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后来我以跟拍采访工作的为缘由加了他的联系方式,他很快就同意了我的好友申请,或许是因为工作吧。

    我对他狗啃式的刘海情有独钟,看起来像狗狗一样,后来的后来我还傻的可爱向他提到过,也不知在微信聊天界面另一边的他作何反应。

    我偏爱犬系男孩,周周知道,哦对了忘了说,周周是我的闺蜜,是我的高中同学,也是最好的朋友。上了大学以后我经常和周周打通话,我们会聊女孩子间的悄悄话,也会谈人生和理想。

    有一次,周周问我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子,我认真地说像狗狗一样的,周周笑了好久,她说狗狗是什么,拜托姐姐请你喜欢个人吧,我也笑了,我想到了他。那时我并不知道自己喜欢上了他,以为只是对他颇有兴趣,虽然种种迹象表明不是一般的感兴趣。

    上午的工作结束后和两个舍友在校园内散步聊天,路上有很多从另一个校区来参加运动会的男孩们,啊忘了说,我的学校分为两个校区,这两个校区相隔有一段距离,可以说是不远不近,只是刚好到不是很想来往的距离而已。我们校区大多是文科专业,比如语言类,艺术类,经济管理类,师范类等等,而另一个校区大多是理科类专业,比如理学类,工学类等等,或许你觉得这种分类很合理,但是这就导致了尼姑庵,和尚庙的局面,我不仅一次认为这或许就是学校的初衷,永远单身,才能一心向学啊。

    女孩们都在悄悄打量着身边经过的男孩,可恶的青春期荷尔蒙激素,总是轻易的让每个原本就向往美好爱情的女孩迷失方向。

    “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多男生”

    “哈哈哈哈哈哈哈运动会还不抓住机会啊,脱单!去要微信!”

    “要去你去,我不去,怂”

    “这你还想找对象啊,活该你单身”

    “你还好意思说,你不是嘛,母胎单身。”

    “找打是不是!”

    我们若无旁人得嬉笑着,打闹着,早已忘记上一秒还在讨论的那个从旁边经过的帅气的男孩,然后下一秒又在抱怨为什么甜甜的爱情总是轮不到自己,女孩们总是在谈论这些幼稚的关于爱情的话题,但回想当初,我感到庆幸,因为年轻的我们还在期待,还在幻想,还在渴望被爱,那就代表着还拥有爱的勇气。

    回宿舍后,我从口袋中拿出手机,打开社交软件,悄悄地点开了他的资料卡,点进了他的空间。

    “今天加了一个男生”

    “可以啊你,帅吗”

    “还行吧,就是那个跑一百米的,叫xxx。”

    “哦~xxx啊,好像听过这个名字。”

    “这是什么伤感文案,他看起来很不靠谱。”我装作不经意地评价着他,对于刚认识的感兴趣的男孩,我总是这样喜欢表达第一印象,尽管知道这并不礼貌,但我想说这是我对一个人感兴趣的表现,因为对于我来说我愿意花十几秒点开他的头像。

    后来在和舍友的闲聊中,我才知道他是某个班的班长,从此,我对他越发感兴趣起来,但之后从没和他发过信息,坦诚地说,应接不暇的语言学习和课外活动让我很快淡忘了他,而那时刚进入大学,还并不适应的我根本没有想过恋爱,那时我对语言学习入门很苦恼,也时常想家,觉得恋爱很麻烦,并不想负责,也不想找麻烦。

    直到那一天我又再一次遇见了他······

    那天是周二,天气晴。我记得很清楚,关于他的一切,我都记得很清楚,对此曾一度感到困扰。

    上午满课,下午有体育课,我把它称为劳动改造课,很累,刚开学帅气的体育老师上课总是那样的活力满满。一个小时过去了,体育老师似乎对晃晃的大太阳并不在意,从大学生活谈到结婚生子,从友情谈到爱情,似乎有一种停不下来的趋势。我悄悄拿出手机,虽然知道这样不符合规定,但请听我狡辩,我只是看个消息。

    这不,消息它来了。

    部长安排任务,让去参加双语宣讲会,写对应的新闻。五味陈杂这个词或许可以描述我当时的心情吧,素颜朝天,头发凌乱,毫无形象可言。

    当时的想法虽然很不积极,但却很真实。“不想去,真的累,想回宿舍,想洗个澡休息。”虽然潜意识里在给自己洗脑:这是我的工作,既然加入了组织,就得负责。对于给自己喂鸡汤这件事,我一向很擅长。

    幸运的是那天帅气的体育课老师突然说提前下课,心情可以说是在坐过山车吧,匆忙间跑回宿舍,洗澡洗头化妆,随便选了个衣服就跑去宣讲会。

    谁知道宣讲会还没开始,而原本以为迟到的我却是第一个到的,看着空空的教室,此时的我只想发笑。选了个最后面的位置坐了下来。

    一个小时过去了,下午三点半的阳光是那样的有魔力,让刚上完体育课的我昏昏欲睡。

    宣讲会快结束了。或许还有一分钟,也或许还有几十秒,我努力睁开双眼,想着醒醒觉,突然瞥见了一个熟悉的背影,那是他,坐在第一排。

    “我要走了,抓紧。”他站了起来,

    “啊,有事,这么急。”

    “打卡来不及了。”他拿起他的黑色外套,走得飞快。

    收拾完东西,我跟在他的后面,虽然后来无数次回忆起那个瞬间,我问自己为什么要跟着他呢,我给自己的回答永远是那也是自己回宿舍的路,二十岁的我对于喜欢上他不想轻易承认,幼稚地认为爱的新鲜感定律不会错,在男女关系里,主动的一方必定会输。我想追上去打个招呼,但却怎么都追不上他,也不敢追上他,我站在小路的这一边,看向尽头走远的的他,感觉一切都那样得不真实。

    夕阳下的他干净凌冽的头发泛着光,一切都是刚刚好,风勾起他的外套,似乎也勾起了少女的心思。那时的我在想;他总是这样不扣纽扣,也不知道是这样会更显拉风嘛 。

    我突然开心起来。

    他走后五分钟,我才踏上他走过的那条路,虽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

    那时已是深秋,路上有很多银杏叶,浪漫的好像电视剧里男女主相遇的场景,虽然后来我才知道不过是自我感动。

    “xxx”我在心里默念这个名字,

    “怎么他总是出现在我面前呢,是巧合吧。”

    “是吧,是吧,一定是巧合。”我听见自己这样说。

    后来,自我们相互认识后,我也从没提过,我想巧合或许不说出来更美好吧。不知为何那时我在人群里一眼就看见了他,或许只有五秒钟,但后来那个瞬间,在无数个安静的夜晚,我却无数次地回想。

    我总是对自己说,不能轻易服输。但现在才知道:原来喜欢上他其实已经是我认输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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