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场城。
位于西牛贺洲北部,乃此洲现存的唯四修仙界主城之一。距离西海及西沙群岛位置较近,且与古战场秘地、天魔之战部分战场遗址,也都算得上“邻居”。
是以并不令人意外的,是此地民风剽悍,无论男女皆有一股爽利粗犷之感。建筑风格也殊为狂野大气,又因特殊的地理位置,商业往来颇多,战场拾荒者聚居,还有异界来客到访过的历史……因而狂野中又不乏奇妙变化,乍一看去,竟有些许的……废土朋克之感。
自然,这里是一年四季都非常热闹的。作为连接西牛贺洲与北俱芦洲的重要交通要塞,陵场城的人流量从来不少。而由于其位于西牛贺洲这么个微妙的地方……就算有魔修出没,也实在没什么惊奇。
所以……
如果有个身着修罗教服装,从头巾里露出一条不长的小辫子,唇角带着一点笑意,个头不算高的少年修士出现在这里,自然也不会引起任何的关注。
而当他七绕八拐,熟门熟路地走进一家古玩店,伸出指节,敲了敲柜台时。其背后正在翻阅账本、敲打算盘的老板,便见怪不怪地抬起头来。
“喔。”他看了少年人一眼,丝毫不显波澜地又低下头去,只说:
“你还真是喜欢假扮修罗教。”
“他们的衣服厚实又能遮脸,最方便不过啦,阿拉懒得搞那么多有的没的,这样不也挺好?”
少年笑嘻嘻的,很慵懒地把胳膊往柜台上一架:“还是老规矩嘛。账我先赊着如何?”
“呵。”
那蓄了须、看着有些年岁的店主只是冷笑一声,点了点台面上的立牌,只见上头苍劲有力、入木三分地刻着几个大字——
【钱货两讫,概不赊账!】
少男还是面不改色:“哎呀,你看我们这好多年的交情,难道我还能跑了不成?徐三爷你这么信不过我,可是叫人好生伤心~”
店主都不抬头看他,只呵呵冷笑三声:
“你嘴里的话若是有三成能信,肉猪都能飞升了。”
“瞧您这话说的,那飞升的肉猪,我倒还想看看呢,这多新鲜呐!”
少男仍旧笑呵呵的,哪怕只露出半张脸,那笑容还是既真诚又甜蜜,是那种常在乖孩子身上出现、足以打动最铁石心肠之人的笑容,语气也像是十分亲切,如自家的晚辈在撒娇一般道:
“好吧好吧。我也知道,不好坏了您这儿的规矩。那既然不赊账……看在我是老主顾的份儿上,您徐三爷最是爽快心善,就高抬贵手,给我算个六……八折,这总可以吧?”
徐三爷这次连话都不说,挥了挥手,便有两名大汉从暗处走出,摩拳擦掌,眼看着是要把人给丢出去。而少男见状,也只好收了甜言蜜语,撇着嘴角“嘁”了一声,在被架出去之前,从怀里掏出了一包灵石,丢在台面上。
“一分不少。”
徐三爷伸手颠了颠,意味深长地看他一眼。旋即将袋子收起,从身后的柜子里取出一沓鼓鼓囊囊的厚信封。
“阅后即焚。”
少男接过信封,灵识扫过确认东西没错,又理直气壮地伸出一只手摊开,做索要状。
“干嘛?”
“你拿了我灵石也就罢了,储物袋总得还我吧?!”
少男振振有词:
“阿拉可不似你们这些有钱人,一个储物袋可值不老少钱呢!徐三爷家大业大,不至于盯上我这么点蝇头小利吧?!”
“……”
店主终于又抬头看他一眼。但那表情,是十足的无语,仿佛是被眼前之人的厚颜无耻程度给震惊到,半晌之后才又低下头。
“你方才给我的灵石。”他说:“足有八成都缺斤少两,当我看不出来吗?!”
他也没等眼前这滑头小子再狡辩什么,不耐烦地挥了挥手:“那储物袋就当抵了!滚滚滚——再耍滑头,今后也别再上我这儿。哼!你倒是看看,这条街上除了我,还有谁敢同你做生意!”
“嘁……”
少男终究是没多说,扭头就走,把脚步踩得震天响,身形消失在了门外。而直到他彻底消失,古玩店中的一位年轻伙计才敢出口气,带点好奇,又小心翼翼地问店主:
“三爷,方才那是什么人啊?”
徐三爷看他一眼。这人虽是伙计,但其实是他沾亲带故的后辈,这几日才来这里打下手。年轻后生,又是亲戚,他也不在乎他这略显大胆的态度,开口解释:
“老主顾。今后还会来,你要习惯。但无论如何,不要接近他,不要和他交流,不要听他说的话。无论他说什么,你都只当自己是聋子;无论他给你展示什么,你都只当自己是瞎子,这样就好。”
“……啊?”
年轻伙计不大明白。他也来了几天,见过一些客人。因为他只是没有灵根的凡人,而徐三爷的生意做得极广,所以有些事情禁忌,他是必须学习注意的。
但在此前,没有任何一个客人,让徐三爷给出了这样的提醒。他也不由好奇追问:“为何?”
“因为他是个骗子。而且,是个非常高明的骗子。”
徐三爷瞥他一眼,道:“方才你见他油嘴滑舌,那是没动真格。我们都清楚彼此的底细,方才那种程度,只是普通的闲聊。”
当然,那个混蛋小子,如果真能占到什么便宜,肯定也是毫不客气笑纳,且顺带把人踹到一边去的。
“我是不知道,他是不是这世上最高明的骗子,但至少是我见过的,最高明的骗子。”徐三爷道:“而且他还有足够的智慧与实力,去招摇撞骗。假使他想要去骗什么人,那么即使那个人倾家荡产、失去所有,也会对他掏心掏肺、倾肝沥胆。”
“这么厉害?”
“呵。何止是厉害,简直是邪性!”
徐三爷冷笑道:“假使骗术也有天赋一说,那他简直就是为行骗而生——不过,你也用不着太担心。这小子骗术高明,但有一点好,就是还知道留点余地。”
“怎么说?”
“方才我一直说,只要他愿意骗人,就没有谁会不信他。”徐三爷道:“他原先有段时间,倒是也热衷于这些。不过嘛,这小子那是三九天倒热水——两三息热劲,叫他把一个人长久地骗下去,他是做不到的。也因此总是干一票就跑,因而坏了名声。”
“到后来没什么人愿意跟他交易,他也就慢慢儿地收敛了,学会了做事留一线。那之后就没听他再怎么折腾,当然,也可能是转移阵地,又骗别的什么人去了,谁知道呢。”
骗子就是骗子,本性难移。说这人如今改邪归正了,徐三爷可不信;但只要这家伙不把坏主意打到他头上,徐三爷也懒得追究。只是提点一下后辈:“总之,你不搭理他,他就没法子。记住了吗?”
“记住了,记住了!”
那年轻人连连点头,又想了想:“那我需不需要知道,这位老主顾的名字,方便以后传讯招待?”
徐三爷摆摆手:“不必。”
“哦……”
“因为连我也不知道他的名字。”
“啊?”
既是老主顾,又怎么可能不知道名字呢?但事实还真就如此——
“因为那家伙每次出现,用的都是不同的名字。”
上心一点的时候,还能编个像模像样的假名;不上心的时候,什么“阿东”“阿西”,“阿猫”“阿狗”……就连进门前看见街上小孩儿在吃瓜,他也能顺口自然地介绍自己叫“阿瓜”。
这份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且面不改色的本事……也真是叫人有两分佩服的。而他的真名,也因此无人知晓。或许他根本就没说过,也或许,他说过,但混在谎言之中,无人察觉。
也没有人知道,这个滑头小鬼的具体来历。他好似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没有同乡,没有同门……
也因此孑然一身,无所顾忌。
“其实早些年的时候,他连样貌都是会变化的。若非作为太过猖狂,也不会被人察觉端倪。”
徐三爷唏嘘道:“后来收敛之后,装束就少多了。你只需记住他今日这个打扮,还有另两种,今后见到了,我再同你说。”
“明白……”
“阿嚏!”
店内店外,两个世界。店内那两人的谈话,早已走远了的骗子先生是听不到的。他修为不低,但没有顺风耳。
只是突如其来一个喷嚏,他也知道大概率有人念叨他。不过,管他呢,念叨他的人太多了,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痒——
反正,无论那些人如何恨得他牙痒痒,也不能真把他怎么样。就连找到他,那也是一件难事呢!
“哎呀,这陵场城,也是有段时间没来了,还真是——”
少男的目光四处游荡,感慨:“还真是——没什么变化。”
不如说,整个修仙界,都少有大的变化。不过这其中的原因,他是没什么兴趣去追究的;如何在这个不变的巨大游乐场里寻找乐趣,这才是真正要紧的事情。
穿梭于人流之中,不经意地与人擦肩而过。少年手中不知何时多出个精美的钱袋,抛掷了两下,又神不知鬼不觉地从指间消失。
“唉……无聊。”
他精于骗术,亦精于千术,自然有一双灵巧的眼与手,在偷盗、开锁上亦天赋绝佳。莫说是凡人,寻常修士被他妙手一探,储物袋被顺走,也浑然不知。
但少男自己对于偷盗,可谓是全无兴致。方才一时兴起顺来的钱袋,也已经悄然又还了回去。这并不是说他是什么有道德水准的怪盗,仅仅只是——
“偷,哪有叫别人心甘情愿地奉上,来得有意思呢?”
少男喃喃着,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其实腾简也挺好玩儿的……”
可惜,他和腾简不是连体婴,各有各的事要干。况且,那家伙可是他最讨厌的一根筋脑力派,修为又差不多,就算一时能得逞,之后还得挨揍。
这可真是令人烦恼——但也是一种趣味。少男——阿修,并不介意把这种趣味再延长一点点,看看会酝酿出什么好玩的结果。
——他也绝不承认,这种延续带着点……也奈何不了对方的不得已。
可恶,那家伙,过于一根筋,反而变得难骗了!
这么想着,就有点觉得好笑,又有点咬牙切齿了。但既然都已经离那家伙十万八千里,阿修也懒得再去想他,转而开始思考:
“难得来一趟陵场城,干点什么好呢……”
他已经有很久都没干什么大事了。不是洗心革面,而是确实……咳,栽过跟头。不过那不能怪他,只能说实力太低;也因此才老老实实修炼了一阵子,又去寻飞光秘境,提升实力。
但苦修这回事嘛,阿修这种人是坐不住的。时不时就得往外跑一跑,找点乐子。而他此时,也就在思考:
在陵场城,能找点什么乐子?
“嗯……算了。先找个地方,听听最近的新消息再说。”
对于骗术师而言,及时更新知识库和情报,可也是很重要的事,连他之前拿到的厚信封,也与这些有关。
因此,只略微思索,阿修就知道了自己下一步要去的地点。
“真希望,能找到点有意思的事啊……”
-
“怎么?在想什么有意思的事,走神得这么厉害?”
被人伸手在眼前挥了挥,陆昭昭回过神。才一抬眼,就看到棕黑发的少男笑眯眯地开玩笑道:
“连我都不看,专注去看风景,莫非,这街上的行人,比我还好看么?”
他说这话时,就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一种茶里茶气。陆昭昭扑哧一声笑了:“那自然还是你更好看的。”
她看过去,也真就顺势细细地打量他。司空琢还是那副十五六岁的模样,一头雪发、眉毛、睫毛都已染作带棕的黑色,连冰蓝的眼也成了同色,不晓得是不是戴了类似美瞳的东西。
尽管也是如出一辙的俊美,但的确不如之前的稀奇配色那么扎眼。他本人说,这个色调就是他成为剑尊之前原有的发色眸色,陆昭昭一开始看着别扭,但看了两天,竟也觉得确实很有种“原生皮肤”的契合感。
但是,总觉得哪里还有一点既视感……是哪里呢?
少女的目光,若有所思地在他卷翘乱飞的鬓发流连,终是灵光一闪:
“啊。你和师父的发色好像?!”
虽说《寻仙录》中,大多人都是寻常亚洲人发色,接近黑色;但由于个体不同,发色深浅、颜色偏向也有差别。比如陆昭昭的头发,看起来是黑色,透光看却是偏棕红的;而温影承的发色,则直接看过去,就有点奶茶棕的意思。
尤其是相比起现实,《寻仙录》物种更丰富,加上玄幻设定,发色的偏向就更五花八门。如沈素书的头发有点偏蓝色,何樱敏则带一点点紫。所以遇到两个发色完全一致的人,还是有点难度的,至少陆昭昭在亲友团里,没发现谁和谁的发色特别像——
噢,染发除外。
但当她意识到了微妙感的来源,再仔细思考,调出以前的截图。才终于确定,她的感觉没错——
“阿琢你的发色,和我师父肉眼看起来几乎一模一样!”
简直可以说是,同种光照条件下,吸取颜色放在一起对比,HSV(色相饱和度明度)数值差距加起来不会超过10的水平。在肉眼看来,更是别无二致,令人十分惊奇。
陆昭昭很快又想到他们更多的相同之处:“你们还都一样高!体型也差不多!对了……灵根也一样!”
“啊……”
司空琢闻言,倒是显得兴致缺缺:“我和秦师兄,甚至都是15岁进的宗门。我和他的年龄,也相差不多。”
“哇……”
这是一种何等奇妙的巧合,或者说……缘分……孽缘?同样的发色,同样的身高,同样的灵根,同样的天生剑骨,同样的傲气,相差无几的年龄……
当这样的两人出现在一处,无异于一林二虎,是非要分出个胜负不可的!
……也无外乎二人关系紧张,而司空琢会将秦令雪当做宿敌了。
“不过,”陆昭昭忽然注意到:“阿琢是15岁进的剑宗吗?”
秦令雪15岁进的天衍宗她倒是知道……他跟她讲过,他从前是凡人世家的公子哥儿,因为天赋实在是太好,凡人界灵气那么贫瘠也自然入道了,被过路的天衍宗修士惊为天人拐回去……一进宗门就成亲传,然后开始天衍宗大魔王的传奇人生。
……啧。怎么想起来,感觉莫名其妙还挺火大的?
“是啊。”司空琢不知她想什么,只是答道,目光越过茶楼的窗口,看向远处的天空。
“我十五岁进的剑宗,就在……十四岁,于金沙乐园,遇到师尊之后。”
位于西牛贺洲北部,乃此洲现存的唯四修仙界主城之一。距离西海及西沙群岛位置较近,且与古战场秘地、天魔之战部分战场遗址,也都算得上“邻居”。
是以并不令人意外的,是此地民风剽悍,无论男女皆有一股爽利粗犷之感。建筑风格也殊为狂野大气,又因特殊的地理位置,商业往来颇多,战场拾荒者聚居,还有异界来客到访过的历史……因而狂野中又不乏奇妙变化,乍一看去,竟有些许的……废土朋克之感。
自然,这里是一年四季都非常热闹的。作为连接西牛贺洲与北俱芦洲的重要交通要塞,陵场城的人流量从来不少。而由于其位于西牛贺洲这么个微妙的地方……就算有魔修出没,也实在没什么惊奇。
所以……
如果有个身着修罗教服装,从头巾里露出一条不长的小辫子,唇角带着一点笑意,个头不算高的少年修士出现在这里,自然也不会引起任何的关注。
而当他七绕八拐,熟门熟路地走进一家古玩店,伸出指节,敲了敲柜台时。其背后正在翻阅账本、敲打算盘的老板,便见怪不怪地抬起头来。
“喔。”他看了少年人一眼,丝毫不显波澜地又低下头去,只说:
“你还真是喜欢假扮修罗教。”
“他们的衣服厚实又能遮脸,最方便不过啦,阿拉懒得搞那么多有的没的,这样不也挺好?”
少年笑嘻嘻的,很慵懒地把胳膊往柜台上一架:“还是老规矩嘛。账我先赊着如何?”
“呵。”
那蓄了须、看着有些年岁的店主只是冷笑一声,点了点台面上的立牌,只见上头苍劲有力、入木三分地刻着几个大字——
【钱货两讫,概不赊账!】
少男还是面不改色:“哎呀,你看我们这好多年的交情,难道我还能跑了不成?徐三爷你这么信不过我,可是叫人好生伤心~”
店主都不抬头看他,只呵呵冷笑三声:
“你嘴里的话若是有三成能信,肉猪都能飞升了。”
“瞧您这话说的,那飞升的肉猪,我倒还想看看呢,这多新鲜呐!”
少男仍旧笑呵呵的,哪怕只露出半张脸,那笑容还是既真诚又甜蜜,是那种常在乖孩子身上出现、足以打动最铁石心肠之人的笑容,语气也像是十分亲切,如自家的晚辈在撒娇一般道:
“好吧好吧。我也知道,不好坏了您这儿的规矩。那既然不赊账……看在我是老主顾的份儿上,您徐三爷最是爽快心善,就高抬贵手,给我算个六……八折,这总可以吧?”
徐三爷这次连话都不说,挥了挥手,便有两名大汉从暗处走出,摩拳擦掌,眼看着是要把人给丢出去。而少男见状,也只好收了甜言蜜语,撇着嘴角“嘁”了一声,在被架出去之前,从怀里掏出了一包灵石,丢在台面上。
“一分不少。”
徐三爷伸手颠了颠,意味深长地看他一眼。旋即将袋子收起,从身后的柜子里取出一沓鼓鼓囊囊的厚信封。
“阅后即焚。”
少男接过信封,灵识扫过确认东西没错,又理直气壮地伸出一只手摊开,做索要状。
“干嘛?”
“你拿了我灵石也就罢了,储物袋总得还我吧?!”
少男振振有词:
“阿拉可不似你们这些有钱人,一个储物袋可值不老少钱呢!徐三爷家大业大,不至于盯上我这么点蝇头小利吧?!”
“……”
店主终于又抬头看他一眼。但那表情,是十足的无语,仿佛是被眼前之人的厚颜无耻程度给震惊到,半晌之后才又低下头。
“你方才给我的灵石。”他说:“足有八成都缺斤少两,当我看不出来吗?!”
他也没等眼前这滑头小子再狡辩什么,不耐烦地挥了挥手:“那储物袋就当抵了!滚滚滚——再耍滑头,今后也别再上我这儿。哼!你倒是看看,这条街上除了我,还有谁敢同你做生意!”
“嘁……”
少男终究是没多说,扭头就走,把脚步踩得震天响,身形消失在了门外。而直到他彻底消失,古玩店中的一位年轻伙计才敢出口气,带点好奇,又小心翼翼地问店主:
“三爷,方才那是什么人啊?”
徐三爷看他一眼。这人虽是伙计,但其实是他沾亲带故的后辈,这几日才来这里打下手。年轻后生,又是亲戚,他也不在乎他这略显大胆的态度,开口解释:
“老主顾。今后还会来,你要习惯。但无论如何,不要接近他,不要和他交流,不要听他说的话。无论他说什么,你都只当自己是聋子;无论他给你展示什么,你都只当自己是瞎子,这样就好。”
“……啊?”
年轻伙计不大明白。他也来了几天,见过一些客人。因为他只是没有灵根的凡人,而徐三爷的生意做得极广,所以有些事情禁忌,他是必须学习注意的。
但在此前,没有任何一个客人,让徐三爷给出了这样的提醒。他也不由好奇追问:“为何?”
“因为他是个骗子。而且,是个非常高明的骗子。”
徐三爷瞥他一眼,道:“方才你见他油嘴滑舌,那是没动真格。我们都清楚彼此的底细,方才那种程度,只是普通的闲聊。”
当然,那个混蛋小子,如果真能占到什么便宜,肯定也是毫不客气笑纳,且顺带把人踹到一边去的。
“我是不知道,他是不是这世上最高明的骗子,但至少是我见过的,最高明的骗子。”徐三爷道:“而且他还有足够的智慧与实力,去招摇撞骗。假使他想要去骗什么人,那么即使那个人倾家荡产、失去所有,也会对他掏心掏肺、倾肝沥胆。”
“这么厉害?”
“呵。何止是厉害,简直是邪性!”
徐三爷冷笑道:“假使骗术也有天赋一说,那他简直就是为行骗而生——不过,你也用不着太担心。这小子骗术高明,但有一点好,就是还知道留点余地。”
“怎么说?”
“方才我一直说,只要他愿意骗人,就没有谁会不信他。”徐三爷道:“他原先有段时间,倒是也热衷于这些。不过嘛,这小子那是三九天倒热水——两三息热劲,叫他把一个人长久地骗下去,他是做不到的。也因此总是干一票就跑,因而坏了名声。”
“到后来没什么人愿意跟他交易,他也就慢慢儿地收敛了,学会了做事留一线。那之后就没听他再怎么折腾,当然,也可能是转移阵地,又骗别的什么人去了,谁知道呢。”
骗子就是骗子,本性难移。说这人如今改邪归正了,徐三爷可不信;但只要这家伙不把坏主意打到他头上,徐三爷也懒得追究。只是提点一下后辈:“总之,你不搭理他,他就没法子。记住了吗?”
“记住了,记住了!”
那年轻人连连点头,又想了想:“那我需不需要知道,这位老主顾的名字,方便以后传讯招待?”
徐三爷摆摆手:“不必。”
“哦……”
“因为连我也不知道他的名字。”
“啊?”
既是老主顾,又怎么可能不知道名字呢?但事实还真就如此——
“因为那家伙每次出现,用的都是不同的名字。”
上心一点的时候,还能编个像模像样的假名;不上心的时候,什么“阿东”“阿西”,“阿猫”“阿狗”……就连进门前看见街上小孩儿在吃瓜,他也能顺口自然地介绍自己叫“阿瓜”。
这份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且面不改色的本事……也真是叫人有两分佩服的。而他的真名,也因此无人知晓。或许他根本就没说过,也或许,他说过,但混在谎言之中,无人察觉。
也没有人知道,这个滑头小鬼的具体来历。他好似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没有同乡,没有同门……
也因此孑然一身,无所顾忌。
“其实早些年的时候,他连样貌都是会变化的。若非作为太过猖狂,也不会被人察觉端倪。”
徐三爷唏嘘道:“后来收敛之后,装束就少多了。你只需记住他今日这个打扮,还有另两种,今后见到了,我再同你说。”
“明白……”
“阿嚏!”
店内店外,两个世界。店内那两人的谈话,早已走远了的骗子先生是听不到的。他修为不低,但没有顺风耳。
只是突如其来一个喷嚏,他也知道大概率有人念叨他。不过,管他呢,念叨他的人太多了,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痒——
反正,无论那些人如何恨得他牙痒痒,也不能真把他怎么样。就连找到他,那也是一件难事呢!
“哎呀,这陵场城,也是有段时间没来了,还真是——”
少男的目光四处游荡,感慨:“还真是——没什么变化。”
不如说,整个修仙界,都少有大的变化。不过这其中的原因,他是没什么兴趣去追究的;如何在这个不变的巨大游乐场里寻找乐趣,这才是真正要紧的事情。
穿梭于人流之中,不经意地与人擦肩而过。少年手中不知何时多出个精美的钱袋,抛掷了两下,又神不知鬼不觉地从指间消失。
“唉……无聊。”
他精于骗术,亦精于千术,自然有一双灵巧的眼与手,在偷盗、开锁上亦天赋绝佳。莫说是凡人,寻常修士被他妙手一探,储物袋被顺走,也浑然不知。
但少男自己对于偷盗,可谓是全无兴致。方才一时兴起顺来的钱袋,也已经悄然又还了回去。这并不是说他是什么有道德水准的怪盗,仅仅只是——
“偷,哪有叫别人心甘情愿地奉上,来得有意思呢?”
少男喃喃着,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其实腾简也挺好玩儿的……”
可惜,他和腾简不是连体婴,各有各的事要干。况且,那家伙可是他最讨厌的一根筋脑力派,修为又差不多,就算一时能得逞,之后还得挨揍。
这可真是令人烦恼——但也是一种趣味。少男——阿修,并不介意把这种趣味再延长一点点,看看会酝酿出什么好玩的结果。
——他也绝不承认,这种延续带着点……也奈何不了对方的不得已。
可恶,那家伙,过于一根筋,反而变得难骗了!
这么想着,就有点觉得好笑,又有点咬牙切齿了。但既然都已经离那家伙十万八千里,阿修也懒得再去想他,转而开始思考:
“难得来一趟陵场城,干点什么好呢……”
他已经有很久都没干什么大事了。不是洗心革面,而是确实……咳,栽过跟头。不过那不能怪他,只能说实力太低;也因此才老老实实修炼了一阵子,又去寻飞光秘境,提升实力。
但苦修这回事嘛,阿修这种人是坐不住的。时不时就得往外跑一跑,找点乐子。而他此时,也就在思考:
在陵场城,能找点什么乐子?
“嗯……算了。先找个地方,听听最近的新消息再说。”
对于骗术师而言,及时更新知识库和情报,可也是很重要的事,连他之前拿到的厚信封,也与这些有关。
因此,只略微思索,阿修就知道了自己下一步要去的地点。
“真希望,能找到点有意思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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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在想什么有意思的事,走神得这么厉害?”
被人伸手在眼前挥了挥,陆昭昭回过神。才一抬眼,就看到棕黑发的少男笑眯眯地开玩笑道:
“连我都不看,专注去看风景,莫非,这街上的行人,比我还好看么?”
他说这话时,就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一种茶里茶气。陆昭昭扑哧一声笑了:“那自然还是你更好看的。”
她看过去,也真就顺势细细地打量他。司空琢还是那副十五六岁的模样,一头雪发、眉毛、睫毛都已染作带棕的黑色,连冰蓝的眼也成了同色,不晓得是不是戴了类似美瞳的东西。
尽管也是如出一辙的俊美,但的确不如之前的稀奇配色那么扎眼。他本人说,这个色调就是他成为剑尊之前原有的发色眸色,陆昭昭一开始看着别扭,但看了两天,竟也觉得确实很有种“原生皮肤”的契合感。
但是,总觉得哪里还有一点既视感……是哪里呢?
少女的目光,若有所思地在他卷翘乱飞的鬓发流连,终是灵光一闪:
“啊。你和师父的发色好像?!”
虽说《寻仙录》中,大多人都是寻常亚洲人发色,接近黑色;但由于个体不同,发色深浅、颜色偏向也有差别。比如陆昭昭的头发,看起来是黑色,透光看却是偏棕红的;而温影承的发色,则直接看过去,就有点奶茶棕的意思。
尤其是相比起现实,《寻仙录》物种更丰富,加上玄幻设定,发色的偏向就更五花八门。如沈素书的头发有点偏蓝色,何樱敏则带一点点紫。所以遇到两个发色完全一致的人,还是有点难度的,至少陆昭昭在亲友团里,没发现谁和谁的发色特别像——
噢,染发除外。
但当她意识到了微妙感的来源,再仔细思考,调出以前的截图。才终于确定,她的感觉没错——
“阿琢你的发色,和我师父肉眼看起来几乎一模一样!”
简直可以说是,同种光照条件下,吸取颜色放在一起对比,HSV(色相饱和度明度)数值差距加起来不会超过10的水平。在肉眼看来,更是别无二致,令人十分惊奇。
陆昭昭很快又想到他们更多的相同之处:“你们还都一样高!体型也差不多!对了……灵根也一样!”
“啊……”
司空琢闻言,倒是显得兴致缺缺:“我和秦师兄,甚至都是15岁进的宗门。我和他的年龄,也相差不多。”
“哇……”
这是一种何等奇妙的巧合,或者说……缘分……孽缘?同样的发色,同样的身高,同样的灵根,同样的天生剑骨,同样的傲气,相差无几的年龄……
当这样的两人出现在一处,无异于一林二虎,是非要分出个胜负不可的!
……也无外乎二人关系紧张,而司空琢会将秦令雪当做宿敌了。
“不过,”陆昭昭忽然注意到:“阿琢是15岁进的剑宗吗?”
秦令雪15岁进的天衍宗她倒是知道……他跟她讲过,他从前是凡人世家的公子哥儿,因为天赋实在是太好,凡人界灵气那么贫瘠也自然入道了,被过路的天衍宗修士惊为天人拐回去……一进宗门就成亲传,然后开始天衍宗大魔王的传奇人生。
……啧。怎么想起来,感觉莫名其妙还挺火大的?
“是啊。”司空琢不知她想什么,只是答道,目光越过茶楼的窗口,看向远处的天空。
“我十五岁进的剑宗,就在……十四岁,于金沙乐园,遇到师尊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