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问放弃一个自己喜欢了八年的人会是什么感觉?对于大多数人来讲,这是一个大难题,八年前的我也不会想到,有一天这是我会做的选择,最初我以为是撕心裂肺,是痛苦难当,是心如刀割,但当我放下的那一刻,我才明白,是淡然,是心里的太阳终于冲破乌云的坦然。

    我和林云的第一次相见,是在我舅妈的葬礼上,没有偶像剧般的出场,也没有难忘的纠缠。

    在我如黑白默片的记忆里,依然清晰的记着那天天气很晴朗,阳光肆意的挥洒在土地上,所有人都面带笑意的张罗着,用“欢声笑语”送着舅妈最后一程,可谓宾主尽欢。对于年仅十五岁的我来说,这是我第一次感受成年人的所谓社交,我没有办法像所谓的成年人一样,体面的面对离别,嘻嘻哈哈的和打趣我的客人说话,我的心像被人倒进了一大桶铅水一般,闷的难受,苦的绝望,我走进舅舅家很久无人光临的后院,沿着小路漫无目的地走着,在我被眼光晃眼,意外抬头时,第一次看到了林云的脸,精致的像手办的容貌,让我心跳开始加速,后来很多次我回忆起这一幕,都不明白,那一刻,究竟是多巴胺分泌过多的意外效果,还是爱情的突然到来,但我明白命运的齿轮,滚滚向前,不会为任何人而停下。

    十五岁的林云面无表情的坐在小路边的石头上,还没被水泥灌溉的黄土地以及周边肆意生长的野草,此刻都没法影响那张脸对我本人的吸引力。白净的皮肤,秀气的眉毛,一双随时都含着笑意的桃花眼,眼睛下是挺拔的鼻梁和唇峰明显的嘴巴,好看的像一个精致的模型,在哪一秒钟,我突然想让他记住我的脸。

    急中生智的我对林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知道怎么回去嘛?”,林云大概是第一次遇见像我这样“没礼貌”的小孩,他当时明显愣了,过了好几秒,回了我一句,“你着急吗?”,朴实无华的初见,毫无营养的对话。隔了八年,依然在周遇昭的脑海里熠熠闪光。回去路上的夕阳拉的无限长,就如少女的心事无限惆怅。

    周一在校门口,我第二次,看到了林云,少年背着书包,精致的脸庞毫无表情,“林云”,我笑着喊他的名字,少年回头,表情淡淡的看着我,“我们顺路,要不”,我还没组织好后面的语言,林云已经利索的打开了自行车锁,声音淡漠的说道“走吧”,我内心想着今天的天气好像比上次更加晴朗。

    礼貌的在小区门口告别后,我们各自朝着家的方向走去,一步,两步,三步,……

    “我叫周遇昭”

    “林云”

    “明天,我们也顺路”

    林云没有给我答案,但是我对明天充满了期待,时间啊,你走的快一点。

    在楼下看到林云的那一刻,我觉得学校的早课好像也没什么,我控制不住的露出笑容,“林云,早,你吃早餐了嘛?”林云的表情也动作一如既往,利落的开锁,坐上自行车,出发顺带着说一句“走了”

    我在心里默念“帅哥高傲很正常,很正常”

    “我们还不熟,很正常,很正常”,化气愤为我蹬车的动力,一路上我和林云没有一句交流,他的背影就是我前进的方向。

    一周以来,我和林云就这样一起上下学,默契但又不熟悉。

    周五回家路上,林云突然开口“明天放假,要不去东安湖坐会儿?”虽然他的语气还是那样平淡,但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觉得自己听出来一丝请求,我转身看着林云的眼睛,认真说道:“好啊”

    十月的湖边其实没什么可以欣赏的景色,枯黄掉落的树叶,寥寥无几的行人,我们坐在湖边的长椅上,我第一次觉得秋天是那么的烦人,这种气氛下,我好像什么都不能问,但又好像什么都能问。

    “林云,你那天为什么会去,会去葬礼?”

    “你要不想说就算了,我好像问的并不礼貌”我笑着给自己找补,林云却意外的回答了我。

    “她是我小姨”

    “舅妈从来没说过她还有娘家的亲人”

    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听到答案那一刻的情绪,震惊,难过,还是遗憾,原来我和林云始终隔着一层拉不开的帘子。

    林云继续平淡的说道“还记得历史书上的计划生育嘛?小姨就是被抛弃的哪一个”

    “回家吧,我觉得有点冷”我不知道该怎么和林云继续这个话题,家庭的矛盾,不是我一句话便能理解和宽慰的。“你自己回去可以吗?”林云没有起身,“可以”,我是想和他一起回家的,但我的内心在那一刻不允许我说谎,林云突然笑了,那一刻他的笑容好似早上六点刚从天边升起的日出冲破云层一般,直直的冲进了我的心里。“口是心非是小孩才喜欢做的事”,林云的声音依然淡漠,我涨红了脸大声道:“我没有”。

    “是嘛?,小孩”,林云故意提高了音量,强调音的小小孩,让我很不爽,我不想在他心里是这样的的标签,“我不是!”,我的大声辩驳在林云心里收效甚微,“小孩”不仅仅是当时林云对周遇昭的认知,也是后来数年,林云对我的标签,在他心里,我可以是亲人,是妹妹,是朋友,唯独没有情人这个选项。

    而我周遇昭,也终将用我的八年的青春来完美的演绎这场暗恋。

    我和林云有了很多的交集,原因无他,林云换来了我们班。早上的校园总是静谧而又和谐,相见三年的班主任带着熟悉的步伐走进教室,拉着洪亮却略带尖锐的嗓音说些千篇一律的开场,“上课铃响了,都听不到吗?快点坐好”“给大家介绍个新同学啊,林云,过来做个自我介绍”,班主任的话惊雷一般在我的耳边炸开了,我猛的抬头,林云帅气的脸庞出现在我的眼睛里,小寸头,合身的蓝白色校服,熟悉的脸庞加上熟悉的嗓音,“我叫林云,大家多多关照”。“还有别的想和同学们交流的吗?”“没了老师,”“好,你先坐冯毅同学旁边,我们的座位会根据每次月考成绩调整”,“谢谢老师”,这段对话结束,我的脑子还没缓过来。

    “好了,我们开始上课”

    下课后,永远带着热情,永远热衷于各类八卦的林墨铃同学,迅速窜到了我的身边,“你说林云这个大帅哥,为什么换来我们班?”

    “不知道,好好学你的习吧”

    这一秒钟我无法否认自己内心的喜悦,因为我和林云有可能会出现的交集。越过身后的桌椅走到林云身旁,我脑子里充满了疑问却还不知怎么开口时,林云先说到“我想学习进度慢点”,莫名被看透的尴尬涌上我的心头,我脱口而出到,“我也觉得慢点学习好”。

    “那我们下次开始做同桌”

    “好”

    时间还没有给我选择的权利,林云就用自己的实力为自己赢来了再次选择的机会,一周一次的周考中,林云的理化生拿了满分,他主动找到班主任,用自己优异的成绩作为筹码,为自己换来了调整座位的机会,林云没有忘记我们的对话,我们成为了同桌。

    我们一直同桌,直到初中毕业,而我们的交集却没有增加,这一年里,我们像两条毫无相交的平行线。

    上课的时间里各自学习,下课后,林云喜欢去操场挥洒汗水,足球,排球,篮球,他总是在尝试不同的事物,而我做了什么呀,小姑娘只会一次又一次的买好水,默默的放在男孩的桌子上。

    中考结束那天下午,我第一次拿着买好的水坐在了操场边,我看着林云的身影,夕阳看着我,夕阳的余晖无限拉长,绿茵场上的少年如骄阳。

    从夕阳西下到星月浮出,少年结束了和哥们儿的比赛。

    “林云,你的志愿表填了嘛”

    “市一中”

    “那说不定我们还能当同桌”

    青春总是无疾而终,就好似我和林云这段不知怎么开头又不知怎么就结束了的对话。

    “昭昭,”,林墨玲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时间会改变很多,周遇昭无数次感慨幸好她和林墨玲没有在青春的旋涡中迷失,依然是彼此的好友。

    “说好了,陪我买衣服,发什么呆呀”,

    “林大小姐,就凭您这外貌和身材,会有什么衣服你衬不起来,就是看你喜欢哪件罢了,再说了你是东道主,谁会抢你的风头”

    “鉴于你这么会说话的份上,原谅你”

    “这件儿适合你,昭昭,快点进去试试”

    “你才是主角”,我看着浅蓝色的礼服说道

    “那也进去给我试试”

    我拒绝不了墨玲的撒娇,走进了换衣间,林墨玲的眼光依然独到,浅蓝色的礼服如丝绸般顺滑,意外的贴合我的身材,前面做了独特的方领,后背大面积露出,仅由一根丝带连在蝴蝶骨的位置,裙摆满地散开,我刚走出换衣间,面对镜子,墨铃边不吝自己的赞美

    “好漂亮!”

    “这件礼服该写上你的名字”

    墨玲真诚的语气和售货员惊艳的眼光,让我爽快的买了单,我知道自己算不上漂亮,穿搭得体,勉强换来一句清秀,穿上这件礼服时,我突然觉得自己像穿上了水晶鞋的灰姑娘,让我第一次觉得自己也可以发光,这件礼服让我有了勇气直面王子的目光,我想在自己拥有美丽特权时,问王子是否愿意接受自己的心意。

    很可惜,年少的我没有读懂辛德瑞拉的故事,王子永远都是那个王子,辛德瑞拉却必须在午夜钟声敲响时,失去所有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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