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写了我本想把自己这些年的心事以小说的形式记录下来,可是我没有像其他作者那样好的文采,可以让别人共情自己的心酸。

    我已经两年没见过他了,他有喜欢的人了。我看着那个熟悉的页面,感到无力。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很痛苦。

    我一直用其他的事情麻痹自己,忙碌的生活让我没有多余的时间去想这些。我才发现我已经好几天没有想起他了。昨天我又一次点进那个页面发现情头换了置顶没换。我才明白原来一直停留在原地的只有我。

    我觉得我也该往前走了。最起码不能辜负对我寄予希望的人不是吗。至于当年那些悸动,无法证明的脸红和心跳就当做年少时必经的过程吧。

    我很羡慕那些能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的,又或者是,得以窥见天光的暗恋。我看到别的作者笔下轰轰烈烈的得偿所愿的人物我会羡慕的心酸,会想起我那平平无奇的青春。

    我还记得去年夏天坐公交车回来的路上,那是我们分别一年后的第一次见面。我不知所措,坐在他对面的位置。他跟朋友一起的,他朋友好像看到我了,我们见过的,不知道还记不记得我,会不会跟他讲。我低着头不敢看他,只敢用余光瞄一眼。但是他没有抬头。从始至终都没有。听到公交播报快要到站,我从位置上走到后面,这里有人挡着,我才敢光明正大的看他。他的侧脸和背影是我看过最多的,所以哪怕是在大街上,我都能认出他。我心里泛酸,既幸运又遗憾。他应该早就忘了我吧。我下了公交车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抬头望着天,任由眼泪湿润眼角。我那时没有想到,那会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昨晚做梦梦到他了,挺奇怪的,那么多人我偏偏只看清了他的身影 ,跟以前一样一点都没变。一如那年夏天站在洒满阳光的操场上,熠熠生辉。

    太阳晃得我睁不开眼 只隐约看到一个模糊的人影站在我面前不远处太阳照在你身上  像光一样。

    我用手遮住刺眼的阳光睁开眼睛向他望去 ,黑白相间的校服压不住他的少年气,像当年一样,眯着眼睛朝我笑。我伸出手想要抓住他,然后梦醒了我才意识到,当年那个站在操场上冲着我笑,朝气蓬勃的那个少年,早已离我远去。而我注定是只能一个人忘记。

    也许我不再喜欢他了,但我永远记得喜欢他的那些时光,也永远感谢他来过我的青春。

    “谢谢你曾经朝气的穿着校服站在洒满阳光的操场上 站在我的心尖上 烙在我十几岁的青春里

    我想我不会再喜欢你但我会永远喜欢那段喜欢你的时光”

    这次再见,再无重逢。

    从此,祝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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