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小透明,怎么说呢,透明到就像清水一样,流过就忘记。
高中都已经过半,我同学能记住我的半只手都可以数过来,就连老师都曾问过,我们班还有人叫黎芙……
没错,我叫黎芙。
这种生活没有什么好的,也没有坏的,只不过是多了些孤独罢了。
我的透明不只体现在存在感上,以及我的外貌上,平平无奇,普通到不能再普通了。
原本想着就这样过完高中,考上大学就上,考不上就去妈妈店里上班。
没有家庭压力,自由点何尝不好?
谁曾想小透明有天也可以成为万众举目,人人注意的对象。
这一切还要从认识他开始讲起。
……
他叫林殇,是我小时候在奶奶家的班伴,后来他随父母搬到城里就再也没联系过了。
直到有天班里突然来了位转校生,林殇就是那位转校生。
实话讲,小透明之所以透明是因为她不谙实事,转校生来的时候我头都没有抬起来过。
“请问我可以坐这里吗?”
我抬头看向声音的来源,只见少年清爽利落的头发,白皙的皮肤但一点也不娇气反而透着阳光气息,挺拔的身姿,端正的五官。
好看中透着股眼熟。
“可以。”
我们的交流止步于此,他爬在桌子上睡觉,我继续神游。
傍晚,夕阳烧红了云朵,好似烈火般矗立天空,红与黑相接,无限美感映入眼帘。
夏日的微风吹动发丝,燥热中有段凉意,使人心情舒畅。
风也惊醒了梦中的睡儿,他醒了。
他揉了揉眼睛,迷离的眼神以及沙哑的声音:“几点了,同桌?”
我低头轻声回复:“6:30 已经放学了。”
“放学?”少年诧异。
我点头,将东西放进书包后准备离开,他纤细手拦下了我:“同桌,你叫什么吗?”
我扭头发现他半手撑着脸,随意地表情尽显慵懒。
我小声说道:“黎芙。”
语毕,匆匆离去。
回家途中要经过一段石桥,青瓦灰墙,流水哗哗。
绿叶飘落,我去淌玩了会儿水,回到了家中。
回到家中,母亲便拉我出去说和老朋友聚餐。
我坐在小电车上,感受风的好意。
推开它间门那一刻我愣住了,里面坐着刚分离的同桌……
林殇。
他放下手机,抬头望我的眼睛中并不是惊讶而是笑意。
我悟了,他应该认出我了。
“呦,小芙都长这么漂亮了。”
林姨那吴侬软语将我叫回魂,看着林姨我突然就认得那股熟悉从何而来。
饭局结束,我和他被父母打发回去而他们则换地叙旧了。
“好巧。”他开口。
“嗯?什么”我问。
“好巧,你还在这个城市没有离开而我又好巧可以重新遇见你。”他感叹。
“你们怎么回来了?听说你们在大城市生活啊!”我好奇。
昏黄的路灯下有两个影子,一前一后,一高一低,一男一女。
只见女生活泼,男生沉稳。
一晚上的畅聊,两人又熟烙了起来。
自那之后,林殇和我总是黏在一起。
上学放学走在一块,吃饭接水也是连在一起。
就这样,我被注意到了。
由于材殇过分好看的外貌,喜欢他的人有很多。
那些女生都把我视为眼中钉,同班同学也都由于林殇才注意到自己班里还有这么一号人。
林殇加入了校篮球队,这也把我推了人潮巅峰。
与二中的比赛上,林殇成功的选上了前锋。
上半场,两校比分差距甚微,但下半场气氛的压迫,校誉的压力每个人的发丝都透着坚韧。
林殇面对左右包围,队友的注视。
踮脚一扬,蹦起,瞄准,用力一掷,三分中了!
随即哨声落下,林殇大喊:“黎芙,我帅不帅!?”
众人在掌声中投掷目光注于我的身上。
我无顾他人目光,高呼:“林殇你最帅了!”
时间推移,日久生情,情之脉脉,心意相通。
我与林殇恋爱了,我们互相喜欢对方。
我也不在是那小透明了,我的朋友也多了起来,我以为日子就会这样过下去,谁知变故来的那般快。
“你真的要出国了吗?”我惆怅。
“芙芙,等我回来。我回来一定娶你!”林殇紧握我的双手。
回来?希望可以等到吧……
我其实没有抱什么希望。
林殇走了,我原本明媚阳光的生活也逐渐冷淡。
直至高考,我失利了,没有去上大专也没有留在这里,独自外出打工。
后来家道中落,母亲只好以我的婚姻换来维持生计。
我结婚了,在林殇走的第四年。
……
“小芙,又进新花了?”
隔壁奶奶询问,我笑着点头。
婚姻给我带来了幸运,我的丈夫对我极好,日子过的也算滋润。
“老板,有百合吗?”
一个熟悉的声音传入我的耳朵,抬头看去,居然是林殇。
他变了,少了些少年时的阳光多了些沉稳与成熟。
林殇也认出了我,上前激动拉住了我的手。
“芙芙!”他兴奋的像一个小孩。
我浅笑:“好久不见。”
“七年了!你现在过……”
林殇还没有说完,便一道稚嫩的声音打断:“妈妈~”
只见一小肉球奔向我,这是我儿子。
我跑去抱着他温语:“宝宝乖!”
林殇而什么时候走的我不知,只知他留下了张纸条:
【七年前的承诺我仍记得,只是你已为人妇,我守着那份承诺。这支百合就是送你的……】
我沉默,年少的欢喜抵不住世俗的枷锁,海誓山盟仍不如物质惹人心动。
重遇之时,仲夏盈盈,和风吹拂,树梢作响。
透过落地窗,看向吹飞的枝叶,吹向远方。
就像我已经走向远方,而林殇只能驻步欢赏,无可奈何……
就如有些只能是你世界路过的行人。
一完—
高中都已经过半,我同学能记住我的半只手都可以数过来,就连老师都曾问过,我们班还有人叫黎芙……
没错,我叫黎芙。
这种生活没有什么好的,也没有坏的,只不过是多了些孤独罢了。
我的透明不只体现在存在感上,以及我的外貌上,平平无奇,普通到不能再普通了。
原本想着就这样过完高中,考上大学就上,考不上就去妈妈店里上班。
没有家庭压力,自由点何尝不好?
谁曾想小透明有天也可以成为万众举目,人人注意的对象。
这一切还要从认识他开始讲起。
……
他叫林殇,是我小时候在奶奶家的班伴,后来他随父母搬到城里就再也没联系过了。
直到有天班里突然来了位转校生,林殇就是那位转校生。
实话讲,小透明之所以透明是因为她不谙实事,转校生来的时候我头都没有抬起来过。
“请问我可以坐这里吗?”
我抬头看向声音的来源,只见少年清爽利落的头发,白皙的皮肤但一点也不娇气反而透着阳光气息,挺拔的身姿,端正的五官。
好看中透着股眼熟。
“可以。”
我们的交流止步于此,他爬在桌子上睡觉,我继续神游。
傍晚,夕阳烧红了云朵,好似烈火般矗立天空,红与黑相接,无限美感映入眼帘。
夏日的微风吹动发丝,燥热中有段凉意,使人心情舒畅。
风也惊醒了梦中的睡儿,他醒了。
他揉了揉眼睛,迷离的眼神以及沙哑的声音:“几点了,同桌?”
我低头轻声回复:“6:30 已经放学了。”
“放学?”少年诧异。
我点头,将东西放进书包后准备离开,他纤细手拦下了我:“同桌,你叫什么吗?”
我扭头发现他半手撑着脸,随意地表情尽显慵懒。
我小声说道:“黎芙。”
语毕,匆匆离去。
回家途中要经过一段石桥,青瓦灰墙,流水哗哗。
绿叶飘落,我去淌玩了会儿水,回到了家中。
回到家中,母亲便拉我出去说和老朋友聚餐。
我坐在小电车上,感受风的好意。
推开它间门那一刻我愣住了,里面坐着刚分离的同桌……
林殇。
他放下手机,抬头望我的眼睛中并不是惊讶而是笑意。
我悟了,他应该认出我了。
“呦,小芙都长这么漂亮了。”
林姨那吴侬软语将我叫回魂,看着林姨我突然就认得那股熟悉从何而来。
饭局结束,我和他被父母打发回去而他们则换地叙旧了。
“好巧。”他开口。
“嗯?什么”我问。
“好巧,你还在这个城市没有离开而我又好巧可以重新遇见你。”他感叹。
“你们怎么回来了?听说你们在大城市生活啊!”我好奇。
昏黄的路灯下有两个影子,一前一后,一高一低,一男一女。
只见女生活泼,男生沉稳。
一晚上的畅聊,两人又熟烙了起来。
自那之后,林殇和我总是黏在一起。
上学放学走在一块,吃饭接水也是连在一起。
就这样,我被注意到了。
由于材殇过分好看的外貌,喜欢他的人有很多。
那些女生都把我视为眼中钉,同班同学也都由于林殇才注意到自己班里还有这么一号人。
林殇加入了校篮球队,这也把我推了人潮巅峰。
与二中的比赛上,林殇成功的选上了前锋。
上半场,两校比分差距甚微,但下半场气氛的压迫,校誉的压力每个人的发丝都透着坚韧。
林殇面对左右包围,队友的注视。
踮脚一扬,蹦起,瞄准,用力一掷,三分中了!
随即哨声落下,林殇大喊:“黎芙,我帅不帅!?”
众人在掌声中投掷目光注于我的身上。
我无顾他人目光,高呼:“林殇你最帅了!”
时间推移,日久生情,情之脉脉,心意相通。
我与林殇恋爱了,我们互相喜欢对方。
我也不在是那小透明了,我的朋友也多了起来,我以为日子就会这样过下去,谁知变故来的那般快。
“你真的要出国了吗?”我惆怅。
“芙芙,等我回来。我回来一定娶你!”林殇紧握我的双手。
回来?希望可以等到吧……
我其实没有抱什么希望。
林殇走了,我原本明媚阳光的生活也逐渐冷淡。
直至高考,我失利了,没有去上大专也没有留在这里,独自外出打工。
后来家道中落,母亲只好以我的婚姻换来维持生计。
我结婚了,在林殇走的第四年。
……
“小芙,又进新花了?”
隔壁奶奶询问,我笑着点头。
婚姻给我带来了幸运,我的丈夫对我极好,日子过的也算滋润。
“老板,有百合吗?”
一个熟悉的声音传入我的耳朵,抬头看去,居然是林殇。
他变了,少了些少年时的阳光多了些沉稳与成熟。
林殇也认出了我,上前激动拉住了我的手。
“芙芙!”他兴奋的像一个小孩。
我浅笑:“好久不见。”
“七年了!你现在过……”
林殇还没有说完,便一道稚嫩的声音打断:“妈妈~”
只见一小肉球奔向我,这是我儿子。
我跑去抱着他温语:“宝宝乖!”
林殇而什么时候走的我不知,只知他留下了张纸条:
【七年前的承诺我仍记得,只是你已为人妇,我守着那份承诺。这支百合就是送你的……】
我沉默,年少的欢喜抵不住世俗的枷锁,海誓山盟仍不如物质惹人心动。
重遇之时,仲夏盈盈,和风吹拂,树梢作响。
透过落地窗,看向吹飞的枝叶,吹向远方。
就像我已经走向远方,而林殇只能驻步欢赏,无可奈何……
就如有些只能是你世界路过的行人。
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