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聚会,都发朋友圈炫耀自己曾经风光无限的18岁,少年明媚,而少女鲜衣。
我于是不可避免地找到好久之前的老物件,看泛黄的日记本里我用力生长的痕迹。
在高中的日记里,主角从来不是我,而是一个人尽皆知的少年郎。
他是阳春三月破寒春风,遇他之后,方知斯人彩虹,明艳春光。
开学的时候老师叫我坐教室过道旁的位置,他经过我的旁边,有少年张扬的风,掀翻我的书页。
他俯下身来,问我:“没碰掉你东西吧,同学?”
他是笑着讲的,有星河鹭起,画图难足的漂亮,满身恣意,惹阳光倾落,叫我心跳得像只兔子。
“没。”我清楚地记得我的笨拙和稚嫩,收拾了满腔乱七八糟的欢喜和紧张,最终拙劣地用短句掩盖我的仓促,也试图掩盖他的热烈。
从此目光驻足于他,再移不开眼。
我知晓他喜欢人间炙热,喜欢电音摇滚;喜欢世人恬淡,喜欢围棋书法;喜欢山河高雅,喜欢摄影旅游。
于是我第一次聆听律动,第一次翻开棋谱,第一次端起相机。
生活渐渐偏航,我也逐渐变成他的影子,逐渐步入他的视线。
“林瑜,你会弹钢琴吗?”我从来没想过他会找我。
“会,一点点。”我声音小得自己都听不到,心跳如鼓擂。
“扯,你英国考的十级,叫会一点点?”常静怡转过来,盯着他,“信我,周贺,她绝对惊艳。”
我没说话,心里祈祷着上苍给我一次机会。
他笑起来——他好像总是很爱笑,一锤定音:“这是谱子,林瑜,你随意改。”
在我视线的很上方,有一张整洁的稿纸,上面是好看的钢笔字,和少年骨骼分明的手指。
“好。”我说。
我于是熬到深夜,彻夜模仿即兴曲的自由烂漫,在琴谱上划了又写,写了又改。
“琴谱,初步改了一下。”
我甚至没有勇气当面把手稿递给他——怕我装作随意的外表被他戳穿,怕他看到后不满意的目光,怕我难看的字迹入他的眼……
我第一次,诚惶诚恐。
“林瑜!”
我一抬头就看到他了,白衬衫,蓝校服,短头发,眉眼弯弯。
“相当惊艳!”他隔着半个操场对我喊,带着明媚笑靥。
我笑起来:相当惊艳,他说的,笑着喊的。
猝然阡陌暖春,阳光明媚。
表演当天,我坐在学校的后台画眼妆。
“诶,林瑜,你搭档今天不错欸。”常静怡吹我的睫毛膏。
他听到了,冲她喊:“常小姐也相当不错!林小姐更不错!”
隔着嘈杂人群,我也清晰地听到他话里笑音。
笑意像洪水决堤,我第一次有忍不住开怀的惬意和舒心。
“林小姐,笑起来很好看。”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我身边,弯腰盯着镜子里盛装打扮的我,笑得真诚而炙热。
顶着厚厚的粉底,我终于有勇气把自己埋在粉色的公主裙里对他说:“谢谢。”
我们的演出有出乎意料的默契和共鸣,没合奏几次的空缺成了名画里有意为之的笔断意连。
全场掌声雷动,我喜欢的少年在聚光灯下回眸,向我弯腰致意,也伸出他的手掌,邀请我与他共享这目光汇聚处的热烈。
或许是他的目光太过澄澈,一瞬间,我仿佛正在奔赴一场汹涌爱意的终点。
那天晚上我翻来覆去彻夜难眠,把手压在印泥里试图证明他修长的手指曾停留在这里,也试图留下我人生中第一次牵手的痕迹。
尽管明知徒劳,然而拼尽全力。
就像我这场可能无疾而终,仍旧期许结果的暗恋。
第二天我自然而然地上课犯困,头点得像小鸡啄米,也毫无例外地被老师点起来。
“林瑜,你说这个题怎么证垂直?”
我慌了神,手里握着的笔也掉落在地上。
“不会上课还走神?”
我前面就是他,我低着头,恰好能看见他窝在书桌上懒散的背影。
我一下子慌了神,害怕他笑话,也害怕他讨厌。
喜欢就是这样,慌了手脚,乱了思绪,只要有关于他,思考能力统统为零。
“坐下吧。”
我如逢大赦,埋着头弯腰,试图捡起地上掉落的笔。
一双好看的眼睛阻碍了我的视线,是他的。
“林小姐,别哭。”他说。
我好像突然获得软弱的权力,泪如泉涌。
他愣神,最终只是捡起我掉落的笔,轻轻放在我的书桌上,附赠一张画着笑脸的便利贴。
那张便利贴,我在笔袋的最里层放了三年。
后来调换座位,我成绩不错,而他一二十名,从此分开。
我再也没办法在空余的闲暇里看他泛着棕色的头发,和脊背弯曲时好看的弧度。
我只好看着他和他同样夺人眼球的同桌嬉笑打闹,他的爱笑,从此不再是我开心的理由。
嫉妒在我的心里汲取名为欢愉的养分。
我从此很少再看着他笑。
尽管我仍喜欢他,一如从前。
“小鱼儿,你不难受啊?”常静怡坐他附近,仗着开朗活泼的性子很快和他们打成一片,“周贺我说不好,但人李妍月绝对喜欢他。”
我当时喝咖啡,百无聊赖地用勺子搅拌杯子里的液体,看窗外的车水马龙,没答她的话。
“林瑜,李妍月未必比不过你。”她着急,抢我手里的杯子,热水溅了满手。
我抽出湿纸巾递给她,说:“静怡,我喜欢他,干他什么事?”
我喜欢他,就像月季喜欢玫瑰,亦步亦趋,也像月亮喜欢太阳,只有太阳不知道。
我不苛求他的反馈。
也不奢望他的热爱采撷。
可是我的理智怎么比得上他的耀眼。
我还是会下课偷偷看他转着笔在草稿纸上写写画画,还是会看他有没有和李妍月聊得很开心,还是会在他听到别人打闹的时候的笑容里不自觉沉溺……
还是,会不自觉地比较,我和他,我和李妍月。
他是有名的帅哥,阳光少年,会打篮球,人缘又好,乐器会两三样,小说男主式惊艳的少年;李妍月也是出了名的漂亮,羽毛球打得极好,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人还开朗灵动。
我不敢比下去了。
第一次自惭形秽。
也是第一次,发现喜欢原来是这样奢侈的东西。
他们那样般配,倒显得我好像一个跳梁小丑。
我在日记里失声痛哭。
后来运动会我生理期难受,请了假在教室里趴着睡觉。
突然有男生爽朗的笑声穿堂,惊醒我短暂的舒适。
我原本皱着眉要发作,但我看见他了。
他穿得很少,是专业的运动衣,于是可以看到他漂亮的肌肉线条和淋漓汗珠。
我慢慢地低头,在心里欢喜得几乎上天。
“嘘。”他的声音离我越来越近,“林瑜趴着呢,别吵。”
我埋着头笑,身体里有暖流破冰。
他的一句话,足以让我雀跃好久,回归小孩子的单纯。
迷迷糊糊的时候,我被拍醒。
我起床气很重,垮着脸问:“干嘛啊?”
“红糖姜茶,林小姐。”
我几乎立刻清醒了,这个带着笑意的声音我太熟悉了——是他。
我惊诧地回头,而后对上他澄澈干净的眸子——我们之间呼吸可闻,他近在咫尺,我面红耳赤。
“你……你,你怎么吓人。”我不知道该说什么,脑子里所有的东西一键清空,懵得一塌糊涂。
他笑,清亮的眼睛弯起来,泛涟漪阵阵,“常小姐表示她非常担心你,特地拜托我来给你送东西。以及,我好心跑来送温暖,林小姐,你不道德啊。”
我盯着他,大脑当机,仅存的可怜的思考能力没能支撑我理解他的话。
“喏,给你冲好了,正好能喝,我拿手背试过的。”他把姜汤推给我,语气里居然没有不耐烦。
我还懵,但本能地顺从他的话,“哦,哦哦。”
他终于忍不住笑出声,笑话我:“林小姐,我第一次知道起床气会降低人的智商。”
我于是红着脸把头埋得更深。
可能过了很久,我终于从困倦里彻底地醒来,发现他居然还在,慵懒随意的样子跟平时别无二致,但动作很轻。
我默默地屏住呼吸,悄悄地眯着眼睛瞧他,希望时间过得慢一点,再慢一点。
“林小姐,你盯我我会紧张的。”他转过头,搁下笔,笑得无奈。
我立马抬头,尴尬到无地自容,嗫嚅:“没,没看你。”
他却从容得好像什么都没发现,站起身,扣响我的桌子:“我下个项目马上到了,林小姐,不难受了就给我喊加油补偿我。”
我一看表,吓得惊呼:“还有三分钟就开始比赛了!”
他下个项目1500,且不说他还没检录,长跑不热身他会抽筋的。
我几乎瞬间拉着他就冲出教室。
十指相扣地拉着。
我盯着他检录,陪着他热身,还目送他上跑道。
我做了运动会上一切暧昧得过分的事。
就当弥补我无数次沉溺在自卑里的难过。
那天晚上我睡的很晚。
我觉得他也喜欢我,又害怕他只不过为了完成别人的嘱托。
我没喜欢过别人,也没察觉过别人的喜欢。于是没有比照,也乱了阵脚。
我害怕不说会把他推给别人,也害怕说了就没有退路。
我进退两难,也煎熬不堪。
喜欢没有道理,而我正好爱你。
于是朝思暮想,翻来覆去。
第二天还是运动会。
他获奖了,第一。
我原本期许着他会单独向我炫耀他的优秀。
可他没有。
他只是笑得爽朗张扬,拿着奖牌冲男生们大喊:“哥天下第一!”
少年清癯纤瘦,笑容满面,明艳得胜过三月天,却扰我心弦。
我送你上跑到,为你喊加油,因你明媚,由你张扬。
而你甚至忘了冲我禀告你的耀眼。
我很难过。
可我根本没有身份难过。
于是眼泪如覆水难收。
时间按部就班地走,我们很快期末,也面临分班。
我要选文,他要选理。
自此,我们终于分道扬镳。
别想,我告诉自己,别看,别试探。
林瑜,你玩不起。
我没有办法拿我的人生做赌注去喜欢他。
但我也没有办法停止我的喜欢。
于是我再次回归沉寂,但依旧听他歌单里1200多首的歌,依旧翻他摄影合集里上百张的照片,依旧背记也记不完的棋谱……
依旧喜欢他。
只不过再没办法“明目张胆”,也再没办法“亲密接触”。
我慢慢丧失了悄悄看着他背影的机会。
我每天靠着老同学的虚无缥缈的名头续命,却总能不经意瞧见他跟别人打成一片的欢愉。
我已经麻木,甚至不再嫉妒。
剩下的只是难受,和半夜躲在被子里的幻想。
我总在梦里拥抱他的冲动,亲吻他的伤痕,渴求在不切实际的美好里找一点少得可怜的安慰。
我多希望我的少年能回头看我。
哪怕那目光里并无欢喜。
可能是暑假在求姻缘的寺庙里一个不落的叩拜有了回音吧,在高二的音乐节,我和他又有交错的可能。
“林小姐,拜托。”
他还是白衬衫,蓝校服,连明艳笑意都没变的惊艳。
“好。”
我把头埋得很深,怕他看我狼狈的模样。
临近分班,我背知识点背得焦头烂额,他却能仗着聪颖风光依旧。
于是我愈发觉得自己好像望尘莫及的懦夫。
晚上回了家,才想起来他找我是为了音乐节的节目。
去年我们这里办得风生水起,今年市领导要来,学校想我们两个再合奏一次。
我一边担忧课业繁重,一边想着他于人声鼎沸处回眸的沉寂。
这样的少年,我怎么忍心交给别人。
“情深似海,盼君可知。”
我中午练琴,思绪万千,不知道怎么就信手弹暗恋难耐。
突然,黯然被明媚打破。
“林小姐,你改谱子了?”
他从后门里溜进来,扬了扬手里的手机——里面放的是我刚刚随手撩拨的相思疾苦。
“没”我说,“随便弹弹,练练手感。”
可能分别太久,我甚至有盯着他澄澈目光的勇气。
“相当不错,咱们就照这个改吧。”他笑了,这是我们交集以来他第一次展颜,依旧动人。
我原本是要拒绝的,但盯着喜欢的人期待的眼睛,话出口,就变了味道。
“行。”我说。
我不是好说话的人,但对着他,我从来只会说“好”。
我自己都嘲笑自己的懦弱。
可是没办法,对着他,我有一万个理由逼自己答应。
没办法,谁叫喜欢不讲道理,谁叫我喜欢你。
“谱子。”
站在他们班门口,我突然发现我好像越来越害怕面对他。
害怕看见,更怕再也看不见。
常静怡接了谱子,问我:“小鱼儿,还没放下呢?”
我看教室里少年骨骼嶙峋的背影,笑得牵强无奈,“没呢。”
他太动人,我太容易动摇。
“放心吧,姐妹给你看着。”常静怡拍我的肩,一脸臭屁样。
我笑起来,由着她嘚瑟。
原本我的青春,也该放浪不羁少年得意。
可惜有你。
又幸好有你。
“林小姐,你不高兴啊。”他靠在钢琴旁边,眸子里闪着太阳光,我几乎有种他在哄我的错觉。
我没敢再抬头,问他:“原因?”
他又笑,太阳似的,“林小姐,高山流水,我是知音。”
心脏猝然漏跳半拍。
“嗯。”我笑,“你是。”
这是我整个高中生涯唯一一次明目张胆地吐露真情,心跳得能听到声响。
心跳如鼓擂,原来不是夸大其词。
这是暗恋回声,这是我第一次过朋友界限。
第一次,对你“示爱”。
或许词不达意。
“有欠考虑,林小姐。”他抚掌,全然没有我的局促。
是啊,我们相逢不过十数月,一二年尚不足,哪里谈得上知音?
不过卑劣的渴求罢了。
我于是笑笑,若无其事:“当然。”
心里好像断了线的风筝,空落落的,突然又像被猫挠了抓痕,痛楚蔓延。
肺里的空气也长了脚跑了,我连呼吸都困难得几乎流泪。
你随心一句话,叫我如临大敌,如坠冰窟。
我宁愿思念成城,不再见你。
“我出去下,你等等。”
我没舍得打断他的笑靥,低着头出门。
泪水在关门的一瞬间决堤。
可是抬起头来,又只能逼自己笑颜如花。
周贺,你知不知道,我真的很喜欢你的。
很喜欢,很喜欢。
那天晚上的日记里,我第一次大着胆子写他的名字。
字迹重叠,才发现他真的是我许多第一次的归属地。
或许是受了刺激的缘故吧,从那之后,我渐渐明艳。
我学会跟别人插科打诨,渐渐泯然众人,渐渐八面玲珑。
渐渐,有勇气盯着你讲话。
其实我的每一次改变所求,不过一个你。
演出进行的时候我已经敢同他正常讲话。
“林小姐,演出成功。”
临上台,他在盛光后的静谧里回眸,同我讲。
他的眼睛不大,刚好放我的倒影,刚好含半缕明媚春光,暖我四季。
我晃过神,冲他扬眉,“演出成功。”
钢琴曲是我自创的即兴,于是我弹得也随意,倾诉暗恋疾苦。
一瞬间,我好像忘记身处何处。
耳畔有少年低沉嗓音回荡,手下是钢琴按键轻响。
我置身一场自我陶醉的音乐盛宴,尽情地挥霍我单薄身躯里过于丰沛的情感。
而后,所有的音乐在我的十指翻飞里回归沉寂。
“My dear miss, you should be as bright as stars.”
在钢琴的回声里,我整个高中生涯的梦寐以求用他最干净的目光在最嘈杂的地方转身,递给我他的手掌,冲我低语。
我知道这是他的临场发挥。
但喜爱他如我,怎么抵挡得住这样的暧昧。
“My dear sir, you should be as meaningful as the moon.”
我冲他展颜,在心底镌刻我的爱意。
我喜爱的人啊,你要明艳得胜过太阳。
下了台,我还没来得及卸妆,他突然冲我扬了扬手机——里面是发给我的信息。
我低头,看到的是我最喜欢吃的餐馆。
我错愕地看过去。
“林小姐,明天的生日,我私自做主了。”
他冲我行了一个标准的绅士礼。
我在那一瞬间,好像真的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公主。
“小鱼儿!”常静怡捧着蛋糕,在昏暗的房间里,笑得胜过星辰陨落,“岁岁恭安,记得快乐。”
我第一次接受这样盛大的祝福,眼眶里有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往下掉。
“谢谢。”我说。
我看向人群:我的过去将来,一切成长,都在这了。
我没想到自己的十六岁生日是这样惊艳。
家人闲坐,朋友身侧,灯火可亲。
世间百态,最动人处,于我也不过如此了。
我们嬉笑怒骂,是十几岁小孩独有的放浪形骸。
而我的父母,就坐在离我很近的地方,注视我的蜕变。
我突然想起很有名的一句话:
Whatever e be my side.
但愿君于身侧,但愿时光依旧。
但是哪有十全十美的事情呢。
我们吵吵闹闹到一半,他却突然必须离场。
可笑,我刚刚许的愿,就是他在身边。
我知道没办法,但还是忍不住私心作祟。
“合张影吧,我们。”
“好。”他说。
合照我现在还放在同学录的第一页。
上面是我的前半生,和我最喜欢的人的眉目如画。
从那之后,我们鲜有交集。
我在文科班跌跌撞撞挤进前几,他在理科班嬉嬉闹闹成绩瞩目。
我知道这是他家里有钱,请得起很好的家教。
可是还是觉得难过,觉得自己好像永远、永远越不过这道名为周贺的鸿沟。
再后来,我连闲着胡思乱想的时间都没了。
我们逐渐长大,逐渐被学业压着被迫前行。
洒脱如他,也渐渐在走廊里看不到身影。
高二、高三,我的日记越来越敷衍,几页过去,或许就是一月有余。
时间也一晃就没。
那个时候,每天抬头低头,都只有黑板上不停减少的鲜红的数字。
压力大得喘不过气,连喜欢这样克制不住的事,也慢慢被我遗忘。
再对他牵肠挂肚,已经是高考后的返校。
“帮我把这个给一下静怡,谢谢。”我故意没留他的。
果然,他笑了。
“林小姐,你故意的。”他说。
我也笑——笑了才发现,高中三年,我真的变了好多:变得合群,变得自信,变得善于社交……
我说:“是啊。写么?周先生。”
他说:“当然,林小姐。”
我高中唯一一次盯着他的眼睛笑,也终于有勇气喊他“周先生”。
给我的同学录,他是当着我面写的。
对我的同学印象,他纠结了很久,最终只是盯着我,沉稳地落笔:明媚动人,林小姐,你很优秀。
后来他微信又给我发了半句,我截屏打印后跟原本的粘在一起:林小姐,多笑。
我原本期望还有聚会遇到的可能。
可惜他要出国。
他飞机起飞的那一天,我终于鼓起勇气诉说我的情愫。
明明不会见面,我还是把自己仔细打扮。
可惜,他的手机号已经注销了。
我收获的,只有一个和我的热爱同色的感叹号。
我没哭,甚至没有悲伤。
我只是笑笑,意识到:我高中的所有最牵挂的,恐怕到此为止。
从此以后,我们各奔东西,再无交集。
后记:现在我在很好的学校,遇到了很多很好的人,我很幸福,周贺,你也要。
我于是不可避免地找到好久之前的老物件,看泛黄的日记本里我用力生长的痕迹。
在高中的日记里,主角从来不是我,而是一个人尽皆知的少年郎。
他是阳春三月破寒春风,遇他之后,方知斯人彩虹,明艳春光。
开学的时候老师叫我坐教室过道旁的位置,他经过我的旁边,有少年张扬的风,掀翻我的书页。
他俯下身来,问我:“没碰掉你东西吧,同学?”
他是笑着讲的,有星河鹭起,画图难足的漂亮,满身恣意,惹阳光倾落,叫我心跳得像只兔子。
“没。”我清楚地记得我的笨拙和稚嫩,收拾了满腔乱七八糟的欢喜和紧张,最终拙劣地用短句掩盖我的仓促,也试图掩盖他的热烈。
从此目光驻足于他,再移不开眼。
我知晓他喜欢人间炙热,喜欢电音摇滚;喜欢世人恬淡,喜欢围棋书法;喜欢山河高雅,喜欢摄影旅游。
于是我第一次聆听律动,第一次翻开棋谱,第一次端起相机。
生活渐渐偏航,我也逐渐变成他的影子,逐渐步入他的视线。
“林瑜,你会弹钢琴吗?”我从来没想过他会找我。
“会,一点点。”我声音小得自己都听不到,心跳如鼓擂。
“扯,你英国考的十级,叫会一点点?”常静怡转过来,盯着他,“信我,周贺,她绝对惊艳。”
我没说话,心里祈祷着上苍给我一次机会。
他笑起来——他好像总是很爱笑,一锤定音:“这是谱子,林瑜,你随意改。”
在我视线的很上方,有一张整洁的稿纸,上面是好看的钢笔字,和少年骨骼分明的手指。
“好。”我说。
我于是熬到深夜,彻夜模仿即兴曲的自由烂漫,在琴谱上划了又写,写了又改。
“琴谱,初步改了一下。”
我甚至没有勇气当面把手稿递给他——怕我装作随意的外表被他戳穿,怕他看到后不满意的目光,怕我难看的字迹入他的眼……
我第一次,诚惶诚恐。
“林瑜!”
我一抬头就看到他了,白衬衫,蓝校服,短头发,眉眼弯弯。
“相当惊艳!”他隔着半个操场对我喊,带着明媚笑靥。
我笑起来:相当惊艳,他说的,笑着喊的。
猝然阡陌暖春,阳光明媚。
表演当天,我坐在学校的后台画眼妆。
“诶,林瑜,你搭档今天不错欸。”常静怡吹我的睫毛膏。
他听到了,冲她喊:“常小姐也相当不错!林小姐更不错!”
隔着嘈杂人群,我也清晰地听到他话里笑音。
笑意像洪水决堤,我第一次有忍不住开怀的惬意和舒心。
“林小姐,笑起来很好看。”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我身边,弯腰盯着镜子里盛装打扮的我,笑得真诚而炙热。
顶着厚厚的粉底,我终于有勇气把自己埋在粉色的公主裙里对他说:“谢谢。”
我们的演出有出乎意料的默契和共鸣,没合奏几次的空缺成了名画里有意为之的笔断意连。
全场掌声雷动,我喜欢的少年在聚光灯下回眸,向我弯腰致意,也伸出他的手掌,邀请我与他共享这目光汇聚处的热烈。
或许是他的目光太过澄澈,一瞬间,我仿佛正在奔赴一场汹涌爱意的终点。
那天晚上我翻来覆去彻夜难眠,把手压在印泥里试图证明他修长的手指曾停留在这里,也试图留下我人生中第一次牵手的痕迹。
尽管明知徒劳,然而拼尽全力。
就像我这场可能无疾而终,仍旧期许结果的暗恋。
第二天我自然而然地上课犯困,头点得像小鸡啄米,也毫无例外地被老师点起来。
“林瑜,你说这个题怎么证垂直?”
我慌了神,手里握着的笔也掉落在地上。
“不会上课还走神?”
我前面就是他,我低着头,恰好能看见他窝在书桌上懒散的背影。
我一下子慌了神,害怕他笑话,也害怕他讨厌。
喜欢就是这样,慌了手脚,乱了思绪,只要有关于他,思考能力统统为零。
“坐下吧。”
我如逢大赦,埋着头弯腰,试图捡起地上掉落的笔。
一双好看的眼睛阻碍了我的视线,是他的。
“林小姐,别哭。”他说。
我好像突然获得软弱的权力,泪如泉涌。
他愣神,最终只是捡起我掉落的笔,轻轻放在我的书桌上,附赠一张画着笑脸的便利贴。
那张便利贴,我在笔袋的最里层放了三年。
后来调换座位,我成绩不错,而他一二十名,从此分开。
我再也没办法在空余的闲暇里看他泛着棕色的头发,和脊背弯曲时好看的弧度。
我只好看着他和他同样夺人眼球的同桌嬉笑打闹,他的爱笑,从此不再是我开心的理由。
嫉妒在我的心里汲取名为欢愉的养分。
我从此很少再看着他笑。
尽管我仍喜欢他,一如从前。
“小鱼儿,你不难受啊?”常静怡坐他附近,仗着开朗活泼的性子很快和他们打成一片,“周贺我说不好,但人李妍月绝对喜欢他。”
我当时喝咖啡,百无聊赖地用勺子搅拌杯子里的液体,看窗外的车水马龙,没答她的话。
“林瑜,李妍月未必比不过你。”她着急,抢我手里的杯子,热水溅了满手。
我抽出湿纸巾递给她,说:“静怡,我喜欢他,干他什么事?”
我喜欢他,就像月季喜欢玫瑰,亦步亦趋,也像月亮喜欢太阳,只有太阳不知道。
我不苛求他的反馈。
也不奢望他的热爱采撷。
可是我的理智怎么比得上他的耀眼。
我还是会下课偷偷看他转着笔在草稿纸上写写画画,还是会看他有没有和李妍月聊得很开心,还是会在他听到别人打闹的时候的笑容里不自觉沉溺……
还是,会不自觉地比较,我和他,我和李妍月。
他是有名的帅哥,阳光少年,会打篮球,人缘又好,乐器会两三样,小说男主式惊艳的少年;李妍月也是出了名的漂亮,羽毛球打得极好,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人还开朗灵动。
我不敢比下去了。
第一次自惭形秽。
也是第一次,发现喜欢原来是这样奢侈的东西。
他们那样般配,倒显得我好像一个跳梁小丑。
我在日记里失声痛哭。
后来运动会我生理期难受,请了假在教室里趴着睡觉。
突然有男生爽朗的笑声穿堂,惊醒我短暂的舒适。
我原本皱着眉要发作,但我看见他了。
他穿得很少,是专业的运动衣,于是可以看到他漂亮的肌肉线条和淋漓汗珠。
我慢慢地低头,在心里欢喜得几乎上天。
“嘘。”他的声音离我越来越近,“林瑜趴着呢,别吵。”
我埋着头笑,身体里有暖流破冰。
他的一句话,足以让我雀跃好久,回归小孩子的单纯。
迷迷糊糊的时候,我被拍醒。
我起床气很重,垮着脸问:“干嘛啊?”
“红糖姜茶,林小姐。”
我几乎立刻清醒了,这个带着笑意的声音我太熟悉了——是他。
我惊诧地回头,而后对上他澄澈干净的眸子——我们之间呼吸可闻,他近在咫尺,我面红耳赤。
“你……你,你怎么吓人。”我不知道该说什么,脑子里所有的东西一键清空,懵得一塌糊涂。
他笑,清亮的眼睛弯起来,泛涟漪阵阵,“常小姐表示她非常担心你,特地拜托我来给你送东西。以及,我好心跑来送温暖,林小姐,你不道德啊。”
我盯着他,大脑当机,仅存的可怜的思考能力没能支撑我理解他的话。
“喏,给你冲好了,正好能喝,我拿手背试过的。”他把姜汤推给我,语气里居然没有不耐烦。
我还懵,但本能地顺从他的话,“哦,哦哦。”
他终于忍不住笑出声,笑话我:“林小姐,我第一次知道起床气会降低人的智商。”
我于是红着脸把头埋得更深。
可能过了很久,我终于从困倦里彻底地醒来,发现他居然还在,慵懒随意的样子跟平时别无二致,但动作很轻。
我默默地屏住呼吸,悄悄地眯着眼睛瞧他,希望时间过得慢一点,再慢一点。
“林小姐,你盯我我会紧张的。”他转过头,搁下笔,笑得无奈。
我立马抬头,尴尬到无地自容,嗫嚅:“没,没看你。”
他却从容得好像什么都没发现,站起身,扣响我的桌子:“我下个项目马上到了,林小姐,不难受了就给我喊加油补偿我。”
我一看表,吓得惊呼:“还有三分钟就开始比赛了!”
他下个项目1500,且不说他还没检录,长跑不热身他会抽筋的。
我几乎瞬间拉着他就冲出教室。
十指相扣地拉着。
我盯着他检录,陪着他热身,还目送他上跑道。
我做了运动会上一切暧昧得过分的事。
就当弥补我无数次沉溺在自卑里的难过。
那天晚上我睡的很晚。
我觉得他也喜欢我,又害怕他只不过为了完成别人的嘱托。
我没喜欢过别人,也没察觉过别人的喜欢。于是没有比照,也乱了阵脚。
我害怕不说会把他推给别人,也害怕说了就没有退路。
我进退两难,也煎熬不堪。
喜欢没有道理,而我正好爱你。
于是朝思暮想,翻来覆去。
第二天还是运动会。
他获奖了,第一。
我原本期许着他会单独向我炫耀他的优秀。
可他没有。
他只是笑得爽朗张扬,拿着奖牌冲男生们大喊:“哥天下第一!”
少年清癯纤瘦,笑容满面,明艳得胜过三月天,却扰我心弦。
我送你上跑到,为你喊加油,因你明媚,由你张扬。
而你甚至忘了冲我禀告你的耀眼。
我很难过。
可我根本没有身份难过。
于是眼泪如覆水难收。
时间按部就班地走,我们很快期末,也面临分班。
我要选文,他要选理。
自此,我们终于分道扬镳。
别想,我告诉自己,别看,别试探。
林瑜,你玩不起。
我没有办法拿我的人生做赌注去喜欢他。
但我也没有办法停止我的喜欢。
于是我再次回归沉寂,但依旧听他歌单里1200多首的歌,依旧翻他摄影合集里上百张的照片,依旧背记也记不完的棋谱……
依旧喜欢他。
只不过再没办法“明目张胆”,也再没办法“亲密接触”。
我慢慢丧失了悄悄看着他背影的机会。
我每天靠着老同学的虚无缥缈的名头续命,却总能不经意瞧见他跟别人打成一片的欢愉。
我已经麻木,甚至不再嫉妒。
剩下的只是难受,和半夜躲在被子里的幻想。
我总在梦里拥抱他的冲动,亲吻他的伤痕,渴求在不切实际的美好里找一点少得可怜的安慰。
我多希望我的少年能回头看我。
哪怕那目光里并无欢喜。
可能是暑假在求姻缘的寺庙里一个不落的叩拜有了回音吧,在高二的音乐节,我和他又有交错的可能。
“林小姐,拜托。”
他还是白衬衫,蓝校服,连明艳笑意都没变的惊艳。
“好。”
我把头埋得很深,怕他看我狼狈的模样。
临近分班,我背知识点背得焦头烂额,他却能仗着聪颖风光依旧。
于是我愈发觉得自己好像望尘莫及的懦夫。
晚上回了家,才想起来他找我是为了音乐节的节目。
去年我们这里办得风生水起,今年市领导要来,学校想我们两个再合奏一次。
我一边担忧课业繁重,一边想着他于人声鼎沸处回眸的沉寂。
这样的少年,我怎么忍心交给别人。
“情深似海,盼君可知。”
我中午练琴,思绪万千,不知道怎么就信手弹暗恋难耐。
突然,黯然被明媚打破。
“林小姐,你改谱子了?”
他从后门里溜进来,扬了扬手里的手机——里面放的是我刚刚随手撩拨的相思疾苦。
“没”我说,“随便弹弹,练练手感。”
可能分别太久,我甚至有盯着他澄澈目光的勇气。
“相当不错,咱们就照这个改吧。”他笑了,这是我们交集以来他第一次展颜,依旧动人。
我原本是要拒绝的,但盯着喜欢的人期待的眼睛,话出口,就变了味道。
“行。”我说。
我不是好说话的人,但对着他,我从来只会说“好”。
我自己都嘲笑自己的懦弱。
可是没办法,对着他,我有一万个理由逼自己答应。
没办法,谁叫喜欢不讲道理,谁叫我喜欢你。
“谱子。”
站在他们班门口,我突然发现我好像越来越害怕面对他。
害怕看见,更怕再也看不见。
常静怡接了谱子,问我:“小鱼儿,还没放下呢?”
我看教室里少年骨骼嶙峋的背影,笑得牵强无奈,“没呢。”
他太动人,我太容易动摇。
“放心吧,姐妹给你看着。”常静怡拍我的肩,一脸臭屁样。
我笑起来,由着她嘚瑟。
原本我的青春,也该放浪不羁少年得意。
可惜有你。
又幸好有你。
“林小姐,你不高兴啊。”他靠在钢琴旁边,眸子里闪着太阳光,我几乎有种他在哄我的错觉。
我没敢再抬头,问他:“原因?”
他又笑,太阳似的,“林小姐,高山流水,我是知音。”
心脏猝然漏跳半拍。
“嗯。”我笑,“你是。”
这是我整个高中生涯唯一一次明目张胆地吐露真情,心跳得能听到声响。
心跳如鼓擂,原来不是夸大其词。
这是暗恋回声,这是我第一次过朋友界限。
第一次,对你“示爱”。
或许词不达意。
“有欠考虑,林小姐。”他抚掌,全然没有我的局促。
是啊,我们相逢不过十数月,一二年尚不足,哪里谈得上知音?
不过卑劣的渴求罢了。
我于是笑笑,若无其事:“当然。”
心里好像断了线的风筝,空落落的,突然又像被猫挠了抓痕,痛楚蔓延。
肺里的空气也长了脚跑了,我连呼吸都困难得几乎流泪。
你随心一句话,叫我如临大敌,如坠冰窟。
我宁愿思念成城,不再见你。
“我出去下,你等等。”
我没舍得打断他的笑靥,低着头出门。
泪水在关门的一瞬间决堤。
可是抬起头来,又只能逼自己笑颜如花。
周贺,你知不知道,我真的很喜欢你的。
很喜欢,很喜欢。
那天晚上的日记里,我第一次大着胆子写他的名字。
字迹重叠,才发现他真的是我许多第一次的归属地。
或许是受了刺激的缘故吧,从那之后,我渐渐明艳。
我学会跟别人插科打诨,渐渐泯然众人,渐渐八面玲珑。
渐渐,有勇气盯着你讲话。
其实我的每一次改变所求,不过一个你。
演出进行的时候我已经敢同他正常讲话。
“林小姐,演出成功。”
临上台,他在盛光后的静谧里回眸,同我讲。
他的眼睛不大,刚好放我的倒影,刚好含半缕明媚春光,暖我四季。
我晃过神,冲他扬眉,“演出成功。”
钢琴曲是我自创的即兴,于是我弹得也随意,倾诉暗恋疾苦。
一瞬间,我好像忘记身处何处。
耳畔有少年低沉嗓音回荡,手下是钢琴按键轻响。
我置身一场自我陶醉的音乐盛宴,尽情地挥霍我单薄身躯里过于丰沛的情感。
而后,所有的音乐在我的十指翻飞里回归沉寂。
“My dear miss, you should be as bright as stars.”
在钢琴的回声里,我整个高中生涯的梦寐以求用他最干净的目光在最嘈杂的地方转身,递给我他的手掌,冲我低语。
我知道这是他的临场发挥。
但喜爱他如我,怎么抵挡得住这样的暧昧。
“My dear sir, you should be as meaningful as the moon.”
我冲他展颜,在心底镌刻我的爱意。
我喜爱的人啊,你要明艳得胜过太阳。
下了台,我还没来得及卸妆,他突然冲我扬了扬手机——里面是发给我的信息。
我低头,看到的是我最喜欢吃的餐馆。
我错愕地看过去。
“林小姐,明天的生日,我私自做主了。”
他冲我行了一个标准的绅士礼。
我在那一瞬间,好像真的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公主。
“小鱼儿!”常静怡捧着蛋糕,在昏暗的房间里,笑得胜过星辰陨落,“岁岁恭安,记得快乐。”
我第一次接受这样盛大的祝福,眼眶里有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往下掉。
“谢谢。”我说。
我看向人群:我的过去将来,一切成长,都在这了。
我没想到自己的十六岁生日是这样惊艳。
家人闲坐,朋友身侧,灯火可亲。
世间百态,最动人处,于我也不过如此了。
我们嬉笑怒骂,是十几岁小孩独有的放浪形骸。
而我的父母,就坐在离我很近的地方,注视我的蜕变。
我突然想起很有名的一句话:
Whatever e be my side.
但愿君于身侧,但愿时光依旧。
但是哪有十全十美的事情呢。
我们吵吵闹闹到一半,他却突然必须离场。
可笑,我刚刚许的愿,就是他在身边。
我知道没办法,但还是忍不住私心作祟。
“合张影吧,我们。”
“好。”他说。
合照我现在还放在同学录的第一页。
上面是我的前半生,和我最喜欢的人的眉目如画。
从那之后,我们鲜有交集。
我在文科班跌跌撞撞挤进前几,他在理科班嬉嬉闹闹成绩瞩目。
我知道这是他家里有钱,请得起很好的家教。
可是还是觉得难过,觉得自己好像永远、永远越不过这道名为周贺的鸿沟。
再后来,我连闲着胡思乱想的时间都没了。
我们逐渐长大,逐渐被学业压着被迫前行。
洒脱如他,也渐渐在走廊里看不到身影。
高二、高三,我的日记越来越敷衍,几页过去,或许就是一月有余。
时间也一晃就没。
那个时候,每天抬头低头,都只有黑板上不停减少的鲜红的数字。
压力大得喘不过气,连喜欢这样克制不住的事,也慢慢被我遗忘。
再对他牵肠挂肚,已经是高考后的返校。
“帮我把这个给一下静怡,谢谢。”我故意没留他的。
果然,他笑了。
“林小姐,你故意的。”他说。
我也笑——笑了才发现,高中三年,我真的变了好多:变得合群,变得自信,变得善于社交……
我说:“是啊。写么?周先生。”
他说:“当然,林小姐。”
我高中唯一一次盯着他的眼睛笑,也终于有勇气喊他“周先生”。
给我的同学录,他是当着我面写的。
对我的同学印象,他纠结了很久,最终只是盯着我,沉稳地落笔:明媚动人,林小姐,你很优秀。
后来他微信又给我发了半句,我截屏打印后跟原本的粘在一起:林小姐,多笑。
我原本期望还有聚会遇到的可能。
可惜他要出国。
他飞机起飞的那一天,我终于鼓起勇气诉说我的情愫。
明明不会见面,我还是把自己仔细打扮。
可惜,他的手机号已经注销了。
我收获的,只有一个和我的热爱同色的感叹号。
我没哭,甚至没有悲伤。
我只是笑笑,意识到:我高中的所有最牵挂的,恐怕到此为止。
从此以后,我们各奔东西,再无交集。
后记:现在我在很好的学校,遇到了很多很好的人,我很幸福,周贺,你也要。