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玉怜香最终没说出口,陆昭昭不知道,不然定要emmm一下,再真诚地告诉他:
不好意思噢,阿离这个称呼也不是你的专属。
这么叫她的,还有俩——一个魔修呢,当初阿修那“阿离”“阿离”的,叫得可欢啦!倒是滕简一直规规矩矩叫“陆离”……明明是个魔修,意外的非常礼貌。
话说回来,陆昭昭前几天还给滕简寄了兽耳糖,也不知他收没收到?那位魔修先生并不爱回复她,也许是担心给她惹麻烦……
言归正传。
玉怜香在子时前吃完了长寿面,陆昭昭也分了个荷包蛋,吃饱喝足正好十二点,时间卡得刚刚好;蛋糕没吃完,不过没关系,有冰鉴和法术,可以保存相当一段时间。
玉怜香珍惜地把剩下半个星空蛋糕收好,看了眼天色:“很晚了,我送你回去休息。”
虽然意犹未尽,但小姑娘不比他,是要好好睡觉的——方才都忍不住小小打个呵欠了。玉怜香还不至于这么不解风情,非要人家再陪自己“花前月下”。
陆昭昭揉揉眼睛:“嗯。”
玉怜香把她送回房间,静悄悄没有惊动任何人。陆昭昭站在门旁跟他挥手道别:“晚安噢。”
“嗯,晚安。”
事情该到此为止,接下来就是玉怜香离开,小姑娘好好睡觉……
但,或许是天意吧。方才隐约遮蔽明月的阴云正好散去,月光一下格外明亮。皎洁的月光如轻纱笼罩而下,自窗口洒进小楼的走廊,又映亮女孩的侧脸。
月光下,她原本就娇美非常的容颜,一下子朦胧,又十分静美。一双平日里清凌凌的杏眼,也许是因为困顿,也许是因为月色,也似乎越发缱绻动人起来。
咚咚,咚咚。有什么声音,像渐快的鼓点。那一个瞬间,他看着她,脑海中只有一个想法:
她真漂亮。
然后,在那个瞬间,就像经历了一场一个人的宇宙大爆炸那样,千般心绪忽然涌上心头,潮水一般难以止息。他忽然有很多话想说,关于宇宙,关于生辰,关于今晚,关于一个人、一颗心小小的欢喜。
那很多很多的话,又忽然可以凝成短短的,短短的几个音节,只要张开口,便仿佛可以自然地流淌而出——
“阿离,我——”
“?”
她看向他,些许困倦的眸中盛满困惑。她的眼睛很明亮,很清澈,像明镜般的湖,清晰地倒映出他的面影。
清晰得不含任何旖旎的情意。
于是,他的话语戛然而止。
“……不,没什么。”
桃花眼的青年,忽而微笑起来,将那些一个人的小小心事尽数压下,语气轻而温柔,像在雨中小心翼翼地护住一朵含苞的玫瑰花:
“只是想说,做个好梦。”
陆昭昭没有察觉他的异样。她的确困了,这会儿脑子不大清醒,况且玉怜香掩饰得也很好,她就没有深思。
“嗯嗯,你也注意休息噢。”
房门合上,徒留玉怜香一人。静默地看了会儿门板,又看一眼地面上散落的月光。
“阿离,我……”
……心悦你。
虽然已经被她点破,但那一瞬间,依然想要告知她这真实存在的心意。并非像以往每一次总带一点试探,一点退路,而是真诚的,没有任何杂念的,好好的告诉她:
我喜欢你。
但是……不行啊。因为在这温柔的,又残酷的月光里,他那么清晰的意识到,她对于他,至少在现在,还并没有那种感情。
今晚的一切,那些探讨,那个蛋糕,并非出自任何旖旎情思,仅仅是她作为友人的关怀。陆昭昭总是如此,对每一个朋友都很好很好,但他不会误会。
她是个好姑娘,不可以让她为难。
青年抬起手,轻轻按了按心口。
“没关系的,我……”
还有很多的时间。
她还很小,仅仅十五岁,而他……已经经历太多的时光。年长者总要包容年幼者,他尚且有许多的时间,可以用来追逐她的心。
而今天……今天,他已满足。那些他天马行空的想象,无人理解的情怀,有个女孩理解了;那千百年都无人庆祝的,只他一人记得的小小节日,有个女孩为他庆祝了。
她说“许个愿吧”,于是那愿望与她有关。
无论未来如何,玉怜香会记住这个夜晚。像那十三个飞向太空的机关,在这个夜晚,他的心向她奔赴而去。
她是他心之所向的整个宇宙。
对纯情公子心事一无所知的陆昭昭,抱着蛋黄酥一觉睡到大天亮。醒来就更不记得玉怜香曾欲言又止了,还很元气地跟他打招呼:
“早呀!”
玉公子也笑眯眯地回她:
“早。”
一如往常,似乎并没有什么改变。
但凡她开【人际】界面看一眼,恐怕都不能这么轻松自在……可惜,陆昭昭平时不太经常打开系统界面,理由也说过,破坏沉浸感。
所以,一无所知的她只是觉得,玉怜香比从前显得更亲近了——一来,是他的态度好像更温柔了,二来,之前那些讨论,她心中感慨也很多。
在《寻仙录》这个背景里,很少有人关注星空,更别说那些堪称“离奇”的畅想。但凡玉怜香不是大修士,而是个凡人,恐怕要被人认为得了失心疯,可他哪怕是修士,也多少叛经离道,不为人理解。
陆昭昭已经完全明白了,玉怜香其实是个理想主义者。
他并非完全不负责,而是只对自己的人生负责,只做自己想做、擅长做的事。因此他避战而救人,因此他向往宇宙,这并不矛盾,自由和浪漫是他的骨头。
当然,很难说这是好是坏,他不负责的一面也的确存在。不过,人无完人,陆昭昭觉得他至少过得很开心,这也挺好。
一个人能过得很开心,其实很难得。
话说回来……
陆昭昭看向眼前人,小脸一皱:
“小师叔,你表情好严肃,我有点怕。”
萧聿:“……?”
萧聿在给陆昭昭把脉。
原因不必多说,自然是她肩头的伤。萧聿作为医修放心不下,总觉得看看才放心,陆昭昭也乐意给他看……问题是这人沉默着号脉了半天没动静,她心里怪没底的……
莫、莫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面对小丫头的胡思乱想,萧聿沉默片刻,表情还真挺严肃:“你这伤……幸好我及时给你把了脉,还来得及,不然……”
少女一颗心悬起来:“不、不然??”
“不然——”
萧聿顿了顿:“……就快好了,也用不上我了。”
陆昭昭:“???”
小——师——叔——啊——你怎么也会开这种玩笑——
不,等等,这本来就是个相声人。
如愿以偿地看到小姑娘震惊的表情,萧聿脸上露出些许很不明显的笑容。他收回手:“你用的药是栗衡开的吧?”
被成功恶作剧到的陆昭昭,哀怨地看他一眼:“……嗯。栗子给我挑的药。”
“普通的外伤,用药也没什么好改的,外用药你自己看着用,内服的可以减一些用量,多些药膳。”
萧聿道:“伤处我就不看了,不是重伤,也确实好了大半,注意最近少活动左肩,少沾水……对了,需不需祛疤药?”
陆昭昭摇摇头:“祛疤药我有。”
她干脆扒出来,给萧聿看:“我从前练剑,总磕磕碰碰的,茧子也不好看,我师父特地给我找了祛疤药……小师叔要不帮我看看?”
虽然秦令雪给她找的肯定是好药,可眼前这个不是更专业么?看看又没什么。萧聿也不介意,接过来看一看,闻一闻:“……是好药。秦道友待你用心,我没什么能改进的。”
但顿了顿,他又说:“这是外用药,晚些我给你些口服的药糖,对皮肤更好,味道也不错,你应该会喜欢。”
“真的呀?那谢谢小师叔~”
陆昭昭也不客气,美滋滋的:“我这算不算连吃带拿呀?”
吃花花的,拿萧聿的,土匪头子就是她。正好花容时泡茶过来,闻言笑起来:“你尽管拿他的,他什么不多,就药多,常做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回头你看什么有用,尽管拿去。”
萧聿沉默片刻:“……我还没说话呢。”
花容时眨眨眼:“你还能反对不成?”
这对损友,陆昭昭看着真是乐,甚至感觉很有cp感,浅浅嗑一口:“说起来,花花和小师叔是很久的朋友了呢?”
“快千年啦。”
花容时笑道:“一不留神,时间还过得挺快……”
陆昭昭赞同点头,点着点着忽然觉得哪里不对:“……快千年??你们是天魔之战后认识的吗??”
“是呀,天魔之战那会儿,我还没出生呢。”
花容时自然回答:“对了,我好似没告诉过你,我比阿聿小几百岁?我算是战后出生的,少年时去的杏林谷,遇见阿聿……算算至今未满千年。”
他真没说过,陆昭昭真惊讶。她一直以为,花容时和萧聿、秦令雪他们是一辈人,没想到萧聿比秦令雪小个几百岁,花容时又比萧聿小个几百岁……不知为何,明明人还是那个人,没什么改变,她看着他,无端就觉得多了不少同辈感。
“所以你之前也没见过我师父嘛,怎么还时常念叨?”
“就算是战后出生的孩子,也不代表没听过秦令雪的大名啊。”
花容时笑了笑:“你不是与我说过祝小友……他年纪可比我小多了吧?”
陆昭昭:“……是哦。”
一千年后的祝青燃都能无端成为迷弟,花容时好奇秦令雪也很正常,那没事了。
她端起茶来喝,因有些烫而慢慢的抿。注意到花容时又眼睛一眨不眨地在看她了,就忍不住乐:
“我真的那么好看?”
粉发青年“嗯”一声,舍不得移开视线:“很漂亮,所以想多看看。”
他从这次见到她开始,就常进入这种盯着看的状态。当然,也不至于一直看着,那也太没礼貌;可要是有机会,总忍不住要多看上两眼。
陆昭昭也不介意被看,笑眯眯看回去:“可你这么一直看,不会觉得腻吗?”
会吗?不会吗?花容时想了想,决定这么回答:
“我和阿聿形影不离这么久,也没觉得多烦他。”
萧聿:“???”
陆昭昭乐死了:“你俩真是形影不离,一直都这样在一起吗?”
“怎么办呢?阿聿除了我也没别的朋友,跟锯嘴葫芦似的,跟人交流都难。”
花容时笑眯眯,萧聿沉默须臾:“也不知道是哪个人半夜偷偷想家,看着冷静其实怕生,只跟我一人熟就赖我身上。”
花容时:“……”
笑容逐渐消失。
陆昭昭也不吭声,就看着他俩,左眼写着“八卦”,右眼写着“吃瓜”。花容时叹口气:“……那都多久之前的事了,你怎么还记得?我那时才多大……十来岁?比小栗衡还小些,想家怕生又怎么了?”
“没怎么,只是让某人别总把锅甩我身上。”
这锅甩来甩去,到最后他俩自己也不知道这段孽缘到底从何而起。或许许多深厚的友谊就是如此,分明也和许多别的人有交际,就是莫名其妙和一个人最好,稀里糊涂也说不明白熟起来的原因。
可事实是,他俩感情的确好,而这也是好事:“挺好的,有个形影不离、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的好朋友,这可是很难得的事哦!”
维持了数百年的友谊——在修仙界也不算太多见,毕竟人与人之间分分合合太正常。只不过,听了她的话,两人表情都有些古怪。
陆昭昭:“?”
“……不,没什么,只是没想到会是昭昭说这话。”
花容时沉吟起来:“感觉不太有说服力……因为你的人缘……”
嗯,一个亲友一大堆的人用感慨羡慕的语气说“友谊很难得噢”,总觉得有那么些凡尔赛……
陆昭昭:“……”
这还怪她咯??
六月。
在《寻仙录》中,这是名副其实的夏季了。其实之前在香城,那边的气候要偏冷一些,还不觉得怎么热,百花城这边就热多了,太阳晒得有些花草打蔫儿,也有些花草越发生机勃勃,花香飘满整个城池,经久不散。
花粉过敏与鼻炎患者恐怕是不适合生活在百花城的,这里一年四季都盛放着不同的鲜花。好处是无论何时都清香怡人、赏心悦目,且鲜花相关的产业格外发达,香粉香膏甚至远销香城;坏处是众所周知,植物多的地方,蚊虫蛇蚁也格外的多,尤其灵花灵草,吸引的可不止普通虫兽了。
好在御灵宗离得近,他们御兽有一手,附近的城池是最少遭受异兽骚扰的;花家和杏林谷也有深厚交情,驱虫方也有许多,因而整座城市还是宜居的。
陆昭昭在看蜜蜂。
肥嘟嘟的蜜蜂,快成个球儿了。胸腔一层橙色绒毛,薄薄的翅膀和黑色的脚脚,还挺可爱。
并非现实存在的蜜蜂,而是《寻仙录》中特有的一种灵蜂。样子是很可爱的,听说有些修士也会养类似的品种做宠物。因为并不伤人又有益授粉,在百花城活得很自在,每逢开花时节,总能看到忙忙碌碌的这些小家伙。
陆昭昭不算太怕虫的那类人,否则当初进青运秘境时已经要昏厥了——野外从来不缺虫蛇,《寻仙录》又很追求真实。虽然也不是完全不怕,但大多数时候都姑且还能保持镇定,抄起顺手的东西拍死,或者敬而远之。
所以这看起来还挺可爱的小蜜蜂,她也不怕,甚至还想伸手摸摸。不过么,这种蜜蜂比较怕人,她一伸手,它就扑闪着翅膀飞走了。
“啊……”
虫虫算是陆昭昭的仙女颜值最难影响的生物了,也许是物种差异过大?很多动物对她有好感,但虫虫……唔,这也是好事,如果虫子成群结队向她冲锋,陆昭昭觉得自己会死掉。
也太可怕。
“陆昭昭——”
陆昭昭一个激灵,缩回手手,站起身来:“我在呢!!”
不必多说,叫人的定是小孟妈妈。大夏天的气候炎热,她脾气仿佛也又爆炸几分——也可能是因为天气炎热,陆昭昭穿得更少了些。
《寻仙录》的背景并不还原华夏古代,衣装方面自由度还很高,男修女修裸露部分肌肤并不少见。因此天这么热,陆昭昭就换了轻薄且短一些的裙子,要说有那么点接近现代的汉元素Lolita,但大家都不是很高兴。
漂亮姑娘露出白嫩的双肩、手臂与小腿,这当然赏心悦目,但护犊子的亲友只想拿块布给她包严实……可也没法不让人家这么穿,天这么热,就算法衣能调节温度,调节也是有限度的。
在热死陆昭昭,和让她裸露一点皮肤之间,当然还是后者更容易接受。话虽如此,孟锦迎还是烦得要死,尤其是看到别人的目光往陆昭昭白嫩的皮肤上落……简直恨不得统统打死才好。
虽说,出门能用符咒,戴帷帽,亲友总不能也这么防着罢?孟锦迎最看不过眼的,当然还是方之茂和迟星文师徒,这三个人,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可惜其中两个她不好收拾,只好修理自己师弟……
方之茂:?
不好意思噢,阿离这个称呼也不是你的专属。
这么叫她的,还有俩——一个魔修呢,当初阿修那“阿离”“阿离”的,叫得可欢啦!倒是滕简一直规规矩矩叫“陆离”……明明是个魔修,意外的非常礼貌。
话说回来,陆昭昭前几天还给滕简寄了兽耳糖,也不知他收没收到?那位魔修先生并不爱回复她,也许是担心给她惹麻烦……
言归正传。
玉怜香在子时前吃完了长寿面,陆昭昭也分了个荷包蛋,吃饱喝足正好十二点,时间卡得刚刚好;蛋糕没吃完,不过没关系,有冰鉴和法术,可以保存相当一段时间。
玉怜香珍惜地把剩下半个星空蛋糕收好,看了眼天色:“很晚了,我送你回去休息。”
虽然意犹未尽,但小姑娘不比他,是要好好睡觉的——方才都忍不住小小打个呵欠了。玉怜香还不至于这么不解风情,非要人家再陪自己“花前月下”。
陆昭昭揉揉眼睛:“嗯。”
玉怜香把她送回房间,静悄悄没有惊动任何人。陆昭昭站在门旁跟他挥手道别:“晚安噢。”
“嗯,晚安。”
事情该到此为止,接下来就是玉怜香离开,小姑娘好好睡觉……
但,或许是天意吧。方才隐约遮蔽明月的阴云正好散去,月光一下格外明亮。皎洁的月光如轻纱笼罩而下,自窗口洒进小楼的走廊,又映亮女孩的侧脸。
月光下,她原本就娇美非常的容颜,一下子朦胧,又十分静美。一双平日里清凌凌的杏眼,也许是因为困顿,也许是因为月色,也似乎越发缱绻动人起来。
咚咚,咚咚。有什么声音,像渐快的鼓点。那一个瞬间,他看着她,脑海中只有一个想法:
她真漂亮。
然后,在那个瞬间,就像经历了一场一个人的宇宙大爆炸那样,千般心绪忽然涌上心头,潮水一般难以止息。他忽然有很多话想说,关于宇宙,关于生辰,关于今晚,关于一个人、一颗心小小的欢喜。
那很多很多的话,又忽然可以凝成短短的,短短的几个音节,只要张开口,便仿佛可以自然地流淌而出——
“阿离,我——”
“?”
她看向他,些许困倦的眸中盛满困惑。她的眼睛很明亮,很清澈,像明镜般的湖,清晰地倒映出他的面影。
清晰得不含任何旖旎的情意。
于是,他的话语戛然而止。
“……不,没什么。”
桃花眼的青年,忽而微笑起来,将那些一个人的小小心事尽数压下,语气轻而温柔,像在雨中小心翼翼地护住一朵含苞的玫瑰花:
“只是想说,做个好梦。”
陆昭昭没有察觉他的异样。她的确困了,这会儿脑子不大清醒,况且玉怜香掩饰得也很好,她就没有深思。
“嗯嗯,你也注意休息噢。”
房门合上,徒留玉怜香一人。静默地看了会儿门板,又看一眼地面上散落的月光。
“阿离,我……”
……心悦你。
虽然已经被她点破,但那一瞬间,依然想要告知她这真实存在的心意。并非像以往每一次总带一点试探,一点退路,而是真诚的,没有任何杂念的,好好的告诉她:
我喜欢你。
但是……不行啊。因为在这温柔的,又残酷的月光里,他那么清晰的意识到,她对于他,至少在现在,还并没有那种感情。
今晚的一切,那些探讨,那个蛋糕,并非出自任何旖旎情思,仅仅是她作为友人的关怀。陆昭昭总是如此,对每一个朋友都很好很好,但他不会误会。
她是个好姑娘,不可以让她为难。
青年抬起手,轻轻按了按心口。
“没关系的,我……”
还有很多的时间。
她还很小,仅仅十五岁,而他……已经经历太多的时光。年长者总要包容年幼者,他尚且有许多的时间,可以用来追逐她的心。
而今天……今天,他已满足。那些他天马行空的想象,无人理解的情怀,有个女孩理解了;那千百年都无人庆祝的,只他一人记得的小小节日,有个女孩为他庆祝了。
她说“许个愿吧”,于是那愿望与她有关。
无论未来如何,玉怜香会记住这个夜晚。像那十三个飞向太空的机关,在这个夜晚,他的心向她奔赴而去。
她是他心之所向的整个宇宙。
对纯情公子心事一无所知的陆昭昭,抱着蛋黄酥一觉睡到大天亮。醒来就更不记得玉怜香曾欲言又止了,还很元气地跟他打招呼:
“早呀!”
玉公子也笑眯眯地回她:
“早。”
一如往常,似乎并没有什么改变。
但凡她开【人际】界面看一眼,恐怕都不能这么轻松自在……可惜,陆昭昭平时不太经常打开系统界面,理由也说过,破坏沉浸感。
所以,一无所知的她只是觉得,玉怜香比从前显得更亲近了——一来,是他的态度好像更温柔了,二来,之前那些讨论,她心中感慨也很多。
在《寻仙录》这个背景里,很少有人关注星空,更别说那些堪称“离奇”的畅想。但凡玉怜香不是大修士,而是个凡人,恐怕要被人认为得了失心疯,可他哪怕是修士,也多少叛经离道,不为人理解。
陆昭昭已经完全明白了,玉怜香其实是个理想主义者。
他并非完全不负责,而是只对自己的人生负责,只做自己想做、擅长做的事。因此他避战而救人,因此他向往宇宙,这并不矛盾,自由和浪漫是他的骨头。
当然,很难说这是好是坏,他不负责的一面也的确存在。不过,人无完人,陆昭昭觉得他至少过得很开心,这也挺好。
一个人能过得很开心,其实很难得。
话说回来……
陆昭昭看向眼前人,小脸一皱:
“小师叔,你表情好严肃,我有点怕。”
萧聿:“……?”
萧聿在给陆昭昭把脉。
原因不必多说,自然是她肩头的伤。萧聿作为医修放心不下,总觉得看看才放心,陆昭昭也乐意给他看……问题是这人沉默着号脉了半天没动静,她心里怪没底的……
莫、莫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面对小丫头的胡思乱想,萧聿沉默片刻,表情还真挺严肃:“你这伤……幸好我及时给你把了脉,还来得及,不然……”
少女一颗心悬起来:“不、不然??”
“不然——”
萧聿顿了顿:“……就快好了,也用不上我了。”
陆昭昭:“???”
小——师——叔——啊——你怎么也会开这种玩笑——
不,等等,这本来就是个相声人。
如愿以偿地看到小姑娘震惊的表情,萧聿脸上露出些许很不明显的笑容。他收回手:“你用的药是栗衡开的吧?”
被成功恶作剧到的陆昭昭,哀怨地看他一眼:“……嗯。栗子给我挑的药。”
“普通的外伤,用药也没什么好改的,外用药你自己看着用,内服的可以减一些用量,多些药膳。”
萧聿道:“伤处我就不看了,不是重伤,也确实好了大半,注意最近少活动左肩,少沾水……对了,需不需祛疤药?”
陆昭昭摇摇头:“祛疤药我有。”
她干脆扒出来,给萧聿看:“我从前练剑,总磕磕碰碰的,茧子也不好看,我师父特地给我找了祛疤药……小师叔要不帮我看看?”
虽然秦令雪给她找的肯定是好药,可眼前这个不是更专业么?看看又没什么。萧聿也不介意,接过来看一看,闻一闻:“……是好药。秦道友待你用心,我没什么能改进的。”
但顿了顿,他又说:“这是外用药,晚些我给你些口服的药糖,对皮肤更好,味道也不错,你应该会喜欢。”
“真的呀?那谢谢小师叔~”
陆昭昭也不客气,美滋滋的:“我这算不算连吃带拿呀?”
吃花花的,拿萧聿的,土匪头子就是她。正好花容时泡茶过来,闻言笑起来:“你尽管拿他的,他什么不多,就药多,常做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回头你看什么有用,尽管拿去。”
萧聿沉默片刻:“……我还没说话呢。”
花容时眨眨眼:“你还能反对不成?”
这对损友,陆昭昭看着真是乐,甚至感觉很有cp感,浅浅嗑一口:“说起来,花花和小师叔是很久的朋友了呢?”
“快千年啦。”
花容时笑道:“一不留神,时间还过得挺快……”
陆昭昭赞同点头,点着点着忽然觉得哪里不对:“……快千年??你们是天魔之战后认识的吗??”
“是呀,天魔之战那会儿,我还没出生呢。”
花容时自然回答:“对了,我好似没告诉过你,我比阿聿小几百岁?我算是战后出生的,少年时去的杏林谷,遇见阿聿……算算至今未满千年。”
他真没说过,陆昭昭真惊讶。她一直以为,花容时和萧聿、秦令雪他们是一辈人,没想到萧聿比秦令雪小个几百岁,花容时又比萧聿小个几百岁……不知为何,明明人还是那个人,没什么改变,她看着他,无端就觉得多了不少同辈感。
“所以你之前也没见过我师父嘛,怎么还时常念叨?”
“就算是战后出生的孩子,也不代表没听过秦令雪的大名啊。”
花容时笑了笑:“你不是与我说过祝小友……他年纪可比我小多了吧?”
陆昭昭:“……是哦。”
一千年后的祝青燃都能无端成为迷弟,花容时好奇秦令雪也很正常,那没事了。
她端起茶来喝,因有些烫而慢慢的抿。注意到花容时又眼睛一眨不眨地在看她了,就忍不住乐:
“我真的那么好看?”
粉发青年“嗯”一声,舍不得移开视线:“很漂亮,所以想多看看。”
他从这次见到她开始,就常进入这种盯着看的状态。当然,也不至于一直看着,那也太没礼貌;可要是有机会,总忍不住要多看上两眼。
陆昭昭也不介意被看,笑眯眯看回去:“可你这么一直看,不会觉得腻吗?”
会吗?不会吗?花容时想了想,决定这么回答:
“我和阿聿形影不离这么久,也没觉得多烦他。”
萧聿:“???”
陆昭昭乐死了:“你俩真是形影不离,一直都这样在一起吗?”
“怎么办呢?阿聿除了我也没别的朋友,跟锯嘴葫芦似的,跟人交流都难。”
花容时笑眯眯,萧聿沉默须臾:“也不知道是哪个人半夜偷偷想家,看着冷静其实怕生,只跟我一人熟就赖我身上。”
花容时:“……”
笑容逐渐消失。
陆昭昭也不吭声,就看着他俩,左眼写着“八卦”,右眼写着“吃瓜”。花容时叹口气:“……那都多久之前的事了,你怎么还记得?我那时才多大……十来岁?比小栗衡还小些,想家怕生又怎么了?”
“没怎么,只是让某人别总把锅甩我身上。”
这锅甩来甩去,到最后他俩自己也不知道这段孽缘到底从何而起。或许许多深厚的友谊就是如此,分明也和许多别的人有交际,就是莫名其妙和一个人最好,稀里糊涂也说不明白熟起来的原因。
可事实是,他俩感情的确好,而这也是好事:“挺好的,有个形影不离、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的好朋友,这可是很难得的事哦!”
维持了数百年的友谊——在修仙界也不算太多见,毕竟人与人之间分分合合太正常。只不过,听了她的话,两人表情都有些古怪。
陆昭昭:“?”
“……不,没什么,只是没想到会是昭昭说这话。”
花容时沉吟起来:“感觉不太有说服力……因为你的人缘……”
嗯,一个亲友一大堆的人用感慨羡慕的语气说“友谊很难得噢”,总觉得有那么些凡尔赛……
陆昭昭:“……”
这还怪她咯??
六月。
在《寻仙录》中,这是名副其实的夏季了。其实之前在香城,那边的气候要偏冷一些,还不觉得怎么热,百花城这边就热多了,太阳晒得有些花草打蔫儿,也有些花草越发生机勃勃,花香飘满整个城池,经久不散。
花粉过敏与鼻炎患者恐怕是不适合生活在百花城的,这里一年四季都盛放着不同的鲜花。好处是无论何时都清香怡人、赏心悦目,且鲜花相关的产业格外发达,香粉香膏甚至远销香城;坏处是众所周知,植物多的地方,蚊虫蛇蚁也格外的多,尤其灵花灵草,吸引的可不止普通虫兽了。
好在御灵宗离得近,他们御兽有一手,附近的城池是最少遭受异兽骚扰的;花家和杏林谷也有深厚交情,驱虫方也有许多,因而整座城市还是宜居的。
陆昭昭在看蜜蜂。
肥嘟嘟的蜜蜂,快成个球儿了。胸腔一层橙色绒毛,薄薄的翅膀和黑色的脚脚,还挺可爱。
并非现实存在的蜜蜂,而是《寻仙录》中特有的一种灵蜂。样子是很可爱的,听说有些修士也会养类似的品种做宠物。因为并不伤人又有益授粉,在百花城活得很自在,每逢开花时节,总能看到忙忙碌碌的这些小家伙。
陆昭昭不算太怕虫的那类人,否则当初进青运秘境时已经要昏厥了——野外从来不缺虫蛇,《寻仙录》又很追求真实。虽然也不是完全不怕,但大多数时候都姑且还能保持镇定,抄起顺手的东西拍死,或者敬而远之。
所以这看起来还挺可爱的小蜜蜂,她也不怕,甚至还想伸手摸摸。不过么,这种蜜蜂比较怕人,她一伸手,它就扑闪着翅膀飞走了。
“啊……”
虫虫算是陆昭昭的仙女颜值最难影响的生物了,也许是物种差异过大?很多动物对她有好感,但虫虫……唔,这也是好事,如果虫子成群结队向她冲锋,陆昭昭觉得自己会死掉。
也太可怕。
“陆昭昭——”
陆昭昭一个激灵,缩回手手,站起身来:“我在呢!!”
不必多说,叫人的定是小孟妈妈。大夏天的气候炎热,她脾气仿佛也又爆炸几分——也可能是因为天气炎热,陆昭昭穿得更少了些。
《寻仙录》的背景并不还原华夏古代,衣装方面自由度还很高,男修女修裸露部分肌肤并不少见。因此天这么热,陆昭昭就换了轻薄且短一些的裙子,要说有那么点接近现代的汉元素Lolita,但大家都不是很高兴。
漂亮姑娘露出白嫩的双肩、手臂与小腿,这当然赏心悦目,但护犊子的亲友只想拿块布给她包严实……可也没法不让人家这么穿,天这么热,就算法衣能调节温度,调节也是有限度的。
在热死陆昭昭,和让她裸露一点皮肤之间,当然还是后者更容易接受。话虽如此,孟锦迎还是烦得要死,尤其是看到别人的目光往陆昭昭白嫩的皮肤上落……简直恨不得统统打死才好。
虽说,出门能用符咒,戴帷帽,亲友总不能也这么防着罢?孟锦迎最看不过眼的,当然还是方之茂和迟星文师徒,这三个人,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可惜其中两个她不好收拾,只好修理自己师弟……
方之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