际的草原,整齐划一的田野,细小的溪流杂乱无章的交错着,牛羊成了这块天然绿布上的点缀,成群的孩童无忧的奔跑着,他们的笑声被大自然的声音所收纳。

    这副后世难以见到的景色,被收进了余尽欢的画里,她偶尔抬头看看四周,然后长久的低头专注于给她的作品上色,她有时会在休息的时候,静静的凝望着那些人群,像是在从中寻找着什么。

    等到再次执笔时,她又认真的仿佛世间万物都入不了她的眼。

    远处的孩童边玩边关注着这个口口相传的有些神化了的少女,她安安静静的,在做一些他们不知道的事情,这年头,信息闭塞,大家对外来人总是有种莫名的好奇,特别这人还是来自遥不可及的城市,他们总想看看他们之间有什么不同。

    像是观看珍惜动物一般,小心翼翼的看着,一边好奇,一边故作玩耍,不想让人发现了。父母今天都交代了他们,让他们不要惹到这个城里来的大小姐,不然得挨顿揍。

    余尽欢画好之后,正正好开始起风了,细细簌簌的声音从不远处的林子里传来,成片的草被压弯了身,显出了不一般的绿来。

    她开始收拾画具,风偶尔把她的发梢带到画纸上,沾染了一点未干的颜料。

    余尽欢这边拿着收拾好的画具,这边又去拿画纸,左右手都拿着东西,难免有些顾不上什么,画纸什么时候从手指缝脱落了,她也没发现。

    等到回过神,开始找了,发现画纸被风吹到了与她有些距离的灌木丛上。

    余尽欢正要去拿,灌木丛又窜出了个小子,一把抓过了她的画,小子长得还挺眼熟。

    这不她前世那金主爸爸吗?!

    余尽欢那双圆圆的狐狸眼眯起了一个小弧度,眼珠子上下转悠着,还是个落魄瘦小没长大的小金主。

    她没有先开口,就这么看着那个从灌木丛窜出来的,有些狼狈的小少年,直勾勾的看着,那眼神,放谁身上都有些受不住。

    季木知脸上没什么表情,空白的有些麻木冷漠,舔了舔干涩泛白的嘴唇,他那两天没有进食的肚子向他发出了抗议,视线里一下黑一下白,眼冒金星说的就是此刻的他了。

    他眼一闭,心一横,高高的举着画,说道:“你,给我吃的,不然,我就把画撕了。”

    哇,好可怕的威胁啊。

    余尽欢差点没笑出声,但她到底还算有点良心,知道为这个时候有些落魄的未来大佬留点脸面,她什么话也没说,干脆利落的让他跟上,拿了画具转身就走。

    季木知有些不敢相信,这场“威胁”居然来的这么顺利,他一边想着她会不会把他带到村长那去告状,或者把他带去让她的保镖打一顿,总之,她好像很大可能不会给他吃的,就算他此刻手上抓着她的画,这个有钱的大小姐,也许根本不在意这副画。

    心里这样想着,身体却很诚实的跟着余尽欢走,没有由来的,哪怕他心里想到了无数种可预见的下场,但他还是忽略了内心所想。

    咽了口口水,润了下他的咽喉,他悄悄的打量着走在前面的余尽欢,他总觉得,他该是见过她的,而且,应该还与她很熟悉,可他活到现在都只到过镇上,如何认识的城里的大小姐。

    难不成,他也与那些做白日梦的人没什么两样吗?

    季木知在心里唾弃自己这想法,他才不跟那些人一样,他对这明月一样的人可没有什么非分之想,她离他太远了。

    等到了余尽欢的小房子,季木知站在门口,他甚至不敢踏进这里,因为太干净了,他不论哪里都是脏的,手都满是干涸了的泥土。

    ——这是他常年在山上做陷阱抓野鸡沾染的,哪怕洗干净了,他也会在下一秒重新染上泥土,时间久了,他就有些不在意脏不脏了,可现在,他莫名又有些在意了。

    只是来一次,有什么好在意的。

    季木知又在心底唾弃了自己一次。

    余尽欢看出了他的窘迫,“去,去厨房把手洗干净,然后自己做饭吧。”

    听了她的话,季木知愣了一下,自己做饭?

    他还没想清楚这是什么意思,余尽欢又接下去说道:“厨房应该有食材,你想吃什么做什么,会做饭吧,把我那份也做了。”

    也到了晚饭的时候了,别说这个年代的厨房用具了,就说是后世的那些用具她也不太会用,最多就是煮个方便面,其他的做出来,可能不太能让人吃。

    本来还想着以后做饭什么的,是不是要雇一个人来,反正她现在最不缺的就是钱。

    落魄大佬的这波,属于是自投罗网。

    想着后世那个做饭超好吃的金主爸爸,余尽欢觉得未来可能有口服了。

    季木知点点头,然后脱去自己脏兮兮的鞋子,赤脚走进了这个在他看起来特别高大的房子,他目不斜视的进了厨房。

    余尽欢躺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懒洋洋的看着手上的书。

    不多时,香味就飘过来了,她特别主动的挪了窝,比第一盘菜还要早到餐桌上。

    用餐的时候,她下意识的略过了肉类,只简单的挑了些合口味的青菜吃,然后剩下的时间都用来看大佬。

    整张脸比起后世印象中的大佬要青涩很多,也精致很多,身上更多的是少年气,还有有别于他人的冷漠的气质,果然,大佬的气质是从小培养而成的。

    不过现在的他没有大佬那身沉淀多年后的沉稳,和成熟大叔的风韵,那一丢丢让她超级迷的小性感也没了个干净。

    余尽欢一边新奇一边遗憾。

    季木知越吃越慢,在那灼热的让人无法忽视的视线下,狗都吃不去,吃到后面,他只敢扒拉米饭,干吃。

    余尽欢说道:“哎,你怎么不吃菜啊,你这年纪多吃菜才能长个子。”

    说着,她给他夹了块肉。

    “你叫什么名字啊。”

    那语气,那表情,眉眼弯弯的,笑得好看,但带着一丝不怀好意,像是人贩子拐卖儿童的前情提要。

    “季木知。”

    季木知觉得他说出他这名字的时候,怎么着都感觉不对劲,这女的像是要把他卖了似的,看他的眼神,像是村里人看她的眼神。

    余尽欢拉长了音说了声长长的哦,然后说道:“我叫余尽欢——你今年多大?”

    “16.”

    余尽欢轻轻皱了眉,她上下打量了他,瘦瘦的,入秋转凉的时候了,穿着单衣还露着手脖子跟脚脖子,看上去不像16的小孩,像十四五岁的,严重营养不良了吧。

    “你家里人对你不好吗?”

    “跟你没关系,”季木知垂了眸,表情冷了下来,他下了桌,说道:“谢谢你请我吃饭,我回去了。”

    没良心的大佬。

    余尽欢又叫了他一声:“回来,把我碗筷洗了。”

    吃完饭就想溜,还想让她收拾烂摊子,不知道她的懒是出过名的吗。

    季木知乖乖的滚回来洗碗,洗完之后才走的。

    夜幕降临,余尽欢打着灯,坐在书桌前,旋转着她的座椅,思考着怎么才能让大佬心甘情愿的给她洗衣做饭打扫卫生。

    想着想着,她把自己的计划和脑子里迸发出的想法,一一写在了本子上,写完关于大佬的想法之后,她开始写关于妈妈的计划。

    第二天,她睡到自然醒,拉开窗帘,她的窗户正对着的那片天地里,有一大块田地,入目的就是农民收割稻谷的场景。

    说来也是新奇的,她开始记事起,时代就开始飞速进步了,她生长到十八岁,都没有见过这副画面,这副自然而又和谐美好的画面。

    她见到的无非是一眼可以望见边际的小耕田,连绵却又间断的山脉,拔地而起的成片的农村小别墅,秋收的时候,大家都没有太过紧张,因为科技的发达,他们总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完成收割。

    哪怕有宣称着“古”的城镇、乡村、旅游景点,也都处处透露着商业化的气息,也算是时代进步的一大遗憾了。

    余尽欢静静的依靠着窗子,观赏了一下这副画面。

    半晌,才拉回飘远的思绪,从衣柜里随意的找了休闲套装穿上,随意找了块面包吃着,边干巴的嚼着,脑子里边想着,怎么把季木知挖来给她当厨娘。

    吃完,她就打算出门了,她可没忘记她的首要任务,她要去找妈妈,找不到也没事,可以熟悉熟悉地形,周边环境什么的,方便她锁定外婆的家。

    晃悠着,就听到前面叽叽喳喳的声音有点大,定睛一看,人还围了不少。正要离开,她耳朵突然捕捉到了关键信息,余尽欢向前的步伐瞬间就绕了个弯。

    她本来在外圈踮着脚看,但她一来,那围着的一圈人,热闹也不看了,就看着她,又是那种看着珍稀动物的眼神,余尽欢某一瞬间觉得她像是动物园里的猴。

    她毫不客气的说道:“看我干嘛,看热闹啊。”

    那些人偏移开了视线,还稍稍的离她远了些,生怕碰上了她,把她惹恼了,只敢用余光偷偷的打量着这个城里来的小姑娘。

    长得那叫一个好看,像香港的那些大明星,穿的也跟他们不一样,那衣服一看就金贵。

    余尽欢才不管他们呢,见他们给她让了道,也就顺势到了前排,刚走到前排,一个人影就伴随着叫骂声,重重的摔了下来。

    “吃里爬外养不熟的白眼狼,还敢跟老娘犟嘴,有娘生没娘养的狗东西,不干活就算了还敢给我添麻烦,滚出去!今天开始别想踏进家门一步……”

    余尽欢俯身,在季木知的头顶降下了一层阴影,看着他这副样子,她倒是笑得没心没肺的,“大佬,又见面了,要不要跟我回家啊。”

    季木知呆呆的躺在地上,看着上方凭空出现的余尽欢,真的是凭空出现,在他那么狼狈的时候,她笑眯眯的问他要不要跟她回家,没有嘲讽,没有看不起,没有厌恶。她弯弯的眉眼满是计划即将得逞的狡黠,和莫名的惊喜,像是他曾经在山林里,偶然撞见的小狐狸。

    他缓缓的点头。

    余尽欢在他点头的下一秒,就伸手拉他起来,然后站到他前面,对着那个骂声响彻云霄的女人说道:“他,你不要了吧,不要我带走了哈,拜拜。”

    说着,她在众人呆愣、惊讶、八卦的眼神中,独自开心的带走了她未来的金主。

    她正愁怎么让大佬当她的厨娘呢,真是瞌睡送得枕头来——舒服!

    “那么,从今天开始呢,你要给我买菜做饭打扫卫生,还要听我的话,我说东你不能往西,我说揍人,你不能只揍人……”

    余尽欢一口气给他罗列了一大堆规矩,一大半都是胡说八道的,“然后报酬呢,就是包吃包住,买菜的钱我报销,每个月根据我心情给你发薪水,如果你让我不高兴了,我就不发,怎么样,这个条件不错吧。”

    她的眼睛亮亮的,她可太期待季木知点头答应了,上辈子他资助了她,这辈子换她花钱养他了,这是什么神仙风水轮流转啊,她可太喜欢这个体验了。

    季木知只考虑了几秒,就点头答应了,左右他也没地方去了,入秋之后不远就会入冬,他如果还在外面过夜,不说冻死,也会饿死,最近这些天,山上的野味也越来越少了,不然他也不会饿了两天还找不到吃的。

    余尽欢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笑容,紧接着,她说道:“那接下去,就是我这个雇主对你展开的问卷调查,请听题——刚刚那女的是你谁?”

    季木知答道:“姑姑。”

    “错啦!”余尽欢说道:“你要回答,就不能只回答这一个,你要拓宽来说,比如说,我问你今天早上吃什么,你不能只说早上,你得把中午晚上都给我完完整整的说出来,做人别这么死板嘛。”

    余尽欢承认,她就是想逗弄季木知。

    季木知思索了一下,回答道:“我父母双亡,目前是姑姑家在抚养我,父母死前曾留给我一笔钱,也被他们以监护人的名义拿走了,他们拿了钱,但在长达五年的时间里,他们对我不好。”

    余尽欢沉思了一下,内容跟她妈妈讲给她听的大差不差,只不过可能比她妈妈讲的更加凄惨一些。

    “你昨天为什么威胁我?”

    “我太饿了。他们经常不给我饭吃,三天前,我因为没把碗洗干净,遭到了他们的惩罚,我去了山上找吃的,但因为天气转冷,狩猎的人变多了,我没抓到什么猎物,就饿的吃野菜,不小心吃到了有毒的,吐了一遭,身子差了还挨着饿。我知道你是城里来的,我想你肯定有吃的,就……对不起。”

    余尽欢心说能干大事的人往往命都很大啊,这要是一般人吃到毒草还饿了那么久,可能都得死了。

    “行吧,暂时通过面试,走,带你去看看你的小房间。”

    季木知没想到这么简单就结束了,他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么好的事一定还伴随着想象不到的艰难,他心下多了好几分不真实感,直接问道:“我能问一个问题吗?”

    余尽欢大方道:“问。”

    季木知:“为什么你要帮我?”

    包括昨天那顿饭,那样轻飘飘的威胁,那样轻而易举的达到了目的,过程顺畅的不可思议,连后续的报复都不存在——

    他第二天又被她领了回来。

    只是这么简单的几个问题,就把他留了下来。

    季木知可不会自负的认为这些都是他应得的,他觉得这称得上是“帮”。

    余尽欢故作高深的用两个指头摩挲着下巴,沉吟半晌,道:“因为——你做饭好吃啊!”

    “想那么多干什么?既然你觉得我是在帮你,那你就好好干,以后好好报答我,季厨娘。”

    余尽欢带着他参观了一圈她的家,“这是我的钢琴房,你每天呢,都得过来打扫一遍,进来看看你未来的工作区域。”

    舞蹈房很宽敞明亮,一面墙被做成了镜子,一架黑色的钢琴优雅的立在房间里,上面干净的连层灰都没有。

    余尽欢看到那架钢琴,突然有了装逼的兴趣,她上前打开琴盖,端端正正的坐在长椅上,“你肯定没见过这玩意儿吧,要不要我给你弹一首见见世面?”

    季木知点点头。

    余尽欢转回了头,手高高的悬在琴键上方,然后笑容突然僵住了,琴谱呢?没琴谱我怎么弹?

    她钢琴练得也就乱七八糟,看着琴谱弹如果不多练习,就能弹得离谱的那种,更别说没琴谱了,要不给他弹个小星星?不行,只有弹没听过的才能真正达到装逼的效果。

    算了,乱弹好了,反正现在的大佬就是个乡巴佬,肯定什么都不知道。

    一番心理建设后,余尽欢开始下手了,一长段杂乱无序的钢琴声回荡在整个舞蹈房。

    季木知越听越不知道摆个什么表情好,虽然他没见过钢琴,也没听到过,但是乱弹不乱弹,其实不用听,也可以看出来。

    群魔乱舞的一曲终,余尽欢尽可能的保持住自己的优雅跟高大上,季木知面无表情的鼓掌捧场。

    这场两个人的表演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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