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什么呢,这么开心?”
低沉阴冷的声音从头顶响起,
曲婉抬头,看见是盛丛也,兔子一样从座位上蹦起来。
抱着他胳膊,满脸惊喜:“老公,你怎么也在这里?”
“老公”两个字叫得顺口,盛丛也情绪有所缓和,
见对面坐的是个帅哥,脸色又冷了下来,气从中来,没有回答曲婉的话。
曲婉在兴头上,看出他的不对劲,也没在意,
拉着他胳膊给对座的季铭辰介绍:“这是我男朋友。”
语气中尽是骄傲,还夹杂着层层甜腻,感觉他是她男朋友是全天下最值得炫耀的事。
听曲婉这样介绍,盛丛也一下子就没了火气,心中还隐隐有些欢喜,脸色终于不黑了。
伸手与季铭辰握了握手,互道姓名,简短介绍。
了解到他们已经谈妥了,修长的手指柔了柔曲婉乌黑亮泽的发,
“事情谈妥了,就回家吧,我让李叔送你回去。”语气中充斥着不容反驳。
曲婉只好与季铭辰道别。
季铭辰:“正式合同拟好,我再约曲小姐面谈。”
盛丛也给了他一个盛气凌人的眼刀,
季铭辰不明所以,无奈地耸耸肩。
盛丛也本想和曲婉一起回家的,但是两兄弟还被晾一边呢,而且他觉得自己现在这个情绪太怪了,他想捋一捋。
把曲婉送上车,吩咐好李叔,
又叮嘱曲婉:“回家等我,别再乱跑了!”
“再让我发现你和野男人单独会面,看我怎么收拾你!”
曲婉刚才就觉得他哪里不对劲,现在总算是明白了。
听这霸道的话也不计较,
凤眼弯弯笑了起来,“老公,你是不是吃醋了?”
盛丛也愣了一下,然后,假装嗔恼:“谁吃醋,赶紧回家!”
曲婉笑意不停,“哦。”
车子启动,很快融入车流中。
盛丛也站在原地,情绪凌乱,怎么捋也捋不顺。
回到咖啡厅,李景廷看着他就是“咯咯咯”地笑,诚心逗他:“哥,你刚才这叫吃醋吧?”
盛丛也剑眉深拧:“醋你个头!”
汪泽刚从国外回来,对这事还不了解,以为盛丛也真处女朋友了。
瞪大眼睛,惊讶道:“也子,不是吧,你来真的?”
盛丛也心情烦乱,懒得搭理他俩。
李景廷帮他回答道:“不是真的,还是老样子,就是养的一情儿。”
“你见过我哥对哪个女的动过真情?都是玩玩儿。”
说完又心虚地问盛丛也:“是吧,哥?”
李景廷看他哥这表现,其实他也说不好,嘴上说的肯定,心里却直打鼓。
尤其是盛丛也现在一声不吭的,他都有点后悔说刚才的话了。
汪泽却反驳他:“谁说也子没动过真情,你忘啦?上学那会儿,他还给个女生写过情书呢,人家没理他,可把他给难受坏了。”
李景廷:“哦~,想起来了,”
“我哥的初恋,没恋就失恋了,真可怜!”
“哈~哈~哈~”
汪泽大笑着说:“你这么说,还真是,咱也子当年在学校也是风云人物,没想到唯一动过一次心,却伤得那么重。”
“没恋就失恋了,好惨一男的,哈哈哈~”
也就他俩仗着三人从小一起玩到大,敢这么取笑他了。
盛丛也慵懒地靠在沙发椅里,随着他俩的对话,往事在脑海中被翻出……
思绪拉回到16岁那年,
那个时候他年轻、热血、还有免不了的那个年纪该有的中二。
他家事显赫,身份尊贵,又身手不错,很自然地就成了校区一霸。
大部分学生对他都是服服帖帖的,当然,都是热血的年纪,总有少数不服气的。
那天,就有人专挑盛丛也一个人的时候,十几个人将他堵在一条巷子里。
他这霸道的性格,又是练过泰拳的,面对十几个人,也不示弱,跟他们一顿火拼。
一伙人干架正在焦灼之际,忽然一声“警察来啦!”
一道清亮的声音从巷子口响起。
一群热血少年闻声都停住了武打的动作,纷纷慌乱从巷子两头逃开。
青春期打架斗殴常有的事,谁也不想因为这事进局子,被学校知道了处分不说,被家长知道了更是一顿打。
盛丛也跑过一个巷子口时,
“这里,这里,”一个清甜的气音喊住他,
盛丛也没多想,跟着声音躲进了一条有一大水缸掩护的窄巷。
喊他进来的是一个身材娇小,长相甜美的女孩。
女孩薄薄的凤眼上下打量着他,清甜的声音带着些许焦急问:“他们怎么十几个人打你一个,你有没有受伤?”
盛丛也喘着粗气,嘴角一扯,“没有,这帮没种的孙子,还伤不到我。”
听他没受伤,女孩嘴角弯了弯,清甜的嗓音说:“哦,那就好。”
静了几秒,
女孩凤眼浅浅一弯,樱桃般粉嫩的唇抿了抿,有些不好意思道:“没有警察,我瞎喊的。”
眼尾的一颗小痣随着笑眼灵动一跳,
清风拂过,女孩清澈如水的黑眸浅眨一下,纤长浓密的睫毛像蝴蝶羽翼一般扑扇一下,
少年人的心动就在这一瞬间。
盛丛也嘴角上扬冲她轻轻一笑,女孩看愣几秒,而后害羞地低下了头,脸颊绽起一层层红晕,看上去比熟透了的水蜜桃还要鲜嫩。
心中的兵荒马乱让他头脑空白,怎么分开的他已经记不清。
自那以后,他便对那汪如水的凤眸念念不忘,整个青春期的梦境里都是那汪浅笑的凤眼。
他翻遍整片地区,才找见那个女孩,是隔壁育英中学的校花。
他在帝国国际中学高中部,两所学校只隔着一条街。
情窦初开,懵懂开蒙,对着真正喜欢的人,霸气的少年变得羞怯谨慎起来。
他不敢鲁莽当面表白,找人打听到了女孩的姓名、班级,认认真真写了一封情书,托人带给她。
怀着忐忑的心情等了很久,然而没有收到任何只字片语。
长这么大,头一回受挫的盛小公子,感觉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对待无言的拒绝,他气愤不已。
从来都是别人追求他,A市几所中学的校花、班花的,排着长队到国际高中门口看他,含情脉脉地给他塞了不知有多少情书了,他都能没有理会。
如今他主动写情书给她,居然被拒绝了。
一向高傲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打击,盛小公子的人生,第一次感受了屈辱感,还有被拒绝的失落感。
“不理人是吧!我还能缺女人?”
气鼓鼓地天天拉着表妹李景妍去育英中学“秀恩爱”。
然而,没有半点用,还是没有半点反应!
后来,李景廷看不下去了,小小年纪就恋爱经验丰富的他,给他哥出主意,
“哥,她会不会是不知道是你写的情书啊?”
“就你这英俊绝伦的脸,跟谁表白,谁会不答应,除非她瞎!”
“不对,瞎子也答应,摸摸哥这身材,她就能尖叫的程度。”
盛丛也听了觉得有道理,毕竟对自己这张出去就迷倒众生的俊脸,还是很自信的。
他又认认真真地写了一封情书,准备亲自递给她。
那天,他还专门穿了套新衣服,头发让发型师精心修剪过。
揣着“砰砰砰”直跳的心脏,等在育英中学校门口。
然而,女孩出了校门口,未等他走过去,就笑容甜甜地坐上了一个男生的自行车后座。
自行车从他身边经过,失落的桃花眼对上了女孩的那汪凤眼,
女孩看了他一眼,眼神闪过些许意外,转而恢复平静,移开目光。
自行车蹬得飞快,骑走了!
育英中学校门外,少年拳头攥得紧到骨头发白,眼底是藏都藏不住的挫败、失落与伤心。
少年炙热的感情,不是说灭就能灭的。
他没有告诉任何人,他曾经无数次卑微地躲在自家车后座,让司机一路跟着放学的女孩,只为他能偷偷多看她几眼。
他了解到,女孩家好像并不是市里的,女孩和弟弟都在市里上学,她妈妈租了一间筒子楼照顾他们的学业。
筒子楼环境很差,女孩晚自习回家的一段路没有路灯,漆黑一片,他就是让司机每天开着车灯护送她一路。
他还看到她每天放学都会在校门口小卖部买两根火腿肠,经过小公园,她会大声唤一声“邦德”,一条大黑狗会从草丛中窜出来,是只德牧。他看着她一点点剥开火腿肠喂给大黑狗吃,样子温柔至极。
后来,女孩每天都有那个男生骑车接送了,他看到了伤心,便不再跟着了。
只是他偷偷把那只叫“邦德”的黑狗收养了。
流浪狗浑身都是病,是因病被主人抛弃的。盛丛也找了最好的兽医给它看病,依然没能治好它,没养多久,邦德便病死了。
再后来,他总是忍不住去育英中学看她,看到了又伤心难过,初恋的情伤让他心痛欲裂,只好借出国留学来躲避失恋的伤痛。
学业完毕,回国后,他试着找过那个女孩,结果是查无此人!
十几年过去了,女孩的样子已经模糊得记不清了,只记得一双薄薄的凤眼明亮如水,眼角一颗小痣,和曲婉的很像。
[曲婉]
思绪飘回,是了,和曲婉的眼睛像又不像,记忆里的凤眼清澈明亮,而曲婉的眼里多了些岁月的痕迹,有了些许淡淡的疏离感,初见时还有种厌世感,还透着些许成熟女人的魅惑。
低沉阴冷的声音从头顶响起,
曲婉抬头,看见是盛丛也,兔子一样从座位上蹦起来。
抱着他胳膊,满脸惊喜:“老公,你怎么也在这里?”
“老公”两个字叫得顺口,盛丛也情绪有所缓和,
见对面坐的是个帅哥,脸色又冷了下来,气从中来,没有回答曲婉的话。
曲婉在兴头上,看出他的不对劲,也没在意,
拉着他胳膊给对座的季铭辰介绍:“这是我男朋友。”
语气中尽是骄傲,还夹杂着层层甜腻,感觉他是她男朋友是全天下最值得炫耀的事。
听曲婉这样介绍,盛丛也一下子就没了火气,心中还隐隐有些欢喜,脸色终于不黑了。
伸手与季铭辰握了握手,互道姓名,简短介绍。
了解到他们已经谈妥了,修长的手指柔了柔曲婉乌黑亮泽的发,
“事情谈妥了,就回家吧,我让李叔送你回去。”语气中充斥着不容反驳。
曲婉只好与季铭辰道别。
季铭辰:“正式合同拟好,我再约曲小姐面谈。”
盛丛也给了他一个盛气凌人的眼刀,
季铭辰不明所以,无奈地耸耸肩。
盛丛也本想和曲婉一起回家的,但是两兄弟还被晾一边呢,而且他觉得自己现在这个情绪太怪了,他想捋一捋。
把曲婉送上车,吩咐好李叔,
又叮嘱曲婉:“回家等我,别再乱跑了!”
“再让我发现你和野男人单独会面,看我怎么收拾你!”
曲婉刚才就觉得他哪里不对劲,现在总算是明白了。
听这霸道的话也不计较,
凤眼弯弯笑了起来,“老公,你是不是吃醋了?”
盛丛也愣了一下,然后,假装嗔恼:“谁吃醋,赶紧回家!”
曲婉笑意不停,“哦。”
车子启动,很快融入车流中。
盛丛也站在原地,情绪凌乱,怎么捋也捋不顺。
回到咖啡厅,李景廷看着他就是“咯咯咯”地笑,诚心逗他:“哥,你刚才这叫吃醋吧?”
盛丛也剑眉深拧:“醋你个头!”
汪泽刚从国外回来,对这事还不了解,以为盛丛也真处女朋友了。
瞪大眼睛,惊讶道:“也子,不是吧,你来真的?”
盛丛也心情烦乱,懒得搭理他俩。
李景廷帮他回答道:“不是真的,还是老样子,就是养的一情儿。”
“你见过我哥对哪个女的动过真情?都是玩玩儿。”
说完又心虚地问盛丛也:“是吧,哥?”
李景廷看他哥这表现,其实他也说不好,嘴上说的肯定,心里却直打鼓。
尤其是盛丛也现在一声不吭的,他都有点后悔说刚才的话了。
汪泽却反驳他:“谁说也子没动过真情,你忘啦?上学那会儿,他还给个女生写过情书呢,人家没理他,可把他给难受坏了。”
李景廷:“哦~,想起来了,”
“我哥的初恋,没恋就失恋了,真可怜!”
“哈~哈~哈~”
汪泽大笑着说:“你这么说,还真是,咱也子当年在学校也是风云人物,没想到唯一动过一次心,却伤得那么重。”
“没恋就失恋了,好惨一男的,哈哈哈~”
也就他俩仗着三人从小一起玩到大,敢这么取笑他了。
盛丛也慵懒地靠在沙发椅里,随着他俩的对话,往事在脑海中被翻出……
思绪拉回到16岁那年,
那个时候他年轻、热血、还有免不了的那个年纪该有的中二。
他家事显赫,身份尊贵,又身手不错,很自然地就成了校区一霸。
大部分学生对他都是服服帖帖的,当然,都是热血的年纪,总有少数不服气的。
那天,就有人专挑盛丛也一个人的时候,十几个人将他堵在一条巷子里。
他这霸道的性格,又是练过泰拳的,面对十几个人,也不示弱,跟他们一顿火拼。
一伙人干架正在焦灼之际,忽然一声“警察来啦!”
一道清亮的声音从巷子口响起。
一群热血少年闻声都停住了武打的动作,纷纷慌乱从巷子两头逃开。
青春期打架斗殴常有的事,谁也不想因为这事进局子,被学校知道了处分不说,被家长知道了更是一顿打。
盛丛也跑过一个巷子口时,
“这里,这里,”一个清甜的气音喊住他,
盛丛也没多想,跟着声音躲进了一条有一大水缸掩护的窄巷。
喊他进来的是一个身材娇小,长相甜美的女孩。
女孩薄薄的凤眼上下打量着他,清甜的声音带着些许焦急问:“他们怎么十几个人打你一个,你有没有受伤?”
盛丛也喘着粗气,嘴角一扯,“没有,这帮没种的孙子,还伤不到我。”
听他没受伤,女孩嘴角弯了弯,清甜的嗓音说:“哦,那就好。”
静了几秒,
女孩凤眼浅浅一弯,樱桃般粉嫩的唇抿了抿,有些不好意思道:“没有警察,我瞎喊的。”
眼尾的一颗小痣随着笑眼灵动一跳,
清风拂过,女孩清澈如水的黑眸浅眨一下,纤长浓密的睫毛像蝴蝶羽翼一般扑扇一下,
少年人的心动就在这一瞬间。
盛丛也嘴角上扬冲她轻轻一笑,女孩看愣几秒,而后害羞地低下了头,脸颊绽起一层层红晕,看上去比熟透了的水蜜桃还要鲜嫩。
心中的兵荒马乱让他头脑空白,怎么分开的他已经记不清。
自那以后,他便对那汪如水的凤眸念念不忘,整个青春期的梦境里都是那汪浅笑的凤眼。
他翻遍整片地区,才找见那个女孩,是隔壁育英中学的校花。
他在帝国国际中学高中部,两所学校只隔着一条街。
情窦初开,懵懂开蒙,对着真正喜欢的人,霸气的少年变得羞怯谨慎起来。
他不敢鲁莽当面表白,找人打听到了女孩的姓名、班级,认认真真写了一封情书,托人带给她。
怀着忐忑的心情等了很久,然而没有收到任何只字片语。
长这么大,头一回受挫的盛小公子,感觉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对待无言的拒绝,他气愤不已。
从来都是别人追求他,A市几所中学的校花、班花的,排着长队到国际高中门口看他,含情脉脉地给他塞了不知有多少情书了,他都能没有理会。
如今他主动写情书给她,居然被拒绝了。
一向高傲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打击,盛小公子的人生,第一次感受了屈辱感,还有被拒绝的失落感。
“不理人是吧!我还能缺女人?”
气鼓鼓地天天拉着表妹李景妍去育英中学“秀恩爱”。
然而,没有半点用,还是没有半点反应!
后来,李景廷看不下去了,小小年纪就恋爱经验丰富的他,给他哥出主意,
“哥,她会不会是不知道是你写的情书啊?”
“就你这英俊绝伦的脸,跟谁表白,谁会不答应,除非她瞎!”
“不对,瞎子也答应,摸摸哥这身材,她就能尖叫的程度。”
盛丛也听了觉得有道理,毕竟对自己这张出去就迷倒众生的俊脸,还是很自信的。
他又认认真真地写了一封情书,准备亲自递给她。
那天,他还专门穿了套新衣服,头发让发型师精心修剪过。
揣着“砰砰砰”直跳的心脏,等在育英中学校门口。
然而,女孩出了校门口,未等他走过去,就笑容甜甜地坐上了一个男生的自行车后座。
自行车从他身边经过,失落的桃花眼对上了女孩的那汪凤眼,
女孩看了他一眼,眼神闪过些许意外,转而恢复平静,移开目光。
自行车蹬得飞快,骑走了!
育英中学校门外,少年拳头攥得紧到骨头发白,眼底是藏都藏不住的挫败、失落与伤心。
少年炙热的感情,不是说灭就能灭的。
他没有告诉任何人,他曾经无数次卑微地躲在自家车后座,让司机一路跟着放学的女孩,只为他能偷偷多看她几眼。
他了解到,女孩家好像并不是市里的,女孩和弟弟都在市里上学,她妈妈租了一间筒子楼照顾他们的学业。
筒子楼环境很差,女孩晚自习回家的一段路没有路灯,漆黑一片,他就是让司机每天开着车灯护送她一路。
他还看到她每天放学都会在校门口小卖部买两根火腿肠,经过小公园,她会大声唤一声“邦德”,一条大黑狗会从草丛中窜出来,是只德牧。他看着她一点点剥开火腿肠喂给大黑狗吃,样子温柔至极。
后来,女孩每天都有那个男生骑车接送了,他看到了伤心,便不再跟着了。
只是他偷偷把那只叫“邦德”的黑狗收养了。
流浪狗浑身都是病,是因病被主人抛弃的。盛丛也找了最好的兽医给它看病,依然没能治好它,没养多久,邦德便病死了。
再后来,他总是忍不住去育英中学看她,看到了又伤心难过,初恋的情伤让他心痛欲裂,只好借出国留学来躲避失恋的伤痛。
学业完毕,回国后,他试着找过那个女孩,结果是查无此人!
十几年过去了,女孩的样子已经模糊得记不清了,只记得一双薄薄的凤眼明亮如水,眼角一颗小痣,和曲婉的很像。
[曲婉]
思绪飘回,是了,和曲婉的眼睛像又不像,记忆里的凤眼清澈明亮,而曲婉的眼里多了些岁月的痕迹,有了些许淡淡的疏离感,初见时还有种厌世感,还透着些许成熟女人的魅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