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病,得病者生来只能看到黑白两色,在遇到命定的另一半时,当事人会看到世间万物本有的颜色,这个就是色击症。色击通常是同时发生,延迟的状况也是有的,但通常不会超过一天。由于对华生的偏爱,我设定夏洛克有色击症,华生没有(谁让你是高功能反社会人格,活该遭受社会的毒打)
* ps:色击的时候看到的第一抹颜色会出现在灵魂伴侣(我觉得描述上,灵魂伴侣比爱人更符合福华)的身上,之后其他地方颜色会恢复。也就是最开始夏洛克世界都是黑白的,而华生是他眼中乍然相逢的一抹颜色,照亮了他一直以来的贫瘠与荒凉,让其清醒地、心甘情愿地跌落。
夏洛克·福尔摩斯从小就知道自己患有严重的色盲症,整个世界在他的眼中就是深浅不一的灰色。出于天才某种奇异的自尊心,他从来都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包括他的父母和哥哥。
隐藏自己的色盲症对普通人来说是不可能的,但是对于作为天才的夏洛克来说,只要他想做,没有什么是他做不成功的。在从小就掩饰与转移众人眼光的过程中,夏洛克渐渐变得孤僻、自傲、不近人情。
他的性子就好比是水渐渐结成了冰,散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寒气。
福尔摩斯家庭天生的高智基因让夏洛克对一切学习以及推理如鱼得水,可是一旦来到与人接触的环节,他就从天才变成了恶魔。
夏洛克·福尔摩斯从来不惮以最冷静的语气辅以无可辩驳的推理当面说出别人所羞于谈起的:他曾凭借一根头发对坐月子的女人说出了她丈夫不忠的事实,通过裙边的灰尘指出向邻居表白的少女其家庭刚刚破产,凭借信件上的气味向翘首期待儿子凯旋归来的母亲指出他从未上过战场———夏洛克对一切细小的善意和恶意都敏感的过分,幼稚毒舌又睚眦必报,有时候甚至与一个爱耍小聪明的孩子无异。
因为他的不近人情与冰冷刻薄,几乎所有的人在接触他后都敬而远之,倒也荣获了“The i”的美称。在牛津大学的化学系学习时,夏洛克仅仅花了半年时间就完成了四年的所有学业,并在此期间精通了法语、德语和西班牙语。
曾经有人向新生打赌,那个人人仰望的天才一个月内笑的次数不会超过十次——结果是,那个人找到了致富的门路,并发了横财。
总而言之,与其说夏洛克是个罕见的天才,不如说他是一个少见的疯子。
纵使是天才,也需要面包填饱肚子。天才糟糕的人际交往能力让夏洛克在化学界无处驻足,毕竟没有人愿意为这个怪人做一些无法避免却毫无技术含量的工作,比如搅拌化学试剂两千下之类的。在夏洛克一小时内解决了获得英国女王亲自颁发的勋章的顶头上司研究了三个月未曾有过头绪的难题后,天才的生存危机终于在沉默中彻底爆发。
然而夏洛克觉得很奇怪,只不过是用冷淡的语气对尴尬的对方说:“我就不跟你解释了,省得说我侮辱你的智商”而已,那个年近六十的老人家怎么就突然心肌梗塞说不出话来了?
真是令人费解,在这样的人手下做事。
虽然觉得实在不可思议和荒谬无语,但是手上的解聘书倒是实打实是真的。稀薄的存款无法支撑他一个人在贝克街221B里生活,咨询侦探的收入又极其不稳定。舍不得221B卧室里的头骨、冰箱里的大拇指以及哈德森太太无微不至堪比英国金牌管家的照顾,夏洛克除了找一个合租室友分担房租外,别无选择。
虽然他知道合租室友忍耐自己的几率几乎与夏日下大雪持平,他还是忍不住向还算讨喜的斯坦福抱怨了几句。
B is b!
在研究血红蛋白时,斯坦福领了一个人开门。由于分辨不出颜色而实验受挫的夏洛克心情正烦闷,正想找个人推理推理再说两句刻薄话。于是他第一次在实验还未完成中抬起了头。
夏洛克突然觉得眼眶很热,热的他简直想掉下眼泪了,但不等他伸手去擦拭,陌生人就已经绽开了笑容。
随着斯坦福介绍的声音,世界仿佛在那一瞬间被按下了定格键。密密麻麻的疼痛像一根根小刺一样扎进了夏洛克的心脏,那里有淤积了整整二十五年的血块,泛黑发麻,平日不觉痛苦,此时却在陌生人那清澈的眼神下突然爆开了一阵蔓延全身的巨大的刺痛。
夏洛克眼里完全黑白灰色的世界,以华生琥珀色眼睛为中心的一圈圈的破裂开来,好像是一堆五颜六色的染料猛然的撞进水里。那染料烟花一样的绽放,最后铺满了夏洛特的眼睛和心。
血红蛋白原来是这种颜色,鲜红的,明亮的。雪白的实验室,高高的白炽灯,斯坦福脸上的油光,都反着亮,有点刺眼,刺眼到眼睛都酸涩又疼痛。
怎么会这么亮,亮的要哭出来了。夏洛克迷迷糊糊的想着。那双琥珀色的眼睛,真是漂亮。他怔怔地、贪婪地看着华生,好像在看一个十年未见的情人。
“你怎么现在才来啊。”像是叹息,像是哀怨,夏洛克喃喃低语,用只有他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
待续
PS:觉得色击症这个梗很浪漫,一时冲动就写了。本来觉得福尔摩斯和华生之间的感情写得不能太露骨,后来翻了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发现就连柯南·道尔官方产权会独家授权的最新中译本的翻译老师,都在译后记里写道:“福华组合可以说是探案之外的最大看点,加上出产自腐气深重的国度,难免引发超越友情的猜想。”——张雅琳女士果麦版《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译后记
翻译老师都这么说,我就放心了。再说了,写同人文不就图个爽吗,于是大胆开麦。
他俩是真爱。这个问题上不存在刷腐。这完全是一个虚心的读者学习福尔摩斯的演绎法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从而得出的严谨的结论哼哼哼
* ps:色击的时候看到的第一抹颜色会出现在灵魂伴侣(我觉得描述上,灵魂伴侣比爱人更符合福华)的身上,之后其他地方颜色会恢复。也就是最开始夏洛克世界都是黑白的,而华生是他眼中乍然相逢的一抹颜色,照亮了他一直以来的贫瘠与荒凉,让其清醒地、心甘情愿地跌落。
夏洛克·福尔摩斯从小就知道自己患有严重的色盲症,整个世界在他的眼中就是深浅不一的灰色。出于天才某种奇异的自尊心,他从来都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包括他的父母和哥哥。
隐藏自己的色盲症对普通人来说是不可能的,但是对于作为天才的夏洛克来说,只要他想做,没有什么是他做不成功的。在从小就掩饰与转移众人眼光的过程中,夏洛克渐渐变得孤僻、自傲、不近人情。
他的性子就好比是水渐渐结成了冰,散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寒气。
福尔摩斯家庭天生的高智基因让夏洛克对一切学习以及推理如鱼得水,可是一旦来到与人接触的环节,他就从天才变成了恶魔。
夏洛克·福尔摩斯从来不惮以最冷静的语气辅以无可辩驳的推理当面说出别人所羞于谈起的:他曾凭借一根头发对坐月子的女人说出了她丈夫不忠的事实,通过裙边的灰尘指出向邻居表白的少女其家庭刚刚破产,凭借信件上的气味向翘首期待儿子凯旋归来的母亲指出他从未上过战场———夏洛克对一切细小的善意和恶意都敏感的过分,幼稚毒舌又睚眦必报,有时候甚至与一个爱耍小聪明的孩子无异。
因为他的不近人情与冰冷刻薄,几乎所有的人在接触他后都敬而远之,倒也荣获了“The i”的美称。在牛津大学的化学系学习时,夏洛克仅仅花了半年时间就完成了四年的所有学业,并在此期间精通了法语、德语和西班牙语。
曾经有人向新生打赌,那个人人仰望的天才一个月内笑的次数不会超过十次——结果是,那个人找到了致富的门路,并发了横财。
总而言之,与其说夏洛克是个罕见的天才,不如说他是一个少见的疯子。
纵使是天才,也需要面包填饱肚子。天才糟糕的人际交往能力让夏洛克在化学界无处驻足,毕竟没有人愿意为这个怪人做一些无法避免却毫无技术含量的工作,比如搅拌化学试剂两千下之类的。在夏洛克一小时内解决了获得英国女王亲自颁发的勋章的顶头上司研究了三个月未曾有过头绪的难题后,天才的生存危机终于在沉默中彻底爆发。
然而夏洛克觉得很奇怪,只不过是用冷淡的语气对尴尬的对方说:“我就不跟你解释了,省得说我侮辱你的智商”而已,那个年近六十的老人家怎么就突然心肌梗塞说不出话来了?
真是令人费解,在这样的人手下做事。
虽然觉得实在不可思议和荒谬无语,但是手上的解聘书倒是实打实是真的。稀薄的存款无法支撑他一个人在贝克街221B里生活,咨询侦探的收入又极其不稳定。舍不得221B卧室里的头骨、冰箱里的大拇指以及哈德森太太无微不至堪比英国金牌管家的照顾,夏洛克除了找一个合租室友分担房租外,别无选择。
虽然他知道合租室友忍耐自己的几率几乎与夏日下大雪持平,他还是忍不住向还算讨喜的斯坦福抱怨了几句。
B is b!
在研究血红蛋白时,斯坦福领了一个人开门。由于分辨不出颜色而实验受挫的夏洛克心情正烦闷,正想找个人推理推理再说两句刻薄话。于是他第一次在实验还未完成中抬起了头。
夏洛克突然觉得眼眶很热,热的他简直想掉下眼泪了,但不等他伸手去擦拭,陌生人就已经绽开了笑容。
随着斯坦福介绍的声音,世界仿佛在那一瞬间被按下了定格键。密密麻麻的疼痛像一根根小刺一样扎进了夏洛克的心脏,那里有淤积了整整二十五年的血块,泛黑发麻,平日不觉痛苦,此时却在陌生人那清澈的眼神下突然爆开了一阵蔓延全身的巨大的刺痛。
夏洛克眼里完全黑白灰色的世界,以华生琥珀色眼睛为中心的一圈圈的破裂开来,好像是一堆五颜六色的染料猛然的撞进水里。那染料烟花一样的绽放,最后铺满了夏洛特的眼睛和心。
血红蛋白原来是这种颜色,鲜红的,明亮的。雪白的实验室,高高的白炽灯,斯坦福脸上的油光,都反着亮,有点刺眼,刺眼到眼睛都酸涩又疼痛。
怎么会这么亮,亮的要哭出来了。夏洛克迷迷糊糊的想着。那双琥珀色的眼睛,真是漂亮。他怔怔地、贪婪地看着华生,好像在看一个十年未见的情人。
“你怎么现在才来啊。”像是叹息,像是哀怨,夏洛克喃喃低语,用只有他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
待续
PS:觉得色击症这个梗很浪漫,一时冲动就写了。本来觉得福尔摩斯和华生之间的感情写得不能太露骨,后来翻了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发现就连柯南·道尔官方产权会独家授权的最新中译本的翻译老师,都在译后记里写道:“福华组合可以说是探案之外的最大看点,加上出产自腐气深重的国度,难免引发超越友情的猜想。”——张雅琳女士果麦版《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译后记
翻译老师都这么说,我就放心了。再说了,写同人文不就图个爽吗,于是大胆开麦。
他俩是真爱。这个问题上不存在刷腐。这完全是一个虚心的读者学习福尔摩斯的演绎法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从而得出的严谨的结论哼哼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